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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医家王朝-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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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一声“赞”,程野脸上洋溢着难以名状的笑容。

    后生不知程野所教手势有何意义,一问之下被告知“自己参悟”,顿时觉得意指颇深,他粗略懂的一些易理,细想之下觉得两者似乎有些联系,却又一时捉摸不透。

    程野眼见任务有了起色,再想想茅屋里还躺着两个人,等他们醒来再交给他们这个手势也只是时间问题,心里高兴,整个人也就轻松许多。

    “小兄弟,别整天‘恩公,恩公’的叫了,在下叫程野,喊名字就行。”

    “成!”后生道:“小人张角。”

第11章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你是山阳县人氏?”程野随口问道。

    “不是,我们只是暂时落户这里,讨口生计,祖籍是冀州钜鹿。”

    冀州?

    记忆中那里两年前闹过一次蝗灾,饿死不少人,官府又克扣赈灾粮食,惹得天怒人怨,一时匪患四起,冀州城险些被乱民占了,如此折腾了尽六个月才渐渐平息。

    “我瞧你像个读书人,为何会沦落到这份田地?”

    程野觉得张角骨子里透着读书人的桀骜,以他的聪慧和学识,再不济也不该落得窃珠乞食的地步。

    “读书人?”张角苦笑道:“这个天下最不缺的就是读书人!”

    程野的记忆中,如今的天下人才的选拔还是察举制,这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即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官员按照一定的道德标准,展开考察,将未有官职的士人或下级官员推荐给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酌情授予一定官职或提升其职位。

    他看得出来,张角的语气中有着愤愤不平与壮志未酬,同时又带着对天下读书人的不屑。

    “你为何不找人举荐,兴许还能谋个一官半职。”程野道。

    张角摇摇头,脸上满是苦涩,“小人穷困,实在举荐不起,这书还不如烧火劈柴,不读也罢。”

    程野心下了然一二,也听出其中的无奈,察举制在实行初期,确实起到了选拔良才、移风易俗的积极作用,但长期施行,缺少有力监督,不免产生众多弊病,作为现代人的程野,对这些自然心知肚明。

    程野想象的到,在察举过程中,各级官员一定会擅用职权,徇私舞弊,结党营私,士人也会攀权附贵,沽名钓誉,这些都是很难避免的。

    他无意嘲讽那样的制度,毕竟适者生存,而且,即便以上弊端不存在,跟他也没多大关系,他不懂政治,不熟悉军事,至于从小学到大的数理化在这个时代也不被重视,不过程野倒是坚信一句话,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他身上就带着一个黑科技。

    说话间,茅草棚子里有了动静,两个人一前一后,晃晃悠悠从里面走出来,张角瞧见,赶紧迎上去,上下打量半天,忙问道:“感觉怎么样?是否好些了?”

    “大哥,瞧你说的,我们能有什么事?”其中一人道。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张角看着两个兄弟面色红润许多,知道是仙药起作用了,他有些激动,狠狠地搂住二人,拍了又拍。

    三人相视而笑,抱成一团,这个时候,许多话都会显得多余,三兄弟相继得了热疾,彼此之间其实心照不宣,倘若这一倒下再也没有起来,希望对方能安然无恙,如今三兄弟都平安无事,恍若劫后余生一般。

    许久,张角在两人背上拍了拍,指了指程野,道:“快随我拜见恩公。”

    两人有些疑问,张角一旁解释道:“正是恩公的仙药救了我们兄弟性命。”

    两人一听,毫不犹豫的齐声跪拜道:“多谢恩公救命之恩。”

    程野赶忙扶起二人,摆摆手,“分内之事,不必如此。”

    一番道谢之后,张角向程野介绍起自家兄弟,“家弟张宝、张梁。”

    然后又向程野点点头,“恩公大名程野,程仙师。”

    程野听得那叫一个哭笑不得,他不许张角叫自己“仙家恩公”,人家倒是听话,不敢违背,这倒是好,直接改叫“程仙师”了。

    说实话,程野心里也有些小满足,被人尊为仙师,那可是人上之人,这么说来自己也有小粉丝了,虽然这份荣耀目前只有眼前几人支持。

    不过,这称谓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确实有些别扭,怎么听都是一个跳大绳的,只是三人一再坚持,程野也就由着他们了。

    “你们最好多休息一下”程野好心提醒,“这样有助于风寒的痊愈。”

    他仔细看过了,两人还有些微热,晚些时候再吃一片药问题应该不大了,风寒这种病其实程野自己都不怎么当回事,学生时代生病了,最多在床上躺两天,想了想,他又补充道:“记得多喝水。”

    “多谢仙师。”三人齐声道。

    张梁是几人中年龄最小的,看上去比程野还要小一些,不过长得却比程野壮上许多,他一脸好奇的看着程野,然后有些羞涩的走到他面前,一脸天真的问道:“程仙师,大哥说你会黄老之术,是真的么?”

    不愧是三兄弟,问的问题都一样,程野不置可否,“你觉得呢?”

    “大哥说是那就是了。”看得出来张角在几个兄弟中很有威信,张梁想了想,又道:“那能教我么?”

    呃

    这个问题把程野问住了,他倒是想教,可别人得学得来啊,说起来,整个现代医学体系对于那个时代来说确实和仙术差不多,晦涩难懂,有如天书,如果不是凭借系统的支持,他大抵也只能看懂基本常识。

    在现代社会,一个医科大的学生需要经历九年义务教育,万人独木桥的高考,以及五年的大学生活,才勉强初窥门径,而想要成为一名医生这还远远不够。

    更何况现在所有的药物都由系统提供,脱离了系统,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程野还在为难,张角却适时出现解了围。

    “老三,别老缠着仙师,过来帮忙。”

    张梁应了声,提了个破罐子去打水,程野看着奔波的三个人,若有所思,他们是这个时代最底层的民众之一,却也反应了大多数人的生活,即便是在生病的情况下还要为活着而奔波。

    时代造就了一些人,也势必会淘汰一些人,而大多数人在其中随波逐流,这就是生活。

    以前的程野亦是如此,现在有所不同了。

    少顷,张角拿了两个肉饼过来,程野饿了一上午,也不客气,抓起来就吃,当然,他在心底腹诽了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病从口入,勤洗手是所有医生都推荐的最基本的健康方式。

    程野一边想着是时候树立一些正确的健康观念了,一边毫不犹豫的将饼子塞到嘴里。

    吃过肉饼,程野想着赶紧把“点赞”的手法交给张家兄弟,自己也就安心了,可找了半天却发现张宝和张梁都不在这里。

    一问之下才知道二人上山了。

    程野有些无语,这大病初愈的不知道好生休息,瞎跑什么?

    张角解释道:“我让家弟上山打两只野鸡,一来感谢仙师的救命之恩,二来也给他们补补身体,所谓吉人自有天相,能遇到仙师就是我们的福分,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第12章 放开那个女孩儿() 
“那可真是太好了!”程野一拍大腿,显得对吃鸡很感兴趣,他本没打算在此逗留,不过盛情难却,实在不好拒绝,“也让你们看看我的手艺。”

    “程仙师还有这般手艺?”

    张角对程野的话很是意外,夫子云,君子远庖厨,像程仙师这样有本事的人怎么会亲自烧水做饭?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纵有仙药,也填不饱肚子,不自己做饭,难道风餐露宿啊。”

    程野笑笑,这是实话,以前的他一直是一个人租房,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说起来有些凄惨,但这样反倒让他烧得一手好菜。

    对大多数宅男来说,泡面十八绝技和三十六道点餐大法是最常用的生活技巧,而对于程野来说,自己做饭成了写作之余唯一的娱乐活动。

    “这么说倒是有些期待仙师的手艺了。”张角点点头。

    说道美食,程野倒是有一些自己的见解,天下之事,最不可辜负的唯二,倾心与美味,皆是不可多得的际遇,向来可遇而不可求,只是对于如今的乱世,战争足以消磨一切,前者为了繁衍,后者为了果腹。

    程野笑了笑:“我给你们做一道富贵鸡,保证谁也没吃过。”

    富贵鸡其实就是叫花鸡,程野的记忆中这个世界还没有这种菜肴,由于其制造简单,味道鲜美,很适合现在的环境。

    张角自然不知道富贵鸡是什么玩意儿,不过其黝黑的脸上还是透出不少期待的神色,在他心里程野似乎已然成了一种信仰,其中不只有感激与敬重,更像是偶像崇拜。

    程野却没想那么多,他只是率性而为,认为对方是个可以交的朋友,至于烹饪一说大抵也是出于礼节的客气话,作为聊天的开场白,不曾想对方倒是当真了,不过倒也无妨,做菜自己确实有一手。

    自从程野二话不说的救了自家兄弟,张角再没有向之前一样说话无遮无拦,两人交谈时虽算不上毕恭毕敬,但张角确实有唯程仙师马首是瞻的趋势,说起来,这对亦师亦友的伙伴也是交谈甚欢,或许此时的两人还不知道,历史的长卷已经在他们面前缓缓拉开。

    少顷,张角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冲程野道:“仙师,你且在这里歇息,在下去山下借一些辅料来。”

    程野闻言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这个“借”不言而喻,自然是不告而取,两人相视而笑,程野反倒来了兴致,“我也去搭把手,讨个热闹。”

    山阳县城外的集市此时正是热闹的时候,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

    两人一前一后,走走停停,在一个卖葱的摊子前驻了足,程野捡起一根葱闻了闻,朗声道:“这青葱怎么卖?”

    “三钱。”

    “三钱?”程野摇摇头,“城里的才卖四钱,看着可比你这新鲜。”

    “怎么会?我这可是早上刚摘的,你看,连泥带着土,还有水珠呢。”

    “是么,我再看看”程野仰着脖子瞧了半天,忽的又问道:“对了,兄弟,我打听一下,这附近有卖地鸡的么?”

    “有啊,前面就有。”

    这地鸡便是文人雅客口中的蘑菇,程野故意踮起脚,皱眉向远处张望。

    “哪里啊?”

    “那不是么?”摊主很是热心,也侧过身子踮着脚往远处指,“就在那里,看到了么?”

    “哦,看到了,看到了。”

    说着程野道了声谢就离开了,再也没提买葱的事,可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张角已经悄悄抓了两根葱走远了。

    叫花鸡这道菜其实很简单,什么虾仁、五花肉丁、笋片、八角、丁香、冬菇块等等辅料办成馅儿,一股脑的倒在鸡腹内就成,外面在涂上用生抽、料酒、盐、蚝油等配置的酱料,瞧着就垂涎欲滴。

    当然,程野二人自然是搞不来这些东西,不过也不打紧,行乞之人哪有那么多讲究,便是一只鸡拔了毛,就着盐巴烤个七七八八,也是难得的美味。

    张角腰上挂了个破草篓子,一路顺来的东西全都藏在这里面。

    两人小心谨慎,再加上孩子心性,便是游戏一般屡屡有惊无险,程野一副熟能生巧的样子,反倒让张角有些恍惚,难道仙家之人也常常过着苦日子,时常饥不果腹?

    “来次够!”

    “卡木昂!”

    程野间或会蹦出几句这样的话,听语气还颇为兴奋,每当此时,张角都会怀疑是什么仙家的咒语在为他们祝福。

    此处离城门不远,眼瞅着也就两里地,不远处,路边不知何时围了许多人,大伙不时指指点点,不知在议论什么。

    “唉,真可怜啊,你说这事谁遇上了能落忍?”一个卖菜的大婶叹着气说道。

    “可不是么,这瞅着年纪也不大,咋就摊上这事了,怪可怜的。”

    “可怜是可怜,不过我听说这老汉是让他家娃克死的。”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的婶子插嘴道

    “别瞎说,小心烂脚底。”

    “真的,大家都这么说,可要当心了。”那婶子撇了撇嘴。

    程野走了两步又退回来,想来看热闹的习惯也是历史悠久,于是撞了撞旁边的张角,问道:“出啥事了?”

    “听说是有人卖身葬父。”

    “卖身葬父?”程野眼珠子一转,挤过人群,果然瞧见路边跪着一个不大的小姑娘,浑身脏兮兮的,头上插了一根稻草。

    女孩儿旁边放了个门板大小的担架,一头绑着麻绳,系在女孩儿腰上,一个老汉躺在上面,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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