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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小说月报 2013年第10期-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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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干涩地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他的声音继续说,孩子,你把衣服都脱掉好吗?让我看看你的身体,好吗?她悚然睁大了眼睛。刚才那种若有若无的恐惧忽然就牢牢坐实了,就挂在她鼻子前,她伸手就可以摸到。她以为听错了,可是他毫不留情地又补充了一句,孩子,把你的衣服脱掉好吗,你不穿衣服站到我面前好吗?我们好好说说话。他的声音越逼越近,孩子,我想和你面对面地,什么都不遮掩地,好好说说话。我不会做什么的,因为我敬重你,我敬重你的自尊,也敬重你的身体。你知道男人对女人最深的尊敬是什么吗?就是对她身体的崇拜。 
  于国琴大骇,廖秋良的每一句话都像锤子一样砸进她身体里。但是一旦话说得见底了,她突然感到不那么惊慌了。站在那里,她冷静地把他刚才那些话过滤了一下,剥去他话里面的所有修饰赘语,所有的定语,所有形而上的内容,最后剩下的赤裸裸的一句话其实就是:她要在他面前把衣服脱光给他看。 
  她干枯地站着,像一株在阳光下暴晒着的光秃秃的树干。她知道,他对她所有的慈悲和怜悯都是真的,他对她所有的好也是真的,或许,他对她还有一点点喜欢吧。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遮不住最底下的这点最锋利的东西,那就是,他要她脱掉所有的衣服。他,一个像祖父一样的男人要她脱光衣服?这难道不是乱伦?他为什么要提这样的要求?莫不是因为他觉得她的母亲就是拉偏套的,而她就睡在她母亲的身边,那自然是对这些事早已是了然于心的,是根本不会觉得羞耻的?他是不是觉得在她眼中,脱脱衣服也不过像吃饭一样,是个小意思? 
  她想不明白。 
  她无助地站着,突然就回想起了这近两年的时光。这近两年的时间里,她再怎么自以为卖力,能为他做的终究是太有限了。而她在他这里一次次吃饭,一次次地接住他塞给她的钱,一次次肆无忌惮地享受他送给她的一切温暖和关心,她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诚惶诚恐,而是习惯成自然了。或者说,她积恶成癖,安之若素,过度地享受着这种温暖,其实已经有些竭泽而渔了。 
  原来,可能早就猜到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她才拼命地一直去忽略他的性别,一再暗示自己,他是个老男人,老男人就不是男人了。她甚至掩耳盗铃地想,她经常去陪他,这对孤单的他来说已经算一种慰藉了吧。 
  可是,不够。这远远不够。这怎么能够?这一天终究是到了,到了该回报他的时候了。终究是躲不过这一天的。那么,她就当着他的面一件一件把衣服脱掉?她怎么就觉得如此害怕又如此恶心呢? 
  然而她能拒绝他吗?她又想起了他一次又一次塞进她手里的那些钱,打到她卡里的那些钱,那些被她藏在被窝里的食物,它们滋润了她贫瘠干枯没有尊严的大学生活,这一切都是铁一样烙在她身上的,她就是烧成灰也赖不掉。 
  她能大义凛然地把那些饭卡里的钱都扔到他脸上吗?大学还有两年,她不能。那就脱吧,脱掉也好,就当还债了,每脱一件,她就在心里把他对她的恩情杀死一寸,到最后她所有的衣服都脱光的时候,她也就把他所有恩情都杀死了。她就不再欠他了,可以心无愧疚了。 
  脱吧,她那做农民的不识字的父母告诉她的最基本的道理就是,欠下别人的终究是要还的,没有谁能赖掉。何况是欠了这样一个孤独的老人的。这么长时间里,他对她的全部要求就是这一点了。她又看到了他洗得发白的衬衣领口,看到了他干枯花白的头发,还有他此时像小孩子一样的可怜的目光。一瞬间,她对他竟有了一种深深的慈悲和怜悯,她成了站在他面前的圣母。她想,成全他吧。 
  像解剖尸体一样,于国琴开始动手了。以前从不曾在一个男人面前脱过衣服,所以她觉得手生,关节处像是锈了一样不能灵活自如。可是,她要还债。夏天的衣服哪经得起脱,外面一件裙子就是再怎么难脱也不能脱上半个一个小时,裙子■像层蝉蜕一样自己脱落到地上了。裙子没了,里面的内衣内裤哗地就露出来了,遮都遮不住。在那一瞬间,她羞愧她难受她无地自容,但是她居然没有忘记去看一眼自己今天穿的是哪一条内裤。她只有两条内裤,其中一条已经破洞了,如果是那条已经破了洞的,无论被谁看到了,就是被祖父看到了,也都不够体面吧。 
  该脱内衣了,她明显觉得难度加大,可是既然已经脱了一层了,手就没那么生了。看来,做什么都是熟能生巧的。她不想在这里再拖延时间了,眼看着都已经走到这种地步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她咬咬牙,把胸罩摘掉了。她都不忍心朝自己的身体看上一眼,唯一能做的就是忍痛加快速度,快快结束,也许还能少受一点疼痛。只剩下一条内裤了,她又咬咬牙,狠狠心,一鼓作气,弯下腰愣是把它也脱掉了。在内裤落地的那一瞬间里,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无地自容,只是,她忽然眼睛湿润了,她在心里对自己冷笑着,看看吧,真是妓女的女儿,连脱衣服都这么无师自通,真是无耻啊。
  身上一件衣服都没有了,于国琴白花花一片地站在灯光下,不说话也不动。没有了任何衣服遮掩的那一瞬间她突然觉得自己变得坚硬如铁,变得刀枪不入,任是什么都伤不了她了。她已经是真正地无所畏惧。她突然抬起头,用妓女似的眼神,近于挑衅地看着廖秋良。他真残忍,居然中途也不制止她,一直要把她脱光才肯罢休。就在这一刻,她已经把他对她的所有恩情都杀死了。他还能把她怎样?难道他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要强奸她不成?她的身体无耻地晃动在他眼前,可是她分明地感觉到她的魂魄已经不在身体里了。她的魂魄不甘受辱,已经化成了一道青烟往上飞去,飞上高处了却还不忘回过头看着地上她那正在受难的肉身。 
  廖秋良还站在原地,一动都没有动。他像枚钉子一样钉在了那里。这时候于国琴突然发现他原来已经这么老了,她甚至无比清晰地看到了他脸上的老年斑和落在肩头的头皮屑。就在刚才那短短几分钟里,他像是又踩着四季走了几回,又老去了几个春秋。他站在那里显出前所未有的衰老和虚弱。她突然又心软了,便收回了目光,却在心里更坚硬地告诉自己,让他看去,让他看去啊,看他还想怎样。 
  这时候廖秋良忽然伸出手,把自己身上的衬衣脱了。于国琴不敢看他满是褶子的衰老的身体,连忙低下头去。他终于开口了,颤颤巍巍地,像个真正的老人一样衰弱地对她说,孩子……你的身体这么年轻这么美……而我却这么衰老丑陋,可是,你能平等地看我吗?你知道吗,这并不可耻。大约是因为我真的老了,我渐渐开始明白,宇宙间最本质、最圆满的生命,其实是无相可言的,眼中看不到色相,才是真正的光明。所以,我们要敬重那些拉偏套的女人,敬重你的母亲。所有的妓女和妖女其实都是佛的化身。 
  她浑身颤抖着,不知所措。就在这个时候,她忽然听见他又说了一句,谢谢你,你真是个好孩子。 
  他居然谢谢她?因为她脱光了衣服所以要谢谢她?于国琴心里又是冷笑又是悲怆,忍住了,居然一滴泪都没有流出来。 
  他们就那样面对面站着,他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却没有向她走近一步。她很想残忍地问他一句,看够了吗?他不动,她也不动,就那么大无畏地展览着自己。最后还是他先说话了,低低地衰弱地对她说了一句,孩子,你什么都不和我说吗,快把衣服穿上吧,小心着凉了。她松了口气,他终于下了赦令。她开始拿起地上的衣服,开始一件一件往身上穿。每穿一件衣服她就觉得自己方才的坚硬往下掉一点,鱼鳞似的落了一地。当衣服穿全了,她的盔甲也卸掉了,她整个人彻底地软下去了。她一分钟都不想再逗留了,脑子里反复想的一句话就是,该走了,走吧。 
  于国琴像刚打完一场仗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疲惫至极地向门口走去。在她开门的那一瞬间里,她听到了身后这光着上身的老人的声音追了上来,孩子,你下次再来啊,你一定要来啊,我给你做饭吃。这句话几乎又让她落泪,他也是清晰地知道她不会再来了才这样徒劳凄怆地挽留她吧。 
  在从家属楼回宿舍的那段路上,于国琴木木地走了很久,连自己都奇怪,就那么长一段路,怎么能走了那么久还走不完?路过校园里的小花园的时候,她想都没想就拐了进去。她横冲直撞地走到了花园里的人工湖边,也不顾惊着了花园里正亲热的几对鸳鸯。远处的灯光照在了湖面上,柳树和夹竹桃的影子黑黢黢地落在水里,像水底浮出来的水妖。她低着头看着水面上自己的那张脸,其实她根本看不清的,湖面上只漂着她一个朦胧的涣散的影子,可是她还是专心致志地看着自己,像照镜子似的。 
  刚才虽然走了一路,其实她还没有来得及细想今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往这湖边一站,像是麻药的力量过去了,她忽然就苏醒了。这一醒不要紧,就感觉到火辣辣的疼痛了¨。电子书 ZEi8。COm电子书 。电子书 。电子书¨。她恶狠狠地盯着水里的自己。就是这个人,那么驾轻就熟地脱光了自己的衣服,一件不留,脱光了给男人看,简直毫无羞耻。她为什么要脱光了给他看?他让她脱她就脱吗?她就真那么下贱吗?虽然只是脱一脱,不痛不痒也没有人碰她,可是,这终究和卖有什么区别?吕梁山上有一句民谣,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娃娃会打洞。不错,果真是妓女的女儿。 
  于国琴看着水中的自己简直嫌恶到了极点,恨不得跳下去杀了她,剁了她,碎尸了她方才解气。可是最后,她终究没有投湖,而是转身扑向了一棵岸边的大柳树,像遇见了什么熟人一样一把抱住了它,泪如雨下。 
  是的,她不想死,她不会死的。这么多年里她活得比一只蟑螂还顽强,为了一点钱她可以在一个男人面前把衣服脱光,怎么可能去死?还是活着好啊,即使再卑微再下贱地活着,也终究是活着好啊。她的母亲在大山里拉了一辈子偏套,一辈子没有下过山没有坐过汽车,更不用说火车飞机,她像一匹骡子一样辛辛苦苦毫无怨言地拉偏套,到最后老了,皮肤皱了,乳房下垂了,没有男人要她了,再也拉不动了她才能歇下来,就是这样也要活着。就是再艰苦再穷的日子里,她都没有把一个习惯丢掉,就是每天早晨往脸上抹一层廉价的雪花膏。那种雪花膏在城市里已经绝迹,但在深山的小卖部里还能找到。于国琴小时候端起碗吃饭的时候,时常在饭碗里闻到这种雪花膏的香味,所有的土豆、莜面都带着这种香味。她对它太熟悉了,这种廉价的香味像一枚护身符一样跟着她,都能沁进她的骨头里。 
  她的父亲一辈子只知道种地,唯一一次下山就是陪她去大学报到那次。对他来说,人生最大的享受就是能抽上一支烟,他一辈子只抽一种叫大鸡的香烟,一块钱一包。没钱的时候他曾经从家里的鸡窝里偷出鸡蛋,拿到供销社去换香烟,一个鸡蛋十支香烟,被母亲发现了,把父亲追得满村跑。上大学后,偶尔她偷偷买给他一包稍微好点的烟,他会一直原封不动地保存到过年的时候,家里来了拜年的客人他才舍得拆开,给客人抽,自己舍不得抽一支,再回头去抽自己的大鸡。当年他结婚的时候做了一件当年时兴的中山装,在后来的四十年里他就一直穿着这件衣服,二十岁穿到了六十岁,她什么时候回到家里看到他穿的都是这件衣服。他已经被整个时代远远抛下,只在属于他自己的小角落里苟活着,一直到死的那天。 
  她的妹妹为了活着,十八岁就嫁人,结果婚后两年丈夫就摔下山成了瘫子。又是为了活着,她自己学会了修鞋钉鞋,每天推着修鞋的小推车步行十里路到镇上修鞋,晚上再步行十里路回到家里。于国琴见过她的手,她二十岁的妹妹长着一双八十岁的手,没有一片指甲是完好的,每一片都是千疮百孔,指甲缝里长满了厚厚的污垢。
  她的哥哥好吃懒做,有一点钱就想赌博,她的嫂子为了活着,跟着一群男人下山给人家盖房子,她在烈日下穿着一件小背心烧石灰,担着两铁皮桶石灰上房顶。山里女人不习惯戴胸罩,她光着肩膀晃着两只乳房,乳房被孩子吸变形了,垂在胸前晃来晃去地碍事,她恨不得把它们甩到背上去。此外她还要给工地上的男人们做饭,为了挣更多的钱,她还要身兼跟工地上外地来的男人们睡觉的职责。因为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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