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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之幸福改造计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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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木土土

【本书由(。 )整理提供】

1

温思嘉是在北京军区大院长大的孩子,至少在初中前,一直和老爷子温玉山生活在一起。她父母很忙,几个月不见一面,但是这不影响他们之间的亲情。老爷子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全是独当一面的政府官员或者名企业家,算是老爷子教子有方吧。思嘉这一代孩子是很多的,但是最受宠的要数思嘉了,一是因为丫头从小就是个开心果,鬼灵精,但是又不失大家风范,二是因为只有她一个人不怕那个位高权重的国家重要领导人的爷爷。温奶奶是一位典型的大家闺秀,如果说爷爷是打江山而成就现今的地位的话,那***家族绝对是旧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书香世家,真正的大家闺秀。奶奶年轻时留学英国,学习先进知识,以求报国,可想而知温奶奶是一个坚强而又不失温柔的女人,而非没受过一点苦的娇弱女子。

就是这样两位老人,把温思佳一点点带大的。你说,她是幸呢?还是不幸?好在虽然是大家族,但是并没有那些世家的复杂与冷漠,兄弟姐妹之间甚是和谐,没有尔虞我诈,阿谀奉承。

思嘉一直以来有自己的一个秘密,从来不会对别人讲,她自己想一辈子都不会讲出来,讲出来还不被人当妖精抓了?

从她出生起,她就是一个与别人不一样的宝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自呱呱坠地起,就是有记忆的。她记得自己叫杨宝珊,出生在一个父亲早逝的家庭,母亲默默支撑着这个家,从小家里条件就比其他孩子差,从而宝珊要比同龄的孩子早熟。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吗,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啊!她知道,如果想要母亲过上舒服的日子,那自己必须好好学习,才有能力走出小村庄去挣大钱。当邻居的小朋友还为布娃娃梳头发穿裙子的时候,思嘉已经在为明天的学费担忧了。所以,她一路从非重点学校到重点学校,从排名中等到排名第一,不知道熬了多少个夜晚,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清华,她是农村的孩子,也是他们村出的唯一一个状元郎,还是考上了国家重点大学的农村娃。宝珊选择了国际贸易与金融,她是学理的,对经济类的东西相当敏感。所以当大部分女同学选择了中文或是会计的时候她却选的是国际贸易。4年的大学生活是相当充实的,在北京她看到到了外面的世界,在清华她看到了中国当代的骄子,在经济学院她接触国际最前沿的信息知识。在英语的基础上选修了德语和法语。虽然很难,但是一直以来坚强不懈的性格帮助了她把很难完成的的任务都完成了。虽然清华人才济济,但也没有埋没这个璀璨的珍珠。教授眼里的爱徒,同学眼里杨部长,都没有让人失望。本科毕业她放弃了保研,直接进入银行实习,不是不想读研,是实在是挣钱心切。工作的偶然机会认识了优秀的马翔,两年后结婚,组成了一个幸福的小家。但是,一个事农村走出来的坚强孝顺的姑娘,一个是北京土生土长家底丰厚的英俊男子,可想而知,很多东西在不断变味儿。婆婆对这个儿媳妇诸多不满,老公夹在中间左右难为。宝珊是一个强势的女人,她实在是受不了婆婆一副鄙视的嘴脸,丈夫敷衍的表情,在结婚5个月后争取到了委培的资格,毅然踏上了英国之旅,时间为期1年。杨妈妈劝过她,说这样两地分居是很不利于现在你们之间的关系的。宝珊也知道,但她平衡不了婆媳关系,只能相信自己的老公的爱,出过进修使自己更强更配得上他。她不知道自己的婆婆到底有多恨自己,就在这1年里,婆婆极力撮合老公与他的青梅竹马何婧之,以何婧之怀孕收场。在宝珊兴高采烈归国的第一天,上天就给了她以个天大的惊喜。老公的离婚协议书。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只知道她的心已经死了。当初深爱自己的那个男人毅然选择了背叛。现在她仍旧记得婆婆的表情,看吧,你本来就不配我儿子。这是我早就想到的结果。马翔表示歉疚,对不起。一句对不起就把我打发了吗?就把我们的婚姻发配了吗?何婧之带着胜利者的表情站在宝珊面前,请她赶快签字,孩子不能冠上私生子的名儿的。何婧之的父亲在北京军区任职,家里权利滔天,其实你一个小小的农村丫头能匹敌的?宝珊想报复,可她拿什么报复?输了就是输了。宝珊把自己的东西通通搬了出来,买了一套公寓,把杨母接来了北京,安置好一切,把所有的钱都存进了母亲的名下,这够舒舒服服母亲生活一辈子了。同时写下了遗书,她自己坚强了一生,努力了一生,最终还是输在了自己的身份上,爱人没有了,家没有了,工作被何婧之也弄没了。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要如何去面对以后的人生。就这样结束吧,让一切都结束吧!

2

再次有意识时,感觉暖暖的,很舒服,很安全,就像在妈妈的肚子里。没多久就感觉自己在被使劲向外挤,当感觉一片白光时,宝珊睁开了眼睛看到了一个美丽的女人,真的很美丽,被她轻轻的抱在怀里。等等,抱在怀里?怎么回事?等她看到自己的手怎么这么小时,震惊了?谁来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自杀了吗?为什么我成了一个小宝宝?天哪,你给我开了多大一个玩笑啊!

但是,这就是事实啊!她又回到了婴儿时期。现在她的任务就是吃饱了睡觉觉,想便便了就大声哭,很是惬意,更是无奈。

转眼间,就到了她百天的日子,这天温宅算是热闹冲天,到处都是来庆贺的人。杨宝珊,不,现在应该叫温思嘉了。这是爷爷给她起的名字,她这一辈儿是思字辈的,爷爷,给她起了嘉字,宝珊很喜欢现在的名字。她这些日子,除了喝奶睡觉,就是观察这个家和家里的每一个人,同时思考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唉,总之是没有闲着。这个家里很大,而且装修很庄重,不是那种讲究排场的华丽,而是厚重的威严。通过大人们的交谈,她知道,这里是北京,时间是在1984年。唉,不仅重新投胎了,还回到了过去,比原来自己还要小3岁啊!更讽刺的是,这个大宅子就是军区大院。上辈子,自己最是向往,也扼杀了自己的地方。

爷爷叫温玉山,是开国功臣,当年参加过长征和各种大小战役,现在可谓是权利滔天,但是爷爷不是那种霸权的人,可以说在***熏陶下,加上自己的悟性,爷爷属于儒将,他和奶奶终身贯彻中庸之道,月满必缺呀,同时,也是这样教育自己的子女的。但是真正做到做好的只有思嘉的父亲温良涛。所以,父亲也是这一代的核心人物。这也是温思嘉受宠的一个原因,父亲能干,且是父亲唯一的女儿。母亲出身武术世家,外公目前任职G省省委书记,和爷爷算是生死之交了。母亲虽然从小习武,但是并不是那种男人婆形象,相反,母亲是一名舞蹈艺术家,目前在国际上也是极为有名气的。总之是那种温柔但不缺英气的美人。

宝珊在心中总是在想,这孩子真的是天之骄子啊,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如何能不出色呢?不过,现在既然我杨宝珊成为了他们的孩子,那么,我就要成为让所有人为之骄傲的孩子。这么显赫的身世,就是前世的何婧之恐怕也是不及她的一根手指头的吧!看着吧,既然我重生了,那么我就要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天之骄子。

3

今天,是思嘉百天的日子。爷爷奶奶,还有外公外婆,总之温家和刘家的所有人都到了。还有爷爷的老战友,老部下,爸爸妈妈的同学同事朋友,唉,反正是能搭上边的都来啦。看,现在知道温思嘉有多受宠了吧!没办法,她的长辈们太有实力了。温思嘉有好多哥哥姐姐,大点儿的围着她说,〃宝宝,好漂亮啊,长大肯定是个美人儿。〃小点儿的则一会儿摸摸她的头发(虽然也就几根,可那也是偶的头发啊),有的拽拽小手,还有一个小哥哥更是过分,在宝宝脸上亲了又亲,弄得思嘉满脸的口水(郁闷,思嘉满脸的黑线。小朋友,请你讲究点卫生好不啦!)慢慢思嘉长大了,才知道这个小哥哥,是二伯的儿子,温思楚。也是最疼自己的哥哥,虽然有些脱线(当然是只有在温思嘉的面前才脱线的,恩,可以原谅)。

到了抓周的时间,温思嘉看着摆在地毯上的好多玩意,真是不知道到底拿哪个好了?唉,要是普通的孩子,肯定是哪个鲜艳拿哪个,可是毕竟我们温思嘉小朋友不是普通的孩子啊,心里年龄已经28了呢!可不能随便决定自己的未来啊!虽然,大人也不会多当真,但是咱不能让大人失望不是!咱得从小贯彻孝顺的中心思想,把马屁拍到最好。(温思嘉童鞋,看来你是小说看多了吧!这么小就这么势利,唉,可怜的大人们啊,你们哪里能看得到你家宝宝是一只披着小羊皮的大狐狸啊,狡猾狡猾的di)。唉,能不能摆点有深度的东东啊!这是谁干的,为什么连大碗也摆上来了,难道让我长大了去讨饭吗?晕死!唉,我选什么啊,这是个问题啊!有玩具手枪,有佩剑(肯定是爷爷外公),有洋娃娃,有玩具钢琴,有舞蹈鞋(肯定是妈妈),有世界名著,有钢笔毛笔(肯定是奶奶和爸爸啦),还有苹果橘子荔枝(肯定是外婆啦)……好多!经过小宝宝聪明的大脑的分析,我谁也不敢得罪啊!做人家孩子真是不容易呢!只能选代表喽!于是乎,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我们的小思嘉,扭着小屁屁,先拿到了手枪,还没继续爬,爷爷就得以洋洋的哈哈大笑起来,不时向外公显摆!看吧,这是我孙女儿(黑线中,爷爷,您不能这样)!于是乎,又奋力爬到了佩剑处,拿起剑就跨在了脖子上(没办法,偶没腰噻!)。外公这才由阴转晴,红光满面(唉,我容易吗?)。再接再厉,相继拿起了舞蹈鞋和毛笔,就这样吧(我有多少手啊!两只,还是小到不能的胖手。原谅我吧,外婆,我实在是拿不到苹果了。)!妈妈这时把握抱在了怀里,呵呵笑着亲我的小脸。

“我的宝宝啊,你可真是贪得无厌呢!”(我在心里为自己辩护,我才不是呢,我是为了你们,我容易吗?怎么能用这个词来形容我的孝心呢!太不符合现状了。)

妈妈刚说完,爸爸就不愿意了。

“我家宝贝哪里是贪得无厌,她是全面发展的新一代人才。哈哈……”周围此起彼伏的笑声一波接一波。(看吧,还是我爸慧眼识英才,这才对嘛!不过,这有什么好笑的,也不怕把警察招来。)作者:拜托,警察敢来吗?这里有多少上过战场的,有多少重要领导人,你现实点儿好不啦!

小哥哥思楚上前抢过来宝宝,又亲了亲,把她手里的东西都要了过去,怕累到他的妹妹宝贝儿。二伯母。摸着楚哥的脑袋,笑着说

“阿楚,你亲妹妹也没见你这么着亲啊,你这是严重的偏心啊!”(二伯母还有一个女儿,叫温思静,今年已经四岁了,也是一个小美人儿。)

“阿静好讨厌的,她老是哭鼻子。我不要带她玩儿。看,嘉儿多可爱,都不会哭的,还让我抱,好软的呦!”大家又都哈哈笑起来了。

“温思楚,你个大坏蛋,你才是爱哭鬼,我还不稀罕你呢。”这是思静的声音,说着就跑了出去。唉,从此,温思静和思嘉的梁子便结下了。(欲哭无泪啊!这怨我吗?我还是个小宝宝啊。您不能这么着恨我吧,我可一句话没说啊!唉,看来让人人都爱我好难的。我终于知道了,女人天生就爱嫉妒,不分年龄。)

在这样的热闹环境下,我们的小思嘉呼呼睡了过去,没办法,谁让她是婴儿啊,体质所限嘛!

热闹了一天的温宅,终于消停了下来,大人们走了孩子们么走了,总之是,全部回家,各找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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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嘉在一岁半时开口说话了,把大人们高兴坏了,思嘉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多么异类,虽然早就可以开口说话了,但还是等到了一岁才开口,显然还是比较早的,早倒是无所谓,关键是咱家宝宝口齿清晰啊。那才不容易,说话溜溜儿的。思嘉两岁半时开始学习写字,毛笔字哦!爷爷教的呢!上辈子,宝珊没怎么写过毛笔字,只是老师强逼着上书法课时,才会去写。没办法啊,家里又没钱,妈妈整天在外奔波,放学回家先给妈妈做好饭,就开始温书,写作业了。哪里有那个美国时间去写毛笔字啊!虽然宝珊很有写字的天赋,肖老师是这么说的(原来宝珊的书法老师)。

记得肖老师说过:书法,是在洁白的纸上,靠毛笔运动的灵活多变和水墨的丰富性,留下斑斑的迹相,在纸面上形成有意味的黑白构成,所以,书法可以说构成艺术;书法家的笔是他手指的延伸,笔的疾厉、徐缓、飞动、顿挫,都受主观的驱使,成为他情感、情绪的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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