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陋室客第一章 - 书籍在神话和武侠中。都把和“北溟”有联系的东西当作高级物品的象征。不然为什么书中连“北溟”中的鱼也是不可一世的样子?并且为了弄清楚书面上的这四个符号是什么意思(一开始没有认出来)整整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弄清楚了这本看起来很沧桑但保存很完整的书的封面上的四个字符代表的意思。这就是中文最大的好处:历史再久远,也无法消除文化的传递,而文化的传递的载体正是文字。是的,故事的地点在一个不大的城市,一个很普通的公司的职员,普通的相貌,普通的经历,普通的工作和薪水,靠给别人打工维持着自己的生活,当然还要稍微依靠点父母的帮助。因为现在他住的这个小小的公寓是依靠父母帮助下,补贴他一笔钱后才有的住的,这些补贴也是他父母的全部积蓄了。对了,这里人的语言还是使用中文的。...
《一剑指九天》作者:一个人走过第一章 少年离村山道蜿蜒,在这曲折的山道之中,有一个看起来不大的村庄。罗云村,一个少年闭目站立,他的身侧有一把铁质长剑。这里是一片荒野地带,少年此时正在练习剑法。《基础十三式》!李蕴睁开眼睛,嘴中默默有词,刹那,他抓起手剑,开始施展出自幼练习的剑法。“第一式为‘点剑’。”李蕴握剑的手以腕用力,力注剑尖,剑刃反向一侧,从上往下啄击。“第二式为‘刺剑’。”李蕴力注剑尖,用剑的尖端直刺前方。......深呼一口气,李蕴摇摇头,有些无奈:“我的资质太差,练了五年的剑法,也不过比普通人稍微强一点罢了,如果像张叔这样的猎人来2个,我就不可能是对手了。”资质很重要,李蕴从开始修炼就明白,自己的资质不行,修炼速度很慢。但凡事无绝对,勤能补拙,李蕴觉得自己只要勤奋修炼,定然能将剑法练到极高之水准。...
作者:盘古混沌001,碧湖城 彩虹湖碧湖之都一座被色彩眷顾的城市。曾经,有吟游诗人这样描述这座耸立于悲伤世界东部,悲鸣大陆西南角的城市。而这座城市之所以能够获得这样的称号,一方面,是由于它那得天独厚,被那清澈的彩虹湖环绕的地理环境之外,还在于这座城市本身的美丽。数之不尽的游船来往于这座波澜不惊,如同镜子一般剔透的湖面之上,往来于碧湖城与湖水另一边的陆地之间。在夏日的午后,湖面上会略微泛起一层彩虹。有人说,这是由于水之精灵喜欢在这炎热的夏日戏弄自己手中的魔法,与光之精灵开个小小的玩笑。但无可否认,那些始终陪伴在游船两侧的淡淡水雾,以及其中那美丽的彩虹,足以为这个湖泊添加一个如此美丽的名字。咻啪!碧湖城上空,礼炮炸响。...
半生已分孤眠过当苍茫海的天空从纯澈的蓝渐渐在天际褪化为浅淡的绯红时,隐翼山就迎来了它一天中最美丽的时刻。夕阳的光芒从西麓的冰洞里透进来,如同一束散开的芦花把飞扬的光斑映照在巨大的冰块上,霎时折射出七彩斑斓的色泽,闪闪烁烁,让那些幽蓝色的冰块都仿佛活了一般微微晃动。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在苍茫海上驾船捕鱼的渔民们,才有极小的可能遥望见这座传说中仙人所居的神山,而他们中又只有寥寥可数的人,有幸能从炫目的通透的光辉中分辨出山上的仙人们衣袂飘摇的身影。那是一座悬浮在水面上的神山,巨大的海兽潜伏在它的脚底,托着山上的仙人们在从极冰渊和归墟一带游历。归墟是云荒众神的转生之地,横亘在它之前的从极冰渊深达万丈,阻隔了凡人通往归墟的航道。所以勿庸置疑,隐翼山就是生活在归墟中的神仙们遨游苍茫海的不系舟了。...
作品:狼唳狐媚作者:谷风分类:武侠仙侠简介:狼唳大漠、三尺冷锋刺残月;狐鸣九皋、一丈红菱裹忠魂。狼是草原之王,凶残、冷血、自私;狐是山中精灵,美丽、娇媚、妖艳,这两种风格迥异的动物,凑在一起时,那将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是狼的血盆大口厉害?还是狐的柔媚更胜一筹?欲知其中端详,请读南宋仙侠力著《狼唳狐媚》。###第1章 白狐1 狼唳狐媚 作者:谷风 满江红 岳飞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 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 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作者:东方三少爷引子纽约,唐人街。一群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大汉架着一个身形瘦小的青年华人走进了野蔷薇夜总会的后门。那青年华人看来大约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相貌既谈不上英俊也谈不上丑陋,只是面色却比常人白了许多,使其略带几分书生气。而这张稍有几分所气质的脸现在却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身上的衣服也被撕开了两个口子,整个人显得狼狈不堪,哪还有半点的风度可言,显然是刚刚在那几个凶悍的大汉手上吃了不少苦头。这野蔷薇夜总会是三全帮在唐人街最大的场子,但却不是三全帮最赚钱的生意。三全帮最赚钱的生意当然要数地下财务公司,而这里所谓的“地下”二字并非单指这家公司见不得光,同时还暗指这家公司原本就建在地下,就建在这家以香艳闻名唐人街的野蔷薇夜总会的地下。...
简介:他十万军马踏山河而来,她百丈城头点兵相迎。当城下旗倒,她落荒而逃,他打马而追。顾珩:“桑柔,你手下折了我那么多精锐将士,还想着能来去自如?”于是,齐国太子身边多了一个容貌清俊的小跟班。他有他的千树莺燕桃花缘,她有她的万种旧绪心头殇。她替他忙前忙后打点各种琐事,从沐浴更衣到折斩桃花,从挑灯陪读到出谋划策,无所不及。可说好不过一场交易,各取所需,可她却渐渐迷失在那带着几分熟悉的行止里……当真相揭开,是相守,还是相离,是携手偕行,还是各自天涯?*************异国朝堂,百官之前,他一剑挑落她的发带,看着那一头青丝如瀑,乱人心眸,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阿柔,我找了你好久!”密林迷阵,死生关头,他孑身前行破阵,不顾一身白袍染尽鲜血,也要追寻她的踪迹,她逃无可逃地走到他面前,说:“好,我随你回去。”************她不辞千里,满心欢喜地回去找他,看他挥剑的动作一如既往地行云流水...
简介:第一世,她发现自己从始至终能给他的只不过一个吻;第二世,她不顾灭门之仇依旧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第三世,她成了家族的耻辱柱,在学校里终日昏昏噩噩,翻得一手好白眼。直到有一天他神兵天降,点亮了她黑暗无光的生活——卖萌撒娇样样都会,保姆保镖全天兼职,随时性转男女通吃,三界之内闻风丧胆。许久过去,她发现自己阴阳术没有丝毫长进,翻白眼的水平倒是精进了许多。这是一个关于爷孙恋(雾)的故事。——论中二少女攻略影帝天狐的正确姿势156680第1章 序 业火()江南的冬天甚是和煦,即使前一日大雪纷纷,屋内也丝毫感受不到凛寒。她坐在青石阶上眺望远方铅灰的天空,那边时不时有炽热的流火划过,似元宵的烟火般绚烂夺目。林内极静,甚至都听不见虫鸟的鸣叫。...
作者:鞑靼第1 章凯旋南部丘陵,明镇王朝某骑兵团营地。边境反击战已经结束,骑兵团的士兵有条不紊地将帐篷拆卸,将缴获的战利品集中装车,准备撤回王城。王朝最胖的军官——骑将德德正在营地中央指挥。十来个骑兵气势汹汹地逼近营地。为首军官身着龙骑将服制,手按佩剑,策骑径向营门驰来。“请通报姓名。”营门守卫用长矛拦住。军官的近卫一鞭打在守卫身上,骂道:“瞎了你的狗眼,这是独立骑兵团的郎翔大人!”守卫脸上立时耸起一道血痕,一愣之间,郎翔等十余骑人马已冲进营地。德德听到营门处的喧杂,皱了皱眉头,站起身来,喃喃道:“总算来了!”郎翔怒气冲冲地来到德德面前,用马鞭直指德德道:“你们老大呢?”“我们大人正在帐中审讯违纪士兵呢!”德德心中不爽,但仍堆出满面笑容。...
《霸血魔神》作者:游尘第1章 被下药了“他娘的,不要让我知道是谁给老子下的药,要是被我知道了,我一定把你碎尸万段!”简陋的屋子里面,一个看上去大约有十三四岁的少年,此刻正低声咒骂着。他上身赤·裸,显得有些瘦弱的身躯,正跌跌撞撞来到房间中唯一的木桌旁,一把抄起木桌上的茶壶,仰头灌了下去。少年上身裸露在空气中,呈现不正常的潮红色,而且他的脸色,也是通红无比,加上粗重的喘息声,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这是服用了催·情的药物所导致的。“家族中那些该死的混蛋,想要我离开这里,竟然想出这样阴损的主意,千万不要让我知道是谁干的!”一壶水咕咚咕咚被李锋一口气全部喝完后,他还是感觉到浑身燥热无比,口中十分的干渴。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下身的肿胀,让他有种想要拿头去撞墙的冲动。...
作者:草船少尉【由.[.]整理,】引子----------------------------------------------------遥远的旧古时代,众神遗忘的九天大陆上,乾坤浑浊不堪,生灵孕育而生,魔兽横行,随着生命不断演变进展,逐渐形成人兽妖等不同生灵,种族间冲突不断,连年征战,九尊大陆笼罩在一片战火之中。直到西元三十三年,人族实力进一步发展,试图雄霸九尊大陆,一统万物,从而发动史上最大的第一次种族大战。人类凭借其无与伦比的智力连战连胜,尤其是优秀的魔法师更是令各族闻风丧胆。面对人类强大的战斗力,其他种族不甘就此灭亡,战时七年,以兽族为主各族间开始合众,战争局势就此改变,战时十二年,人类面对各族间不断侵袭,顾此失彼,大量魔法师苦战致死,终于再也无法维持战争的局势。...
作者:欢天喜悦第一章 修炼斗气“终于看见boss了,今天就要把你推倒。”随风边向宿舍走嘴里一边嘟囔着,双手不停的按着手机上的按键。“小爷都玩了快一个月了,你这个老不死的也该挂了吧。”想到马上通关,随风心情小小的激动了一下,兴奋的表情溢于言表,脑子中似乎浮现了通关后的特殊画面。“咔”一声惊雷响彻大地,随风心中微微一震,抬头看了看阴沉的天空呢喃道:“要下雨了吗?”就在随风抬头的一刹那,他不由得惊呆了,傻傻站在原地,目不转睛的盯着天空的异象:阴沉的天空中隐隐的泛着一片腥红,丝丝的电光如同披着白色光芒的黑蛇在云雾中游动。“滴答”手机游戏通关音乐响起,随风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当他再抬起头看天空时,一道七彩的闪电呼啸着从他头顶天空落下。没有任何的呼喊与反应,随风被劈倒在地,滚落一旁的手机上本应该死去的boss正浮现在屏幕上,发出邪恶的微笑。...
作者:野狗正文第一章出世特尔出身于休特城一个开杂货店的小商人家庭。休特城是一个五万人口的小城。特尔的爷爷年轻时在休特城开了一家小杂货店,十年后仍是一家稍微大一点的小杂货店。爷爷忽然醒悟,自己一没有丰富的商品知识,二没有广博的见识,三缺乏商人的圆滑,四不够心黑。这些商人应有的基本素质自己都很缺乏,经商已不可能成功,自己现在年纪已不小,也不可能有大的改变。幸好,自己还有一个聪明的儿子,可以寄于厚望。特尔的爷爷在他四十岁的年纪做出了他人生最重要也是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变卖土地,送子求学。他几乎倾全部家产,卖掉全部土地,将儿子修马斯送到国内第二大城市,杰伦星城高级学校去学习经商之道。六年后,修马斯学成归来,爷爷马上把杂货店全权授予儿子经营。又过十年,修马斯将一间小杂货店变成中等的杂货店。...
作者:憨阿甘第一卷 历史尘埃之卷序言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在哪个世界都不例外。无形无影的风之见证者,蒂芙。在她度过的漫长岁月中,从未见过一次战斗的结局是平分秋色。因为真正的战斗都是要分出胜负的,甚至是分出生死存亡。在千年之前的大战后,那位真正的英雄没有留下名字,而她作为一个见证者,却把名字留在了每个活下来的英雄记忆中。阿尔法大陆历1652年,春。这对于平凡的人来说仍然是平凡的日子,但对蒂芙而言今年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其实她这几年一直游荡在人类国度的上空,寻找着那些熟悉的身影。现在约定的时间已经快要到了,她等不及见到他们。因此,人类国度的首都坎贝尔城开始刮起不太和煦的春风。一个头戴宽沿大帽子的蒙面女子走在大街上,身边还跟着一个同样打扮的小男孩。这身打扮其实在这里并不希奇,没有引起路人的一丝兴趣。但并不等于所有人都会漠视,蒂芙终于见到久违的朋友,带着一路劲风飞向了那个女子。...
第一回 山林夜雨才响了几声闷雷,大雨便忙不迭骤然而落。入夜的铸剑山,因雨而显得格外静谧。在通往青石镇的马道上,有一家无名的木造破败小客栈,孤零且突兀地座落在一株大槐树旁。一个看起来显然是店小二的毛头小伙子,独自坐在门槛上,双手杵着头,两眼怔怔地望着前方,发呆、或是听雨似的。总之,夜是愈来愈深了,而雨仍下个不停。不知过了多久,店小二终于站起身来,搔了搔头,正准备转身走进店内的时候,一阵急乱的马蹄声,踏破淙淙雨声而来。店小二脸上闪过一丝企望之色,不由自主地反而往店外走了几步。三匹高大的骏马,分别驮着四男一女,在这夜色雨幕中疾驰穿梭。带头的一人一骑,抢先在这家荒野小店门口勒马停步。“军爷……”店小二迎向前去,说道:“在小店休息避雨吧?再往前去可要十来里路才有人家呢!”店小二见他身上并无雨具遮蔽,衣物被雨淋得狼狈,料想必是仓惶间连夜赶路,错过了宿头,于是便如此提醒他。...
作者:王俊轩第零章 序 幕(求收藏)“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傻的人,被村子里的人伤害成这样居然还想着去守护他们?”。只见一个年约二十左右的青年站在天空上看着那说要守护那些边伤害自己的少年,有点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一个优美且冰冷的声音响起:“斯巴达,那个村子也是你妻子家乡啊”。“哈哈哈,冷雪你说的真是好啊!我只想静静的过我的一生,为什么,既然你容不得我,那时候这该死的村子,该死的神害死我那善良的云心多是你这些虚伪的东西!你们一起去死吧!”,最终斯巴达只能叹口气一个闪身消失在天空中,只带动空间的一丝丝涟漪......“不。。。。。”巨大的爆炸一瞬间将曾今辉煌不可一世的比加尔帝国变成了一片片的尘土。这时一个神秘的基地的会议室里气氛严肃,安静得诡异。突然空间一阵波动,然后一个二十左右的青年从里面闪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