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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同性恋亚文化-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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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夫妻关系都是如此。在不少人心目中,性欲仍是一种不好的欲望,冷淡不仅不是病态,反而是道德高尚的标志呢。

同性恋者的择偶标准还有一种在常人眼中会认为很奇怪的逻辑,一位同性恋者说:

“我们科里有一位35岁的女同志,家庭生活很幸福。我很羡慕这样的人。我喜欢女同志马虎一点,在家庭中能处得好。要是我碰上这样的未婚女性,就能有感情,也能有性爱, 对单纯漂亮的女孩不能产生性爱。”

异性恋男性往往都是首先受到女性自身条件如相貌、身村、气质等方面的吸引,再看她工作怎样,家庭怎样;同性恋男子却由于不能受到女性自身的吸引,难以自然地对她们产生性爱,所以会循着一条相反的逻辑择偶。

总之,这类婚姻的特点是极大地淡化性的成分,而将婚姻其他的功能突出出来。

正如蔼理士曾分析的那样:

“这一类的结合,如果索性把性交的满足搁过不问,而把双方的关系完全建筑在其他共同兴趣之上,前途的幸福倒可以比较多些。”(蔼理士,第318页)

同性恋者婚姻关系的第三种模式是不能成功地做到上述两点,沦为婚姻失败者,等待着他们的大多是婚姻关系失调,直至破裂。

一位同性恋者对其短暂婚姻经历的感觉非常细腻真实,有一定的代表性:“谈谈我的婚姻。 8年前,我在一种对她非常了既然如此和理解的情况下(她也同样了解、理解我)和她结婚。婚前半年,我认真分析过的的情感:我不爱她,我没吻她的欲望,更不要说和她性交。但心想,或许结婚后会自然改变这一切的,于是结了婚。新婚头两夜由于久别重逢,很兴奋,说起的人和事很多,直到凌晨两三点,没有性接触,亦没有拥抱和接吻。我想,来日方长。第三夜,旅游在外,夜里,清醒,迷蒙的月光和潺潺的流水带来一种恬静温馨的感觉,勃起,将她的手放置阴茎处,她的手清醒地缩回去了,顿时,索然无味,翻身,睡去。以后在新婚20天的昌子里,竟然再也生发不出那夜的情致。一次,她向我靠近,手臂和我相接,我竟全身骤起鸡皮疙瘩。她把腿压在我腿上,并逐步上移到阴部,我反感地把她的腿拿开了。我无意于做我不想做的事情。最后几天,我们分被而卧。她哭了。我无奈。时隔数月,我到异地探亲,仍然是分被而卧,我努力尝试寻找性爱的感觉,激发起爱的欲念,却未能成功。探亲假结束,我的决定也已产生:既然我们都不幸福,那么我们应该道德地分手。于是我坚决地离了婚。这场婚姻,头尾加起来不到半年,相处在一起一个月。我至今依然单身。通过这场无奈的婚姻,我认识到,同性恋者的婚姻是难得幸福的,因为缺乏性爱、情爱的基础,表现在男方是不可思议的、只有本人清楚的性冷淡。没有性,没有对方(或双方)给予的的爱与被爱,诱惑与吸引,谈何幸福?几个知情人都知道我们之间没有性爱,但谁也不懂得:做爱和有一个孩子是很容易办到的,但是那不是真正的性爱。我为什么要欺骗和强迫自己?这个经历,或许只属于像我这么固执,认真、近于迂腐的人。”

另一位的遭遇有相似处,他结婚一年多,有半年和妻子在一起,但离婚时妻子仍是处女:

“我与妻子没发生性关系。外人看我们是挺般配的一对。但我一直怕同房时不成功,而且欲望、兴趣也不大,不敢也不愿去试一试,所以一直一天推一天,到最后也没做那件事。她提出离婚,她人挺好,所以我不同意离,后来她就到法院起诉了,说我有生理问题。法院让我检查,我平常是能勃起的,不知那次是太紧张了还是怎么,就是不行。结果医院证明我是阳痿。离婚后她到处说我有病,弄得我声名狼藉。她说,十三四岁的放猪娃都会做这事,你怎么就不会?其实我不是不会做,不能做,只是不能跟女人做。可我又没法跟她说真话。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我现在就想治好同性恋,证明给她看,我不是不行。”

有位40多岁才被迫结婚的同性恋者说:

“我春节结的婚。现在五月份了,我妻子仍是处女。她原是个40多岁的老处女。她婚后经常为这事跟我吵闹,夜里不让我睡觉,可我一和她接触就毫无兴趣了。过去我有过一位女友,发生关系时她第一是给我口淫,再女上位,可我妻子完全不懂这些。她是个极度正经的人,做政治工作的,对自己要求很严。也经常哭,还对她家里人说了,弄得丈人全家不理解我。”他认为“妻子的性要求是负担”;“结婚的目的是为结婚而结婚,没有性,各方面也不融洽,一想起家里的事就觉得很心烦。但知道大多数家庭的生活也不美满,就这样凑合过吧。”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谈到他的男友:

“他现在连逢场作戏都作不下去了。我曾劝过他,你不爱那女孩子,就不要和她结婚,他勉强自己去结婚,结果一个月也不和太太过性和活,骗太太说自己是阳痿。”

一位调查对象在与已婚的前任男友相遇时,后者告诉他已和老婆离婚了,说同她没话说,互相讨厌,没有性欲也没有性生活,“老回味我们在一块儿的时候”。“我问过他和妻子怎么样,他说没什么,妻子要求过性生活,就说正在练气功,不能近女色。一年里跟妻子顶多过一两次性生活。”“那次在X市跟这伙人聊天, 他们个个都说将来会结婚。有一个已婚的说,他从不和妻子干那事,还说她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不管。”

有些人在结婚之后又爱上了同性朋友,为与同性朋友交往而不惜离婚。一位自称“已经造成好几对离婚”的同性恋者,甚至给想为了他离婚的男性朋友出过这样的主意:某次与妻子做爱时,偷偷把声音录下来,人在那种时候说的话后来听到会害臊,以后妻子一要求过性生活,丈夫就放那段录音,如是几次后,她就不乐意做这事了。那时丈夫再要求做爱,是妻子不乐意了,于是丈夫就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照一般人的想法,与其如此煞费苦心制造离婚,还不如干脆不要结婚。其实不然。如前所述,同性恋者结婚有一个隐蔽的功能是人们想不到的,即为了随后取得离婚者的身份,以便过无人打扰的单身生活。一个大龄未婚者与一个离婚者的处境是十分不同的,前者会不断受到亲友的规劝、同事的〃热心帮助〃及各种干扰,而对离婚者的打扰却少得多。人们或者以为他们保持单身生活是因为前次婚姻所带来的难以平复的心灵创伤,或者以为他们是因离婚者〃身价下跌〃难以再婚(对我国征婚广告的研究表明,中国人把是否初婚看得很重;另据统计资料,由于单身人口性别比非常高,男子再婚率很低),只好随他们去,于是这些同性恋者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过独身生活了。

同性恋外遇

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同西方的男同性恋者最显著的区别是什么?我们认为,在中国,有许多男同性恋者最终会和女人结婚,这可能是他们同西方男同性恋者最大的区别了。有些来过中国的西方男同性恋者向我们抱怨过这一点——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情人去和女人结婚,至少是对自己感情的伤害;此外,不太了解中国的人也对中国的男同性恋者的这种作法百思不得其解。而对从小生活在中国的人来说,男同性恋者同女人结婚就不是那么难理解了:中国文化中存在着较西方为大的结婚压力,不仅是为了传宗接代,还有长期的民族文化中积淀下来的强大的行为规范的压力,人人都应当结婚就是其中的一项规范。据统计,我国30岁以上未婚的成年人只占约3%;西方社会中这个比例要高得多。

于是,在中国,同性恋者的妻子们就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群:她们是谁?她们怎样同丈夫相处?她们是否了解丈夫的人性倾向?如果了解到这一点,她们是如何对待的?男同性恋者又是怎样认识自己同女人结婚这件事的?

如前所述,同性恋者大多用种种办法隐瞒自己的性倾向,有人还会利用中国女性性权利观念不强的特点,长期不同妻子过性生活,许多女人不好意思主动向丈夫提性要求,这对同性恋者来说再合适不过;即使有的女人能主动提要求,他们也会想出一些借口, 如身体不适、练气功等等来推诿。由于大多数中国妇女还是“从一而终”的, 而且有人从不同别人交流这方面的信息,也不了解别的夫妻是怎样的,所以有的同性恋者的妻子甚至会以为别的夫妻的情况跟自己一样。

从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同性恋者不会主动向妻子坦白自己的性倾向。

当然也有例外,有一位大学教授在激烈的内心斗争之后,主动对妻子讲了。可是他对我们说,他很后悔,他不但没有使妻子理解自己,反而陷入一种更复杂的内心矛盾中。因此,大多数同性恋者的妻子都不了解丈夫的性倾向,少数知道的都是在丈夫无意中露了性倾向之后,比如丈夫在外面交男朋友被警方拘留;或者在同性恋活动场所遭到坏人的讹诈、抢劫或殴打;或者在单位被人发现;或者偷看丈夫日记时发现先等等。

更多的同性恋者的妻子至今不了解丈夫的性倾向,处于被隐瞒和被欺骗的地位。

对于男同性恋者本人来说,这也是他们良心的保护伞。很多人这么说:我不想伤害她;我也没有伤害她;现在这个样子也是蛮好的——她没有什么不满意呀。但这些不能掩饰下列现实:对自己的生活伴侣,隐瞒和欺骗,终归是不对的。

既然在婚者的同性恋活动必定是背着女方进行的秘密活动,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败露了怎么办?同性恋活动败露后,牵涉的不只是配偶,还有家庭、单位等方面,但首当其冲的是配偶。发现了丈夫的真实性倾向之后,有的女人采取了一些积极的行动,比方说,有一位同性恋者的妻子就给丈夫遭人抢劫殴打的XX公园派出所打电话,要求警方采取行动,制止同性恋活动,似乎这样就能保住丈夫。我们很同情这位妻子,但也不得不告诉她,这种努力未必能解决问题。同性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来自人性本身的现象,靠制裁和控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们调查中一个意外的发现是:丈夫的同性恋外遇败露之后,配偶方面的反应似乎比预想的温和。有这样一个事例:有个同性恋者对妻子谎称出差,其实是和一个同性恋朋友出去游玩。妻子见丈夫逾期不归,打电话到单位查问,单位说根本没有派他出差。妻子疑窦丛生,遂翻看丈夫日记。日记上如实记录了许多同性恋的感觉和活动。妻子看后极为震惊,她原来对丈夫非常放心,因为不论多漂亮的女人,丈夫从不多看一眼,没想到竟然因为他是个同性恋。丈夫回来后,夫妻双方难免一番查询对质,感情受到损伤,但是结果并未离婚。据一位调查对象说,有一个男同性恋者因在社会上的同性恋活动被警方拘留,妻子一开始要离婚,后来没离成,还有一位40多岁的干部,在党校学习时和一位30多岁的男人发生性关系,逮住了按鸡奸论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结果也没离婚。提供上述事例的调查对象总结道:“同性恋行为败露后,妻子闹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比异性第三者插足要轻。”

调查过程中虽然发现有搞同性恋败露以后离婚的事例,但也确有不离的。一位同性恋者讲过这样一件事:

“我听说有一个同性恋,被他爱人知道了也没怎样,她只是经常出去看他在不在那种地方(同性恋聚集的地方),看见他在那儿就给叫回家来。”“有的女人会认为无所谓,觉得丈夫起码没和别的女人乱搞。”但他也指出:“有的妻子会认为她丈夫连男人都不是了,不能和他过了。”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如果我家来个女同志,我的妻子马上就妒忌得不行,我怎么解释也也不放心,而男人来家就不像女人那样对她造成刺激,她也从不吃醋。”

问卷调查数据与上述情况相符:调查对象当中,认为在婚姻关系中异性婚外恋旦败露比同性恋外遇败露后果严重的人娄,比持相反意见的人娄要多。至于如何解释这种现象, 有一位调查对象持如下观点:“许多同性恋的妻子不离婚是因为不懂这种事,意识不到它的严重性,不认为它是感情的东西,以为是玩玩而已。女人真正能理解这种事的人不多。”“中国人对这方面不懂,不敏感,不理解同性之间会有感情。 ”当丈夫的同性恋外遇败露时,一些妇女陷于困惑之中,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多数妻子倾向于以为丈夫有了一种恶习,不倾向于以为丈夫有了外遇。但就我们所知,她们把丈夫的行为看作外遇似乎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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