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瞳-第6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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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明伏的话刚刚说完,崔明丽便白了他两眼,“行了,哥,这话您能咽回去吗?我们两个已经强烈的表示我们再也不想听这句话了。”
说完之后,崔明丽又拉着我往前走着,崔明伏却仿若一个门神似的站在了门口,虎视眈眈地在看着我们,那模样几乎可以把我们整个儿都给吃了去。
他经常性地用这种方法来瞪着我们,但是我们却早都已经把他当做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纸老虎,对于他的话自然也是不予理睬。
我们两个走进了这座庙宇当中,但让我们惊奇地是,这是一座竟然敬奉的是一对身着官装的男女石雕像,雕像男左女右,显现威严端庄的坐立形态。其左边为一怒目圆睁的武将,右边中间端立的是一位文官,文官左为一夜叉,右为一侍女。从其着装上推测,应属于宋、明年代服饰。
明装与唐装相比,在于衣裙比例的明显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长,逐渐拉长上装,缩短露裙的长度。衣领也从宋代的对领蜕变成以圆领为主。最突出的特点是以前襟的纽扣代替了几千年来的带结。但是纽扣并非始于明代,从元代的辫线袄子腰围部分曾经见到过钉纽扣的形式。纽扣的使用也是一种变革,体现着时代的进步。另外理学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装风格。
明代女装上衣是三领窄袖,身长三尺,露裙二、三寸。当时扬州流行一种新式样:女衫长二尺八寸,袖子宽一尺二寸,外护袖镶锦绣,冬季镶貂狐皮。
裙装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浅淡。裙褶十分盛行,有细密褶纹,也有大褶纹。褶纹装饰十分讲究。有的还将整块缎料用手工做成细褶纹,取名百褶裙,一种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明代服用此式较为普遍,它的形状宛如一条长长的彩色挂带,每条霞帔宽三寸二分,长五尺七寸,服用时绕过脖颈,披挂在胸前,由于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坠子,因此越发显得高贵。
明代士人服饰明代圆领大袖衫为儒士所穿的服饰,与其他官吏一样,都有详细的制度。如“生员衫,用玉色布绢为之,宽袖皂缘,皂条软巾垂带。凡举人监者,不变所服。”这是从江苏扬州明墓出土的一套士人服饰。在当时被称为“直裰”,或称“直身”。
明代官吏朝服与公服戴幞头、穿织金蟒袍的官吏。明代文武官员服饰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赐服等。蟒袍是一种皇帝的赐服,穿蟒袍要戴玉带。
蟒袍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张献忠称帝后,立即与道教供奉的梓潼帝君张亚子联宗,说自己是张亚子的后代,借以抬高身份。张亚子是东晋人,曾长期居住七曲山,晓诗书,精医术,为贫苦乡民诊病施药,排忧解难,敬老爱幼,扶危济困,深受百姓爱戴,死后百姓建此庙以纪念。
唐代封为英显王,元代称为文昌帝君。明清全国各地建文昌祠,因为文昌帝君发祥于梓潼,故又称梓潼帝君。崇祯年间,张献忠几次率师过梓潼,听说了张亚子的故事后就表示,倘若我打了胜仗,当为文昌帝君重修庙宇。张献忠占领成都后,立即发银五万两,役夫数千,兴修大庙,金碧辉煌,题为“天圣神祠”。张献忠亲自题诗:“一线羊肠游天堂,此处万世永无忧;神来仙来仙是神,世世流传与天休。”
又一首曰:“高山有青松,黄花生谷中;一旦冰雹下,黄花不如松。”堪称典型的歪诗。同时,张献忠追奉文昌帝为太祖高皇帝,以文昌庙为张献忠家庙。
成都城开始大兴土木,蜀王府里进行大规模装修改建,做为新朝的王宫。任命了左右丞相,六部尚书。又将义子四人加将军衔,封第一子为平东将军,令率马兵征服山东、辽东、高丽、东洋诸国;封第二子为服南将军,征讨南省及暹罗、东京、西贰、南洋、斐利该等地;封第三子为定北将军,征伐北省诸地及内蒙古等;封第四子为安西将军招抚西藏、青海、新疆、外蒙各地。张献忠新衣新帽,端坐殿中,文武百官,叩拜如仪。献忠抚髯大笑:“起来吧,龟孙们,弄得还挺个样哩!”
与大兴土木相配合,张献忠从抢来的女人中挑了300个,作为妃子,养在后宫。又阉了一批孩子当太监。仪式举行完了,接下来做些什么呢?毕竟开国了,大家该当皇上的当了皇上,该当大官的当了大官,那么就不能再像以前做“流寇”时一样,四处烧杀抢掠一下完事了。如何治理呢?
张献忠果然改弦易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强调军纪。正如各种资料所反映的,张献忠建立大西国之初,军纪确实相当严明,除了抵抗者之外,并不滥杀无辜。因此,各地秩序很快得到平定,生产生活开始恢复,大西国开国之初,呈现一片兴旺景象。这一段是张献忠入蜀后军民相处最融洽的时期。
张献忠当然明白他的统治基础十分薄弱。可是他所能想到的办法,偏偏只是历代专制统治者用过的无数统治术中最恶劣的三个办法:一是警察管制;二是暴力镇压;三是特务统治。张献忠信奉暴力。他所取得的一切都是使用暴力的结果。张献忠部从不像李自成部那样注重宣传、注重策略,软硬两手一起抓。他们一味迷信自己超群的战斗力。他们迷信“只要有刀枪,没有办不成的事。”
张献忠面临的第二个严重问题是吃饭问题。过去,张献忠部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一贯是“因粮于敌”,“饥则聚掠,饱则弃余,已因之粮,不知稼穑,地生之利,未问屯种”。虽然建立了大西政权,自称建国,然而,张献忠在国家经济管理中的措施却乏善可陈。最初他依靠没收官府和贵族的财产来支持财政,然而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不久这些钱就花光了。
于是他的经济措施就剩下了“打粮”。所谓打粮,一言以蔽之,就是“抢”,放纵士兵在“国家”之内强抢。张献忠的兵马没有进行过政治训练,在过去他们没有区别过地主和农民,进了四川他们当然也不会专抢敌人,而是见粮就抢,见猪就杀,见人就绑,绑起来用火烘烤,逼他们供出所知的藏粮地点。见到路上行人端着一碗米,也“杀而夺之”。
张兵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张献忠入川之后,兵锋所过,大部分四川的农民都逃入山里,大片土地撂荒。剩下的农民在大西军打粮队横行之时,进行经济生产没有任何意义,“民遂不耕”,田地大片荒芜,百姓益发大量逃亡。
张献忠的第三个问题是军事优势的丧失。在明末诸雄中,张献忠部能脱颖而出,横行天下,据地开国,最重要的因素是张献忠出神入化的游击战术。在张军中,骑兵和步兵的比例是“马七步三”,主力部队“人人有精骑或跨双马”,“介马有付,去来如风,一日夜踔数百里”。每到一处,在缴获战利品队最重骡马,其他均不在意。
“可就算这里是供奉张献忠的,这里又是什么地方呢?为什么会有这么个地方呢?”崔明伏的话在屋子里面响起,把我们几个给惊得一个趔趄,并且猛地抬起了头来。
“擦,你不是说你不来吗?”崔明伏大吼了一声……
第917章()
其实,对于现在的情况,我们几个倒并不是很奇怪,毕竟崔明伏这家伙虽然是嘴巴欠了点儿,但是人还是很不错的。或许身为大师兄,他也不希望我们几个出事儿,这样对他对我们来说,都是很不好的。
此时,我们几个便看着这庙中的东西,这确凿是那阴庙无疑,只是张献忠的雕像倒是威风凛凛地立在了中央。那一张脸,杀气腾腾,但看这雕像,便不由得让人心惊胆寒,胆子都碎了一地。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跟这张献忠又有什么关系呢?”崔明丽喃喃自语。
我们几个都好像是一头雾水一般,听到了这话,纷纷摇头,目前的情形着实有些诡异,但让人更加诡异的是,那三个人来到了这里之后究竟是经历了什么,他们去了哪里?虽然我们考虑他们貌似去了一个异度空间,但是这也仅仅就是我们的猜测。
“估计跟他杀人有关系……”我点燃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不是吧,古往今来,哪个朝代变迁不出问题呢?死人是肯定的。”崔明伏摇头,但是我却吐出了一口气,向他解释道:
我国古代的“人吃人”事件经常发生。关于吃人的原因,有的是为了充饥,强者食弱者;有的是为了别的原因,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互食的现象。按照世俗的约定,人吃动物的肉,能说得过去,但是人吃人的肉,就有些惨无人道了。
在古代,大规模吃人的事件经常发生在大饥荒的时候,这时候由于粮食匮乏,百姓常常易子而食;也可能发生在战乱时期,掌握生杀大权的人往往为了充饥以外的原因将人吃掉,唐末的黄巢和明末的张献忠就是这其中典型的代表。
在四川,一直流传着“杀人魔王张献忠,张献忠吃人”的说法,主要因为张献忠当时就活动在蜀中一带,甚至变态地大肆屠杀百姓。据说张献忠竟然把屠杀百姓当成了一种乐趣,不但杀掉,还要吃掉。
崇祯七年,张献忠的军队由楚入蜀,攻陷夔府、剑州,接着又开始屠杀巴州、通江等地。1635年,张献忠率军屠戮安徽凤阳,直至四川泸州城,见人就杀,似乎就是冲着杀人而来,对于不同的对象,采用的杀人方法也不尽相同。
当时,张献忠的军队只要攻破一座城池,都会将大量的妇女、少女充当营妓,多余的则统统杀掉。当兵败之时,由于部队缺乏粮食,士兵们饥饿难耐,张献忠的残暴手段达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竟然杀掉妇女进行腌渍,以便喂养士兵和马。一句话,这就是我国历史上的杀人魔王张献忠,张献忠吃人的行为,给四川人民的心中印下了永远也抹不掉的伤痕。
几百年来,张献忠这个名字似乎就和“杀人”“暴虐”这些词完成捆绑了。一提到张献忠,人们脑海中浮现的,恐怕就是他举起屠刀杀人的场面吧。说起张献忠暴行,是足以让人很得咬牙切齿的。此人不但杀男人,也杀妇孺;不但杀敌人,也杀自己的部下;不但用刀子杀,还变着花样儿杀。
并不是一开始就胡砍乱杀的。据说,在起兵之初,张献忠还是颇想做一个“贤明”的领导者的,所以对老百姓还算客气。偶尔有几个不懂事的部下抢了老百姓的鸡啊什么的,他都会以军法处置。所以,所到之处,老百姓也会夹道欢迎。殊不知,是赶跑了老虎迎来了狼。大家都不交粮,那大西军吃啥?大家都不做苦役,那大西皇帝的皇宫怎么拔地而起呢?
自从李自成占领了北京城,在紫禁城做起了“大顺”皇帝,张献忠感到自己这个“大西”皇帝分量越来越轻,脾气也越来越古怪,开始动则杀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敌人友人,反正看不顺眼的就杀,据说连自己的妻妾和儿子也没能逃过一劫。再加上军中缺粮,张献忠就杀人做粮食,先杀老弱妇孺,后来连青壮也杀,把四川从天府之国杀成了人间地狱。
据不完全估算,张献忠在四川无故杀死的人口至少有十几万,这还不包括战乱、饥荒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死亡。
有一回,张献忠在花园里跟一群小妾赏花,他的小儿子从远处走过。张献忠就喊了一声儿子的乳名,但因为离得太远,他儿子没听见。于是,原本心情大好的张献忠,立即让人把儿子绑了起来,斩立决。
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这不是神经病吗?更神经的还在后头呢。第二天,一觉醒来,张献忠忽然思念起自己的小儿子。于是放声大哭。哭完,他就把昨天一块赏花的小妾们全都叫了过来,一个个地询问:昨天为何不阻止自己杀死儿子?
小妾们被问得心惊胆战,同时又莫名其妙,心说:就你这神经病,若是劝你,还不一块被杀了啊?
可是,不劝照样被杀。张献忠下令,把那几个小妾全都杀死。当然,亲手杀死儿子的人——昨天负责行刑的刽子手——也要处死。
其次,张献忠杀人没有目的。正常人做一件事,一般都会出于什么目的,尤其是杀人这种大事。可张献忠不需要。他杀人,仅仅是杀人。杀人本身,就是他的目的。有一回,张献忠心血来潮,让手下大将们搞一些“三寸金莲”过来。什么是三寸金莲呢?就是古代女人缠足而成的小脚。而且,张献忠所说的三寸金莲,并不是指拥有三寸金莲的女人,而是纯粹的“三寸金莲”——也就是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