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丘 by 糖小川-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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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波是在美女如云的师范大学里跟着吉他班学的这一手,初恋早就不知去向,吉他倒成了他最忠诚的伴侣。
“为什么学吉他?”
“因为这个乐器便宜啊,便宜的吉他也能弹出不错的声音来。”他哈哈笑道。
“说廉价,口琴更廉价吧?”
“那个好听,我也喜欢,不过吹的时候不够美感。”
即使贫穷如他,也有权利追求美感。
弹吉他的孟波,谁见了都会心动,他自有一种超然出尘的气质。那些被物质蒙蔽的女孩子们自然不懂得欣赏,有时候我觉得这样也挺好,抛开世俗的婚姻不谈,孟波可以活得很潇洒。
而他对于追求女孩子的初衷,更多的是为了他那白发苍苍的老母亲。
我跟他将,你这样是找不到真心的女孩子的,一来单亲家庭容易让女孩子心里膈应,二来今后婆媳关系会让你想找根绳子上吊。你为自己活,你妈应该会更高兴。
他低头,“其实她也没逼我,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也觉得让一个女孩子跟着我受苦挺不应该的,所以目前来讲,还是单身比较好,等有些经济基础再谈这个事。”
他把吉他收好,习惯性地擦擦盖子上面的浮灰,“话说,好久没看见你和刘岚出去玩了。”
“哪个刘岚?”
他愕然,“就是解剖课上的那个助教,帮忙放PPT的那个。”
“她啊?我们就吃过一次饭,吃的时候她非要一个四人餐桌,还跟服务员吵起来。我觉得女孩子这样不宽容,以后很难相处吧,所以就……”我耸耸肩膀。
我们两个在宿舍里一起煮火锅吃,谈论着这个或者那个女孩子,那时候全国的房价还没有涨上来,70多平米的二手房不过十来万,他老说要买一套,接他妈妈到城里住。
后来这些坦诚的打算都让他羞愧万分,他觉得自己在一个城市人跟前暴露了最卑微可笑的乡下男孩才有的想法,以至于有很长时间他都觉得自己抬不起头来,也不想跟我说话。
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孟波的自尊心在后来让他恍惚觉得,即便没有女人要他,他也不可能和我好上——难道仅仅因为没有女人要他?
现在想想,当时我们为着这个那个烦恼,顾虑的东西无非一些鸡毛蒜皮,与我们的幸福比起来,多么可笑而不值一提。
第三章:遇见
孟波没有那种能让人一见钟情的帅气,不过说实在的,每天我们挤地铁上班,能让你留下深刻印象的路人的脸,一年也不会超过一张。即便是电视机上唱唱跳跳的明星,要人记住他的脸也很不容易,我们生活的世界太小,同时也太大,这个城市一千多万的人口,每个窗户后面都有陌生的脸孔,谁是你有心记住的?
我和孟波第一次见面在何时已经无从知晓,过去他在我眼里是流动的风景,如一棵树,一朵花,他安静地生长着,不曾来打扰我一分一毫。
我对他有印象是在工会组织的集体相亲活动上,当时电力局,公安局,附属医院,还有一个高中,四个单位的未婚青年由一些热心的大妈大叔汇聚到一个小礼堂里。桌子被拉到边上围成一圈,头上有某次联欢活动还没有撤下来的彩纸气球,小小的舞台上支着话筒。
但凡这样的相亲活动,几乎一边倒的是女孩子多,倒不是说这个世界就女多男少了,实在是愿意去相亲的男人们不多,或者面皮薄,或者敢于从生活中自立更生去追求。女孩子们相对比较尴尬了,有高学历和稳定工作,家世也不错,但是长相一般,结果很容易高不成低不就,对于同等条件的男人来说,她们有点过于清高,而下嫁的话,她们宁肯潇洒地单身着。
我正单身,没有女友,所以想到这里来碰碰运气。
而孟波,当时他和小梅还没有正式说分手,他本来不想来,因为性别比例失调,给临时拉来充数。结果那傻子上台的时候还交代,“我其实已经有女朋友了,那谁非让我过来,我就给大家娱乐助兴。”
我想到我的朋友老代,那家伙已经跟媳妇领证了,结果听说这个活动,也非要来凑凑热闹,见识见识美女。美女没见着,他对着现场桌子上的水果和牛奶糖泄恨,左右开弓吃得满嘴都是。
这个时候我低头给网友发短信,约了半个小时后上游戏,让工会给我留位置,然后我听见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人用吉他弹了一曲《爱的罗曼史》。现代人被MP3荼毒过的耳朵,突然在这么近距离内听到木质吉他的音色,那种惊诧乃至惊艳让我瞬间抬起了头。
孟波抱着吉他坐在台子上,双腿交叠,低着头,看不清脸,只有一个鼻子高高地挺起,那贴头皮的毛碎,短得隐约可见头皮。他穿着长袖T恤,外面一件黑色短风衣,下身休闲长裤,一双球鞋。
他显得很放松,脚尖轻轻打着拍子在点,可是始终不肯抬头,光顾着盯自己的手指,所以其实在这么多人跟前表演,还是很紧张的。
我在想,这个人一定很丑。
一曲毕,他还是低着头,腼腆地笑着,迅速鞠躬,然后匆匆溜下台。
我的目光追逐着他十多秒,他跑到角落里去,低头在那里整理他放吉他的盒子,整个人几乎要隐藏到窗帘里去。接下来台子上有个漂亮女孩子表演街舞,我的目光又给吸引回去。
看完街舞,实在没什么意思,我看看时间差不多,就从后面偷偷溜了出去,在楼梯间的时候,我看见刚刚弹吉他的孟波正在打电话,他脸色平静,一边回头看了我一眼,一边低声道:“好的,我知道了,我明天下午在的。那明天见。”
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回头多看了他一眼,就见他面对着墙角落,把头低低地垂下去,肩膀斜斜地靠在那里,仿佛非常悲伤的样子。
约莫过了十秒钟,我还在慢慢往楼梯下踱步的时候,他突然背着吉他风驰电掣般冲下来,几乎撞到我身上。
后来我知道,就是那天小梅跟他提分手,而他冲下楼倒不是去找个地方哭,而是人家要来宿舍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他想先帮着收拾收拾。
“哭了没有啊?”我问他。
“没什么好哭的,更多的是觉得自尊心受损,面子上下不来。”
“那么你不爱她。”
“可能是的。”孟波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从来没有很深地爱过一个人,我觉得爱情是小姑娘幻想出来的,或者也是有的,不过我爱无能。”
我打哈哈,“不是性无能就好。”
他朝我翻了个白眼,约莫觉得自己假正经过头,于是咧开嘴笑了起来。
当时的孟波对我还没有印象,因为我也是那种丢到人海里就不怎么引人注目的家伙。
但是半个月以后的一次面试使我们彻底成了朋友,并且机缘巧合,进而成了室友。
那时候医学院的一个实验室招收实验员,对我们写论文搞研究乃至和导师们拉关系都大有助益,本来实验室负责项目的教授准备找自己熟悉的学生,不知道怎么后来闹出事情来,个中缘由我也不清楚。总之看到布告栏说公开征招,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排队了。
面试的内容很简单,回答一些常规性的问题,然后在显微镜下把培养皿里的细菌染色,问题是一般情况下这个过程最好由两个人合作完成,想到前面几个应征者垂头丧气出来,我就考虑着我是不是可以叫一个助手。
于是我对面试官说稍等,转头到外面走廊里,对着隔我两个人的孟波道:“你好,能帮个忙吗?”
他指指自己的鼻子。
“对,就是你。我认识你的,听你弹过吉他。”
他的脸微微涨红,然后站起身随我走到里间,我让他帮我灌注药水,一边提示他推注射器的速度和剂量。
面试官们在那里心不在焉地打分,或者低声交谈几句什么。
有人对孟波道:“你也是来面试的?”
“对。”
“你跟他是朋友?”
孟波看了我一眼,“我们刚刚才认识。”
我道:“杨老师,他跟我不是一个系的,不过他吉他弹得可好了。”
杨浩然是实验室的负责人,他推了推眼镜,对着旁边一个我不认识的面试官笑道:“有点音乐细胞,多才多艺,你不最喜欢这样的文艺青年?”
那人道:“那你要了他呗,上次文艺汇演输了,还怀恨在心啊!”
气氛如此轻松愉悦,孟波一时有点适应不了,我却觉得进实验室十拿九稳了。
两个礼拜以后通知下来,我和孟波成了同事。
当时念完书,只想着快点从家里搬出去,过一点潇洒自由的生活。他的宿舍在医学院后面,离附属医院也很近,负责后勤的说屋里正好还空着一张床,就让我签字搬了过去。
我买了条席子在腋下夹着,一手提着个塑料袋装了当天换洗的衣服,另一手抱一台小电风扇就去了。
宿舍里的洁净出乎我的意料,虽然门窗陈旧,墙上都在掉漆,但是每一个地方纤尘不染,来之前,他已经把我的床擦干净了,见我就带了那么一点点东西来住宿舍,他道:“你洗脸刷牙的杯子毛巾之类的呢?蚊帐还是要的吧,宿舍那边有个湖,这里是三楼,蚊子很多的。”
说着他指指阳台,“上面的衣架子是前面的学长留下来的,凑合用用吧,如果要晒被子,最好别铺阳台,四楼经常挂湿衣服,会滴得一塌糊涂。”
接着他递过来一个接线板,“你那小台扇的电线太短了,接不到墙边的插头。”
我歪着头冲他笑,“我说,你还能借我点什么?”
他愣了愣,没明白我的意思。
“你要是能借我个女朋友,我一定笑纳。”
他发现我在开他玩笑,顿时扯了扯嘴角,“要是我跟我女朋友还没吹的话,倒真可以借给你。”
我觉得这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会对你好,一是父母,二是雷锋,三是别有所图。
但是孟波不是任何一类,他对别人好,只是一种生活习惯,自然,也不会把这些事写到日记里去。
他真应该记日记。
第四章:日常生活
和孟波住一个屋檐下,慢慢的,生活用品越来越多,当时还不觉得,后来搬离宿舍的时候,跟楼下超市五毛钱一个买了些金龙鱼食用油的包装箱,竟然装了整整六箱子,还不包括衣服。
我记得读书的时候,四个人一间房,两台电脑拖游戏,两台电脑放毛片,都还不带耳麦,那个淫声浪语颇为理直气壮。垃圾桶里永远是上个礼拜残留的食物,蟑螂到处爬行,只有谁的女友大驾光临才会收拾收拾。又由于谁接待谁负责卫生工作的原则,渐渐的谁也不愿意把女孩子带回宿舍来,那就意味着大扫除。
加上念研究生不似本科,我们生活起居自由度大,反而没有那种愉悦的犯罪感,其中一位舍友更是家有妻小,所以同学间的关系相对比较淡漠。偶尔吃吃饭喝喝酒的交情是有的,也仅此而已。
现在和孟波在一起,才真正过起了日子。我这么感叹的时候,孟波会说,因为我的缘故,所有的日子都过成了段子。
我们的宿舍在一片人工湖的西侧,隔着马尾松的小树林,环境还算优雅,房子稍显旧,医学院本部是有新房子的,不过那里是扩招以后的校区,地处荒郊野外,不像这里闹中取静,离附属医院也不过10分钟的车程。
孟波是个爱干净的人,房子收拾得仅仅有条,还会把我的臭袜子收去洗掉,并且从不抱怨。在他的感染下,我也不好意思让床上的被子团在那里,每天起床必定叠得整整齐齐。隔壁屋的过来一瞧,笑话我们像两个童子军。
他在阳台上搭了简易灶,又用三合板挡风雨,连抽油烟机都不需要,每日里做饭做菜,必定先把衣服收起叠好,属于我的部分码在床上。第一天晚上住进去,就吃了他一碗炸酱面,牛肉末和芝麻淋在上面,边上配了绿油油的黄瓜丝小白菜,美味无比,我说我要跟他搭伙。他把筷子咬在嘴里,眼睛亮亮的,“那真是太好了,一个人做着吃总觉得没劲,两个人还能下厨弄出点花样来。我做饭,你洗碗,怎么样?”
虽然我生平憎恨洗碗,不过我没有做饭烧菜的天赋,所以只好妥协。
他每天仔细地记账,一笔一笔清清楚楚,我大手大脚惯了,起初有点不屑于他这样小娘们似的过日子方式,然后就提出来,以后我去买菜,他负责加工就可以。
他却笑笑地说,“我不想来占你便宜。”
“可是我想占你便宜。”
他睁大眼睛不明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