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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一往情深深几许-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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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等他睡着了,轻松后的纪笙笙坐在他的床边,就着昏暗的落地灯是看他看了好一会儿。

    有句话说,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是吧,反正她喜欢沈隶十年,并不是无缘无故的。

    想想她从小是在乡下长大的,一直都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小丫头。但谁知道,时来运转,高中的时候,她老爸纪建国跟着别人承包工程赚了点小钱,开始送她进了城里读书。

    记得进了城里读书的第一天,害怕她被同学嘲笑欺负孤立,她老爸纪建国是特土豪的大掏腰包请了她全班同学吃饭。

    但吃饭归吃饭,背地里,同学们该孤立她嘲笑她的还是孤立她嘲笑她,走在校园里,她偶尔就会听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说她是乡下来的乡巴佬,穿的好土。

    是啊,她土,土到没一个朋友。

    学生时代,被人孤立真的是种很难熬的体验。

    没有朋友,做什么都是形单影只的,让她每天都过得很煎熬,度日如年般的煎熬,她开始不想上学,只能给她老爸纪建国打电话,让他接她回家,她想回镇子里上学了。

    在镇子里上学,她可是有很多很多的朋友的。

    纪建国疼她宠她是没错,但偶尔对她也很严格,她打给他说想回家,他说,不要遇上一点挫折就后退,要想办法克服。

    怎么克服啊。

    在她难过煎熬,一个人放了学偷偷躲在操场一个角落里抹眼泪的时候,没想到会有人递给她了纸巾,还在她身边坐了下来,问她怎么了。

    十年了,她好像时不时的就会做那天的梦,遇上沈隶的那天。那天天气很好,他穿着一身红色的球服,上面编号:15。他坐在她身边,递了张纸巾,纸巾上有好闻的香味。问她:“成绩考的不好么,哭的这么惨?”

    哭的真的很惨,鼻涕都掉出来了。

    应该是好久没人怎么跟她说过话的缘故吧,沈隶问她话,她是一股脑的实话实说了:“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我被同学孤立,很难受。”

    “你是刚转校过来的吧。”那时候,她开口说话还是一口的家乡土话,一听就知道她是转校生。

    她点头嗯。沈隶笑说这有什么啊,转校生一般来了都会被孤立一段时间的,时间久了,接触多了,就好了。他还说,他也是转校生,转来时也没人跟他说话的,差不多过了三个月才有人跟他做朋友。

    末了,他安慰她,没人说话可以去图书馆看看书,或者给以前的朋友写写信打打电话聊天,或者,来操场看他打球。

    她那时候有点傻,在他离开的时候,她可怜巴巴问他:“你也是从小镇上转来的吗?”

    他扭头看她,笑:“算是吧。”

    嗯,后来她知道了,他是从美国朗维尤小镇转过来的。

    反正自从见了他,跟他说了说话聊了聊天,她开始变得积极起来。没人跟她做朋友,她就按照他跟她说的方法,放了学的时候去图书馆看看书,或者给以前的朋友写写信,偶尔,就去操场的看台上看他打球。

    后来,慢慢慢慢的,她也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就有了朋友了,有了爱说爱闹的好朋友。

    再后来,虽然她去看过他好多次球,但他们再也没说过一次话,即便如此,那天在她哭泣时跟他说话的那个高高帅帅的大男孩,莫名就在她心底里生根发芽了。

    想想那时候的沈隶,在学校里是特别优秀的存在的,学校广播站里,宣传栏里,经常都是沈隶的消息,什么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第一名了,什么演讲第一名了,什么英语口语比赛第一名了,还有高三月考第一名了……

    他很优秀,她喜欢他,一直也就跟着他的步伐,把自己也变得优秀了。

    卧室里静静的,纪笙笙轻轻摸摸他的脸,有点委屈:“姚周都结婚了,你就忘了她好不好,忘了她,喜欢上我好不好。”

    担心沈隶睡着睡着又有什么事儿,再想想她好像还有一点设计图没做完,纪笙笙干脆把笔记本带进了沈隶睡觉的卧室,一边看着沈隶,一边开始了作图。

    ===

    第二天早上,沈隶醒来的时候,纪笙笙已经不在家了。

    床边的小柜子上放着一张纸条,很漂亮的宋体:“早上好。早上有点工作要忙,先出门了。饭已经做好了,在餐桌上放着。还有,以后不要喝醉了。”

    不要喝醉了,头疼胃疼看的她心疼。

    而他醉酒说的酒话让她更难受。

    看完小纸条,沈隶折叠一下放回原处,揉揉宿醉的额头,去吃饭了。

    吃饭的时候,沈隶不知道是自己做梦还是真实的,昨晚他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看纪笙笙好像在他睡着的卧室里呆到半夜。

    她一会儿看看他,一会趴在电脑上认真画设计图,小笔记本散发的柔和的灯光暗暗地打在了她的脸上,柔和的安静。

    而她做图敲击键盘时,动作很轻柔,估计是怕键盘声吵醒他。

    做图到半夜离开的时候,纪笙笙又起床帮他盖了被子。盖被子的时候,轻轻摸了摸他的脸。

    纪笙笙的手很漂亮,也很柔软,摸他的脸时感觉很舒服。

    莫名的,他昨晚睡得很舒坦,好久好久没有睡过那么舒坦了。

第二十三章() 
纪笙笙今天一大早,大约是六点钟,就接到了安寰打来的电话,说是他在别墅等她呢,让她赶紧的赶过去,确定下方案。

    “我有个在海南的朋友要结婚,下午我飞一趟海南,暂时不知道几天能回来,所以,纪设计师,你现在抓紧过来吧,咱们把设计方案赶紧确定好,我好安心出去玩。”

    顾客就是上帝。

    而且这个顾客还是温景时这个老板介绍的,纪笙笙不能怠慢,只能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打扮好出了门。

    纪笙笙出门的时候是六点半,外面薄雾还在笼罩呢,开车的时候,纪笙笙是小心翼翼的。

    安寰的别墅距离她住的地儿有点远,差不多得四十分钟的车程,而今天薄雾笼罩,纪笙笙在路上是足足花费了一个小时,到地儿,已经七点半了。

    “我六点钟给你打电话,你七点半过来,这速度,真是慢到家了。”七点半纪笙笙赶过去,敲门进屋后就被安寰嫌弃了。

    安寰跟她说话的时候,正在跑步机上跑步锻炼身体呢。

    头上系着条灰色的棉质吸汗运动发带,手上戴着手腕,穿着条大裤衩,青春逼人的。

    纪笙笙不想被误会什么,看看跑步的他,实话实说:“外面有雾,我车技不是太好,车开的慢了点。嗯,你打电话是六点,我六点半就开始出门了。”

    纪笙笙说话时的表情有点委屈,安寰看看她:“好吧,那你辛苦了。”咧嘴笑一下,安寰问她,“那还没吃早餐吧,一起吃吧。”说话间,扭头看向了厨房的方向,“哥,早餐做好没?饿死我了。还有,纪设计师也没吃早餐呢,记得给她也准备一份。”

    哥?

    是温景时吗?

    纪笙笙愣神时,听厨房里有声音传来,清清淡淡,简简单单的:“知道了。”

    是温景时的声音。

    一大早的,他竟然也在这边啊。

    “昨天从心琳姐家出来,懒得送我哥回家,干脆直接把他带我这边来了。”好像是看出了纪笙笙片刻的疑惑,安寰解释,解释完,笑看她,“怎么,老板在这儿,是不是倍感压力山大?”

    嗯,是有点有压力。

    再想想昨晚沈隶拉着她的手喊姚周的名字,他跟温景时都应该听到了,纪笙笙压力山大的同时又多了些尴尬。

    ===

    纪笙笙在客厅的沙发上呆了大约十分钟后,温景时做好了早餐从厨房里出来了。

    温景时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的身材,上半身是一件款式极其简单的白衬衫,穿在他身上,却好看的不得了。他做的早餐是八宝粥和培根卷饼,端着托盘把饭端上桌,看他俩:“过来吃饭吧。”

    温景时的手艺特别好,东西很好吃,以至于吃饭的时候,安寰看看纪笙笙,开玩笑的语气问她:“纪设计师,怎么样,好吃吧,我哥手艺好的不得了是吧。有没有很感激我,让你今天能吃到你们老板做的饭。”

    嗯,以前在猫本,她可没少吃他做的饭呢。

    看眼一直在认真吃饭看都没怎么看她一眼的温景时,纪笙笙微微低下头,说:“的确很好吃。”顿了顿,抬眼看温景时,“谢谢温总的早餐。”

    温景时看她一眼,嗯一声。

    温景时上午还有个小会议,在这边吃过早餐后就离开了。离开前,看了眼纪笙笙,告诉她说确定好方案就回公司。顿了顿,说了声辛苦了。

    纪笙笙对他笑笑,说工作而已,应该的。

    纪笙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回事儿,跟温景时说话的时候总会紧张。等温景时离开,安寰是凑到她身边问她是不是怕温景时,他看出她跟他说话的紧张了。

    呵呵呵,就他观察最细微,脑袋最聪明。

    纪笙笙只能点头:“有点怕他,谁让他是我老板。”

    “我也有点怕他。”纪笙笙没想,她说完怕温景时,会听安寰也说了怕,“整天摆一张臭脸,也不知道他想什么。不过,我最崇拜的也是他了,腿瘸了,却跟个没事儿人一样。要是我腿瘸了,我想我得颓废死。”

    纪笙笙想,幸好他腿受伤能跟没事人一样,不然,她会内疚死。

    安寰这个人性子很直率。直率的会让人偶尔没面子。而他的思维跳跃性也挺强的,明明刚刚话题还在温景时身上,下一秒,纪笙笙不知怎么的,话题就被他转到她身上来了,她听安寰问她:“纪设计师,昨天来看,你的沈先生好像不喜欢你呢。”

    光天化日下,被人揭开伤疤,纪笙笙有点疼,面子也有点挂不住,皱皱眉,语气有些冷硬:“安先生,我的个人感情私事儿,就不劳您记挂了。”

    纪笙笙这么说,安寰却一副很认真很理直气壮的模样看她:“我是为你好好不好,纪设计师,我只是觉得,你挺优秀,值得更好的人。”

    值得更好的人吗?

    可她只想要沈隶,只想嫁给沈隶,其他的人有多好,她都不想要。

    她微微失神时,听安寰又补充一句:“跟一个你很爱,却不爱你的人在一起,你会很累的。”

    累就累吧。

    如果最终结果是好的的话。是沈隶被她的付出感动的话。

    ===

    纪笙笙最好的闺蜜葛美今天要从伦敦出差要回来了。

    四点半抵达机场。

    因为要接葛美,中午从安寰这边离开,纪笙笙回公司待了一会儿后,大约三点半,她请了个小假开车去了机场。而倒霉的是,开车去机场的路上,因为前面有车辆发生追尾,堵了好一会儿的车,以至于她到了机场时,已经五点半了。

    迟到的时间有点久了,葛美气呼呼的是委屈了好一会儿。不过,委屈完,又开始抱着她的胳膊嘻嘻笑笑起来,说出差这段时间快要想死她了。

    纪笙笙笑:“我也想死你了。”

    接到葛美,开车回家。回家路上,纪笙笙开着车,听着葛美喜欢的美国乡村音乐,突然听葛美冷不丁问她一句:“笙笙啊,这段时间跟沈隶怎么样了?”

    怎么样了。除去昨晚发生的不愉快,一切都还好。看眼葛美,纪笙笙淡淡回了一句:“挺好的。”

    “挺好就好。”纪笙笙不知道怎么的,看葛美在说完挺好就好四个字后,嘴巴一会儿张一下一会儿合一下,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像在纠结着什么。疑惑皱皱眉,纪笙笙问她,“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吗?”

    “嗯……”得嗯了好一会儿,纪笙笙听葛美说,“在机场等你的时候,我好像看到姚周了。”

    姚周,昨晚沈隶刚刚提及的名字。

    “笙笙,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看错,不过,你也别想太多,反正那个姚周都已经结婚了,回国应该也没什么是吧。”

第二十四章() 
葛美一个月前出差的时候,把家里门上的钥匙丢给了纪笙笙,拜托她时不时的去她家里帮她打扫下卫生,开窗透透气,因为她可不想出差回来一进家门就一股子的长时间没人住的霉味。

    纪笙笙答应了,也就做了,差不多隔三差五的会过来一趟帮她开窗透气。

    六点半纪笙笙开车把葛美送回家的时候,开了门,看着家里干干净净空气清新的,葛美很是开心,抱着纪笙笙的肩膀是晃来晃去的:“我家笙笙简直中国最靠谱好闺蜜。”

    纪笙笙笑,笑着在她鼻子上捏捏,很自恋的说那必须的,她绝对是最靠谱好闺蜜。

    顶着最靠谱好闺蜜的帽子,听葛美说在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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