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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闯荡北美-第14章

小说: 闯荡北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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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怎么觉得这个查经会和我小时候读红宝书、斗私批修的小组会学习形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呢,只不过是主题内容有所不同而已。 
  他们的教会活动有时候也带有一些社交性的意思。比如说,他们会传递这个主内弟兄和那个主内姐妹谈恋爱了的新闻。还有人会问姑妈有空房吗,有个主内弟兄要租房。说起来,思进在纽约的第一份工作,还是由姑妈发动群众找到的。那天查经会一结束,她赶紧把思进叫下楼,对众多的主内弟兄姐妹们说:“这位主外弟兄叫思进,要找工作,你们谁有办法就帮帮忙!”她的教友Michael洪第二天就来了电话,通知思进准备上班。他们不愿意说,这是事在人为,而管这个叫作把一切都交给主。主是无所不在的,只要祷告,主才会听见。 
  搬离姑妈家是出于不得已的缘故,因为思进上课和做工要花太多的时间在路上。后来思进的父亲来到北美探亲考察,在纽约时,我们安排他住在姑妈家,一住就是半年。我们深知个性外冷内热的姑妈,会给思进的父亲一个安全温馨的居住环境的。 
  为生活而战/思进/ 
  到纽约大约十天后,姑妈的那个教友Michael洪——一家船运代理公司的老板问我:“有一家印度人开的贸易批发公司——Style Asia,需要装卸工,你做不做?” 
  装卸工?那可是绝对的重体力强体力的活儿!像我这样的一介文弱书生,只干过轻便的体力活,还从没有干过这类的重活儿,干还是不干呢?我能干得了吗? 
  要是在国内,我会毫不犹豫地加以拒绝,但这是在纽约,能找到一份工作就算不错了,哪还容得我挑挑拣拣的?干!当然干!为了学费,为了生活费,当然干!干不了也要干! 
  这个装卸工每天要干十个小时,一周要做六天,一个月八百美元。 
  我和另外三个来自非洲的人高马大的黑人阶级兄弟一起,我们这些来自亚非拉的“无产者”自觉地团结起来,把来自亚洲的货物从大货柜车上卸下来,搬进仓库,或把仓库里的货装上大货柜车。就这样,干了两个月就实在撑不住了,其间还扭伤了一次腰,至今一到阴雨天就酸痛。“ 
  泰山压顶不弯腰!”要不是学那泰山顶上一青松,我早在“美帝国主义”门前累趴下了。 
  暑假快结束了,我还没有存够学费。怎么办呢?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一位中国心理医生。对他说,我情绪不稳定,睡眠不佳。那医生收了我两百美金,开了一个病假证明,可以休学一个学期。这也是“前辈们”教的绝招,可以保住学生身份。 
  正好这时,洪先生的公司需要一个业务员,他让我试了一下,还行。于是我终于成了一个“小白领”,一个月九百元现金。 
  小玲也在姑妈的介绍下进了一家台湾人开的公司,给女老板做秘书,一小时五美元,一干就是三年。虽然没能干上想象中的waiter(侍者),但是我俩挣的钱总算可以支撑我的学费了。这使我们的心情稍稍好了一些。 
  1992年2月4日,那天正好是农历新年的大年初一,我进入了所谓“穷人的哈佛”——纽约市立大学的皇后学院,开始读电脑科学硕士学位,主攻软件设计。因为我不是电脑学士,要学硕士,课前必须先补五门学士的课程,而五门中又必须先修两门,才能上其他三门课。所以我第一个学期先修两门课。 
  皇后学院离我当时住的地方虽然不远,都同在皇后区,但很不方便,没有直达的地铁,需绕着圈子走,每天来回两个多小时。 
  我每天要有九个小时在船运公司上班,一个来回也要三个小时,结果我这样“有头有脸”的电脑硕士研究生,每天就有十二个小时花在打工和路上。 
  这样,虽然第一个学期只需修两门课,但我仍然没有多少时间用在读书上。我学的202“汇编语言”的第一个考试便不及格! 
  这样下去怎么行?必须立刻搬家! 
  报上的房屋出租广告不少,我和小玲利用周末的空闲时间去看了几处。学校附近的房屋并不便宜,一个小屋动辄四五百。而我们当时每月的收入只能维持三百以下的房租。 
  有一天我看到一则广告:“雅房单间出租,靠近皇后学院,法拉盛。家具一应俱全,适合单身及夫妇,两百六一个月。” 
  法拉盛当时已经具备了小唐人街的规模,中餐馆、中国人的超市应有尽有,对于我俩的学习、生活都相当方便。 
  于是我们立刻与房东通了电话,我们要求马上去看。 
  到那儿一看,还是一栋外表不错的小洋楼,离学校还真不远,一辆公车,十分钟便可到达。房间在三楼,也算是阁楼,但比姑妈家那个阁楼大了许多,而且家俱齐全,床还是新的。要知道,我们到美国后还没睡过新床呢! 
  在交谈中了解到,房东是个香港人,是一个教会的长老。他有三四栋这样的房子,全靠房租为生。 
  他说当年他也是 
  留学生过来的,了解自费留学生的苦境。 
  他还问,“搬家要帮忙吗?我可以开车帮你们搬过来……” 
  总算又碰到好人了! 
  于是我们毫不犹豫地付了一个月的定金,连价都不还,并且还约好了搬家的时间。 
  回家后立刻告诉姑妈我们马上要搬家了,她不怎么高兴地对我们说:“按规定搬家至少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一个月定金就不还了。可看在我弟弟的面子上,就算了吧。祝你们好运。” 
  按约定,第三天晚上,那新房东就来接我们,帮我们搬了过去。 
  这个地方真不错,离学校和打工的地方都不远,而且一路上可以骑自行车。 
  我们在这儿一住就是四年半,一直住到离开纽约去多伦多。 
  有了船运公司的工作,又有了学习时间,第二个学期我的三门课中拿了一个A+,一个A,一个A-。这些丰硕成果的取得,充分证明了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的伟大、光荣、正确。 
  凭着这些成绩,我申请到了两个学期的“Scholarship from Ping…Hou Wang Family Graduate Student Foundation”,这是一个华裔企业家设立的奖学金,每学期的金额两千五百美元,正好付学费。 
  我们的生活开始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馨华/小玲/ 
  馨华是我的第二个老板,大我整整十岁,那时还未婚。她的父亲是 
  国民党立法委员,她和姑妈一样,也来自台湾,是台湾人眼里的外省人。 
  馨华所经营的是一个高级时尚袜子加工厂,就座落在布鲁克林的工厂区。我第一天摸着去找这间工厂,还费了一番周折,这叫万事开头难。 
  我要从皇后区的Jamaica Estates,即F车的底站一直坐到Jackson Heights,换G车到布鲁克林的Metropolitan Avenue下车,然后弯弯曲曲地穿大街,走小路,过个桥,沿街对照门牌号,找到馨华电话里所指的那栋楼。事后馨华告诉我,如果我能按时或提前到达工厂,她就要我了,这对我是个考验。多亏了思进前一晚帮我对着地铁图解说了一遍,使我牢牢地记下了站名。毕竟这是来了纽约后我第一次独立地坐地铁。 
  想不到纽约还有这样的地方。沿街两边的楼差不多都有五六层那样的高,一溜儿的紧挨着。暗红色的砖墙,透着斑驳陆离的陈迹;没有玻璃的窗子,像一个个密密匝匝的无底黑洞,一眼望不到尽头;那些老旧的大铁皮门,病病歪歪的,有的关着,有的开着。废纸、空酒瓶及压扁的可乐罐,稀稀拉拉地躺在空空荡荡的马路上。可真是满目疮痍啊!谁又能想到这里曾经有过的繁荣和昌盛呢? 
  馨华的工厂就在其中一个楼的第三层,长方形的,有六百平方米大小。里边分前后左右四个部分。最前面靠窗的是馨华的办公室,最后面靠窗的是男女厕所。中间部分的左边儿,倚墙拦出两条走廊式的货物堆放处。右边就是女工们做活儿的场所,整整齐齐地十排长方形桌椅,可供二十几个人同时开动烫熨机器加工产品。 
  馨华在曼哈顿的第五大道三十七街上,还有个Showroom(展品室),典雅大方。经过她精心设计和布置,那些个花型、款式及颜色各异的Pantyhose(连裤袜),套在栩栩如生般的假腿上,个个摆着优雅的Pose(姿势),等待着客户们参观和定货。通常,馨华会根据大公司下的定单和加工要求,雇些手巧的女工来工厂,用特制的耐高温光滑板,穿进Pantyhose里,把绒布花卉图案纸轻巧地盖在印花部位,然后烫熨机器往下一压,大约一分钟左右,图案便印到Pantyhose上了,这时必须得再有技巧地撕去那张废纸,抽出光滑板,一件产品就算加工完成了。整个过程中最关键性的要点,是不能让Pantyhose抽丝。否则的话,就算图案印得再完美无缺,那双Pantyhose也还是报废品。 
  曼哈顿的那间Showroom是馨华跻身于纺织品加工这一行的醒目标志。无论是外出做Show还是印制产品的Catalogs(目录),公司名称后面打上曼哈顿中城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档次和级别就不一样了。可惜,我没有赶上那定单像雪片一样飘来的辉煌年月,听说那时的女工一个月可以赚很多钱。 
  馨华大多数的朋友是女的,她们不是服装工厂的老板,就是毛衣针织品公司的业主。常常说同行是冤家,与馨华在这行熬了十五六年的难姐难妹们,受大陆纺织品崛起的冲击,生意是越做越清淡,而她们的交情却越来越浓厚。常常听她们在电话里互叹苦境、互相勉励。馨华的结束语永远是:“好了,好了,收起你的苦瓜脸吧!什么时候出来喝杯咖啡?Take care(保重)!” 
  如果说我是先从电影里和书本上认识了纽约,而馨华便是第一个带着我真正走进了纽约的人。她的一大乐趣,是把对纽约那痴迷的爱,在吃喝玩乐中毫无保留地灌输给我,颇有点“寓教于乐”的意思。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她带着我和思进参观了座落在中央公园边上的自然历史博物馆。她要求我带上笔记本儿,可以随时随地记下博物馆里那些不常见的、难背的英语单词,这是她的体会。她说看见了真实的物体,再比照它的词,容易帮助记忆,叫象形记忆法。途中馨华还真的示范了一次。下了地铁,走在大街上,她环顾四周,指着一家店面的招牌问思进和我:“这Café是什么意思?” 
  我自作聪明地抢着回答:“那不就是一家咖啡馆吗?” 
  她再看看思进。 
  思进可能也吃不透这个字的含义,没有任何表示。 
  馨华就笑着对我们娓娓道来:“这是个法国字,意思是小餐馆,只卖饭不卖酒的那种。在英国,Café又可以理解为茶馆(TeaShop),喝下午茶的地方。这个字用到了美国就变成了自助餐馆了,是Cafeteria的简写,不信我们去看看?” 
  说走就走,我们三个人转身进了这家Café自助餐馆。我一看里面,几乎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个塑料托盘。他们或动手往托盘里放三明治、色拉,或自己用勺盛汤,等收银员收了钱后就可以坐下享受了。 
  馨华得意地冲我俩点点头,说:“怎么样,要不要来杯咖啡?我请客。” 
  我和思进这才第一次亲身体验了在Café的自助餐馆里,喝自己动手冲的咖啡。不受别人摆布地自己控制糖和奶的多少,感受到了自助的乐趣。 
  从此,我每每逛街看见Café的自助餐馆,在学校的Cafeteria里用午餐,便会想起馨华。更重要的,是她的那套学习英语的方法。 
  那一阵子,公司里的生意比较清淡,她提议带我去SOHO(苏豪区)看艺术画廊,好好儿地休闲休闲。人们口头上、电影里经常性地提起这个词,使得我真想见识见识这个著名的地方。平时我都是两点一线的——打工和回家,是再简单不过的生活方式。思进是读书打工非常忙,很少有机会陪我忙里偷闲去曼哈顿逍遥自在一番。我们也不知道具体要到哪里才算SOHO。现在,一经她邀请,我马上应和。 
  馨华告诉我,曼哈顿下城和百老汇街交界处的Houston Street以南朝西叫SOHO,Houston Street以北靠东叫NOHO。至于SOHO是怎样形成的,是我若干年以后,在Hunter College上写作课的时候了解到的。我和SOHO的第一次直接接触,还是通过馨华。 
  她的家就住在曼哈顿中国城的孔子大厦里。那天,我们一路沿着中国城的Canal Street走到百老汇街,往右拐走几步,就到了馨华所指的SOHO区。穿过了Grand Street,我的眼前便豁然开朗了起来。 
  百老汇街上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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