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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闯荡北美-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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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家就住在曼哈顿中国城的孔子大厦里。那天,我们一路沿着中国城的Canal Street走到百老汇街,往右拐走几步,就到了馨华所指的SOHO区。穿过了Grand Street,我的眼前便豁然开朗了起来。 
  百老汇街上斑斓万千的商店,丰富多彩的橱窗设计,像五彩纷呈的玻璃盒,镶嵌在一幢幢高高坚实的青砖大厦里。写有品牌名字的布条,彩旗般地挂在了各个商店的高处,迎风起舞。不断有穿着个性化的男男女女,三三两两地招摇过市,熙熙攘攘的人流,川流不息的车辆,赋予了SOHO区的活力和灵气。 
  这里能买到刘德华所钟情的Levis牛仔服系列,就是在衣服上抠一个洞,或者贴一块补丁,再稀里哗啦洒上点颜色的那类牛仔服,按时尚的说法,酷毙了!当然,女孩子们也可以“淘”到她们偏爱的奇装异服。喜欢收藏千奇百怪皮鞋的女士们,这里就更是她们该来的地方,全世界的皮鞋任由她们挑选。SOHO是年轻设计师们的聚焦点,处处充满着新鲜的创意。 
  Spring Street的摊位上,留下了艺术家们富有创意的才艺结晶。那里有鱼骨做成的耳环、手镯、项链;有价格不菲,用手工操作完成的,非常别致的问候卡、日记本儿、手饰盒及手绘瓷盆儿。作品表现得不是华丽高贵,也不是清雅脱俗,而是艺术家气质里面的特立独行和桀骜不驯。 
  馨华又带我朝着Spring Street以西的方向,漫不经心地缓缓而行。路经一家画廊,我们抬腿往里走。画廊里人不多,她边看边对我轻声说:“我一到换季的时候,就要出来走走看看,捕捉流行色,要赶上潮流。现在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拿不到定单,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我说:“你有没有想过和大陆的商人联合起来做呢?你这里拿定单,下给他们做,省去很多人工费。” 
  她说:“这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现在的大陆人胃口很大,我也接触过,他们未必会把我放在眼里,就像十年前我也不把他们放在心上一样,谈不拢的。” 
  看着说着,我们站定在一幅画前。画面上,昏暗的底色,衬托着四个女性肥硕的、富有弹性的、浑圆的臀部。它们背对着我们,使我们看不见她们其他的任何部位,只有臀部。我和馨华相视一笑。 
  我问她:“看得懂吗?” 
  她意味深长地笑笑:“看不懂也可以猜猜嘛。其实,臀部是女人最重要的部位。有没有听过,看女人生育力强不强,就看她的臀部丰不丰满。很显然,这几个女人都是能生能养的,没看她们多壮实啊!这个画家大概是想歌功颂德女人的伟大吧!” 
  我对艺术是没有什么鉴赏力的。她这么一说,我觉得挺有道理,能说得通。女人的伟大之处就是能传宗接代,世界上有哪一个伟人不是从娘胎里爬出来的?可现代的女人已经不甘于只做生育机器,她们有着更高的理想与追求。像馨华拼命地创业,连男朋友都没有定下来,这是不是又有点儿过了呢? 
  走出画廊,馨华领我去了她最喜欢的一家咖啡店。我俩还未到店里,咖啡的溢香便扑鼻而来,弥漫在店门前的走道上。小小的咖啡屋里,两个人一桌,四个人一群的已经快满座了。馨华和我对坐在屋中间靠墙的小圆桌旁,倒也舒适。我欣赏着挂在墙上的画布,店堂里那看似随意的摆设,都无不渗透着SOHO那独特的艺术特征。感觉上屋子里的每个角角落落,旮旮旯旯,都散发着SOHO的气息。那天我第一次品尝了Cappuccino(卡布其诺),它名字的浪漫远远胜过了咖啡本身的滋味儿,点缀在咖啡上的Vanilla Whipped Cream是应该用来看的,而不该一口一口地吸进嘴里。那是思进的最爱,而不是我的。 
  馨华又开始对我唠叨起咖啡的各种风味(Flavor)。她在我的笔记本里记下了Colombia,French Vanilla,Hazelnut,Breakfast Blend,及French Roast等品种,叮嘱我冬天喝Crème Brulee最感温暖!春天喝Pecan Torte会增添好心情!夏天里喝Blueberry Crème最沁人心脾! 
  我对馨华说:“你写那么多有什么用?我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去实现这种超级的享受啊!” 
  她说:“你老公这样聪明又勤奋,对不对?很快会实现的啦!” 
  难得她把我当作知音,向我倾吐着她的悲,她的欢和她的离愁。我在纽约还没有朋友,自然也把她当作知己。她经历了三次失败的恋爱,非常羡慕我有一个奋发向上的好丈夫,以及我们恩爱有加、相濡以沫的夫妻关系。而我则羡慕她的定居身份、事业、一口漂亮的美语及在纽约有众多的亲友。我们彼此互相羡慕,说着知心话,咖啡的醇香时不时地飘散过来,品尝着咖啡,我们真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慨。 
  那天回家后,我对思进喋喋不休地描绘着白天的所见所闻,他羡慕得眼睛都发绿了。我马上向他保证,一定做他的向导,带他游一遍SOHO。只是这个保证是在四年后,临离开纽约去多伦多前才兑现的。 
  和中国城Mott Street紧邻的一条街叫Mulberry Street,街的两边儿全是大大小小的 
  意大利餐馆、咖啡馆和杂货铺。沿着这条街再往北走到尽头,就是俗称的小意大利区,它正好夹在Chinatown(中国城)和NOHO的中间,好莱坞经典电影《God Father》的很多景点就取之于此。Mulberry Street是小意大利区在中国城的窗口,但凡到中国城,就会注意到这条街,我对意大利文化和饮食的偏爱,是馨华通过这个窗口向我展示的。一次偶然谈起的话题,竟让她特别领我去了那条Mulberry Street的意大利餐馆,享受干净环境下的文明就餐。 
  那个话题是从她对办公室整洁度的要求谈开的。我觉得她爱干净有点儿过了头,像洁癖,就劝她说:“馨华,中华民族是最勤劳、最爱干净的民族,从你身上都明明白白地体现了出来。你太爱干净了。” 
  她马上纠正我:“No,说我爱干净我不否认,但中华民族不能算是最爱干净的民族。你不知道意大利人多爱干净,不信我带你去看看!”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正值夏天,走到Mulberry Street,两边的地都是干干净净的。有的餐馆干脆将餐桌摆放在人行道上,看上去一切都井然有序,绿色的植物和花草很雅致地装饰着四周,似有久行沙漠遇见绿洲的清凉。再回想中国餐馆门前的人行道上,臭污水遍地流淌,垃圾沥沥落落的随处可见,引得苍蝇满天飞。作为中国人,我真感到羞愧难当。为什么我们的“地盘儿”就不能像意大利街那样干净呢? 
  馨华告诉我,她每天下班经过Mulberry Street,总会看见餐馆门前的意大利人,拿Ajax(一种去污粉)清洗人行道,那股认真劲儿,比她在家里拖地板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中国人往往把自己的家居环境收拾得干干净净,有的人家进门还要脱鞋子,但决不会像爱护家一样的爱护公共场所。她很忧心中国城会变成其他族裔人眼里“脏乱差”的代名词。 
  受馨华的影响,在公共场所,我每做一件事儿,总会先考虑是不是有损中国人的脸面,时刻紧记不能让我们的老祖宗丢份儿。因为不管我的身份怎么改,都无法改变我这张炎黄子孙的脸。在这个国际大都市里,我的一言一行所代表的就是中国,无论你承认,还是不承认。美国花样溜冰运动员Michelle邝(Michelle Kwan)的经历,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Michelle是第二代华人移民。她生在美国,长在美国,根据美国宪法,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当Michelle与第二代俄罗斯移民Tara Lipinski争夺1998年Nagano Winter Olympics的冠亚军赛上,报纸上居然登了这样一个大标题:“American Beat Chinese”(美国人打败中国人)。为什么?理由很简单,他们都希望Michelle落选,让Tara Lipinski能当上冠军。因为Michelle邝是中国人,Tara Lipinski是美国人,尽管后者是七岁随同她母亲来美国后才开始当上的美国人。美国终究是白人主导的社会,他们是主流,他们是根据脸型和肤色来确定谁是美国人的,所以我们总可以听见主流社会或主流媒体等名词。 
  随着和馨华友谊的加深,我走进了馨华的大家庭,参加了她大妹妹美华的婚礼。这是海峡两岸同胞的联姻,美华嫁的是地地道道的大陆人,留美学生,他们婚后美满幸福。两年后,馨华又多了两个叫她姨妈的小辈。 
  我是在一个特别大的雪天告别了馨华的公司,准备到大学去读书了。离开她的公司是伤感的,能去读书又是梦寐以求的。馨华对我亦师、亦友的关怀,超过了一般的雇佣关系。三年的春去秋来,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清晰如昨日,至今都无法忘记!我感谢馨华,感谢她让我在避风港里停留了不算短的三年!令我没有其他打工族那样的动荡。三年里,我的心情是开朗的,心绪是平静的,收入也是稳定的。这间接帮助我稳定了思进对茫茫前程的焦虑与不安,并使他顺利地完成了学业,为在北美的继续发展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我和馨华自然地走到了一起,给予我帮助曾经是她最大的快乐,而倾听她的心曲则是我唯一能做的。当我一步一步走向自立,她无法再给予时,她对我的诉说也渐渐地停止了。她那颗孤寂的心是高傲的,她不愿只索取而不付出。对此,我变得无能为力。 
  记得馨华为我们去多伦多前夕的践行晚餐上,她送了我一条银制手链做纪念,我一看便知是SOHO买的。纤细的链子上还缀着好几颗银色的心形。因为它太可爱了,几年后被我小时候的朋友硬拿了去。物件虽没有继续留在我身边,可我牵挂她的心却从没有停止过。我多么希望馨华也能像美华那样,早日寻回她的另一半,过上她所想往的、甜蜜的家居生活! 
  我的“汽车梦”/思进/ 
  我搬到纽约后,在那家船运公司上班时,一天,洪老板问我会开车吗?我说会,不过没有驾照。洪老板说:“这样吧,你去考一个驾照,我送你一辆车,你以后可以帮着送单子,我一个月加你三百。”我一想,行!又有车开,又可以多挣钱,Why not!在美国开车,对我而言这次并非第一次。 
  在国内,那时司机开的车几乎都是公家的,开私家车的是凤毛麟角。我和大多数 
  留学生一样,到美国的第一件事,或至少是重要的事之一是搞一辆车开开,感觉一下开车的滋味儿,感受一下美国。在国内时就已知道美国是一个“汽车轮子上的国家”,而且听说 
  二手车很便宜。到了克利夫兰之后,问了几位开车的“前辈”,得知开车前先要考一个驾照,而考驾照还先要考笔试,通过笔试后考路试。二手车的确便宜,可是买了车后还要买保险,维修等等。听上去还挺烦的。于是就把这个念头搁在一边了。 
  三个多月后的一天,同学小邓突然问我有没有兴趣与他合买一辆车?他说他班上的老顾有一辆车要卖,说是看在大家都是“穷同学”的份儿上,便宜点儿,两百五十美元。“我们一人出一百二十五块。就当是玩玩儿,好吗?”我问他:“我们没有驾照,怎么开?”。他说:“没事儿!老顾会带我们几次。我们小心点儿。只要不出事儿,没人会查的。”我经不起“诱惑”同意了。 
  第二天上午,我们都没课。门铃一响,赶紧开门。一看,老顾将那辆车开来了,美国车,1977年生产的Oldsmobile,好像还行。我们坐上车,老顾说带我们去一个停车场,地方大,可以练一练。老顾将车一启动,我们听到了一阵轰鸣声,好似拖拉机的声音。老顾忙说:“刚启动时是这样的,开起来就好了。”真的,一开快,声音就渐渐地小了。坐在一半属于我的车上,心跳上了100次/分钟! 
  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一个空旷的停车场。老顾问我们:“你们哪个先来?”我忍了一下:“小邓,你先来吧?”小邓坐上司机的座位。老顾讲了一下基本的操作方法。这是辆自排档的车,容易极了。不到十分钟,小邓已开稳了。轮到我了。因为已经知道了油门、刹车、离合器等,我几乎一坐上就会开了。我们轮流练了一会儿,便已感到停车场太小了,于是我们便开上了 
  高速公路。 
  车开在高速公路上的感觉真是太棒了。眼睛直视着前方,双手紧握着方向盘,脚踩油门,勇往直前,一切的烦恼忧愁顿时都抛在了脑后,好像我就是世界的主宰。真有点天高任鸟飞的痛快。 
  接着下来,我们每天上高速过把瘾,可我渐渐地有些腻了。 
  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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