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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人妖殊途:抢个半鬼做情人-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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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角落的时候,卞昇的动作更加温柔了起来。

    测过身,看着让卞昇长时间驻足的花朵,冥夏眯起了双眼。

    那株花小巧玲珑、珠圆玉润的淡紫色花齐,衬以一身翡翠般碧绿光润的叶片,素洁清纯,朴实无华。

    花朵并不娇艳,却是让人一靠近就觉得芳香无比。

    香气甜郁、幽远,既清雅又浓烈、沁人心脾,令人心醉神迷。

    “这是茉莉花吧,传说古时候的妇女,最喜欢用细铁将茉莉花穿着花球或者是花串,佩挂在衣襟上,或着系在发簪上,用来证明那句‘情味于人最浓处,梦回犹觉鬓边香。而且用茉莉花熏制的花茶,泡汤明净,滋味醇厚,饮之香入肺腑,饮后回味无穷。”

    还未被送进祭祀洞穴里面之前,冥夏就偏爱各式各样的花,更是喜欢研究那些独特的花卉,现下见到卞昇这园中的各式花,不禁勾起了上千年前的那些回忆。

    记得那个时候,她也是犹如卞昇这样,小心翼翼的爱护着花圃里面的每一株花草,也是她对花草的爱护,让那个男人越过了千千万万的女人,注意到她的存在,然后,他们相爱,却又因为花草,最终分开。

    所谓喜也花草,悲也花草,成也花草,败也花草。

    纵使自己的命运有多么的不堪,但让冥夏唯一觉得遗憾的,便是几千年之后,她竟然不记得那人的长相了,甚至连姓名,也不记得了,就好比除了自己的名字,她忘记了太多太多。

    “没错,茉莉花茶,可是被称之为中国茶之首呢,而且用茉莉花茶提炼的花精,价值可是堪比黄金,不过,看起来你木讷得很,没想到还知道这么多。”

    诧异的听冥夏对茉莉花进行了一番描述,末了,卞昇还不忘打趣一番。

    从一见面开始,卞昇就总是喜欢用这般松散的口吻说话,冥夏也逐渐习惯,笑了笑,反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最喜欢什么花。”

    卞昇放下手中的洒水壶,朝着不远处的座椅走去,冥夏会意,跟上去坐到了卞昇身边。

    “我啊,应该是喜欢茉莉花多一些吧。”卞昇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的那些紫色小花:“这些紫色的茉莉花,是我自己培育的。”

    “你知道茉莉花有个很好听的话语么?叫做莫离。不离不弃。。不管是爱情,亲情,友情,不离不弃这个词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难得很呢,只是可惜了,我这辈子,恐怕都无法体会一次那种不离不弃的感觉。”

    阳光越来越刺眼,那些刺眼的光线打在卞昇侧脸上,将他俊朗的脸庞照耀的犹如刀削。

    “等你成为一无所有的人,那个时候,总会出现一个人,让你亲身体会,什么是不离不弃。”冥夏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话,会从嘴巴里面脱口而出,但是听完她的话语,卞昇却是摇了摇头。

    “你也觉得,我拥有的太多太多,对么?呵呵。”卞昇站起身:“走吧,进去吃点东西。”说完,迈着修长的双腿,往别墅里面走去。

66。第66章 :血浓于水() 
庄柳看见新来的花匠和卞昇一起走进别墅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当卞昇带着冥夏坐到食厅里面之后,庄柳嘴巴简直张的能塞进一个鸡蛋去。

    今天天色刚刚蒙蒙亮,庄柳就遇见了站在别墅里面徘徊的冥夏,问了之后,知道她是卞昇带回来的花匠,所以庄柳让她换了花匠的衣裳,回自己的房间再休息一会儿,到时间了起床吃早餐,然后去花园照看花草。

    哪想,新来的花匠看起来,和卞昇的关系那么好呢,这可是庄柳自照顾卞昇以来,第一次看见除了尹颜以外的女人,和卞昇一同用早餐。

    看着把豆浆油条吃出山珍海味模样的冥夏,卞昇怒了努嘴,想要说点什么,却是最终什么都没能说出口。

    他自己很诧异,明明只是第一次遇见的人,竟然会允许她坐到自己的身边用餐,明明是第一次认识的人,竟然很想要和她在一起,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认识了许久许久一样。

    阳光洒进别墅,照在冥夏身上,将她白皙如玉的肌肤衬托的晶莹透亮。

    一些发丝散乱下来,塔拉在耳边,卞昇没有多想,伸出手就朝着冥夏的脸颊抚去。

    想要为她缕一缕散乱的发丝,却在手指即将触碰到她的发丝时,一阵铃声响起。

    手顿在原地,冥夏侧过头,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只大手,迅速将口中的东西咽了下去。

    “咳咳。”卞昇有些尴尬:“我去接个电话,你慢慢吃。”宠溺的语气,听得不远处的庄柳嘴角扬起了浅浅的笑意。

    打小照顾卞昇,现下他身边能有个人陪着,庄柳可是比谁都高兴。

    目送着卞昇离开,冥夏继续埋头吃自己的东西,心想吃完赶紧做事,然后去车站看看薛翌琛有没有去接她回家。

    卞昇走上楼,将自己关进房间之后,才不急不缓的接听电话。

    “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那端传来一道略显得沧桑的声音,然而沧桑中,却又充满了成熟男人特有的磁性和魅惑。

    卞昇显然是不太愿意接那个电话,之前面对冥夏时的温婉笑容,在看见来电显示出现了卞玺墨三个大字时,瞬间消失不见。

    “刚才有点事情需要处理,你这个时间点打电话,有什么事?”

    “臭小子,我是你父亲,难不成打电话还要提前通知一声?”卞玺墨显然对卞昇的态度非常的不满意,声音不由得提高了几分,用来显示自己的身份。

    “我当然知道你是我父亲,但公私分明,这个时间点我需要处理公司的很多事情,即便你是我老子,也需要提前预约才行。否则会打扰到我的工作的。”卞昇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道。

    “臭小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你这德性到底像谁。”卞玺墨不乐意了,前一刻庄柳还通知他,卞昇带了一个女孩子回家,正在和那个女孩子吃早餐呢。

    “你不觉得对于撒谎这块,我和你很像么?毕竟是血浓于水。”懒散的靠在门板上,修长的双腿交叠着,一只手揣进裤袋,等待着卞玺墨继续下去。

    “得,说正事。”卞玺墨深知继续下去,只会把自己气得半死,于是赶紧转移话题:“尹家不久前拜访卞家,你和尹颜的婚事,也该筹备筹备,对了,尹颜明天回国,你自己好好处理,希望不会让我失望。”

    尹家和卞家乃是几辈人的世交,尹家有个闺女,叫尹颜,打小就喜欢跟在卞昇屁股后面打转,卞昇对她也很好。

67。第67章 :儿子送老子女友() 
尹家的企业遍布整个英国,卞家能够在英国有今天的伟岸成就,也多亏了尹家的照顾,所以卞昇和尹颜的婚事,不仅仅只是因为两家的世交关系,更多的,则是为了商业联姻。

    在长辈们的眼里,尹颜和卞昇的婚事,早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卞玺墨之所以提前打个电话,不过是通知卞昇一声,让他做好准备,好好照顾尹颜,也维持好两家的关系。

    要说,卞昇对尹颜的确是有好感,从小他身边就围着不少的女人,但只有对尹颜,他才会有异样的情愫,但是那份情愫,还达不到让他想要跟她结婚。

    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商业联姻这层关系,要是结婚,卞昇也许会考虑尹颜,毕竟她是个乖巧又安静的女人,将来在一起过一辈子,她不会让他有压力,更不会让她觉得麻烦,那样的女人摆在身边,就像是一个瓷娃娃一样,只要给她物质上的满足就够了。

    只是,对于婚姻这种东西,卞昇却是宁愿放弃卞家继承人的身份,都不会选择商业联姻。

    “既然人是你叫来的,婚姻也是你主张的,那么你娶尹颜不是更好?”

    “混账,你说的什么胡话?”卞玺墨早就知道,和卞昇之间,根本就无法好好说话,但即便是这样,他也因为卞昇的那句话,被气的不轻。

    “怎么,我说的不对么?反正你也非常的喜欢老牛啃嫩草,尹颜长得也出类拔萃,带出去非常能够满足你的面子,我作为你的儿子,愿意把自己的女人让给你,你不该觉得开心么?我这么的孝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一句句话说的,明明不对,却又让人找不到理由反驳。

    卞玺墨气的,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你身上流着的,是卞家的血脉,所以尹颜你娶也得娶,不娶也得娶。”卞玺墨说完,不给卞昇继续反驳的机会,‘啪’的一声,将电话掐断,那模样,好像生怕自己会被卞昇接下来的话给堵死一般。

    卞昇自嘲的笑笑,然后找准短信功能,发了一句话:‘你身上同样是卞家的血脉’!

    要说气人,卞昇可谓是练就的炉火纯青,更何况在他眼里,每一次看见卞玺墨吃瘪,他就会心情大好。

    卞昇知道,他这样做是一种不孝,但是相比起心底的那份痛楚来说,这样子才能让他好受一些。

    虽然知道商业联姻,是他们这种身份的人必须经历的事情,可是不知怎的,他就是讨厌拥有那层关系的婚姻。

    直到把手机黑屏关机,卞昇才站起身,拉开门走出去。

    另一端的卞玺墨,在看见卞昇的短信时,脸色由红变白,由白变青,由青变紫。

    卞昇走到楼下,庄柳正在收拾残局,餐桌边已经没有了冥夏的身影。

    “冥夏呢?”声音有些冷,不禁使得庄柳打了个寒碜。

    “说是要赶紧去工作,所以回花圃了。”庄柳指了指别墅外面,抬头,发现卞昇已经走了出去。

    太阳越来越灼热了,花圃的花朵全都是需要长期吸收日光浴的,可是人在里面待得久了,难免会觉得像是身处火炉一般。

    但长时间待在日光下的花,自然是吸收水分比其它花朵要快一些。

    看着在花圃中忙碌的小身影,卞昇经过别墅门口的时候,对一名佣人说道:“把花圃顶棚的玻璃换成防晒的,一定要能遮阳。”

    佣人不明所以的看着卞昇,心想那块花圃,可是卞昇最喜欢的了,平日里都舍不得让人进去,自己冒着一身臭汗的危险亲力亲为,咋今个儿忽然转性了?

    不过也对,这些富人家的孩子,喜欢什么东西也只是一时的,等好奇心过了,也就没兴趣了,再说了,卞昇细皮嫩肉的,估计是受不了太阳的照射了吧。

    这么想着,佣人点点头应和道。

68。第68章 :我们结婚吧() 
走进花圃的时候,冥夏还在拿着小铲子给一盆花松土,卞昇站在她身后许久,她都没有发现。

    她额前散落的几缕头发,被汗渍沁湿了,粘在脸上。

    双颊似乎是暴晒过度的原因,红通通的,就像是樱桃一样,还泛着晶莹透亮的光泽。

    有那么一瞬间,一个想法忽然在卞昇脑海中一闪而过。

    “卞昇?你怎么来了?”冥夏发现卞昇的时候,手中的工作已经完成。

    “冥夏,我们结婚吧。”

    声音飘忽,冷漠,却充满了严肃的口吻。

    冥夏抬起头,看着被阳光完全包裹住的男人,一刹那竟然觉得,他就像是宙斯一样,那么的耀眼,耀眼到眼睛一片白茫茫的光泽。

    发现冥夏眼中的一片金黄,卞昇皱了皱眉,站到了阴凉处,让那些阳光不再刺进她的双眼,同时也在好奇,那么灼热刺眼的光芒,她竟然能够如此泰然的观望。

    随着卞昇的动作,眼中的一片白茫缓缓消散开来,卞昇俊朗的容颜也映入眼中。

    怒了努嘴,冥夏想要说话,却忽然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

    他说结婚?是不是自己产生了错觉?还是。。他真的说了那样的话语?

    不行,要是他真的说了,薛翌琛怎么办?

    可是,薛翌琛不会和自己结婚的。。

    越想越觉得难受,冥夏逐渐把脑袋垂拉下去。

    “冥夏,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卞昇早已将冥夏眼中的那抹失望看进了心里。

    如果她心底没有喜欢的人,怎么会在听见自己要跟他结婚时,露出那种表情?

    想到冥夏心里面有喜欢的人,卞昇就觉得莫名的烦躁起来。

    喜欢的人?冥夏想到薛翌琛,无奈的笑笑。

    其实,对薛翌琛,不是喜欢吧,应该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放在他体内的那一魄,还有初见时候吸了他的精气,所以才想要缠着他,想要呆在他身边的吧。

    这么想着,冥夏摇了摇头,说道:

    “不是喜欢的人,只是。结婚这种事情,需要两个人相爱才行。”冥夏说着,把手中的小木铲放在一边:“卞昇,你不爱我,我也不爱你,所以我们根本就没有办法结婚。”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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