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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圣徒-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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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现在你还是红雀的人,要注意点品位,维护剧团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样不讲道理,在门外,妮可瞧见,团长张牙舞爪地在拉扯大个子的衣服,而福兰,正哭笑不得地躲让。

“哼哼,我猜得没错,他们两个,肯定有八卦。”红发姑娘偷偷把房门关上,“祝你们愉快。”她狡猾地轻笑。

第六章 明星(二)

“你是怎么勾搭上团长的?”姑娘像某种昆虫,在福兰面前不停晃来晃去。

“妮可小姐,请别再让芭蕊难堪了。”福兰好不容易摆脱,幸亏伐木工用帆布制造的衣服还算牢固。

“当然不会给团长难堪,所以现在才来问你。”妮可揉着鼻子,挺拔的鼻梁上有着红印,她刚才躲在门外偷听,满以为马上能听到剧烈地震动与欢好地呻吟,但没两分钟,突然打开的门,撞得她眼泪都出来了。

“帕丽斯现在情况好么?请医生了吗?”福兰问。

“还在低烧,医生说要放血来降低体温。”妮可气愤地说,“花了两个恺撒咧,可庸医只会放血。”

“那牧师呢?”

“这种小地方,哪里会有懂得神术的牧师。”

“先去看看她吧。”

“帕丽斯太可怜了,她身体一向不好。”妮可同情地说,半晌,她突然尖叫,“卡西莫多,大个子,你居然岔开话题。太狡猾了。”

帕丽斯房间的壁炉烧得正旺,姑娘闭着眼睛,还处于半昏半醒的状态,满脸潮红,冒着虚汗,福兰冰凉的手放在她额头上,让姑娘感到很舒服,无意识地随着手掌转动脑袋。

将她伸出被子外的胳膊握住,福兰想将它放回被子,但,他发现了挺奇怪的事情,握着帕丽斯的手仔细观察。

然后福兰的脑袋,被硬物敲了下,妮可瞪着眼睛,握着做门栓用的长木条,“色鬼,刚占了团长的便宜,又来占帕丽斯的。”

“去买点胡椒和大葱,大葱旅馆应该有,胡椒去镇里的商店买。”福兰吩咐,“记得是黑胡椒。”

“咦?你饿了?”妮可正盘算着是不是再来一下,“肚子饿了就滚去大厅吃,胡椒?这种调味品老贵,你还真舍得。”

“不,用胡椒、大葱熬清汤,对发烧有帮助。”福兰把团长给他的恺撒扔给妮可,而姑娘手忙脚乱地丢下门栓,接过钱,结果是木头砸在地上的声音,让帕丽斯痛苦地喃喃抱怨了一句。

妮可把帕丽斯的胳膊从福兰手里抢过来,塞回被子,细心将被子边缘盖平,然后,她将福兰推出房间,说,“在我回来前,你老实待在一楼大厅里。”

“如果能消除你的多疑,我愿意。”福兰说。

“是个好姑娘。”福兰看着妮可风风火火的背影说。随后他又考虑起刚才见的奇怪现象。

一般从手,就能看出这个人属于哪个阶级。

像芭蕊团长、妮可,手掌都能看到一层薄薄的茧,皮肤也略微粗糙。这是穷人家庭出身的标记,从小,她们就得帮助家里干些重活,就算现在当了剧团演员,遗留的老茧还尚未脱落。

但帕丽斯的手心,很细腻,没有劳动过的痕迹,这一般只出现在有钱人的家庭成员。

她比福兰早两年加入剧团,一直扮演女主角侍女的角色,在剧团,帕丽斯年龄最小,大概才十五岁,一直是受人照顾的小妹妹,很少干粗活。

“她,有个好出身?却沦落到巡回剧团?”福兰猜想,但线索还是太少了,芭蕊团长的嘴巴很严,除非姑娘自己愿意说,否则,没办法得知。

半个钟头后,妮可回来了,看她满头大汗的模样,显然是用跑的,“一个恺撒,就买了这么点。”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羊皮纸包。

“够了。”福兰将一颗颗的胡椒用手指捻碎,倒进碗里,又向旅馆借用了厨房,弄了点姜葱。“可惜没有紫苏或者罗勒,这些东方植物对发烧更有疗效。”

一碗黑呼呼地,闻起来辛辣,又夹杂着奇异香味的汤很快就做好了。

“如果帕丽斯喝了这奇怪的东西,没有好转,反而病情加重,我不会放过你。”

“请放心。”

※※※※

隔天清晨。

全团享用着煎鸡蛋做早点,帕丽斯烧退了,身体还有点虚弱,但能自己下楼吃早餐了。

酒醒的芭蕊团长明显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她皱着眉头,望着福兰身上的衣服,“太不合体了,好多地方都被撕破,你不会是跑去和熊打了一架吧。”

妮可忍着笑,考虑了半天,决定不把那只熊是谁对团长说出来。

芭蕊已经恢复了精打细算的本色,她向福兰宣布,“以后,你来演男主角。”

妮可差点被嘴里含着的鸡蛋呛死,有时候,幽默太多,也是种折磨。

“大家听我说。”团长劝服,“一直演男角色的恩娜走了,剧团人手严重不够,妮可得演女角,帕丽斯身高不够,只有卡西莫多能演这个角色,直到咱们能找到更合适的。”

“但大个子的相貌……这种模样的王子还是骑士,肯定不受欢迎。”妮可反驳,“观众没代入感,YY度也不够。”

“我会想个好点的剧本来弥补。”

福兰很高兴团长又恢复了斗志,“那么,红雀还能继续办下去?”

“当然,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这么放弃理想,太可惜了。”芭蕊用手指擦拭嘴角的蛋黄,然后放到唇边,用舌头舔了舔,这种倦懒带点粗俗的动作,她做起来很迷人。

“妮可,你去镇议院登记,交税,我等会去找几个工人,把帐篷搭好,还有两天,就是集市日了。”

“那我呢?”福兰问,以前这些杂事都是他干的。

“你,等会去我的房间,有很多东西得学习。”芭蕊说,“发音,舞台动作,在两天里,你起码要初步掌握。”

第六章 明星(三)

平音、假音,台词韵调和谐,肢体动作,如何表达剧中人物的情绪,培养一位专业演员,得经过漫长的学习。

红雀这种野班子,倒不需要很专业,能基本上演出点剧中角色的神韵就够了。

“你的发音很好,但缺乏感情,干巴巴的。”

“动作更合拍点,根据音乐的节奏来决定肢体语言是激烈还是平淡。”

芭蕊指导着福兰,她准备改编以前很流行的一个剧本,很简单的复仇记,但在前面加上了一段剧情,英俊的骑士被邪恶的巫师诅咒,变成了丑陋的怪人,来符合福兰的仪容。

福兰的记忆力很好,台词两遍后就记熟了,这节省了很多事,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练习表演。

当天下午手续就办好,而妮可一个媚眼就打听到,集市那几天,除了刚来的一个马戏团,没有别的剧团来竞争。

这意味着是赚钱的好机会,只要福兰能演好角色;只要观众能接受一个丑人来当主演。

连夜搭好帐篷,第二天,红雀全团人进行排演,上午将整部戏排了一遍,下午,则挑关键剧情高潮部分,反复练习。

结局是骑士倒在血泊中,被爱人抱起,深情地亲吻,然后,骑士在吻中苏醒,妮可再没抱怨福兰身体好重、这么丑的脸还要吻下去,她们都知道,这个剧团能不能再生存、发展下去,就看明天的了。

福兰刚开始还不适应,但他很快理解到,表演,其实和他在审判厅,用狡猾的计谋和表情,来挖下陷阱,让犯人落入一样,在法庭,他要骗过律师和嫌疑人;在舞台,他要骗过观众。

他记得,曾经,他经常用夸张的语言和表情,来迷惑住所有人,让罪犯放松警惕,而不久前,他还装成贵族公子哥,从仇人手里骗了一大笔钱,让仇人身败名裂。

仔细归纳,这都是演技。

整整一天,他们都处于种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不停商量如何弥补演出时的错误和漏洞。

“剧本结尾,骑士因为爱人纯洁的吻,变回原形。但我们怎么办?还是怪人,观众不会接受。”

“嗯,用烟幕,记得我们还有几个用于舞台效果的彩色烟幕弹,结尾就制造得朦胧点。”

“没适合福兰的服装。他个子太大。”

“把剧本改下,骑士因为容貌,一直披着大斗篷,现在去做个斗篷还来得急。”

到晚上,所有人都疲惫不堪,甚至吃饭时都没力气聊天,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

黎明堡的集市日,当然无法和费都的狂欢节相比,四周庄园的伙计、居民,纷纷将些土特产带到市集,而采购的商人,也乘着马车来到此处。

没时间打广告,发传单,红雀惟有在第一天免费,第一天往往是最不赚钱的,只有人们谈好了买卖,处理好事儿,才有闲心来观赏戏剧,所以,最后三天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第一日的口碑很重要,如果反响不好,后几天根本没人来看。

免费还是有吸引力,大帐篷里的人很多,甚至在附近摆摊的小贩子,见暂时没顾客上门,也挤到门口观看。

“您要去黎明堡集市吗?

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代我向那儿的一位姑娘问好,

她曾经是我的爱人……”

这是很流传的诗歌,在这里巧妙的改动了下,将诗中的地名变成黎明堡,来讨好当地的镇民。

当看到从幕后出来的,是个丑八怪时,观众很惊讶,原先,他们以为这是剧团猎奇用的报幕员,但没多久,人们哗然起来,居然是主角,而且扮演着骑士角色。

福兰站在台上,有点紧张,时刻注意着台下的反应。

妮可的上场让议论平静了下,漂亮的姑娘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但福兰又出场后,讨论又开始了。

“这剧团怎么搞的?”

“两人不相配啊,骑士是这德性,我也能去演了。”

福兰里面穿的衬衣湿透了,掌心冒着汗,“冷静,再怎么样,也把戏演完。”妮可看出了他的不妥,暗示他。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乱哄哄的声音里,福兰将杂念压制住,认真表演,那位骑士,经历了最恐怖的磨难,仍然坚持着美德,在充满荆棘的路上前行,如那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微弱、但绝不熄灭的光辉。

他完全进入了角色,耳朵里再也没有观众的嘘声,没有初次担任主角的彷徨,他迷醉在了故事里。

“我已疲于叹息,被悲伤所侵袭,身陷敌人的谋略之中,仇敌逼迫我的灵魂,想把我驱逐到黑暗之中,主啊,求你使他们恐惧,让他们知道自已不过是人。”他喃喃念颂的台词,那些仇敌的样子,浮现着,居高临下,朝着他讽刺地笑着。

“让他们知道,自己不过是人。”福兰仰望着佩姬、黑帮头子、闪耀的金雀花,“……你们,不过是人。”

当妮可狠狠掐了他一下,福兰才惊醒过来,幻觉消失了,而整个帐篷里,鸦雀无声,起初是一个人,然后是两个、三个,所有人都拍着掌,有些女士,还哭了。

他们忘了那个蹩脚和丑陋的主演,只看到,一位苦痛与坚强的骑士。

第一幕谢幕时,妮可不停问,“你是毁容的吗?你毁容前,是不是专门学习过戏剧与表演,太真实了。”

“完美,我想我发掘了个大明星。”团长也惊叹着鼓励他,“但别把剧本弄成悲剧,要轻快些。”

“我刚才做了个梦。”福兰轻轻地自言自语,然后,他直起身体,将手伸给妮可,“女士,下一幕要开始了。”

严格来说,福兰的表演,在真正的行家眼中,很幼稚,假如这里是更大点的城市,观众是群经常观赏名家戏剧的人,那他肯定演砸了,幸亏这里是黎明堡,是个没有剧院的小镇子。

他让他们,着迷了。

结局时,掌声与欢呼,几乎震破了帐篷。

“呼,剧团保住了。”芭蕊在后台,兴奋得颤抖。

第六章 明星(四)

受人关注,并不符合我的计划。福兰想,他没料到自己能受到欢迎,三天的演出,剧团的帐篷里每天都坐满了人,人们爱看他的表演,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不是那种小丑演的滑稽剧,而是喜欢看到听到,一个丑汉悲怆的腔调。

剧团每个人,都如同生活在梦中,绝无仅有的事儿,妮可老盯着福兰使劲瞧,然后说,“真奇怪,难道人类的审美观变异了?”

无论如何,现实中真有奇迹诞生了。

红雀每天得演三场,有时还会再加演一场,到第四天,他们甚至演了五场,连结尾的烟幕弹都不需要了,黎明堡已经接受了福兰的容貌,每次谢幕时,全场起立,欢呼声让大帐篷的架子都在微微晃动。

镇外的旷野与河边,生长着挺拔的小白桦和淡黄的小花,但这几天,花被拔得一干二净,那些花瓣,被人们在帐篷里抛洒,以至于,每天收班时,不得不请了几个临时工,清洗如铺着一层花瓣毯子般的地面。

芭蕊神采熠熠地抱怨,每天的零碎票子,让她数得手指抽筋。

扩展剧团规模的话老挂在她的嘴边,而另一个竞争不过,收入惨淡的小马戏团,她已经开始接触,看能不能合并,当然,分成时,红雀得占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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