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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王牌神医-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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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那个叫做银蛇的头目,单枪匹马冲入两三百名装备精良的特战队员的营地,无视一切炮火抢单,直接团灭!

    这种事情,想想就让人感到心惊胆战!

    杨风更加知道,叶老忍受毒液的痛苦足足四十年,这四十年里只怕过得生不如死。

    杨风对这个半只脚都踏进了棺材的老人,敬佩不已!

    半晌,叶老才恢复平静:“杨医生,事情的经过大概就这样。这毒液在我心脏内浸染了四十年,每天晚上我都如万虫噬心,而且痛苦与日俱增。三天前的夜晚,我就是受不了这痛苦晕倒在家中……没想到阴差阳错遇到了杨医生,因祸得福!”

    杨风心情沉重:“叶老可调查到这个雇佣兵团的消息?”

    叶老失望的摇头:“我只知道这个雇佣兵团别名叫做‘黑虎佣兵团’,别的……一无所知。”

    杨风点点头,没有多问。这毕竟是叶老最伤心的往事,杨风问的越多,就越容易勾起叶老的伤心。

    杨风收起思绪:“这一切……你都没告诉叶苏寒?”

    叶老苦笑:“痛苦我一个人承受就好了,何必再连累家人呢。还请杨医生替我保密!”

    “叶老你放心,我一定保密!”杨风这才理解叶老支开叶苏寒的用意。

    叶老又问:“杨医生好像知道这毒液的来路?”

    杨风表情凝重:“略知一二吧。这种毒液化学名叫做α脱氧核苷酸血清,说的通俗点就是αNA血清,简称α血清!”

    叶老很诧异:“阿尔法血清?这是什么?”

    杨风沉声道:“一种全新的血清。是最近半个世纪的医学重大发现,不过目前多个国家和医疗机构都处于秘密研究的阶段。公众人士并不知情。据我所知,平安医院的母公司龙药集团也……”

    说到一半,杨风戛然而止。

    叶老感到懵逼,像自己这种军中大佬居然毫不知情!

    叶老问:“阿尔法血清有什么用处?”

    杨风道:“据我了解的一些材料显示,最早研发阿尔法血清的初衷应该是遏制毒瘾以及在治疗精神疾病方面有极大成效。具有重大的医学意义。但是事情好像不是那么简单……”

    说得兴起的杨风好像陡然间想到了什么,马上打住,尴尬笑道:“叶老,这些东西也都是我道听途说的,真实性可靠性还有待考证。叶老听听便罢,还请不要当真!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叶老你的身体没有大问题了,接下来好好休养,一个月就能完全康复。”杨风说完便离开了病房。

    叶老虽然很想知道更多关于阿尔法血清的事情,但是如何不知道杨风不想说下去了……只能目送杨风离开。

    叶老原本想要挽留,但是想了想,没有多话。

    毕竟像叶老这样的级别,接触的圈子是远远高于常人的。

    普通人,又如何能够进入叶老的法眼?

    杨风虽然医术出众,也身怀神秘,但也很难就凭借这两点就把杨风当成一个圈子的朋友。

    当然,杨风也无意在叶老面前显摆。

    杨风不会告诉叶老,自己以当地居民的身份介入过三年前在边境发生的‘雪原战争’,并且在这场战争中独自就救活了121名国内战士!

    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独自救活121名重伤战士!或许但看这个数字,不觉得什么。

    但是看过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血战钢锯岭》电影的人应该知道,戴斯蒙德道斯以二等医疗兵身份不带枪入战场,赤手空拳救下75名受伤战士,因此创下世界之最,获得医疗兵的最高荣耀!

    而杨风是在海拔五千米以上的冰山雪域,独自救下121名伤员!

    杨风也不会告诉叶老,当时在雪原战争中,自己单枪匹马就团灭了对方97名敌对特战士兵!

    杨风更不会告诉叶老,造就叶老一生噩梦的黑虎雇佣兵团,已经于两年前被杨风一人败尽了……

    叶苏寒端着猪脚汤进入房间,盛了一碗慢慢给叶老喂食:“爷爷,杨风怎么就跑了?”

    叶老微微道:“丫头,你觉得杨风这个人怎么样?”

    叶苏寒想都没想:“一个有点医术的小色狼吧,品味很差。”

    叶老:“……”

    ……

    很快,医院召开媒体发布会,公布了叶老手术成功的消息。

    在发布会上,院长李建全原本想要高度表扬杨风的超高的医术技能以及高品德的医品。但是考虑到杨风没有医师证,不适合推向前台,一旦被媒体和社会揪住把柄,就会死咬着医院纵容非法行医,亦或者宣扬非法行医的不良风气。那就不妙了!

    权衡再三,李建全把手术的功劳归属在麦秋雁和全体医生的身上了!

    也就这样,麦秋雁这个名字被媒体疯狂转载,大肆吹捧。

    神医,英雄,天才,救世主,民族骄傲……一系列高大上的词语出现在媒体夸赞麦秋雁的语境之中。

    无数的媒体记者纷纷要给麦秋雁做专访报道。

    奈何,麦秋雁果断拒绝了……

    这个时候李建全和麦秋雁最想找到的人是杨风,以便当面给杨风说明情况,道歉。

    就连李建全都不知道杨风去了哪里。

    叶老想要再次找杨风,也找不到下落……

    ……

    城东玫瑰制药厂旁,玫瑰花园小区。

    小区内有一个篮球场,一群年轻的杀马特男子在兴奋的打篮球,其中有个杀马特青年受了点轻伤下场。大伙儿正因缺少一个球员而发愁,看到路过的杨风,他们挑衅的问了句:“喂,帅哥敢不敢来和我们耍一把?”

    然后,全场像就被待宰的猪一样被虐得嚎嚎大叫。

    杨风投篮75次,全中;突破扣篮12次,全中;63(75…12)三分球,全中;换球队对不同的人盖帽9次,全中;断球55次,全中。

    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被杨风盖帽了。

    不到半个小时,打出了两百多分。什么麦迪的35秒十三分记录都弱爆了……

    最后,大家心态崩溃,主动凑齐给了杨风一千块钱,跪求杨风退场……

    杨风倒是不客气的收了钱,慢悠悠的离开。留下一个让众人顶礼膜拜的背影……

    “麻痹的,今天真是见了鬼了。你们还打不打啊?”

    “打你妹啊,麻痹的你们以后别喊老子打篮球了,草!”

    “……”

    回到小区,拿着麦秋雁给的钥匙,打开大门进入两百平的大豪宅。

    杨风狠狠的灌了瓶水下肚,心情很不错:“赚着傻逼的钱,住着的大美女的豪宅,这日子真舒服啊。”

    洗澡过后,杨风很往常一样站在阳台上,用望远镜眺望着不远处的玫瑰制药厂。

    天色渐晚,夕阳西下,天空霞云万丈,把玫瑰制药厂映成了一片红色,看着给人几分阴森可怖的感觉。

    玫瑰制药厂,在很多人眼中是一家普通的民营公司,但是根据老不死的说法,这玫瑰药厂是龙药集团旗下的一个秘密制药厂,正在研制开发α血清。

    而杨风所站的位置,恰好可以俯瞰整个玫瑰制药厂。借助望远镜可以看清楚制药厂内所有公共区域的一切景象。

    “希望老不死的不要蒙我,一切关于阿尔法血清的秘密,就从这个玫瑰药厂开始揭开吧。”杨风一边看着药厂内的动静,一边喃喃自语。

    一夜观察,仍旧没看到玫瑰药厂有什么异常。

    这让杨风很失望。

    收起望远镜,杨风从行李包里拿出一个透明玻璃的器皿。里面盛装的是叶老心内的毒液。

    凝望着这漆黑的液体,杨风面露失望:“可惜了,这里的阿尔法血清年限太久了,加上叶老常年服药已经让它失去活性功能了。无法作为标本参考,没有研究价值。本来以为可以从叶老这里找到突破口,可惜了……”

    把毒液倒进马桶,冲水。

    看着毒液被水不断卷入下水道,杨风感觉曾经的珍贵童年往事也如同这毒液一般正在快速的消逝。

    很小的时候,杨风就被父母寄养给老不死。由老不死一手把杨风养大。

    老不死是个很奇葩的家伙,浑身上下都是臭毛病,你很难挑出一丁儿优点。

    比如说他总是趁杨风清晨睡懒觉的时候,弹杨风的丁丁……

第9章 麦秋雁被碰瓷() 
老不死的特别坑,而且从不说实话,经常忽悠杨风。

    比如他经常把几十个全副武装的亡命佣兵,说成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经常把一支装装备精良的特种队,说成是是一群乌合之众,为止,杨风曾因无数次情报失误,差点出事。

    事后,老不死的不但没丝毫悔改,还大言不惭的说,这是为了提高杨风对危机的应变能力。

    好吧,这些林林总总,杨风也就认命了。更过分的是,老不死的要离去时,还卷走了杨风辛苦了多年的血汗钱。理由是年轻人太有钱了不好,容易被花花世界迷惑,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欲要成大事者,需饿其筋骨,空乏其身,每个英雄都是在山穷水尽时闯荡出来的……

    对于老家伙这些堂而皇之的理由,杨风只能泪崩。

    天色已黑,杨风觉得有些饿,关上房门后,他打算外出吃夜宵。

    夜风习习,阵阵凉爽,吹拂得杨风碎发随风飘扬,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他甩动一下发型,觉得自己蛮帅气的嘛,若不是被老头卷走了所有的积蓄,现在绝对是高富帅,何苦要来这破医院做苦逼的实习医生。玛德,都说时势造英雄,这年头是金钱成就英雄啊。

    与此同时!

    麦秋雁下班后开着车回去,她精神有些恍惚,心情不太好,因为她觉得对不起杨风。

    叶老是杨风治疗的,可医院不得已将功劳给了她,或许她已经被杨风记恨上了,即便杨风心胸坦荡,不记恨她,估计心情也会受到影响。

    一家酒吧门前,张武手下一小弟,人称金毛狮王的黄毛,正带着几个小弟要去酒吧潇洒,突见一部车缓慢行驶而来,而车主竟然是麦秋雁,那个绝世美女,杨风的马子。

    我靠!

    小黄毛骂了一声道:“兄弟们,我见到杨风那孙子的马子了?”

    “黄毛哥,那娘们在哪里?”余下的小弟们环顾四周,终于见到麦秋雁。

    由于麦秋雁有些疲倦,而且心神恍惚,所以她的车速很慢,她脑海中一直想着那件对不起杨风的事,冒领功劳,非她本意,是医院不得已的安排,可她还是内疚不已。

    小黄等人见到麦秋雁后,第一念头便是想到老大张武,如果能将麦秋雁送到老大的床上,他们就是有功之臣,肯定会被老大重用,一念至此,这些小混混们跃跃欲试,心痒难耐。

    “玛德,黄毛哥,让我去将那小娘们给抓下车,然后交给武哥。”一个小混混紧握拳头,就要箭步似的冲过去。

    黄毛呵斥这小弟道:“玛德,你愚蠢啊,这可是法治社会,公然强抢民女,难道你不想活了吗?”

    这小弟为难道:“黄毛哥,难不成眼睁睁看着这娘们走了?”

    余下的小弟们也表示不甘心呐。

    黄毛指了指脑袋,然后说道:“动动脑子,这社会,凡事都要动脑子,有谋略,才能成就大事。”

    小弟们虽然纷纷附和,但暗中将黄毛大骂一千次,玛德,黄毛长得人模狗样的,一身流氓样,只是早认识武哥几年,所以混了得力跟班。

    就他这人模狗样的家伙,居然还谈什么谋略,难道他以为自己是诸葛亮啊。

    黄毛这时充分展现了他的智慧,碰瓷,当今社会最流行的苦肉计,百试百灵,是所有混混们的入门必读课。

    麦秋雁正开着车,突然间被一道灯光照射了眼睛,情急之下,她立即踩刹车,好在车速很慢,因此无任何危险。

    可在此时,一个光头男冲到他车前。

    哎呀!

    这光头男痛叫了一声,随后撞在她的车上,之后便倒在地上不起来。

    这!

    麦秋雁无语了,知道这是碰瓷,只是这男子碰瓷的手段也太假了吧,拜托,就算讹诈,也要做得逼真好不好。

    虽然知道遇到碰瓷的,而且没撞到这男子,可麦秋雁依然很心慌,毕竟酒吧门前是非多,而且她一个弱女子,很容易吃亏。

    表哥!

    表哥!

    ……

    只见一个黄毛急冲冲的跑了过来,哀声痛叫,挥泪俱下,哭得比真的还真,这演技,不进娱乐圈真是埋没人才。

    痛叫了几声后,黄毛说道:“表哥啊,你多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考上清华大学,不曾想天妒英才,你居然被车撞了,兄弟我痛断肝肠,以后还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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