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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医家王朝-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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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剑落在了酒馆里面,少年自告奋勇,帮哥哥回去取剑。

    可是当他赶回酒馆的时候,发现酒馆大门紧闭,所有人都去观看竞技比赛了,无奈之下的少年只能另想办法,便是此时,程野走了出来,他戴着一顶兜帽,瞧不清容貌,只是指了指教堂的方向,“那里有一把剑。”

    少年来不及多想,骑着马飞快来到教堂,果然瞧见教堂中央地面的一块石头上插着一把剑,他毫不犹豫的跑过去,将剑拔了出来,只是他并没有看到石头上有一排铭文:拔出此石中剑者,即为英格兰之王。

    当少年拿着那把剑回到竞技场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空气中似乎在轻声呼喊着一个声音:“吾王!”

    不远处的高台上,一名白胡子老者满意的点点头,笑得意味深长,他不经意的抬头瞧了眼天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试试又怎么能知道呢?”

第289章 进化() 
程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他感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在梦中,他成了起义军,成了亚瑟王,成了大臣,成了教皇,成了宰相,成了苦行僧,成了修道士,成了钓鱼翁,成了流浪汉成百上千的景象如同过电影一般,在自己的面前划过,好像身处其间,又好像置身其外。

    眼前先是一片黑暗,继而出现了熟悉的人影,声音也出现在耳中,他想动动身子,却发现头又开始疼痛起来。

    “阿越,找家客栈,先住下来。”

    程野很是虚弱的说道,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浑身使不上气力,脑子更是如同一团浆糊,乱糟糟的,稍微一思考,便是痛彻心扉的感觉。

    王越跪在路当中,悔恨难当,正在捶胸顿足的时候,忽然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他瞧了眼怀中的少年,立时大喜过望。

    “公子,你醒了,公子?你能听到我说话么,公子?公子?”

    王越见程野睁开眼,眼神有些飘忽,神色也满是迷茫,又有些担心起来,他不知道程野到底是怎么了?

    程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他瞧见王越的脸上挂着泪花,这是他第一次见这个男人哭泣,他听到了这个男人钢铁一般的诉求,他想说些什么话,可是他觉得太累了,不知为何,整个人都疲倦到了极点。

    “找家客栈,先住下来。”

    这是程野起来后说的最后一句话,紧接着,又没了声响。王越应了声,却见程野又歪倒在地上,他赶紧将其抱起来,轻轻晃了晃,“公子?公子?你别吓唬阿越啊?”

    程野没有回应,不过鼻息间却有轻微的鼾声,王越在程野的脖颈间探了探,有脉搏,又低头在胸口听了听,有心跳,这才赶紧起身,抱着程野往最近的一家客栈而去。

    上了楼,进了屋,王越将程野放在榻上,一时又有些手足无措,他不知道能干些什么,也不清楚该干些什么,见程野睡得沉重,便又要了一床布衾,盖在程野身上,然后在榻前坐下来,静静地守着,寸步不离。

    眼前是一片汪洋大海,程野却并没有感到窒息,无论是作为第三方的旁观者,还是当事人,只不过他的认知有些奇怪,不光是看到这样的场景,而且还能感觉到,没错,或者说是感触到。

    他漂浮在海洋之中,无法移动,只能随波逐流,身边是一个奇奇怪怪的小东西,似乎是透明的,就在旁边一上一下的浮动着,他忽然有种感觉,应该做些什么,只是这个念头刚刚出现,身子已经靠了过去,触碰到的一刹那,就像是触发了什么被动机制,他竟然将那个奇奇怪怪的东西吞噬了。

    可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突兀,甚至习以为常,好像这样的事情本就该如此,那东西渐渐地消融在体内,他觉得自己长大了。

    吞噬似乎就是本能,无论是与自己相同的,还是不同的,只要碰到了,就会相融在一起,将一些东西吸进来,又将一些东西排出去。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久到自己都觉得乏味了,他发现自己开始有所不同,他不在需要靠触碰来吸收其他的东西,不需要思考,身体周围便伸出许多鞭毛,摇摇摆摆。

    他能够自行移动了,利用鞭毛的摆动,寻找合适的目标,但凡是路上碰到的东西,便能用鞭毛包起来,成为己用。他觉得自己变得复杂了,而且这个趋势越来越严重,他开始分裂成两个,四个,八个,数之不尽。

    融合的过程千变万化,那些分裂出去的兄弟有的被吞噬了,有的有了新的形态,他们开始互相攻击,你争我夺,遇到了便是你死我活,很幸运,他最终存活了下来,也有了新的形态。

    他发现自己的视野更广了,身边都是自己曾经的同伴,如今的他们在自己眼中变得十分渺小,一口气便能吞下成千上万,他摇了摇尾巴,游得飞快,向前方一个比自己小许多的家伙冲过去。

    那家伙又瘦又小,拼命的往前游着,自己一边穷追猛赶,一边张嘴露出锋利的獠牙,这是他在这里赖以生存的资本,与那些只会埋在沙子下面的小家伙相比,这幅獠牙可以撕碎任何东西,与那些只能喷出不明液体的家伙相比,他觉得自己更加凶狠。

    当然,他也不是无所不能的,还有一些比他更大的家伙在虎视眈眈,一不小心就会变成那些大个子嘴里的美味。只是他不甘心,小心谨慎的活着,同时渴望更大的力量。

    终于有一天,他变得足够大了,不再畏惧那些大家伙,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往上游,然后冲出了海面,他瞧见了一片荒芜,可是他不甘心,他觉得想上去看看,瞧个明白。

    他努力的吞噬着,不断的变化着,直到自己已经认不出自己的模样,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壮实,甚至两边的鳍开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有力的爪子,他向上游去,探出脑袋,然后上岸了。

    程野猛地惊醒过来,又是一个奇奇怪怪漫长的梦,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脑子终于轻松了不少,没有那种模模糊糊的感觉,也不再疼痛了。就像是刚刚睡醒后见到了第一缕晨光,整个人都精神焕发起来。

    他发现,脑子里多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公子,你终于醒了,真是太好了!”

    王越正站在榻前,瞧见程野醒来赶紧迎了上去,眼中既有开心,又有担忧,喜的是公子终于醒过来了,忧的是他怕公子说不上两句话又睡过去。

    “阿越,我睡了多久?”

    程野从榻上坐起来,伸了伸懒腰,他觉得自己睡了很长时间,整个人都锈住了。

    “两天,整整两天了,今日是上元节,公子可算是醒来了。”

    王越松了口气,瞧公子的样子,似乎是没事了,这两日他着实是担心坏了,公子不吃不喝的睡了两日,丝毫没有起来的迹象,他真的很怕公子就这样睡下去。

    程野点点头,又听王越说道:“我这就叫人准备一些吃喝,公子两日没有进食,想来已经饿了。”

    程野见王越出了门,他静静地坐在榻上,脑子里浮现出那日的场景,一辆马车向自己疾驰而来,自己来不及躲避,被撞飞了出去,倒地的刹那,他瞥见车上的马夫冷冷的瞧了自己一样,没有丝毫停下的意思,扬长而去。

第290章 花楼客人() 
花楼位于东市的里坊,这里是所有男人都向往的地方,不过却不是所有人都掏得起钱的,这是平原县唯一的一家市妓,隶属于教坊,是在朝堂认证登记的。

    这个时代的青楼有官妓和私妓之分,官妓的创建要早得多,最初是为了满足青年男子的需求,保护良家女子不被骚扰,稳定社会安定,同时还能增加朝堂的收入,后来被争相效仿,规模也越来越大。

    武帝时设立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营妓多由女乐、寡妇、罪犯妻女、女俘等来充当,主要职能是“献伎、呈身、侍宿”。

    随着家妓与官妓的盛行,私妓也开始出现,由朝堂挂牌,隶属于教坊的叫市妓,当然,也有那种无照经营的,只不过规模与素质都要差上许多。

    花楼便是平原县有名的市妓,能来这里消费的,家里都会有一些闲钱,换句话来说,衣冠不整,连肚子都填不饱的,根本没有进入这里的资格,市妓在当时来说便是高档娱乐场所。

    今日是上元节,整个平原县城都热闹非凡,尤其是几家大户找来的演百戏的,搭了好几个台子,可谓是十数年间城里都没有这般热闹过,街上人头涌动,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同样的,来花楼听曲的贵公子也是络绎不绝,与外面的欢快声不同,这里的笑声更加让人迷醉。

    寻欢作乐的地方向来都是销金窝,在这里,有钱便是大爷,厅中不知何时走进来一个穿着很是朴实的家伙,长得倒是魁梧有力,人也有些凶相,头发随意的束在脑后,穿的虽然是一件锦衣,却是有些年头,而且也不是很合身,显然是从别人身上拔下来的,单看样子便知道,这样的打扮绝不是一个文人,而是一个武夫。

    相对于武夫,花楼更愿意做文人的生意,因为他们知情趣,懂素养,知道听曲,也明白曲子的意思,能和楼里的姑娘聊到一块去,出手也大方,姑娘们喜欢也愿意接待这样的客人。

    武夫便要直白的多,很多时候不求过程,只求结果,用姑娘的话说,就是一群不懂情趣的莽夫,满嘴污言秽语,三句话便要漏了原形。当然,花楼里只认钱,不认人,只要口袋阔绰,别说是一个粗人,便是一只牲口也能伺候的服服帖帖。

    那人昂首挺胸,大摇大摆的往里走,引得不少人为之侧目,暗自嘲笑又是哪里来得土包子,穿的人模狗样的,来这里臭显摆。

    那壮汉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偏瘦的男子,不时的东张西望一下,既是兴奋,又有些担忧,瞧他的面容就知道很少来这样的地方,见别人望过来,赶紧低下头去,不敢与人对视。他紧紧的贴在那壮汉后面,轻轻拉了拉壮汉的衣角,小声问道:“山狼哥,咱怎的跑这样的地方来了,俺可听人说了,这地方可是要不少钱?”

    壮汉看那瘦弱的男子一眼,瞧他畏畏缩缩的样子,便伸手在他背上拍了一下,嚷道:“把背直起来,咱今儿个是来这里享受的,用不着偷偷摸摸的看,放开了胆子去瞧吧,瞧上了谁,跟哥说,哥让她陪你吃酒。”

    那瘦猴一听这话,眼睛都亮了,开始在大厅内东瞟西瞟的,壮汉瞧得呵呵大笑,一把勾住他的臂膀,笑道:“别眨眼,慢慢瞧,现在拿不定主意,咱们便到里面慢慢瞧,想瞧多久就瞧多久,想怎么瞧就怎么瞧。”

    壮汉在厅内站了许久,却始终不见有人出来招待,立时面上有了些许不悦,他不是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只不过每次都是陪着别人来,等人进去了,自己只能在外面站岗,那时候无论是客人还是姑娘都瞧不起自己,现在自己有钱了,这些认钱不认人的混账东西还是这般态度,他怎能不来气?

    “喂喂喂,这里有没有活人啊,小爷我在这里站了这么久,连个端茶递水的人都没有,还想不想做生意了?”

    壮汉扯着嗓子喊起来,这样的事在这个地方可不多见,花楼虽然是供人消遣的地方,不过终究有一些讲究,尤其是许多来这里的还是有钱的贵公子,自然追求一些风雅的东西,像这样扯着嗓子大喊大叫的,实在是不多见。

    那龟公其实早就看到了二人进来,只不过以貌取人,瞧二人的打扮也不像是进来消费的,估计是某些人的跟班,于是便没有搭理,去照顾其他人去了。

    这一喊,那龟公也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想来是有人时运当头,有了些闲钱,便来这里吆五喝六了,这样的人他见的多了,并不稀罕,像是许多赌坊里出来的家伙,运气不错,赚了些小钱的,常常又会在这里过一晚上贵公子的生活。

    当然,只要是有钱赚,谁还在乎什么出身啊,龟公自然是个机灵人,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旁人莫及,见那壮汉动了火气,便赶紧迎了上去,弓着身子笑嘻嘻的说道:“这位爷,小的来迟一步,还望见谅,爷可莫要生气,在咱们花楼里气坏了身子,可是大大的不值。”

    那龟公语气极是卑贱,不过神情间还是有些傲慢,显然也是知道这壮汉的身份,绝不是城里哪家的公子,所以也无需用什么好脸色。

    那壮汉哼了声,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顺手扔给那龟公,嚷了声:“招待好爷,少不得你的好处。”

    那龟公将手中的东西拿稳了,仔细一瞧,忍不住也是露出喜色,那是一块儿玉,倒也算不上什么名贵货,不过也是一块儿不可多得的璞玉,品相很好,这刚一出手便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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