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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白面相公-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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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使此沈默非彼沈默,听着耳畔陈映容的斥责也让他老脸一红,喃喃吐出几字——

    “陈娘子,你看这样行不要不、要不然咱肉偿?”

    对嘛,面前的陈映容虽是脾气火爆了些,但咳咳在美色面前,谁能抵挡

    没错!我沈某人就是这么肤浅!

    哪知他话音一落,陈映容竟是笑了出来,眯着眼细细的端了他许久,也不说话。

    良久后走去门口,以手帕掩笑道:“沈家秀才快、短、小,奴家可不好这口呢”

    在银铃般的欢声笑语中,房里的沈默脸色涨红到了极点,三五步跳进床帷,一把合上了蔓纱,随后发出阵阵哀嚎

    “wtf!fq!贼老天,你又玩我!”

第4章 被撞破的小心思() 
清晨过后的一场细雨,到了现在变成屋檐上滴落的水珠,在门前的青石坑里结成了水坑,卷起一层层涟漪。

    房间里的沈默坐在镜子前,仔细观察着脖子上的勒痕,它的颜色很深、很重。

    “当不是自缢所致!”

    来此地不足半日,这是沈默目前最大的疑虑。至于陈映容那儿的麻烦,尽可日后再说,唯此伤痕如头顶悬剑、让他如鲠在喉。

    事关自己生死,沈默马虎不得,借着与丫鬟的闲聊来摸些门路。

    “姑爷,你一会问东,一会又问西的,这些不都是姑爷你平时常做的活计么?”也不知陈映容与小梅说了些什么,自打这丫鬟进了门来,满口的姑爷来去。

    “小梅是说,替人代笔通常十几文、几十文,咱们有这一层秀才的身份,虽然能多挣一点,但也有限的紧。主要是大户人家办喜事,新商户开张,咱上去凑个门面,拿点散钱才是大头?”沈默暗暗点头,背景大致与他所了解的古代相似,再无上进之心的秀才,便是依靠此番过活了。

    “是了姑爷,你都问第三遍了。”小梅说完退了两步,站去屏风前。

    额头上突出的肿块有些充血,沈默拿着去了壳的鸡蛋在上面来回搓动,搓了许久

    江南烟阔,雨霏霏路濛濛,前有断桥一隅,后有小鸟离离。

    入了十一月,气温下降的厉害,沈默撑着一把油纸扇,晃荡在金陵城郊,背后的小梅不断催促着他回家,彷如未闻。

    毕竟眼前的水村山郭酒棋风,才是他的归路。

    陈映容管得他很紧,不许出门事小,纵使他想找本书来读读,也是不行的。左右缠了小梅两天,才换来一本课业以外的读物。

    沈默便花了一整天时间,以极为严厉的批判性眼光读完,才知道如今的朝代有个很有趣的国号——

    天完。

    在心里又是对其一通诽谤,诸如“天要你完,不得不完”之类的琐碎,才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住在陈宅已有五日,也大致摸清了陈映容的情况。

    据小梅说,陈娘子本是开封人,早年曾在教坊司内过活,因艺技双绝,攒了些财物打算赎身,怎奈相约成语,守护一生的风流才子突然变卦,又将其狠心抛弃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事务缠绕,便只身来到金陵

    再后来,陈娘子经营有方,善于和地方官府、官人、员外沟通交流,赚下了偌大的家产

    女强人?

    似乎能很好的概括。

    虽然行业不太正当,但总归是娱乐性产业,娱乐大佬吧沈默如此想到。

    马车之上,小梅有意无意的闪躲着他的目光,刻意与自己保持了一条胳膊以上的距离,从打进陈宅来第一天就是如此。沈默为此盘算了几种可能,大多又无法印证,咱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他出门前本想跟陈映容打声招呼,奈何她昨晚未归,只好强行拽着小梅出门,当下到了用午饭的时辰,沈默掀起车帘一角,喊道:“陈二牛,饿了,找个地方用饭!”

    “得嘞,姑爷。”

    “小梅,你带钱了吧?”

    “走的太急,姑爷也没带?”

    “二牛,回家,回陈宅”

    晌午空腹回了家,没能品尝到江南美食的沈默,自然是闷着头钻进自己的偏院,意兴阑珊地踹了一脚房门

    “去了何处?”陈映容的声音有些疲倦,坐在椅子上很是慵懒,想来是因为昨夜一宿也没合眼。

    “城郊转了转。”对于她在自己房中,沈默也没觉着意外,大大咧咧地倒了杯茶水,也不嫌凉,一连灌了三杯下肚,“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是因为不许你出门?”她说话间从袖子里拿出一叠纸张,摊在了桌上,“沈秀才所画何物?”

    沈默稍稍偏头一瞧,当即试图将其夺回,谁知对方早有准备,抢先一步将纸张收进了怀里,用一种异样的神情盯着他。

    老脸顿时有些泛热,沈默含糊道:“那那些是闲来无聊,糊涂乱画的游戏之作,陈娘子若是觉得不痛快,尽可烧了便是”

    谁知陈映容大大方方的将纸张摊开,指着上面的吊带问道:“做牢固之用?”

    “嗯?”

    背过身去的沈默颇感意外。一向爱冲他发火的陈映容居然没有动怒,听她的语气,甚至还有一丝请教的意味。

    连忙换了一副腔调,拿出他前世学术研讨的姿态,正色道:“某不知时下女子所用内衣为何状,胡思乱想拼接成一式便于穿戴之物若是陈娘子觉得尚可,便寻来针线娘子依图缝制,也算是沈某没在陈宅里白吃白住。”

    陈映容并没有马上答复他,来回转动了几次图稿,反复翻看后问道:“作画工笔所用为何物?难道真是木炭?”

    呃

    没想到她这般聪慧,全让她给猜中了,作为后世而来的穿越者,沈默熟练的吹了个小牛皮。

    “制作工笔之法,某尚需时日研究,不能即刻回复,还望陈娘子海涵”

    他心里默默算计着,等本公子写出四大名著!

    哼!你再跟老子牛!

    到那时,本公子便要、便要!

    看着你,抱着咱的大腿哭泣!

    泣不成声!明珠暗投!有眼不识

    “嘭!”的一击脆响,丢来了一锭银子坠地,沈默不知所以的看着陈映容,只听她道:“加上桌上的,一共五十两。明日你去书坊买些书回来,也好填一填书架往后啊,小聪明要用去正处,莫要总想些歪理胡梢的巧技来吸引老娘的注意!这一次便算了,老娘今日心情好,暂且放过你了!”说完出屋,不做片刻停留。

    “喂喂”

    沈默喊不回她,只能喊来了午饭。

    桌上的四菜一汤说不上奢侈,也算不得陋食,饭后的茶点又有四样,自己快成了被圈养的相公

    不服!

    坐于书桌前提笔——

    第一回。灵根育孕源流出,心性修持大道生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第一回

    前世的四大名著挨个试了个遍,凭着记忆分别默写出一个章节。一番总结发现,只有三国一书能大致摸清故事的脉络,算是能下得了笔。

    顿时窜出了一股混吃等死的心态,再一次战胜了沈默。

    懒洋洋地躺去床上,俩眼一闭,觉得往后的日子无甚光亮。

    自己欠着陈映容一千多两不说,还有人欲加害自己。

    时时刻刻紧绷着神经,也让他这几天连觉都没睡安稳。

    没过一会儿,呼噜声响彻整个小院

第5章 亡我乡() 
阳春白雪,下里巴人。

    如果能够选择的话,沈默还是愿意对高雅艺术试上一试的。

    小院内,石桌上铺满美味珍馐只看不用,连盛装所用的容器也是翡翠玉盘;左右各放一鼎檀香炉,为的是那袅袅升起的薄烟只看不闻;面前再放上一张古琴,边角有一二裂纹,沈默的双手虚抚其上便是不弹的。

    非是他不愿,实则不会。

    一个五音不全,数学老师常年代授音乐教出的学生,能有几斤几两的艺术细胞,沈默还有些自知自明。

    清了清嗓子,冲着一旁满脸期待的小梅嚷嚷道:“今日天气闷热,弄得本秀才心情烦闷,不适弹奏音律,加之尚未焚香沐浴,此时若是强行演奏,恐有辱没先贤”摇头晃脑的说完此等违心之言,沈默便端起余光偷瞄丫鬟的反应。

    “姑爷,香燃着呢姑爷一个时辰前刚沐浴”沈默的话让小梅听得似懂非懂,一副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是姑爷的要求也太多了,不过是弹首曲子罢了,怎有这般麻烦。

    凌冽的冷风不合时宜地吹倒了桌前的屏风,突发的一幕让沈默有些尴尬地扯起嘴角:“你看你,小姑娘家家乱说话,方才还闷热的天,生让你絮叨起大风了!”

    小梅没好气儿地回了他一眼,才上前将屏风扶起,撅着嘴忿道:“都十一月了,哪里还会觉着闷热,我看我看是姑爷几日没出门,心里闷得慌!”

    “咦!好一张怜牙悧齿樱桃嘴,来来来,待本秀才亲自瞧瞧”

    小院中,老鹰追赶着小鸡,追了很久。

    十一月九日,睁眼便是大亮。

    距离与陈映容成婚还有两日,大喜的日子不偏不巧的选择在了后世的光棍节当天,也算是圆满。

    自从那天“追小鸡”运动之后,沈默连着几天没见到丫鬟小梅,一日三餐的供应也从原先的四菜一汤缩减成了一菜一饭,就连早饭的肉馍也换成了菜饼。

    瞅了眼桌上的青菜稀饭粥,沈默颇为无奈的摇头,暗叹:没想到你陈映容还挺小心眼的,暗示的这么明显?本秀才岂不是要洁身自好,做起了好好先生?

    他此时的感触,尚有些玩闹。

    一方面对于自己穿越重生的事实无法否认,但内心又有些无法接受。因此会安慰自己,这不过是大型古装体感网游罢了,自己随便混混,做做主线、支线任务也能满级,到时出门上街,逢人便曰:莫欺少年穷。

    一言不合便要拔刀

    另一方面受制于“沈默”的约束,秀才的名头算是个不错的起点,可是自己一没前身记忆,二没安身立命之技,大约除了混吃等死之外,也只剩下“追小鸡”了。

    成婚!

    成婚后的境况有变?

    陈映容便会好好待你沈默!

    那,怕是真活在梦里了。

    人家可是陈映容,无论怎么说也曾是在开封城里有头有脸的招牌,什么风流才子俏郎官没见过,什么金银珠宝绫罗缎没用过,什么奇淫巧技花样式没瞧过。

    需要你沈默,一个后世来的屌丝现眼

    每每想到此处,沈默总会有一股跑路的念头。

    只需稍稍转念一想,自己连金陵城都没逛过两回,一个外乡人能跑去哪里,又能去何处万一路上要验路引,咋个办嘛,总不能再拿秀才的身份唬人吧?

    一些个稀奇古怪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蔓延开来,涣散的目光逐渐成炬,像似下定了很大决心。

    他很想回去,回到那个有无线网和移动手机的年代,那里有人正在等他。

    桌上的稀粥还剩下半碗,铜镜外的男子锦衣绸带金丝靴,画扇纶巾小玉坠,一应才子标配穿戴整齐,趟着流星大步朝着阁楼方向。

    一楼厅门前,沈默从腰间抽出纸扇轻敲三下房门,便退后几步静候。

    房内人也没让他久等,一缕似有似无的暗香代替了主人的迎接。入了门内,陈映容回身斜靠在榻上,微微抬起的右手稍显慵懒,料想是吵着她休息了。

    沈默也不做客套,率先说道:“陈小娘子,沈某今日想在城中一游”

    对方揉搓着耷拉的眼脸,放下手后淡淡道:“不去,可否?”

    “也可,只是可惜了大好时光。”沈默的反应没有再像先前一般激烈。

    “呵——叫小梅随沈秀才同去?”

    “不用。”

    “可是去城外?需些银两?”

    “无须。上回买书尚余十四,今去拿四,余下尚在院中。”

    “几时回来?”

    “”沈默没有马上回答,到了嘴边的话终是咽进了肚子,黯然道:“到了归家的时辰,当归。”

    毫无意外的退出房门将其掩上,低头喃喃一句:

    望陈姑娘能有个好的归宿

    生与死的问题,一直不是国人所擅长的。譬如前世里流行的一句“我们在惧怕衰老时,父母正恐惧死亡”,闻者无不为之感伤,由此可见一斑。

    老师没教,父母不说,书本没写,似乎成了三不管之地,任由其在每个人的心中发酵。

    作为“死”过一次的沈默,对此还能有什么恐惧呢?

    留恋金陵风华不愿醒?

    还是应晓彼岸有人闻呢?

    不可否认的是,他犹豫过,也躲闪过。

    时至今时今日,他打算死回去的念头再也无法回避。

    乃至其死法,也已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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