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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摄政王的黑道老婆-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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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回答的话,落入我的口中,什么晨跑,一边凉快去吧,我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哦!

大门口

“小叔叔,现在去晨跑吗?”

“晨个屁,都中午了说”

“那我们去午练吧”

“小豪,我吐血啦”。。。。。。。。

番外篇之镜中花,水中月(豪格篇)

 阴暗的牢房不见天日,唯一的光亮是来自小小的天窗,一束阳光照射到床上的人,凌乱的发,破落的衣衫,那人好象已经没了生气,一动不动,直直的躺在那,只有因为阳光爬到脸上,刺到了眼睛,他才微微侧了下头。转眼就又把脸转回来,依旧让那阳光刺着他的眼。

 什么时候起,他特别渴望这样的光亮了呢,那阳光虽然刺眼,却很温暖,让他觉得,浑身上下,四肢百骸都舒畅。

 抬起带着镣铐的手,伸过去想抓住那把阳光,却在合上手掌的时候,被阳光轻易的溜了出来,然后他就一下一下,不断重复着这个抓的动作,直到手臂被铁镣的重量坠的再也抬不起来,他才颓然放下手臂,叹了口气后,又闭上眼睛。

“豪格,你记住,你是大清皇室的孩子,是主子,所以对奴才们就必须要有主子的样子”

五岁的时候,他与伴读的小书童玩闹,额娘看到后这么跟他说。

“豪格,做大事的人就要心狠手辣,你想做世子吗?想的话,就不要顾念兄弟之情”

十岁的时候,他与阿玛侍妾所出的兄弟打架,一时心软,放了兄弟一马,结果换回来一个黑眼圈,额娘看到后,面无表情的跟他说了这些话。

“豪格,想坐上皇位就要不择手段,不能对别人有同情和怜悯,这些感情,做皇帝的不需要”

十七岁的时候,他的阿玛做了大汗,没有欣喜,没有疼爱,只是冷冷的对他说了这样的话,因为他当时曾为十四叔难过了那么一下。

“豪格,你既然没有你十四叔的睿智,就一定要比他无情,只有无情,才能无敌”

二十四岁的时候,他与十四叔的对立从皇阿玛这句话开始,那时的十四叔,只是笑着一退再退,从不与他争什么,但他却始终及不上十四叔,就算他让自己的血冷到结冰,却还是每每都是棋差一招。

“豪格,你连你十四叔的万分之一都不及,叫朕如何放心把皇位交给你?”

二十九岁的时候,因为他夺了十四叔的吏部尚书职,皇阿玛在清宁宫里训斥了他一个晚上。那晚,他发誓,不管任何东西,十四叔喜欢的,他一定都要给夺过来,因为他不想再听见皇阿玛说同样的话。

那一束阳光缓慢的移动着,由他的脸上移到了心口处,他动了动身体,身上的伤口,就如针扎一样碾碎了他的神经,可他却不觉得疼,因为那一束阳光,始终趴在他的胸口上,让他觉得舒服极了。

那天,他三次遇到他的福晋,那时的她还是个小丫头,两条麻花辫子,一身粗布衣裳,在他下朝的路上,她拽住了轿夫的辫子,使得坐在轿里的他,硬生生被墩了个结实。于是这镜花水月的幽梦开始了。

“那个肃亲王”为了给那轿夫说情,他的福晋挺身做了轿夫,他以为她会走不了几步就放下的,没想到,竟然会一直坚持把他给抬回了府,在他冷着一张脸,准备抬腿进门时,她叫住了他。

没说话,他转回身看向那个虽然满脸是汗,但笑的格外欢畅的她,连汗珠子都格外的晶亮。

“对我的服务还满意吗?满意的话就笑一下吧”趴在轿辕上,话说的有些有气无力,但眼睛还是亮亮的,透着股子期盼,好象十分期待看到精彩戏码的样子似的。

“哼”笑?多少年了,从他五岁的时候起,好象就再没笑过,要不是因为她是十四叔的人,而且还是个好象比较得宠的人,就这句话,他绝对会立时叫人把她给乱棍打死。

“哼?这个不叫笑耶,来嘛,不要害羞,笑一个我看看,人要多笑笑心情才会好,那你心情好,底下的人心情也就跟着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所以来吧,笑一下,让空气流动一下”

不知死活的丫头在他哼一声后,马上开始长篇废话,虽然还是趴在轿辕上,可是这嗓门够有底气的,让人觉得,她一直都会是这么一个生气勃勃的人,就算累到趴下,只要她还有口气儿在,都会在下一刻没准就生龙活虎一样。

“哼”一甩袖子,他抬腿进了府门,不想在多做纠缠。

有越来越强烈的感觉,她脸上闪动的阳光会让他心里的某一角融化,因为那温度太炙热,是他很渴望的一种炙热,是所有人没有的一种灿烂,就如他遥远记忆中,那年与半读书童玩闹时的自己所露出的笑容一样,单纯的快乐着的笑。

“肃亲王,明儿我会再来,希望你能笑一笑”趴在轿辕上的人呵呵一笑,扬声喊道,看见他转身朝她射过去一道冷箭,利马由死狗变成山猫,跑的那叫一个快,一溜烟就没影了。

明明就是知道,她说这话就是惹祸上身,所以才会在他刚一转身时,就蹿出去了,可为什么还要说?看着歪歪斜斜,跑的鞋都差点掉了的人,他的嘴角不自觉上扬,那陌生的动作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

一天,两天。。。。。。整整半月,她天天在他下朝的路上等着,然后一屁股把轿夫给挤到了一边去,于是他有半月的时日都是坐着东摇西摆的,好象下一刻就会被人给扔到沟里去的轿子回的府。

而她每次走时,都会跟死狗一样要求他笑一下,然后又跟山猫一样,在他准备唤人揍她的时候,飞速的逃跑,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每次都很遗憾没有打到她。

直到有一天她不再出现,他才发现,半月来的日子心情竟然一直是晴朗的,那每天一次的戏码,居然是他心情最放松的时候。

阳光缓慢的爬过他的胸口,落到一只破碎衣袖上,裸露的手背上,竟然可以看见七色的光在闪动,连里面跳跃着的尘埃都带着梦幻的颜色。,床上的人眼睛一直却追随那束光,它落到哪里,他的眼神就跟到哪里,于是他看到自己手背上一个模糊的齿痕印在上面。

 他知道皇阿玛为什么给他指来一个福晋,他只是觉得很好笑,英明的阿玛怎么会以为,但凭一个女子,就能制得住十四叔呢?是谁能让皇阿玛连这点都看不到?恐怕不是宸妃说了什么,而是庄妃吧,她的算盘打的很响,可惜,他并不打算如了庄妃的愿。

大婚那天,他故意在宾客间周旋,就是不去新房揭那盖头,不管是什么样的女子,他都没兴趣陪着庄妃玩这个游戏,皇位,只能是他的,只是,当他看到无人的新房里,那条似曾相识的猎狗,他的心跳忽然比平时快了很多。

最后,在黑暗中他静静的等待,等待那个每时每刻都精力旺盛的丫头,新婚夜就偷偷溜出去闲逛的人,他决定给她个小小惩罚,于是剃了那条叫翠花的狗背上的毛,这畜生竟也知道看眼色,哼都没哼一声,想是被那丫头欺负怕了吧。

 那时的他,只是想着她看到翠花的毛时会是个什么表情,心里居然有些兴奋,就象他十岁那年,跟兄弟打架时,期待看到阿玛变了脸的心情差不多,至于她与十四叔究竟有什么瓜葛,他不想去想,她现在是他的福晋,不是谁的丫头。

月挂中天,他才等到她“翠花!翠花?就知道你靠不住”,由窗子翻进来后,她轻轻的喊道。

“你找它吗?”他由烛光照不到的角落闪出来,随手撒下那一把狗毛,满意的看到她变脸。

印象中,她总是笑,笑得让人嫉妒,只因为自己在也不能那般肆无忌惮的笑,所以他常常在梦到这张笑脸的时候,挥去一掌,把那笑容狠狠的击碎。

“你把它给怎么了?”有那么一瞬间,她熊熊的怒火在眼里烧,牙齿咬的咯咯响,但也只那么一瞬间而已,她就挂回满脸笑,烛光下,依然如初见时一样明亮,这让他有一种挫败感。

“吃了”又撒出一把狗毛,他非常喜欢这种揭下别人面具的游戏,有种恶作剧后的得意与畅快,他觉得,欺负她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我咬死你!”她的速度之快是他始料未及的,她的胆子之大,也是他不曾遇到的,所以在她冲过来对准他刚刚撒狗毛的手,咔嚓就是一口时,他没来得及躲开,被咬了个结实。

“行刺皇子阿哥是死罪”这一口没留情,他可以感觉到她的牙齿嵌进他的手背里,但是奇怪的,他并不觉得疼。

由她唇上传来的温度,就如一到闪电,瞬间击重了他的心脏,所以他什么感觉也没有,就只任那暖暖的温度随着血液游走于全身,假如不是看到她眼里的水光,他是很乐意就这么让她一直咬着的。

“行。。。行刺?。。。啊哈哈哈。。。。我这个也。。。算。。。?”跟他想的一样,话一落,那温度也就消失了。

她逃跑的速度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快,快到他还来不及抓住她,她就已经退到了门口,嘿嘿傻笑的问道,眼里闪过的不是害怕,而是不服气,在他看来,她真的很象只山猫,野性难训。

“你是皇阿玛指给我的媳妇”看了看手上渗着血丝的牙印子,这丫头的牙齿还挺整齐的嘛,他心里暗笑,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一个牙印子而已,还看得这般仔细,难不成还当是她在签给他一纸契约吗?皇阿玛指给他的媳妇,他们之间除了这个,什么都没有。

现在再看到这浅浅的疤痕,依然会觉得很热很热,八年的夫妻,他可以对她不动分毫,就是因为这道牙印子,就如同一道符咒加在他身上,告诉他,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而之于他来讲,得到她的身子反到不重要,他总是期待着有天能解开这道符咒,因为他已经被那道阳光普照了太久,不想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失去它,所以他忍耐着,等待着。

阳光爬行的速度看似很慢,可也不过就那么一会,便由左至右的移到了他的腰间,身上的衣衫因为遭过鞭刑,已经碎成一条条,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变成暗红色的,让床上的人看起来十分的狼狈,但他腰间的那道小小灵符,却依然完好的挂在腰带上,阳光照在上面,让人可以清晰的看见上面的图腾。

那年他因为松山大战的失利被皇阿玛给降成郡王,虽说十四叔同样也是被降,但是他的心情没有因此就好到哪里去,沉着脸回到府里,就瞧见奴才们都站在二进院里正抬头仰望着他的寝楼。

“我说福绶,看看额娘的手艺怎么样!”正想借机发飚的他被一道声音也把视线拽到了寝楼的屋顶上,就看到一个满脸绿彩的人,正挥着刷子拎着木桶在屋顶上张牙舞爪。

“额娘,很难看,真的,非常难看”她的话音刚落,底下就有人接腔,他的大阿哥,一脸可以跟那屋顶媲美的菜色,冲着屋顶上得意洋洋的人喊道。

“臭小子,你懂什么,这叫环保,你有没置身草原的感受啊”屋顶上的她听到富绶的话,不仅没受到打击,反而更是买力,刷子上下飞舞,边飞边回道。

草原?就他刷的那个烂白菜帮子的颜色,谁能联想到草原?而且,就她粉刷的技术,不是他小看她,实在是。。。。。。

再瞧瞧她月牙白的旗装上都是东一块西一块的,得,不仅他的寝楼变成白菜帮子,就连他的福晋,也是棵烂白菜,不过,这棵烂白菜却把他烦闷的心情映照成了晴空万里。

“把她给爷抓下来,晚膳时,把屋顶给爷我恢复成原来色(SAI三声)儿”瞧见她在上面闪了一下脚,差点摔下来,他冷冷的交代了一句,转身朝书房走去。

他的福晋一向不到前庭用膳,他们一日里,也就他入寝前到她房里坐上那么一会子,算是照个面。

他总是想靠近她,可却总也不知道如何去靠近,还记得头一次想与她圆房,结果房里明明是亮着灯,人却没了影,他翻遍王府,也没找到她,直到旋风由床低下拖出一只绣花鞋。

她可以见到他时对他笑的灿烂,那也却总会是在避无可避时。

“喂,豪格,人嘛,没有一辈子都顺风顺水的”然而万事没有绝对,今儿他的福晋就不请自来,头一次踏进他的书房,笑眯眯的放下一杯冒着热气的茶。

“与你何干”其实他想说的是谢谢,有太多东西压在心里,却没人会来安慰他,他的女人们都觉得他是无感无觉的,不会伤心,不会难过,所以不需要别人的劝慰些什么。

“嘿嘿,嫌我闹的慌是吧,那我不说了,看书总成了吧”听了他的话,她不气反笑,随手抽出他案几上一册书,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开始认真看书。

书房里恢复寂静,偶而只闻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她手上的那本书,是用满文撰抄的司马迁的史记,所以他不认为,整天疯疯癫癫的人,能静下心来看它。更何况,她应该不认得满文。

明知道他对她有企图,平日里才对他躲躲闪闪的,如今肯坐在这里陪着他,是否她的心里已经有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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