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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听风说话 (穿越文)-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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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掷笔而去,出门还要大笑三声。脑中蓦地浮出李白的两句诗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好不快意潇洒。

    ※※※

    玲珑院旁的树林。

    
“不许跑!”刚刚拈豆儿一看见我转身就逃,看来消息传得很快,小书僮们是人人自危了。“还敢跑?站住!再跑我就天天在你被窝里放青蛙在你鞋里放钉子在你衣服里放蚂蚁在你饭菜里放苍蝇……”

    识时务者为俊杰,拈豆儿果然站住了。

    我的政策是“顺我者从严,抗拒者更严”,邪笑着逼过去:“拈豆儿,你还是从了吧,桀桀桀。”周星星的诡异笑声被我发挥到极致。

    ※※※

    布衣楼天井。

    “救命呀!少爷呀!救命哪!”

    我才一伸手,研墨就鬼哭狼嚎起来,陈忧火速从房里窜了出来,向我陪笑道:“我才得了两件小玩艺,妹妹进来看看?”

    我恶狠狠地道:“把研墨借我一用。”

    陈忧同情地看着研墨,试探道:“这个……不借行不行?”

    “你说呢?”我两手插腰,做母老虎状。

    陈忧连忙道:“我借,我借还不行嘛?”一边说一边退回房里去,悄悄向研墨丢下一句:“忍一忍就过去了。”

    “还敢搬救兵?”我按住研墨,拧向他美丽的小脸蛋,研墨哇哇大叫,在门内探头探脑的陈忧不忍地捂住了耳朵。

    ※※※

    中直馆竹林里。

    “被、被、被、被……被捏了。”端砚愕然抚着自己的脸,结结巴巴地向自己陈述事实。原来这个小家伙的毛病就是在紧张的时候会磕巴。

    我恶意地道:“对,以后每日一捏,自己主动去我那里报道,不来者,斩!”拂拂衣袖欲走。

    端砚哆嗦道:“姑娘慢、慢、慢、慢、慢……走。”

    “不用送啦。诶?你坐地上干什么?”

    “我、我、我……我腿软了。”犹豫半天之后,端砚终于大哭起来,哭声送我出竹林。

    
伴着哭声我以痞气十足的姿态高声吟唱:“凉风有信,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虽然我不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可是我有广阔的胸襟加强劲的臂弯……神神气气神神气气不懂老师,辩驳最流利……啦啦啦啦~~~”

    ※※※

    平澜居客厅外。

    “弯腰,低头,没事长那么高干什么?还这么瘦,都捏不到肉,光是皮,手感不好。”我一边数落洗毫,一边在他脸上捏来捏去。

    捏完之后还要教训他:“以后学学小萤火虫,多吃点,长胖了才好捏。”

    我猜洗毫此刻一定在心里发誓以后吃饭绝对不吃饱。

    “小妹?”陈平站在门口不可思议地望着我,身后站着三个表情愕然的人,他们肯定是被洗毫的痛叫声给惊动的。

    洗毫委屈地叫了一声:“少爷……”心里大概在想到底要不要告状。

    “王子哥哥!”我大叫一声,快乐地扑上去抱住陈平吃豆腐,我脆弱的意志力是抵抗不住王子的高贵气质的。现在心情好到十分,Yeah!

    陈平无奈地道:“你在玩什么啊?把洗毫弄得直叫唤。”

    我唱歌似地回答:“捏~包~子。”

    陈平显然是有听没有懂,也不想深究,向那三人歉然一笑,道:“舍妹太过顽皮,让大家见笑了。”

    在陈平的笑容的魅力下,那个年轻女子明显地晕红了脸,摇了摇头。

    陈平拍拍我的背,道:“这三位都是为兄的好朋友,来,认识一下。舍妹陈婴。”

    我只好放开王子哥哥,规规矩矩地向他们行礼。

    “这位是温暖温姑娘,丁冲丁少侠,沈拓沈少侠。”陈平一一介绍。

    丁冲惊讶地上下打量我,似乎在纳闷像我这么一个面黄肌瘦身无四两肉的淘气丫头怎么会是高贵从容的陈平的妹妹。

    沈拓笑道:“令妹个性爽朗,很是可爱。”

    
园中的小梅花鹿一定跑到我心里去啦,这会儿正在我心里乱跳,让我几乎连气都喘不上来了。怎么没人告诉我沈拓是这么这么这么英俊的大帅哥啊?而且还是我最爱的单眼皮!他那治愈系的笑容也是我最没抵抗力的!还有那宽宽的肩膀,结实的胸膛,如果依靠上去一定很舒服……虽然看小说的时候我是偏向少邪一类人物的,可是如果少侠很帅,那我也不介意当骑墙派。

    我一见钟情啦!

    
我急忙背转身做深呼吸,陈平等人都好奇地看着我,待心跳平稳后,我才转回身,向沈拓微笑着,彬彬有礼地道:“沈大哥难得来此做客,多住些日子可好?”第一要拉近关系,第二要想法把他留下来,以便他对我日久生情。

    见我称呼得如此亲热,沈拓愣了一下,微笑道:“正是要打扰府上几日呢。”

    陈平道:“沈少侠三位答应我住到老三成亲之后再走,小妹你可要多替二哥陪陪温姑娘啊。”

    我端庄地微笑,道:“那是当然的。”谁耐烦陪她啊,我最想陪的是沈拓。

    
丁冲突然笑了起来,笑完自己又觉得不好意思,连连摆手,只是不住看我。我知道他在笑什么,是因为我变脸太快吧,刚刚还对着洗毫伸出魔爪,转眼就缠在陈平身上装可爱,再一转眼又对着沈拓装淑女……哼,那又怎样,没听说过女人是善变的吗?哪个女孩会不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矜持一点啊?女孩儿的心事岂是他这个臭男生能懂的?我敢打赌他一定没有女朋友。

    我示威地向丁冲一抬下巴,给他一个蔑视的眼神。

    丁冲一呆,随即又放肆地大笑起来。

    温暖上前拉着我的手,亲热地道:“以前就常听陈大哥提起你,听说婴妹妹的病都好了?这可真好,以后陈大哥再不用忧心了。”

    我道:“让温姐姐费心了。”

    温暖一喜,轻拍我的头,对陈平道:“婴妹妹又懂事又文静,怪不得陈大哥常挂在嘴边上,果真是个惹人疼的孩子。”

    嘁,就算你喜欢我的王子哥哥,也不用这么讨好吧?再说,王子哥哥名草有主了,你想嫁进陈家也只能做小。再再说,我的头是随便拍的吗?以为我是小孩好拉拢啊?

    眼珠一转,我笑嘻嘻地道:“王子哥哥,怎么不见二嫂呢?”

    温暖脸色微变,神情顿时有些黯然。

    小姑娘,爱上有家室的男人可是注定要伤心的哦。

    陈平道:“你二嫂身子不太舒服,不便出来见客。好在温姑娘他们能多住些日子,也不急在这一时。”

    
难道明妍知道有情敌来,所以气病了?我心里有点同情明妍了,这个时代的女人是不能阻止老公婚外恋的吧?何止是婚外恋呢,做老公的要是直接把情人娶进门,当老婆的也不能反对吧?

    
闲话中我才知道,原来温暖还是出身武林名门的,越佑城温家以暗器闻名于世,当今掌门人温淳便是温暖的亲哥哥。而温暖虽然才十九岁,在江湖上却已颇有名气,人送外号“雾飞花”。

    
丁冲与温暖同龄,是温家的远房亲戚,但却以近身搏击的功夫见长,特别是一套“空手入白刃”,据说能在数十人围攻中而不伤分毫。难怪他看起来那么瘦,而且柔软度很好的样子,如果他到我那个时代去,在歌舞场中跳艳舞,应该会大受女性欢迎吧?只要他扭扭腰,再放放电。我暇想了一下。

    
沈拓则是丁冲的师兄,二人都是吟梅秀士韩惊梦的弟子,虽说后来韩惊梦看破红尘当和尚去了,但是徒弟在武林中还是赫赫有名的。虽属同门,沈拓与丁冲的武功路数却不太一样,他是用剑的,并以剑为号,人称“惊雷剑”。据说这是韩惊梦早年闯荡武林时一战成名的兵器。

    我暗自祈祷:沈拓啊沈拓,你可不要走你师父的老路,这花花世界还是大有可为的,千万不要想不开去当和尚啊。虽然我的外在美还有待修炼,可我还有内在美呢啊。

    
这三人与陈平的相识也颇有缘份,据说两年前陈平前往赤炎国拜访一位大侠客,途中正遇到山贼调戏温暖,在不明温暖身份的情况下,我亲爱的王子哥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赶走了那些山贼。于是温暖便对他芳心暗许,哦,不对,原话是这样的:“想不到能碰上陈大哥这样侠义心肠的人,我自是盼望能与陈大哥结交。咱们江湖上儿女也没那么多规矩,当下我就陪陈大哥一同去了赤炎国,半路上又遇到丁冲和沈拓,丁冲还贸然和陈大哥打了一架。也是不打不相识,大家相谈之下甚是对脾气,从此就结为好友。”

    我抓住了一个重点:王子哥哥是武林高手。

    我果然有眼光,王子哥哥不仅帅而且有气质,不仅有气质而且还很温柔,不仅温柔而且还是武林高手,众多优点集于一身,不崇拜你都不行啊。

    铺宣红着小脸进来禀道:“二少,大少爷已吩咐下去,中午在万仞阁设宴款待三位贵客。”

    陈平道:“知道了。”

    数道目光在铺宣指痕清晰的脸蛋上盘旋了一阵,铺宣幽怨地看了我一眼,恭身退下了。

    
一会儿,巧篆儿进来禀道:“大少奶奶安排三位贵客住在来蝶馆,已经派人收拾妥了,大少奶奶那边也拨了两个丫头两个小厮过去侍候,大少奶奶说三位贵客要是有什么事的只管叫她们去做,千万不要客气。”

    沈拓三人忙说:“不要太麻烦了,我们过意不去。”

    陈平谦让了一番。

    
再来是拈豆儿,拿了个青玉插花瓶来,说是陈棋送过来给二嫂摆着玩的。瓶身大半都镂空了,雕刻上了精美的图案。拈豆儿脸上也有着形迹可疑的指痕,面对数道充满疑问的目光,我神色坦然。

    午宴时大家齐聚一堂,面对七个小书僮脸上红红的指痕,丁冲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脱口而出:“陈兄,府上的书僮是特意挑选的吧?怎么脸上的胎记都长得差不多?”

    陈平苦笑。

    
温暖对陈平的情意显然众人都心知肚明,毕竟她是那种把心情写在脸上的人,虽然自以为表现得落落大方,把陈平当兄长当朋友,可是谁都看得出来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一片柔情。

    
这次会到陈家来,其实也是因为温暖太过思念陈平,而强拉了沈拓和丁冲当陪客。丁冲毕竟还算是她的表哥,沈拓又是个温柔的人,都不忍拂她的意。只是谁都知道温暖这段感情注定无望,因为以温家的地位,温淳是不可能允许妹妹嫁来做妾室的。而且听丁冲无意中说起,江湖上其实追求温暖的少年侠客还是大有人在的。

    
初次见到陈家兄弟的人,可能都会被他们的良好基因给迷惑住。七个兄弟的样貌都生得很好,而且各有各的风采,不是不令人赞叹的。而我夹在其中,就好像凤凰群里站了一只黄绒小鸭子,别说旁人,连我都怀疑陈婴不是陈鹤儒亲生的。不过就此问题陈零曾向我解释过,说我因为从小就生病,是硬生生被淘虚了身子损害了容貌,他还向我保证,只要我多进补,还是有机会长成个小美人的。

    在席上听他们谈论,我才知道原来就要嫁给陈言的顾纤尘,居然也是出身于武林世家。想到顾纤尘是顾姨娘的外甥女,我悄悄问陈零:“顾姨娘也是武林高手?”

    陈零悄悄地答:“不是出生在武林世家里就一定会武功啊。”

    有道理。

    “不过,顾姨娘的确会武。”

    那你还废话什么啊?我白他一眼:“那顾姨娘怎么会嫁给老爷子当妾呢?”

    
陈零咬着我耳朵道:“因为爹爹太英俊太博学太风度翩翩啊,听说当年顾姨娘爱爹爹爱得如痴如狂,非君不嫁。而且那时候爹爹又是朝廷命官,顾家虽然是武林大豪,但也想有朝廷里的关系做背景,所以就让顾姨娘嫁过来喽。”

    我咬着他的耳朵道:“那王子哥哥的武功是不是顾姨娘教的?”

    
陈零再咬着我的耳朵道:“不是,顾家的武功是不许传给外姓的。以前爹给我们请过师傅,后来屠先生来了,他文武双全,我们的功夫都是跟他学的。不过,二哥在外面还有位师傅,叫做杨无路,是太阿山庄的高手。”

    我再咬着他的耳朵道:“那谁的功夫最好?咦,我看上次你们在茶楼打架,也不像有功夫的样子啊。”

    陈零道:“对付那些地痞要是用武功,会死人的嘛。功夫最好的当然是二哥,大哥不喜欢舞枪弄棒的,功夫就要弱一些。再就是五哥功夫最好。”

    “那你呢?会不会轻功?就是能飞檐走壁的那种,在树梢上用一只脚踮着,还能踩着水面打架的。”

    陈零咕地一笑,热气哈在我耳朵里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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