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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清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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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清和听得冷汗潸潸,可见犯官充军已成了潮流,每月不来上几回实属稀奇。

    明太祖,威武霸气!

    差人带着前郎中大人进了城,孟清和上前一步,将随身牙牌和路引递上,在兵卒查看牙牌时,仰头望向城门和包着砖皮的土墙,胸中涌起一股类似豪迈与苍凉交杂的情绪。

    开平卫是大明捍卫北疆的边防重地,曾是元朝上都,由元世祖忽必烈下令修建,在元朝定都燕京后改为陪都。元世祖在这里登位,元顺帝从这里被赶往应昌,历经百年风雨,它见证了一个王朝的兴起和衰落,见证了游牧民族与汉家王朝在元末战火中的盛衰更迭。

    辉煌,荣耀,战乱,火…焚。

    城墙上有泥土和瓦砾重修的痕迹,原来的七门已封闭六门,只留南门进出。城门上方的开平二字,被黄沙浸染,带着一种历史的厚重,沉淀着大明军人的硬骨与强悍。

    闭上双眼,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千军万马在草原上厮杀的场景。

    人叱马嘶,刀光血影,从草原上吹来的风仿佛都带着血腥的味道。

    这不是一场游戏,也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一切。

    他是真正的活在这里,活在六百年前的大明王朝。

    这里有他的亲人,有他现在和将来将为之奋斗的一切。

    “十二郎?”

    守城门的兵卒早已检查过牙牌,孟清和却半天没有反应,直到孟虎拍了他一下,才啊的一声回过神来,对上兵卒好奇的视线,捏了一下拳头,歉意一笑,“麻烦了。”

    从兵卒手中接过牙牌,孟清和深吸一口气,正要迈步进城,眼前的兵卒脸色陡然一变,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拽住孟清和的后领,“快进城!”

    守城的兵卒像是拎只猫似的把孟清和拎进了城内,孟清江和孟虎紧随其后,城头传来了号角声,孟清和挣扎着回头,能见到穿着絆袄的步卒和扛着农具的壮丁正从四面聚集,急急向城门处涌来,还有十数匹没有配鞍的战马,五六个步卒挥舞着鞭子,拼命将它们赶进城内。

    “快!”

    城门终于合拢,是否仍有人被留在城外,不得而知。

    孟清和靠在城墙之下,大口的喘…着气,远处的天空中腾起一股又一股浓黑的狼烟,这是外敌来犯的警示。

    拎他进城的兵卒早不见了踪影,据孟虎说,是上了城墙。

    涌进城内的明军和壮丁脸上并不见多少惊慌,有条不紊的清点马匹,检查武器,随着军官的号令列队,或是走上城墙,或是在城内布防,仿佛外敌来犯不过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每年都要来上这么几回,不稀奇。

    要么北元过来,要么明军过去。就算北元已经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这种睦邻互访也一直没有停过。

    孟清和却做不到这么轻松,刚到开平卫,来不及去相关部门报道就遇上鞑子来犯,该说他孝感动天还是背运到了极点?

    “十二郎,怎么办?”

    孟清和咂咂嘴,身边不时有穿着大红袢袄的明军走过,却好似压根没注意到他们三个大活人。直到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总旗“发现”了这三个“碍眼”的,单手按刀,走过来大声喝问:“汝等何人?!缘何在此?”

    那口气,大有一言不对就拔刀,一劈两半的架势。

    孟清和知道不能继续做布景板,只能上前一步,老老实实的解释,不忘递出随身的牙牌和路引,这简直就是护身符有没有?

    “标下今天刚来,未及到有司报道。”孟清和尽量以最简洁的语言表述他与孟虎等三人的身份,“标下的父兄便是死于鞑子之手,与鞑子之仇不共戴天!乃是为父兄报仇主动投军!”

    一番话说得正气凛然,越说越有底气。

    不想总旗大人听了他的话,上上下下的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愈发带着怀疑。

    “你主动从军?”

    “然!”

    “要杀鞑子为父兄报仇?”

    “然!”

    “原来是个书生?还考中了童生?”

    “然!”

    “果真如此?”

    “果真!”

    “脑子正常吗?”总旗大人嘀咕道,“莫非是个傻子?”

    “总旗大人,”孟清和挺起胸膛,义正词严,“你可以质疑我的人格,但不能侮辱我的智商!”

    总旗大人貌似被他说服了,咧咧嘴,脸上的刀疤随着他的笑容扭曲,或许他只是想表现的可亲一点,不想却愈发显得蜂目猿口,面容狰狞。

    “好!大好男儿就该杀敌报国,甭学那些酸丁,成天之乎者也,真遇上事,屁大的本事没有!虽说是你这样的总之,有心就好!”

    孟清和嘴角抽了抽,这夸人的话,怎么总听着像在骂人?

    “老子姓马,在西城卫沈百户麾下任总旗一职,你既然一心想杀鞑子,就到老子手下来吧,保管让你能心愿得偿!不说一天和鞑子干一架,一个月也能有那么两三回。”

    “马总旗义薄云天,标下感激涕零”

    “好说!”马总旗一挥手,“来,跟老子上城楼!不用担心,不小心死了,老子让兄弟们给你收尸便是!”

    “”

    “你哭什么?”

    “标下是感动的”

    “不用太感激,这是我应该做的。”

    孟清和继续抹眼泪,“标下感谢马总旗祖宗十八代!此言出自肺腑,比珍珠还真!”

    “”

    马总旗脸上的刀疤再次抽…动,此刻的感受,同此前的孟清和一般无二。

    说话间,孟清和已被马总旗拉上了城墙,极目远眺,远处的草原上,北元骑兵正如蚁蝗般聚集而来。

    几百匹战马风驰电掣,呈扇形横扫而过,及到近处,仿佛能听到马上骑士的呼喝。

    城头众人全部严阵以待,张开的长弓,闪着寒光的弩,出鞘的长刀,刀光映亮兵卒的半边面孔,朱红色的战袄仿佛在一瞬间染上了血色。

第十章() 
洪武三十一年,春四月,北元犯边,聚骑千余人,袭开平。

    后世的史书上,对大明和北元的边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几笔,除非是北元到大明来杀人放火抢粮食,或是明军进入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否则,史官绝不会过多的浪费笔墨。

    华夏语言博大精深,说话办事写文章,自然是越简洁越好。

    一言两语便能叙述清楚,自然大善。

    对屯守开平卫的边军来说,这场战斗和以往发生过的没有多大区别,无非是你杀我我杀你,杀死了鞑子就是战功,被鞑子杀死就算玩完。

    抚恤金和安置家小什么的,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向来是个含蓄且隐晦的问题,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

    孟清和初来乍到,心理准备不足,初次见到血淋淋的战场,奔腾的战马,喷溅的鲜血,手脚不自觉的冰凉。

    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冷兵器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何等的残酷与血腥。

    从城头向下望去,草原上的骑兵就像是渴望血肉的狼群,露出锋利的獠牙,试图从大明边军屯守的卫所撕开一道豁口,冲入其中大肆的抢劫杀戮。

    这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冲突,自久远的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存在,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被赶回草原的游牧民族,除了坚强的意志以外什么都缺。偏偏大明皇帝认死理,动不动就派兵到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还死活不开互市。若是抓到胆敢往草原贩卖“违…禁…品”的商队,更是只一个字,杀!

    为了生活,就算对面是燕王和宁王等几个狠人,北元贵族和骑兵们也必须重操旧业,抢劫!

    抢人,抢粮食,抢牲畜,但凡是能抢的,一样都不放过。

    逮着机会就抢,抢完就跑。

    跑得了算胜利,跑不了就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元骑兵和大明边兵思考的方式和某个时间段的脑回路,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往,草原上的邻居大多在秋季时兴兵来犯,无他,正赶上麦田成熟,牲畜最是膘肥体壮。

    近几年,造访的时间却越来越提前,归其根本,不是北元势力增强,或是那个连印都丢了的朝廷突然头脑发热…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

    有这一体会的不只是北边的邻居,屯守在开平卫的边兵也发现田中的出产越来越少,每年的节气也越来越不正常。往年开垦出的农田根本不够卫所上下支用,更多还需依靠商人从外地运粮。由此,便不得不称赞洪武帝的先见之明,若无开中法用盐引吸引商人,恐怕边防卫所的官兵吃饭都成问题。

    即便如此,到明中期以后,开中法也和卫所制度一样逐渐崩坏。豪绅,勋贵,甚至是饱读诗书的官员,都是其背后的推手。

    此时的人不知道有个叫做“小冰河时期”的学术名词,只知道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这一点上,永乐帝做得尤为突出。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很丢人。

    事后想起,孟清和很想抱头撞墙。

    即便时光回溯,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确是害怕了。

    马总旗凶神恶煞的大喊着什么,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拦在了城墙之下,孟清和双手握着一把边军的制式腰刀,光是拔刀出鞘就费了他极大的力气,举刀的动作更是引来一阵哄笑。

    旁边的几个边军都是五大三粗的威武汉子,撸起袖子,绝对的肱二头肌闪亮,肱三头肌鼓起,一点也不含糊。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马总旗,这哪来的?”一个弓兵侧头,咧嘴,“个头怕是没我婆娘高,能杀鞑子?”

    说话间,弓弦声响,飞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骑兵的眼窝。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较劲,奈何用尽全身力气,也没办法像其他的军汉一样威武,连摆个姿势都做不到。

    “你们这帮杀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马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肃然起敬”。

    “明知道是来找死的不容易!”

    “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

    “人才!佩服啊!”

    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头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

    双方打老了交道,连对方身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根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瞭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器,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

    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

    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流淌在大漠边塞,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肉与灵魂。

    孟清和突然不再恐惧,他放下拉不开的长弓,颤抖着重新抓起腰刀,单手握不住,便用双手,咬紧牙关,踉跄两步,一丝鲜血顺着嘴角流淌。

    没人再笑话他,也没人再拿他打趣。

    此时此刻,一切的算计和心思都离他远去,被苍凉和血腥包裹,仿佛灵魂也变得沉默。

    两尊洪武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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