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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摄政王的黑道老婆-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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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他对她有企图,平日里才对他躲躲闪闪的,如今肯坐在这里陪着他,是否她的心里已经有他了呢?看着那个已经哈欠连天的她,他的心有丝窃喜。悄悄站起身,走到她身边。

“送给你,记住哦,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朋友,所以烦恼的时候,找个朋友来陪你吧,这样子,烦恼会有十分变成五分”

  他的手还没来得及搭上她的肩膀,她已经站起身走到书案前,放下了手里的书,再回身时,扔给他一个小小的三角型的纸包,冲他挥了挥手,就迈出书房的门了。

拆开纸包,展开这张纸,他有些哭笑不得,正面是一堆鬼画符,反面则是一个人的画像,画的那叫一个难看,简直分不清是人是鬼,下面还一行不怎么好看的字'快乐灵符!爷,给妞笑一个'

他一直以为,她看不见他的关心,不懂得他的心思,如今看来,她都懂,只是装看不见而已,她把这些都记在心里,等到他有难的时候,就统统还回来,不是因为心里装着他,是因为不想欠着他而已。

 把那张纸原路折好,别在腰间,至此,这道符就在也没离过身,就算后来又收到一个她由庙里成心祈来的平安符,他都没有如此宝贝过。就只因为,这是唯一一个在他心情不好时收到的安慰,也是她不曾送给过十四叔与他相同的一个物件。

日落西山,窗口照射进来的阳光也是金黄色的,照在床尾的一角。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那道阳光看起来如此的温暖,可实际上却已经没了多少温度,美则美矣,也不过转瞬即逝。

床上的人看着那道橘红色的阳光,咧开嘴角笑了,先是无声,而后忍不住似的开始呵呵笑出声,到最后,越笑越大声,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笑得狱卒们都有些惊慌。

 不是他的,始终都不是他的啊,那镜中花,水中月,近的就在眼前,却始终都不曾真实的拥有过。他以为,只要打碎那镜子,只要把水放干,那么那些隔在他们之间的东西就会消失。这种稚儿都觉得可笑的想法,却因为一个奴才的几句话,就让他付之于行了。

这一次,他触及到了那道阳光,却丝毫感觉不到一点温度,冰冷的身子任他如何撩拨也唤不出一丝热情,不动不吭声,她就那样直直的看着他,而他却在她眼中看不到自己。

他不怪她不来瞧他,打从眼睁睁看着她踏出府门那刻,他就知道,他们之间,的梦完了,雪花飘洒中,她的身影消失不见,他倚在门口,望了一晚。水月镜花终成空,缘来缘去不过梦。。。。。。

番外篇之这么近 ,那么远(多铎篇)

崇德三年正月十一;天气晴朗;无风。

今天下朝,我同十四哥一路,朝他要一匹好马。十四哥答应的很痛快,还答应了让我自己选。打小十四哥就什么都让着我,这回也不例外,于是我暗地里打好算盘,既然是让我自己选那我就选那匹追风了。

 追风是汗父给十四哥的千里马,当初汗父把马赐给十四哥的时候我真的是非常的眼红。先不说那是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单说这追风,那可是汗父的坐骑所产,我们兄弟这么多,只有十四哥得了这个赏赐,可见他在汗父心里头的分量。我是既为十四哥高兴,又不甘心。

 从我懂事儿起,汗父就把我当宝贝一样宠着,惯着,按理说这马本该是我的才是,换做别人我肯定是不让的,但既然十四哥与我是同个额娘肚子里出来的也便只好暗暗咽下这口气。如今有这等好机会我当然是当仁不让了。

“哥,可说准了,是送给我,不是卖”随着十四哥走到马厩,我忍不住开口调笑。

今儿早朝,皇上颁旨要亲征喀尔喀,我和十二哥要一同去,只留下十四哥在京里。我就不信,皇上会让十四哥暂理政务,这样十四哥还要任由豪格做大吗?我出口虽是调笑,其实是想探探十四哥的口风。

“你若是非要给银子,我也是不会拒绝的”十四哥听了我的话,淡淡一笑,不在意的开口回道。

“只管接着?”我的眉头不自觉拧了一下,打从汗父额娘走的那天起,我就无时无刻不恨,恨皇上,恨二哥。

一夜间由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变成奴才都能骑到头顶上的孤儿,这一切都是他们造成的!让皇上一个人踩着就够窝火的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豪格踩。但瞧十四哥的意思,好象这事儿跟他没什么关系一样,我着实是有些气。

“只管接着,想那么多做什么”十四哥伸手把我纠结的眉头给轻轻抚平,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可。。。。。。”

“我说豫亲王,你可看好哪一匹了?”我刚想再说什么,跟十四哥一个鼻孔出气的范先生把话给拦过去。

“哥哥选的就是我选的”我知道范先生的意思,看着十四哥沉稳的背影我吐出一口闷气。谁叫咱们是'亲'兄弟呢,你走哪条路我跟着走便是。

“可选定了?”范先生站到十四哥身边,又问了一遍。

“早就选定了不是”我知道范先生与十四哥的交情也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不管我多不满意十四哥这种做法,但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兄弟我当然是站在他那头的。要是哪天,皇上想对付十四哥,我也一定会挡在头里。

 从我们兄弟变成孤儿的那天起,在我眼里,我这个十四哥就如同是汗父一样,我对他不只有兄弟情,还有一份濡慕崇敬。不说他战无不胜的功绩,就说他带着我们兄弟由一度四面楚歌的艰难中,走到现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恋权势,却永远立于不败的智慧,别说我了,就连我们十二哥,、也一样是对他崇敬得不得了。

“你自己的马自己选,做什么要我代劳”十四哥依然是浅笑着说道。

我很喜欢十四哥的笑容,但却不喜欢他这样的笑,、。十四哥大笑的时候,很爽朗,也很豪气,但是从我十三岁以后就再没见到过他那样笑了。

 这浅浅的笑就象是最暖的风,吹的人懒洋洋,但却同时也把一腔热血豪情给吹熄。让人忘记了顶着猛烈狂风而行的快意与征服感。

“好,我就选这匹了”我指着自家哥哥的坐骑,得意的笑道,哼,我就不信,你真的什么都能忍?我非常想看看十四哥变了颜色的脸是什么样儿的。

“福伯,牵出来给他”十四哥看了看我指的那匹马,没迟疑,利马令福伯给我牵出来。

“怎么会这样?”

“这马还真特别啊”

“奴才……奴才……”

十四哥没变脸,变脸的是我,如此威风凛凛的宝马,居然是秃尾巴!我不记得十四哥以前骑的这样的马啊。

就在我万分错愕的时候,十四哥冲着屋角一棵大树方向,轻柔的砸过去俩个字“出来”

“爷”磨磨蹭蹭走到十四哥跟前的丫头小声的说道,扎着两条麻花辫子,衣服上有些水渍,瞧她低着头,一副哆里哆嗦的德行,不用猜也知道是个奴才。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见多了这样诚惶诚恐的奴才,假若今儿十四哥是个普通人,她还会这样恭敬吗。

 原以为接下来,她会被十四哥训斥的跪地求饶,可十四哥只是轻柔的说了几句,我惊讶的差点掉了下巴,不为十四哥没责备她,而是。。。。。。而是。。。。。。

这样轻柔的语气,除了对我们这几个可以说是他至亲的人,几乎就从来没有拿出来给别人用过,能让十四哥另眼相看的人,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禁很好奇。

 这才发现,打从她见到十四哥起,除了那声爷,算是该有的礼数外,她既没请安也没下跪,就把个脑袋顶儿对着我十四哥。

  好大的胆子,这样可说是对主子的大不敬,而且,不管十四哥说什么,怎么盯着她瞧,她就是不抬头,不吭声。

  好家伙,我都不得不佩服她的不怕死,这丫头究竟朝谁借的胆儿,就算是我,被十四哥那样盯着,也会觉得头皮发麻,心浮气躁的,这丫头竟然跟没事儿人一样只盯着自己脚尖看,压根没把十四哥当一回事,哈哈,这样的奴才我可是头回见到。

“喂,这马尾巴是你给剪了去的?”我很想看看这丫头长什么样儿,想都没想,就蹲下去,看这丫头的样子,是怎么样也不会抬头了,那爷我就委屈一下,蹲下来瞻仰一下你的遗容吧。

“你是谁?”她先是一惊,然后眼珠子就开始叽里咕噜乱转,脸更是一点害怕的表情都没有,我不知道是这丫头太傻了,还是有什么依仗,反正,就她那一副我没罪我怕谁的表情,我是真真的很想笑。

“我呀,我叫多铎哦”我发现,我遇到有趣儿的人了,不知道她知道我的名讳后,会不会还这么傻不愣登的不知死活呢,瞧惯了唯唯喏喏的奴才像,如今遇到这么一个傻大姐,我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苗喵喵”她忽然冲我一笑,说出自己的名字。

 很少有人能让我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个普通人,和别人没啥两样,不用端着亲王的架子,而看到她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给晃花了,那样纯粹不带杂质的友好笑容,亲切,温暖,就像小时候,额娘给我的笑容一样,发自内心真正灿烂的笑,一瞬间,我觉得心头热热的。

“丫头,豫亲王问你话,怎么不回”十四哥轻甩了下他的袖子,拉回正题。

 我看着她伸出手,虽然不明白她伸手干吗,但是直觉上,我很想抓住这只手,我觉得,那应该会是很温暖很温暖的一只手。

 可惜,在我就要抓住的时候,十四哥一掌拍过来,把那只手给抽回去了,就算他藏的再好,可咱这眼睛也不是白给的,什么都瞧见了。

 切,什么时候十四哥变得这么小气了,不过是个奴才而以嘛,刚才算爷我一时失神,要不然,我还怕她的手脏了我的手呢,我悄悄的把握紧的拳头给收在袖子里,哼,来日方长,早晚我会握到那只手,到时候气死你,我孩子气的暗暗打好算盘。

 从那日起,只要有闲暇,我就朝十四哥的府里头跑,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有我做不到的事儿,慢慢的,只要我在京里,去十四哥府已经成为我每日必做的事儿,分不清是为了较劲,还是想看那丫头,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热中于这种无聊幼稚的事儿。

崇德三年四月初七,天气晴朗,有风

 今儿是十二哥的生辰,自然少不得酒宴堂会,所以我来至他的郡王府时,、里面已经很热闹了,送礼的,巴结的官员都是一大早就巴巴的赶来。

我嗤笑一声,抬腿迈进了府门。人可不都是这样,风光好皆因你站的高,当初我们兄弟被人踩在脚下时,怎不见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这会子献殷勤,谁会领这份情。

  世有大年,岂必常服补剂;天生名将,不关多读兵书。这句话很适用与十二哥,就算自幼疏于读书,但却是天生行兵作战的将才,因此,连年征战,败绩甚少。

皇上虽不喜他的莽撞急噪性子但也对他的功绩大加赞同,直此生辰自然也是赏了宝贝下来,一向爱收买人心人怎么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府里奴才引领我至花厅时,我便瞧见一群人正围在一张桌子边夸赞着什么。

 我寻到一处安静的地方坐下,懒得看那些谄媚的嘴脸。就算皇上赏下来一个瓜子他们也能捧成是长生不老药,故我对那所谓的宝贝一点也不觉得好奇。

“小十五不去凑个热闹”刚坐下,茶还没喝上一口,十四哥就由人群里退出来,坐到我身边笑问道。

“没十四哥这么有雅兴”我有些不大高兴,一向对什么事儿,都是不冷不热的十四哥,怎么跟那些人参合到一起去了,十四哥在我心里,可一直都是个风雅之人,这种世俗之气,半点也不该沾得。

“倒不是我有雅兴,是那丫头”轻笑一声,十四哥的视线飘向那一群人,我才看到,一个贼头贼脑,贼眼放光的人,正在人群边上转悠,想是因为十四哥的退出,她被人给挤了出来。

“她懂什么,你就这么由着一个奴才胡闹”我懒懒的收回视线,有些烦闷的心情却因为那丫头脸上滑稽的表情,一扫而空,但是嘴里仍然端着架子说话。

“文人如范仲淹足可谈武,武人如岳鹏举足可论文,而我家那丫头,未必如你所见”听了我的话,十四哥微蹙了下眉头,一撩衣襟,起身离开,临走时,扔下这么一句话。

 我心里很不舒坦,自问与那丫头相处时日,与十四哥相比少不得多少,但此时,为何我却觉得待我们同样态度的丫头,却跟十四哥走的比较近?

一向不喜输的我,十分的不服气,纵然只是个奴才,纵然那个人是十四哥,但是我依然觉得不舒服。

“爷,我还没看到呢”我正蹙眉暗思自己这奇怪的心情究竟是所谓何来,一声轻快的呼唤拉过我的视线。

抬眼便瞧见那丫头正拽着十四哥的衣袖,撅着嘴巴,不甘心的直跺脚,哼,越来越不成体统了,她哪里有奴才该有的半点恭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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