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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三国十八扯-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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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歆称之为“沈郎”,赞叹“自桓、灵以来,虽多英彦,未有幼童若此者”。他“弱冠博学,多所贯综,善属文辞”,且“兼好武事,注《孙子兵法》”,口辨十分敏捷。时人称其笔之妙,舌之妙,刀之妙,“三者皆过绝于人”,不愧为一个难得的英才。开初孙权礼聘沈友到麾下,听其“论王霸之略,当时之务”,听得“敛容敬焉”。沈友与周瑜、鲁肃一样,陈述过“荆州宜并之计”,孙权也采纳了。然而沈友不同于周瑜、鲁肃,更名士风流,独立特行,“正色立朝,清议峻厉”,乃至于“为庸臣所譖,诬以谋反”。

孙权担心沈友“终不为己用”,便揪住会上发言批评那么一条小辫子,以“人言卿欲反”五字定罪,把沈友杀掉了。沈友时年29岁,裴注全文引《吴录》记载,不胜其惋惜。

沈友的遭遇,比魏延的遭遇更具典型性,也更带普遍性。在封建专制集权的社会结构当中,君临天下的帝王者流无论相对开明还是专断独裁,总是至高无上,唯我独尊,一切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倘若像献帝刘协、后主刘禅那样沦为傀儡,也会有一个曹操或诸葛亮似的实际最高统治者,代行帝王权力。文武臣属只要不是董卓或曹操,就得遵守基本的封建君臣关系,以君为纲,怀着尊崇、敬畏、感戴的心情,把尽忠守分作为最高的政治准则。在帝王眼里,不管臣属是何等人才,一概工具、用具而已。用具、工具统称“器”,如《易·系辞上》所说,“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帝王用人才历来讲究“用人如器”。古、今汉语都有“器重”这个词,词义为重视,其实就是从“器”的本义用具、工具引伸出来的。“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其实就是说刘备重视这个人才,把他视为一个颇为有用的人才工具。人才工具终究属于“器”,有用时或者喜欢时,可以当作宝贝;一旦无用了,不为己用了,或者不喜欢用了,随意闲置、抛弃或毁损,都在帝王一念之间。孙权对沈友正是这样做的,起先视之如宝贝,“礼聘”其人,“敬”重其言;一俟认定“不为己用”了,就听信谗言,“诬以谋反”,让其掉脑袋犹如割韮菜。“用人如器”的观念深层,隐藏着一条“铁血法则”:说你有“反骨”你就有“反骨”,没有也有;要你掉脑袋你必掉脑袋,不掉不行。这一条“铁血法则”贯穿历代封建王朝,因袭不变,非唯帝王们奉为天赋皇权,用得得心应手,抑且各级权势者也会逐层仿效,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施于不顺己意的人,就好比杨仪杀魏延那样。

将“铁血法则”加诸臣属,决非仅限于长了“反骨”一个由头,而是但凭权势者的“圣聪”独断。袁绍杀田丰,就不是因为后者对他怀有贰心,而是由于对他太忠,由忠而切谏,由谏而致祸。田丰其人为河北名士,天姿瑰杰,博览多识,权略多奇,“以王室多难,志存匡救”,接受袁绍“卑辞厚币”的礼聘,出任为别驾。他曾经献策,帮助袁绍讨平公孙瓒。建安五年(200)曹操攻袁绍,他又建议趁机袭击曹操的后方,“绍辞以子疾,不许”,痛惜失去了一次争霸中原的“难遇之机”。官渡之战前,袁绍要大举南下,田丰出来谏阻:“曹公善用兵,变化无方,众虽少,未可轻也,不如以久持之。将军据山河之固,拥四州之众,外结英雄,内修农战,然后简其精锐,分为奇兵,乘虚迭出,以扰河南,救右则击其左,救左则击其右,使敌疲于奔命,民不得安业;我未劳而彼已困,不及二年,可坐克也。

今释庙胜之策,而决成败于一战,若不如志,悔不及也。”袁绍非但不接受,反而因为“丰恳谏”而“怒甚”,给其加上“沮众(扰乱军心,削弱斗志)”的罪名,“械系”于大牢。结果官渡一战,袁绍果然大败。有人对田丰说,你的分析都应验了,“君必见重”。田丰却说:

“若军有利,吾必全;今军败,吾其死矣。”袁绍一回来,就对左右说:“吾不用田丰言,果为所笑。”下令杀掉田丰。一个忠心耿耿的杰出人才,就只为主子袁绍“内多忌害”,猜疑将会为其“所笑”,成为刀下冤死之鬼。

与袁绍相比,曹操之重用人才,超出不止一个档次。然而,“用人如器”,器重时确实推重,损毁时毫不手软,崔琰便是一个极突出的例子。崔琰其人志节高雅,尚武事,习儒学,曾经师从汉末大儒郑玄治学。建安十年(205)曹操占领冀州后,将崔琰辟为别驾从事,对其说:“昨案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初次见面的崔琰对答道:“今天下分崩,九州幅裂,二袁兄弟亲寻干戈,冀方蒸庶暴骨原野。未闻王师仁声先路,存问风险,救其涂炭,而校计甲兵,唯此为先,斯岂鄙州士女所望于明公哉?”其正气凛然,直言批评,顿时使曹操“改容谢之”,在场“宾客皆伏失色”。十三年(208)曹操担任丞相,征崔琰为东曹椽(丞相属官,掌管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事务),当面夸奖道:“君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贪夫慕名而清,壮士尚称而厉,斯可以率时(为时表率)者矣!”十九年(214)曹操西征陇右,留曹丕镇邺,特命崔琰傅之。曹丕好田猎,常“变易服乘”外出打猎,崔琰就引经据典,正颜强谏,终于教曹丕认错改过。二十一年(216)曹操受封魏王,初建魏国,又拜崔琰为尚书(掌奏章事,位虽不高实权甚大)。一段时间内,曹操为立不立曹植为王太子而犹疑不决,下令以保密方式谈意见。只有崔琰把意见明写在笏板上,表态说:“盖闻《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将(曹丕)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曹植是他兄长的女婿,他不荐曹植,却保曹丕,直令曹操“贵其公亮”,将他升为中尉(比二千石武职官员,主管治安)。

崔琰曾经向曹操推荐过一个人,叫杨训。其人才干虽不足,但清贞守道,获得曹操礼辟为官。曹操称魏王以后,杨训为感恩,发出表章“称赞功伐,褒述盛德”,颇有趋附拍马之嫌。此事本来与崔琰无关,殊不知有些人讥笑杨训“希世浮伪”,牵扯上崔琰,责备他“所举”不当。崔琰从杨训那里要来表章底稿,仔细看过,给杨训写信评说道:“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他的本意在于“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却不料惹翻了那些人,竟然诬告此信是在“傲世怨谤”。曹操或许正被杨训的马屁拍得高兴,一看崔琰此信并没有肯定表章内容,只说“省表(即看过表章了)”,只认为“事佳耳”,便抓住这三个字做文章。曹操火冒三丈地说,“谚言‘生女耳’,‘耳’非佳语”,意谓崔琰勉强评为“事佳”也极其轻慢。

进而深文周纳,上纲上线,把“会当有变时”定性为“意指不逊”,大逆不道,不由分说地“罚琰为徒隶”。所谓“徒隶”,就是施以髡刑(剃去头发),令服贱役。过了些日子,曹操派人去察看,想了解崔琰屈服不屈服,告饶不告饶,却发现崔琰“辞色不挠”,照旧在“通宾客,门若市人”。于是乎一硬到底,将崔琰赐死。就是那么一封信,几个字,曹操就搞了一次“莫须有”式文字冤狱,把他曾经夸为“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的杰出人才的宝贵生命给剥夺了。这真应了一句俗话:“用人就用人,不用人就屙尿淋。”当初夸崔琰,那是把他当作一个称心如意的工具在用;如今杀崔琰,则是将他视为一个废旧碍眼的用具在砸———全凭喜怒,因时而异。虽百代以下,嗅到从中散发出的铁腥气和血腥味,仍然难免毛骨悚然。

受到崔琰冤死牵连的,还有曹操集团的元老重臣毛玠。毛玠也是名士出身,早在初平三年(192)曹操任兖州牧时,他就进献了“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以蓄军资”两大政略,为曹操尔后半辈子明确“经远之虑”,确定“树基建本”,以成“霸王之业”的总路线和总方针,立下首倡之功。后来他与崔琰同为东曹掾,并典选举(亦即考察、举荐官员),“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曹操当时叹服道:“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吾复何为哉?”再以后,他在奉公守职,清正廉洁,抚助孤贫,选立太子等一系列表现上,都以“雅亮公正,在官清恪”著称,曹操多次赞誉他“有古人之风”,“此古所谓国之司职,我之周昌也”。魏国初建时,毛玠即担任尚书仆射,仍主管选举事宜。那时候没有中组部长、人事部长,尚书仆射职之所司,就如同身兼今之两大部长。他在任内“拔贞实,斥华伪,进逊行,抑阿党”,营造出一种“吏洁于上,俗移乎下”的良好风气。但仅止由于“崔琰既死,玠内不悦”,就惹得“太祖大怒,收玠付狱”。幸得桓阶、和洽等“进言救玠”,他才保全了一条性命,“免黜”而“卒于家”。究其实,“内不悦”连“思想罪”都算不上,充其量给他安个“情绪罪”。如此作践人,真是名副其实的“用人如器”,权势者如曹操者流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孤即真理,其奈孤何?

孔融另是一个类型。他是孔子二十世孙,幼有异才。年十余岁时,曾登门拜谒名士李膺,自告门者:“我,李君通家子孙也。”李膺一见孔融,便究问道:“高明父祖,尝与仆周旋乎?”他说:“然。先君孔子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也。”众人皆奇之,赞为“异童子”。太中大夫陈炜后至,听同坐者说过后,骤加评判道:“人小时了了者,大亦未必奇也。”孔融应声回击:“即如所言,君之幼时,岂实慧乎?”李膺大笑,面向他说:“高明长大,必为伟器。”16岁那年,他救助掩护反对宦官、避祸逃亡、遭受通缉的清流名士张俭,事泄后与兄长孔褒争担死责,因之而名震远近。经举荐,历任北军中侯,虎贲中郎将,任北海相时38岁。

任上崇学校,设庠序,举贤才,显儒事,做过一些实事。但在军阀割据,混战连年的漩流当中,他的长处无从发挥,短处却暴露无遗。

从任北海相到作青州刺史,“连年倾覆,事无所济”,夹在袁绍父子、公孙瓒、曹操之间漂来荡去,最后“仅以身免”。建安元年(196)追随曹操到了许都,任将作大臣,迁少府,位居九卿之列,方才过上安生日子。

作为曹操座上宾之一,孔融的文人迂腐秉性、辩给口才和幽默气质有增无减,不识时务也不自约束。他以“建安七子”的班首立名,按作家天性,与曹操“推平生之意”,时有狎侮。曹操制订禁酒令,他写信去调侃说:“天有酒旗之星,地列酒泉之郡,人有旨酒之德,故尧不饮千钟,无以成其圣。且桀纣以色亡国,今令不禁婚姻也。”故意唱反调。建安九年(204)曹操破邺城,让曹丕纳了袁熙之妻甄氏为妻,他又给曹操写信说:“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

曹操以为孔融的学问渊博,语出于书传所纪,自己没见到过,后来见了面,便请教出处。孔融答道:“以今度之,想其当然耳。”弄得曹操很没有面子。对于建都于许,是否杀太尉杨彪,孔融也发表过不合曹操意愿的意见。如裴注所引《汉纪》所说,“太祖外虽宽容,而内不能平”。到建安十三年(208),终于“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列举了孔融四条“罪行”,定为“大逆不道,宜极重诛”(见《后汉书·孔融传》),将孔融下狱弃市,时年56岁。其二子年方8岁,也覆巢之下没有完卵,死于满门抄斩。昨日座上宾,翻成今日阶下囚和刀下鬼,孔融诚然也有太不检点之责。但文人清狂,哪里就严重到了“大逆不道”?真是罗织罪名,肆意拔高,不该死也得死。所以千百年以来,夹着尾巴做人成了一道祖传政治防身术,谁若违背了,纵然形同孔融那样的一代著名作家,也会落得家破人亡。

不仅是曹操那种嗜杀之君如此施为,而且连刘备那种“仁德”之主也难超越,只不过程度有差异罢了。刘备在中原逐鹿当中败多胜少,妻妾子女三次当俘虏,先前的儿女一个都没有存活下来,阿斗是在荆州所得。在甘夫人生阿斗之前,人到中年的刘备害怕“继嗣”无人,收养了“罗侯寇氏之子、长沙刘氏之甥”刘封作养子。

建安十六年(211)刘备入蜀时,刘封年20余岁,“有武艺,气力过人”。后随诸葛亮、张飞入蜀增援,“溯流西上,所在战克”,因功被封为副军中郎将。二十四年(219)刘封升职为副军将军,与孟达、申耽、申仪一起镇守上庸(今湖北竹山县)。关羽围襄樊,连续招令刘封、孟达“发兵自助”,刘、孟以“山郡初附,未可动摇”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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