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离爱 (情是灵魂,欲是壳) >

第18章

离爱 (情是灵魂,欲是壳)-第18章

小说: 离爱 (情是灵魂,欲是壳)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低头看着,许久后,江晓轻轻地合上喜帖,嘴角轻扬着,她的脸上是那招牌式的微笑浮现,对着叶小眉和韩孟君,她的声音轻松愉快:“恭喜啊!看!你们幸福着呢!”

“到时,请一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当然,一定参加!我在这里先祝你们天作之合,永结同心!”

“谢谢!谢谢!”

“那我们先行告辞了?!再见!”

“再见!”

······

亦舒说:什么时候进场不重要的,拿不拿到好牌,亦无关重要,最要紧的,离场要潇洒,不要希祈能够带走什么。

是的,至重要的是离场时要潇洒。

和雷锐牵手离开了这充满古意的地方,她坐进了他的车里,车子发动,划破了城市的霓虹,向着夜色深处驶去。

看向一旁开车的雷锐,只见他眉眼专注,心无旁骛地驾驶着他的BMWM3,上环高速车子逐渐少了,有了那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有风至顶上灌进,并不觉着冷,他不由得放手狂奔起来,更加快意。

这车性能太好,油门踩下去,流畅轻松,浑然未觉,两旁的车子已经忽忽被甩在脑后,只剩下两个站口,他下了高速,终于减慢。仿佛一个奔得兴起的人,却突然被绊住,使得人意兴阑珊起来。

“唉!······”一声叹息自她的口中出来。

“怎么了?!”他侧头,深邃的目光盯住了她。

“我想吃蛋炒饭!”她笑。

正文 第四十三章 翻滚吧 蛋炒饭

雷锐侧头看她,她的眼睛仿佛会发光,晶亮清澈,笑意自嘴角散漫开来,他亦受到感染。

“行!蛋炒饭是吧?OK!那就去吃蛋炒饭,雷家小店独家秘制的蛋炒饭!”

“什么?你做?!!”江晓不能置信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他只是淡淡地答:“当然!”

“啊喔!”现在,她只知道自己嘴里唯一能发出的就是这个语气助词而已。

“怎么?!有什么不妥?”

“Nosir!不过,还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她伸出大拇指和食指,用来证明这个问题真的是很小。

“Yesmadam!还有什么问题?”他饶有兴趣地发现和她说话,每每都会顽心大起。

“那个,去你家好像不是这里转弯吧?”

“是的。”

“啊?!那我们去哪里?”

“去超市啊,家中没米怎么做饭?”

“啊?!”她调皮地吐出小小的*,“真难为你了,巧妇!”

“什么?!巧妇?”他强忍着笑:“这放前几十年,你得称呼我为~爷!”

“哈哈!····小女子这厢有礼了,雷···爷!”

“起吧!···哈哈···哈哈!”

他也不禁地哈哈笑起来,眉眼全舒展开来,只觉得今晚的空气中都透着特别甜。

······

他们直接从地下停车场上楼去,江晓是第一次到雷锐家,房子是复式结构,一眼望去很宽敞,收拾得十分整洁,处处透着典型的单身住家男人的味道,玄关处连双多余的拖鞋都没有,江晓索性踢掉了高跟鞋,直接穿着袜子进去,好在是木地板,而且又有地暖,她走过去,立于窗前,落地大窗下的是这个城市的一片灯海。

转回头,她看见开放式的厨房里,装修的很简洁,各样东西却一应俱全,雷锐已经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挥铲舞刀,架势娴熟,不由地莞尔。

站在厨房门口,她笑:“阿sir,需要我做什么呢?”

水槽里的水放的哗哗响,雷锐正两只袖子卷起来,埋头洗着什么,他头也没抬,随口答:“你一边儿呆着就行了。对了,你可以随处看看,书房里可能会有你感兴趣的书,饭好了,我会叫你。”

“真的不要我帮忙吗?”她再次确定,这话好像是她以前的口头禅,总觉得不能适应。

“嗯,你去吧。对了,书房在楼上。”

“哎,知道了。”

从旋转楼梯上去,一眼就看见书房的门是虚掩着的,江晓推了门进去。

宽大的书房里是书的海洋,整整一面墙的书柜,从天到地都是书,她感叹于他的存书量之大,对于私人来说简直罕有。

站立在书柜前,她随性地抽出一本来,一看,居然是本莫奈的画册。莫奈!天!她最崇拜的印象画派的创始人之一!也就是他让世人重新体悟到光与自然的结构!

江晓心里一阵地激动,小心地,她翻开了画册,一张张,慢慢翻看着。没留意,一张白纸从里滑落下来,轻轻得飘落在地,她低头,弯*拾起。

然后,她看清楚了那张白纸,原来是她自己的“杰作”,右下角还有一行字,笔迹有着狂草的刚劲力,仿佛是一首诗。

江晓正待仔细辨认,却听到雷锐的声音在楼下,她想了想,还是将白纸夹在画册中,放进了书柜里。

楼下厨房,雷锐已经脱下围裙,把蛋炒饭摆放在餐桌上了,还细心地配上了蛋花汤和一小碟超市买回的酱菜。

“哇!唔!”

坐在桌旁,江晓嘴里没词儿了,只剩下赞叹声。

接过雷锐递过的蛋炒饭,江晓扒了一口,“唔!好吃!”他炒出来的蛋炒饭十分地道,火腿丁咸香可口,葱香扑鼻,接下来,江晓顾不上和一旁的雷锐说话,她是真饿了,也不计较形象怎样,埋头一阵的苦吃。

一旁的雷锐笑了,不停地对着她说:“慢点儿,慢点儿,喝点汤,小心噎着。”

吃了大半碗的蛋炒饭,肚子在有了饱觉感后,她慢了下来,看着他:“雷锐,还真看不出来,你这被人伺候的主,还能有这厨艺!”

“这不算什么,我当兵三年,又在外留学三年,怎么着也得把维生之技给学得像模像样的不是。”

“当兵,你当过兵?”她讶异,倒还真看不出来他是当过兵的人。

看江晓满脸的质疑,雷锐的样子有点儿忍无可忍:“当然!而且还是雪域高原边防站呆了整三年!”

“哦?!我说呢,你怎么一点儿不怕冷。”她啧啧感叹。

“什么不怕冷?”雷锐不解。

“就那天,你大清早的站在我家楼下,那么大的雪也没见你多穿点啊。”她提点他。

“你还说呢!我在寒风里溜溜等了一个多小时,冻得我一脑袋的冰碴儿,跟水晶灯似的,结果,你还不是跑了!”

“哎!我突然想起一首歌。”江晓喝着汤,放下碗,她接过雷锐递过的纸巾擦嘴:“谢谢!就是那首《咱当兵的人》。”

“你会唱?”

“嗯,大学军训时,教官教过大家很多首军歌的。这首是每逢和部队的兵哥哥们拉歌必唱的。不过现在歌词不是很记得了。”

结果,两人一起轻声哼唱起来,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只因为我们都穿着朴实的军装

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自从离开了家乡就难见到爹娘说不一样

其实也一样都是青春的年华都是热血儿郎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

一样的足迹留给山高水长

······

头顶上方的灯光,洒在身上,橙色的光线温暖且明亮。

一首歌唱完,她和他对望着,这个时候,什么话都只剩下多余,彼此之间只有眼神的胶着。

雷锐握住了江晓的手,十指交叉,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通过指尖直达心脏的地方,在那里停留。

偌大的客厅安静如平静的湖水,看似平静下却有着暗流在涌动,那是一个叫*情的东西,势如野草在两个人的心里疯狂滋长着。

正文 第四十四章 玻璃樽

宽敞的客厅,一面全是弧形的落地玻璃窗,餐厅在那头,灯光的映照下,是他的眸子,那样的黑,那样的深,在那最深处有着一个小小的她。

他的手还握着她的,慢慢地,他靠近了她,小小的她在他柔软的眼眸逐渐变大。

她觉得微微有点眩晕的感觉,好像不能呼吸,心在那里怦怦怦地跳快要蹦出来。

他的气息已经包围了她,暖暖地拂在了她的脸上,她脑中一片空白,如同被下了蛊般,任由他的手臂将她圈紧,那温软的唇终于*了她唇上。

起初,他的唇只轻轻浅浅地啄着,但马上他的吻便席卷了一切,她只能本能般紧紧抓着他,而他紧紧箍着她近乎贪婪地汲取着她的芬芳,甜蜜,只觉得不够,怎么样都不够······她的柔唇被他的*轻巧地启开,他的舌头终于触到了她的···小舌头一下地跳进了他的嘴里,犹如一只小鹿似的跳动,雷锐只觉得呼吸更加急促,那种渴望在某个地方叫嚣着,令他只觉得沉溺,他只愿就这样沉溺下去,不再理会自己的理智到底有多强硬······

“哐铛”一声,那只白玉薄胎瓷碗被她的一只手无意拂到,碰到了一旁的汤碗,发出来的声音惊醒了他们。

如梦初醒,她用力推开他。

他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坐着,并没有说一句话,他只是望着她。刚才他们又接吻了吗?可为什么不能继续下去,她又把自己给推开了,就像一场美到极致的梦一样,不管再不肯,再不愿,可,终究还是会醒的。难道她的心里仍然不能忘却那个快要成婚的人,这又叫他情何以堪!

她站了起来,脸颊绯红,不敢再看他一眼,低着头;匆匆地收拾着桌上的残局:“我去洗碗。”

“还是我来吧。”他伸出手去。

“不,我来!”她急急地把碗收好,走进了厨房。

把碗放进水槽,看着哗哗的流水,江晓有点儿恍惚,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系上围裙吧。”

然后,江晓就感觉到了他那浅浅的呼吸喷在后颈脖上,有点儿痒酥酥的,脚下忽地觉得发软,可她只能就这么站着,一动也不敢动。

他把围裙从她身前绕过,轻轻地替她系上,在她的腰上打了一个活结,她的腰很软很细,一个词竟从他的脑子里蹦了出来。

不盈一握。

站在那里,他忍了又忍,终于还是走开了。

·······

酒柜前,雷锐为自己倒了杯酒,转身回头,厨房里她的微弓着身在洗碗,这个时候的情景,让他产生错觉,仿佛两人是幸福的小两口,在一起生活了经年后最常见的生活情景,甩了甩头,他走向了沙发。

厨房里,江晓慢吞吞地洗碗,每一只碗她都仔仔细细地用柔软的洗碗巾擦洗着,水龙头的热水冲淋下来,温暖着双手,温度正好,一种温暖的感觉慢慢地,点点滴滴地浸透了全身每个细胞。

稍后,江晓将洗好碗筷放置在消毒柜中,擦干了手,脱下围裙,她出了来。

雷锐坐在沙发的一角,他手里握着一杯红酒,身子微微倚靠在沙发一端的扶手边,神情专注地盯着对面墙的平板电视,女主播正播报着凤凰子夜财经:“一天的终结就是另一天的开始,地球没有停止一刻。综合报导世界大事,载送全日新闻精髓,凤凰子夜快车为您不停驶更新时事······”

子夜来临,她惊觉原来已经这么晚了。

她走了过去,“我得回去了。”

“我送你。”他将酒杯放在茶几上,起身来。

“不了,你明日也得去公司,这来来回回的折腾,太晚了!我还是打的吧。”她走到了门口,穿鞋背包,准备出门。

哪知他已来到门口,手里已然拿着车钥匙:”走吧,我们一起!”他的语气带着不容分辩。

仰头看向他,正遇上他眉头微皱地盯着她。

江晓没再反对,跟在他的后面出了门。也罢了,让他送吧,此刻如果再争辩下去,那倒成矫情了。

······

从公寓出来夜色平静;马路上的车开的很快,车子循线疾驶,一旁的路灯霓虹一闪而过,车里,她打了呵欠,眼皮沉重地抬不起来。

“困了?”他侧头看了她一眼。

“唔。”她忍不住地又用手遮住了张开的嘴。

终于,车子在她打了无数的呵欠后到了自己的家,在互道晚安后,她走上了大厦的台阶。

进了电梯,按下电梯按钮,寂静的电梯里就她一个人,她靠在银灰色冷冷的墙怔怔出了神。

电梯缓缓升着,电梯内一盏白炽灯幽幽的亮着,铃声“叮”地响了一声,是六楼到了。江晓迈步走出电梯,空荡荡的走廊里,墙壁上的乳胶漆有些层层斑驳,她站在那里,不知为何那种长久以往的孤独感逼了上来,连着周围的空气都是冷的,走廊尽头的窗没有关上,一股冷风回旋吹进来,扑在身上令人发寒,打了个寒战,裹紧了大衣,她不由地抱臂于胸前。

来到了自家的铁门前,她用钥匙打开了门。

······

当爱逼近,我还舍得寂寞吗?

……………玻璃樽的博客

标志性的XP关机图案在瞬时转成黑屏,盯着IBM那黑黑的屏幕,江晓发了呆。自己的博客不是常更新,有时工作忙起来回家就倒床,写博客也是随性而为,只有在心里会有些许东西想倾述时,才会在博客上留下只言片语。

自己博客的名字是取自一部港产片的名《玻璃樽》。那玻璃樽代表着希望,代表着爱,她因此而用上了。

想当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