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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我的肚子里有棵树-第2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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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下定决心了。决心如下,如果新书还扑的话,夹袄就再写一本,但那就是最后一本了。最后一本可能是历史文吧,成绩无所谓了,夹袄喜欢就好,不管读者是否喜欢了。

也就是说,夹袄费了好些年好大的劲儿,证明了此路不通。

回头想来,夹袄这大半生,投入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网文了吧。网文写作,能治游戏瘾,能治酒瘾。但比较费烟。

那就不要再走下去了,已经走了这么多年。到底有多少年呢,夹袄也不再说了,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所以说,夹袄的时间不多了。

嗯,包括今年在内,夹袄还允许自己再扑三年。这三年里,夹袄要写两本网文。

三年后,夹袄四十七岁,榆钱也上大二了。

在传统小说领域,夹袄还是个青年作家呢。

青岛作家里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尤凤伟老爷子了,今年七十四岁,仍是每天伏案写作,笔耕不辍。

嗯,夹袄至少还可以写三十年。

新书《三界好公仆》已发布

新书《三界好公仆》已经发布,书号1009244843,敬请同学们继续支持,多谢!

***

《三界好公仆》

月老醉酒后误捆了黑白无常,于乐就跑趟地府,把这对好基友解开。

二郎神家的哮天犬爱上了嫦娥家的玉兔,于乐就飞赴广寒宫提亲。

孙悟空喝了子母河的水,终究还是怀孕了……

有麻烦,找于乐。

这个说法在三界内广为流传,都夸于乐是个好公仆。

好公仆于乐,却是源于一个泼天的阴谋,诸天神佛,妖魔鬼怪,皆被算计了在内。

于乐就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维护世界和平。

***

第一部

第1章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乐哥,你也大学毕业了,该带着兄弟们进城,去干一番大事业了吧?”

农家炕头上,酒宴已经进行到了尾声。

说这话的人叫二蛋,是个胖子,长得圆头圆脑圆肚皮,时常露出一脸的贱笑。

被尊为乐哥的大学生名叫于乐,脸上的黝黑其实还没怎么褪尽,仔细看的话,也算是浓眉大眼吧。

劣质白酒喝了不少,于乐说话就有点大舌头:“带你们不急,哥还得缓一缓。要不然哥先带着小芳去干一番大事业?”

“行!小芳你先拿去用……”二蛋打了个酒嗝,双手撑在大腿上,使劲地睁着眯缝眼。

话没说完,他的脑门上就挨了一筷子,“胖子,你不胡说八道会死吧?”

小芳扎了两条麻花辫,胖乎乎白嫩嫩的,削肩蜂腰,该大的地方都挺大,动作大了还抖。

怒是真怒,敲是真敲,抖也是真抖,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元旦时,二蛋和小芳订婚了。于乐在城里没赶上,过年回家,二蛋就专门为他补办了一桌喜酒。

陪客还有四人,都是一起长大的小伙伴。

山里娃上学艰难,辍学的多。

小芳贵为村长家闺女,勉强上到了高二。二蛋是村会计的儿子,求学之路就走得短了些,只上到高一。

这两人订婚,也算是村二代强强联合了。

再加上于乐,全村的同龄人也就他们仨上了高中。

当年上学时,三个小伙伴一路翻山越岭,有打有闹,有说有笑的。

小芳家里条件最好,伙食也好,于乐其实没少跟着沾光,二蛋反倒是被隔在外边的。

当然,如果没有于乐这个学霸的引领,小芳或者也早就辍学了吧,但她也没能走到最后。

中学时代,于乐是辉煌的。他却是没有想到,辉煌来得太早,褪得又太快,人生的巅峰居然就是高考了?

于乐是皂户屯的第一个大学生,也是十里八乡的第一个大学生。

外面的世界很大,对一个初次进城的山里娃来说,一切也太过艰难。

从小自视甚高的于乐,进城后突然就发现,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啥啥都不行。

最要命的是,连学习成绩都比不过别人……说多了都是泪。

大学里,于乐毫无存在感,灰溜溜地独来独往。

毕业后,于乐派过传单,卖过保险,当过二手房中介,送过快递……

干得最久的,应该是外递小哥了吧,一直干到除夕才回家过年。

呵呵,带领小伙伴们进城送快递吗?

呵呵,果然是好大的事业……

“乐哥,我们不着急,你先在城里打打基础。”有小伙伴再次敬酒,亲热中带了些恭维,还下意识地弥合着身份上的差距。

“好说,好说!”于乐也再次一饮而尽,嘴唇都僵硬了,酒液顺着嘴角淌出来,前襟湿哒哒的。

“乐哥不能再喝了!”小芳拦住了下一个小伙伴,恍然间有所察觉,却也不是很肯定——乐哥好像心里不痛快,像是在借酒浇愁?

叫小芳的人,芳心都细腻,不觉中就绯红上脸,幸亏喝了点酒。

“嘿嘿,高兴,今儿真高兴!”于乐其实有点坐不直了。

“二蛋,你把乐哥送回家,乐哥被你们灌醉了!”小芳瞪了二蛋一眼,又凶巴巴地扫过四个小伙伴。

小伙伴们都很无辜地讪笑,七嘴八舌地说道,“乐哥好人呢,还跟小时候一样,一点架子没有!”

“不用,不用,我能行!”一点架子没有的于乐,器宇轩昂地出了门。

山村的夜晚,才是真的夜晚。

天上繁星点点,地下伸手不见五指。

冷风吹,肚子里热,所谓酒壮怂人胆。

于乐突然有一种回到主场的感觉,咬牙彻齿地加快了步伐。

我是于乐!

十里八乡我最牛!

我一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绿草因为我变得更香,天空因为我变得更蓝,白云因为我……”

“噗通!”

仰望星空的于乐,豪情满怀地踩进阴沟里,摔了个英明神武的大马趴。

没人看见吧?

于乐第一时间四下里打量。

还好,只听到几声狗叫。田园犬什么的最讨厌了,这是要跑过来抢热的?

于乐摸索着,果然抠起了一块石头,田园犬却机警地跑掉了。

阴沟里的淤泥都结了冰,摔得倒也不怎么疼。

更重要的是不怎么脏,否则还说不清楚了……

于乐摇摇晃晃地回了家,一头栽倒在里间的炕头上。

老娘拿了热毛巾过来,替于乐擦了脸,脱了鞋袜盖上被子。

于乐模模糊糊地听到了老娘的抱怨,“二蛋那臭小子,怎么让乐乐喝成这样!明天我找他算账。”

“乐乐从城里回来,二蛋他们都捧着呢,早先也一直打听来着。”老爹磕了磕旱烟袋,说得慢条斯理的,却是满满的骄傲,“谁让咱娃有出息呢?顺手的事情,该帮的忙还是得帮,咱娃也不能忘了本。”

“还抽你那旱烟,臭死了!乐乐不是给你买香烟了吗?”老娘貌似是在抢老爹的旱烟袋。

“香烟得出门抽,好些家请我吃酒呢,我都排不开日子!”老爹嘿嘿地笑。

“人家还不是看了乐乐的面子?你可不敢胡乱答应什么,别让乐乐费太大的力气……”

还是老娘精明啊,于乐嘴角苦笑。

我倒是想费点力气呢,问题是我没力气啊。

小伙伴们满怀期待,乡亲们貌似也是如此。山路漫漫人封闭,连村里出门打工的都少见。即使有人进城闯荡了一番,也都灰头土脸地回来了——城里人不好相与的……

但如今,咱在城里不是有人了吗?

于乐却是有苦自知。

城里人把我当乡下人,乡下人把我当城里人,我也不知道我特么的是不是人。

我特么的只是一只羊啊!

山里天冷,火坑却烧得热。没准儿老娘还担心冻着儿子,特意多加了一把火呢。

其实于乐已经不太习惯睡火坑了,又硬又烫的,但他没跟老娘说起过这事儿。

于乐昏沉沉地睡去,果然梦到了绿草更香,天空更蓝,白云更加……这个不太柔软。

腰部硌得慌。

于乐半夜醒来,探手摸过去,居然摸出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霎时间,房间内居然光华大放!

光华如繁星汇聚,居然聚成了一位鹤发童颜的老者!

一个人的爱情1113

11

国棉六厂电工值班室在三楼,外面有个阳台。说是阳台,其实就是楼板向前伸了伸,给二楼的窗户挡挡光。冬天的晌午,夏日的黄昏,春秋时则不限,我经常坐在阳台外沿上。两条腿晃晃悠悠地郎当着,裤子上有不知道在哪里沾上的油污。

倒班吃饭时,纺织姑娘们端着饭盒从车间里出来,嘻嘻哈哈地从下面路过。我就向她们扔小石子,惹来一阵银铃般的骂声。

我口袋里常备着一些小石子,个头比花生米略大。太小了没威力,太大了容易出事。我打的是她们的饭盒,准头很好,小时候打麻雀练出来的。

随着“咣”的一声,搪瓷饭盒就花脸了,铝饭盒就异形了。要是特别漂亮的纺织姑娘,我就得赔饭盒。进国棉六厂的前两年,我一共买了三十八个饭盒。这些饭盒样式统一,质优价高,是顶级美女的认证标识,也成了国棉六厂一景。

对自觉够漂亮的纺织姑娘来说,没用上我赔的饭盒,是件很没面子的事情,在本厂处对象都底气不足。后来甚至有纺织姑娘前来质问我,“你凭什么不打我的饭盒?!”

我这个人是很讲原则的,就得和她唠唠,说你这儿不够挺,这儿不够翘……我还没说完呢,那纺织姑娘就跑了,哭得哇哇的。但规矩就是规矩,给我买烟也不行。

再说了,那三十八个饭盒结成了饭盒帮,帮主亲自跟我谈判,不允许我擅自增加饭盒数量。实在是想打了,可以在帮内重复打,多次打。我的压力也很大呢!

三十八果然没再突破,并不是我怕了饭盒帮,也不是我没了那个雅兴,而是我不小心把工会主席的脸当成了饭盒。“砰!”当场就爆了。

工会主席是个更年期提前的中年妇女,当然不属于特别漂亮的那一类,连一般漂亮都算不上。所以我拒绝赔偿饭盒。

这能怪我吗?你脸上刮了大白,和搪瓷饭盒多像啊!就是我想赔偿,我上哪给你买个脸去?总不能把我的脸赔给你吧?我的脸,黑是黑了点,但我自己还要用来。就算我不要脸了,给了你,难道我这张脸就成了工会主席了?

我的脸最终没有成为工会主席,舅舅也没能由副厂长扶正。

12

舅舅本来是河阳屯最有出息的人。他原来是海军某潜艇上的大班长,也就是炊事班长。某年,该潜艇悄悄进入湾湾某港执行任务,不幸被发觉。于是港口封锁,所有舰船不得出入。潜艇在海底困了一个多月。

后来欧洲某友邦严正抗议,要求该国商船立即出港。潜艇就贴在人家商船底下出来了。当时肥头大耳的舅舅已经奄奄一息。在疗养院疗养后,进了军校学习,毕业后就是排长。转业前舅舅是海军某医院的副院长,副团职。

这些倒也没有什么,我对舅舅的崇拜另有原因。那就是他在疗养期间,居然泡上了一个漂亮的护士,后来成了我的舅母。

但舅舅一直没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在湾湾海底时憋坏了的缘故,这事我一直很感兴趣,却没敢跟舅舅探讨过。我怕他揍我。问舅母这是谁的问题,好像也不太合适。

寄人篱下啊,不贴心!说起来也怪我爹,你也只有一个孩子,怎么就舍得给别人收养了呢?虽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好吧,名还是改了的,但不怪我舅舅,还是怪我爹,于根顺这名字太有乡土气息了。

舅舅没当成厂长,我也挺同情的。在技校时,我的团支书职务被免,心里也难过,虽然嘴上满不在乎的。但同情归同情,你的问题还是要你自己解决,拿我出气就不合适了。

我把工会主席的脸当成了搪瓷饭盒以后,舅舅把我叫去,训大孙子似的。听说飞机降落时,空中小姐都提醒乘客嚼口香糖。很有道理。我当时就在嚼口香糖。舅舅见我威武不屈,知道外甥随舅。他叹了口气,改成了语重心长,“我把你惯坏了啊!这么胡闹下去,你让我怎么面对我姐!”

“舅舅,你把我弄回去吧,你姐想我了。”提到我娘,我哇得哭了出来,“娘唉,我要回家,你弟弟欺负我!”

舅舅又气又恨,“臭小子,你都十九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从湾湾回来了。”

其实我根本就没掉眼泪,他的英雄事迹我都烂熟于心了,不就是在潜艇上啥也没干差点被憋死吗?舅舅继续给我掏心说,“本来我想把你调到厂工会去的,你看看你干的这好事!”

我还嘴硬,厂工会多稀罕啊!舅舅虽然受我牵连没扶正,但还是第一副厂长,厂工会我是没去成,我去宣传科了。先是以工代干,一年后我就成为国家干部了。不过我也心安理得的,我能写诗啊,科长都没这本事。

当国家干部好是好,就是捞不着坐在阳台外沿上养眼了。后来我没再写出诗来,小说也发表不了,显然是因为没生活了。

13

于春梅来厂里找我时,工会主席的脸还没有开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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