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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开着房车回大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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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人恭敬地颔首回答:“金巧云。”

    “你女儿呢?”

    “她叫史晓云。”

    “两朵云啊,敢情好。”李浩呵呵一笑,看了看她们二人脏兮兮地模样,道,“瞧你们脏的,以后跟着我,必须穿得体体面面,打扮得干净利落,别给我丢人,走,先跟我去客栈,把你们这身泥给洗掉。”

    说完转身径直走向对面的客栈,胡家兄弟和金巧云母女紧跟其后。

    李浩要了三间房,自己独住一间,胡家兄弟一间,金氏母女一间,然后又让店伙计准备热水和澡桶给金巧云母女洗澡,自己则去街上给他们母女买了几套换身衣裳,请一个女客帮忙送到金氏母女的房间里。

    等了一个多小时,这对母女终于洗完了,穿着新衣服走出房门,李浩定睛一瞧,发现这金氏长相还挺标致,算得上是美女了,虽已三十出头,但仍旧美艳动人,至于她女儿史晓云,娇小可爱,两颊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一双大眼扑闪扑闪地望着李浩,水灵灵的。

    李浩微笑点头:“嗯,这才像样嘛,以后可别要再弄得脏兮兮的了,我可是有洁癖的。”说到自己有洁癖的时候,他自己都有点脸红了,前世的时候,他其实在生活方面很邋遢,穿越之后有至元真人调教,改进了许多,但还是本性难移,纠其原因,一个字…“懒”。

    金氏也是脸颊一红,低着头道:“乞讨的生活怎能不脏,俺也是故意把脸弄脏的。”

    李浩点头,明白她的意思,毕竟孤儿寡母的在外面流浪,偏偏母女还生的这么漂亮,不弄脏一点只怕早就被人玷污了。

    此刻天色已晚,李浩便让客栈准备晚饭,先让这对母女饱餐一顿再说。

    隔日一早,李浩又租了一辆马车,让金巧云母女乘坐,金氏死活不肯,说他们是李浩的仆从,将来是要入奴籍的,怎么能坐马车,李浩无奈,自己先上马车,然后喊他们进来,说是服侍自己,给自己捶腿,其实就是个借口而已,金氏这才顺从,乖乖上车。

    多了一对母女,赶路的速度更慢了,好在李浩也不着急,身上的钱也足够,一路游山玩水欣赏风景,一个月后,终于到了蓝田县。

    当他们到上河村的时候,李浩震惊地发现自己的那个老宅不见了,确切的说不是不见了,而是大变样,变得他都认不出了。

    站在门口,只见从院墙到门头再到大门全都修缮一新,门额上一块亮红大匾额,隶书二字“李府”。

    金氏看到这么豪华的宅子,嘴都合不拢了,没想到李浩年纪轻轻,居然有这么大的身家,难以置信地问:“少爷,这是您家?”

    李浩自己都有点发愣,从失神状态回过神来,干咳一声,点头:“对,没错,这就是我家,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了。”

    史晓云开心叫唤:“哇,这房子这么大这么漂亮,我感觉像做梦呢。”

    李浩笑了笑,上前敲门,须臾,门开了,露出一个陌生的面孔,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头戴布帽,青年人看了看李浩,问:“你找谁?”

    李浩惊讶地望着他,问:“你是谁?杜洪呢?”

    青年人回答:“杜管家忙着修花草呢,你认识杜管家?”

    李浩道:“我是这宅子的主人李浩,你让杜洪来见我。”

    青年人闻言一惊,赶忙道:“好,你稍等,我这便去通知杜管家。”说完关上了门,里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不一会儿,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大门吱呀一声打开,杜洪气喘吁吁地出现了,一见李浩,杜洪惊喜大叫:“少爷,你可回来了。”说完激动地上来给李浩行礼。

    李浩指了指修整一新的院墙门头,一脸懵逼状地问:“这是你修整的?”

    “俺哪有那本事哦。”杜洪咧嘴笑道,“是俺请的工人修的,不知少爷满意吗?”

    李浩蹙眉点了点头:“满意是当然满意了,只不过……其实随便修一修便好了,何必修的如此豪华,额……这个要花很多钱吧?”李浩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变得特别爱财,还吝啬,可能是因为在山里过够穷苦的日子了吧,让懒惰无比的他种了四年的地,他心中还是很怨念的。

    杜洪一本正经地道:“少爷你可别疼惜钱呀,门脸是身份的象征,一个宅子最重要的便是门脸。”

    李浩点了点头,随即又摇头:“不对呀,本少爷我一介白身,哪有什么身份?”

    杜洪依旧一本正经地说:“对呀,正是因为知道少爷是白身,老奴这才将门口的石狮子订做得很小。”

    李浩一脑门子黑线,发现自己跟这老头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既然提到石狮子了,李浩顺便看了两眼,表情忽然变得好精彩,只见大门两旁果然立着两只三尺高的石雕,至于刻的是什么,他真的看不出来,因为……分辨率太低了,粗制滥造这四个字都不足以形容这对石狮子。

    “这对石……玩意,多少钱?”李浩随口问了句。

    “不多不多,才十贯。”杜洪一脸微笑地回答。

    李浩闻言眉毛一抽,十贯!要知道一个百姓家一年的收入也就五六贯,这一对完全看不清是什么怪物的石狮子居然要十贯,他忽然感觉心好疼。

    就在这时,李浩忽然发现一个问题,瞪大眼望着杜洪,激动地问:“里面也修整了?”

    “修整了。”杜洪咧嘴傻笑,似乎在等着李浩夸奖呢。

    李浩一阵风似地冲进院中,入眼所见,花木整齐,房舍一新,简直跟新砌的差不多,李浩这个院子跑到那个院子,来来回回乱窜,就想找个遗漏掉的,因为那样自己就可以少花点钱了,其他人跟傻子似地跟在他后面跑,没办法,谁叫他是少爷呢。

    “完了,完了……”把院子逛了遍后,李浩已经有点呆滞了,一屁股坐在走廊石阶上,问,“你……一共花了多少钱?”

    杜洪从话里掏出一叠纸,递给李浩,道:“修整宅子一共花了八百五十六贯,这是账单。”

    李浩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心口似乎被捅了一刀,颤抖地接过一叠厚厚的账单,一张一张地看,每换一张账单,就哀嚎一声:“我的钱啊。”全程就听到他在那念“我的钱啊,我的钱啊,我的钱啊……”那悲伤的模样,简直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

17章:缺钱() 
金氏见李浩如此失魂落魄模样,很是不忍,上前劝慰:“少爷可是心疼钱?”

    “能不心疼吗,八百多贯啊……”李浩继续哀嚎。

    杜洪也意识到李浩是个守财奴了,但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这房子本来就要修整,这么大的宅子,全部修整的话,自然要花很多钱。

    他以为李浩是个土豪,有的是钱,因为李浩临走的时候一甩手就丢了一千贯钱给他,没有几万贯的身家能这么大方吗,而且李浩当时还说了句:“不差钱。”

    其实那是李浩在装逼,在家仆面前,家主偶尔装一装还是很必要的,然而他装过头了,杜洪差点没把他所有钱都花光。

    “杜洪啊。”李浩耷拉着眼皮地喊了声。

    “老奴在。”杜洪躬身应答。

    李浩失魂落魄地说:“其实你真的不是个做管家的料。”

    杜洪:……

    杜洪的这个管家职位居然保住了,李浩当时太伤心了,过过嘴瘾,让自己心情好一点,其实他哪里还能找到更合适的管家人选,还好杜洪手下留情,给他留了一百多贯,杜洪也终于知道,李浩其实不是什么土豪,他全部身家就只有那一千贯,杜洪好懊悔,主动跟李浩承认了错误。

    李浩还是很庆幸的,庆幸他没买上几十个仆役,只请了一个门房,叫做王三,不然自己刚进驻新宅就直接宣布破产。

    李浩渐渐地收起了伤心情绪,在这个宅子里住了下来。

    当晚,他在自己的房里拆开了至元真人送给自己的第一个锦囊,锦囊里有一张折叠的小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李浩看完之后沉默了许久,缓缓合上纸条,轻声吟念数遍完全理解了至元真人的意思,至元真人是叫他先稳妥地补刀发育,慢慢打怪刷经验,别太锋芒毕露引得朝堂种那些大佬的猜忌,枪打出头鸟嘛。

    不得不说,至元真人叮嘱绝对不是多余的,李浩可以想象,今年自己才十四岁,倘若过早地进入朝堂,以自己的能力,恐怕要不了几年,李世民就没啥官职好封他了,到时候,呵呵,别说朝臣妒恨,就连李世民估计都会容不下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揭开灯罩,将纸条点燃,烧得一丝不剩,李浩心中暗暗决定:十八岁之前,不入朝堂。

    蓝田县大宅的第一夜就这么安静地过来了,接下来就开始过日子了,既然要过日子,那便要钱,虽说李浩现在家里人少,还有五十亩良田,但每天的开支也不小呢,总不能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吧,这个李浩不接受,在山里过苦日子就算了,搬到大宅子里怎么还能过苦日子,这绝对不行!赚钱!要赚钱!。

    李浩早已在心里想好了赚钱计划,首先,种田,五十亩地肯定不能自己去种,他也没那能力,他让杜洪请了十户佃农,把四十亩地租给他们种,李浩收租的方式也跟别人不同,他跟那些佃农商定,地里收获的稻麦他一粒都不要,只要这些佃农帮自己种十亩玉米地就行,当然,这些玉米归李浩所有,其实这有点像是请他们做长工。

    佃农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奇怪的事,一听说地里收获的粮食不用交租,他们可开心了,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李浩要玉米是有原因的,这跟他赚钱计划的第二步有关,那就是养鸡。

    他穿越的时候,冰箱里有十几只鸡蛋,他在静云观的时候已经用人工孵化的方法孵出了几只小鸡,运气不错,其中有一只公鸡,然后就这样鸡生蛋,蛋孵鸡,现在静云观里养了不少的鸡。

    这些鸡的品种可跟大唐的草鸡不同,这些都是三黄鸡和洋鸡,然后混合配种,就形成了新品种鸡,李浩取名为“三洋鸡”,这三洋鸡非常给力,成年后重量是草鸡的三到四倍,而且成熟期非常短,40天就能出栏,成长速度堪比激素喂养的鸡,只要营养足够,45天到50天就开始下蛋。

    神奇的是这么短的生长周期并没有使鸡肉的口味变差,相反,三洋鸡的鸡肉十分细腻可口,就连李浩这么挑食的人都挑不出毛病来,简直就是绝佳的肉鸡。

    李浩曾经仔细想过,觉得三洋鸡之所以生长得这么快,估计跟穿越时空有关,或许穿越时空的时候那些鸡蛋跟自己一样,发生了变异,所以孵出来的鸡也与众不同。

    李浩准备大批量饲养肉鸡,而喂鸡所需的最佳饲料,就是用玉米碾成的糠,所以他才会种十亩玉米。

    李浩让杜洪招人砌了一个简易的人工孵化厂,专门用来孵化鸡蛋,这个时候,他带来的温度计就派上用场了,不过当他第一次提出来要人工孵鸡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这个事情传遍村子,李浩一时间成为全村的谈资,然而李浩才没空理他们,赚钱才是大事,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其实养鸡并不是他的终极计划,他的最后一步计划才是重点,那就是卖油炸鸡叉骨!

    现代人喜欢吃油炸食品,虽说这玩意吃多了对身体不大好,然而肯德基的生意依旧很好,李浩在前世的时候很喜欢吃,他爸爸是星级厨师,他从小就是吃美食长大的。

    他虽然不喜欢吃肯德基,但他喜欢吃他们家附近的一家鸡叉骨,他的舌头非常灵敏,能尝出菜里的配料,他吃了那家超赞的鸡叉骨后,自己慢慢研究,竟然真的研究出了人家腌制鸡叉骨的秘方,现在,他就要用这个鸡叉骨的秘方在大唐开一家自己的油炸鸡叉骨店,唐朝的烹饪水平很低,严重缺少美食,李浩坚信,自己的鸡叉骨生意一定会很火爆的。

    想要做鸡叉骨,准备工作还是很多的,养鸡只是其中一步,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准备调料,以现在的条件,他的调料还是缺了几样,好在重要的调味料他都有,于是他在后院中开辟出好几处菜地,专门种植自己带来的调味食材。

    第一批小鸡崽成功地孵出来了,全村人都惊呆了,终于意识到李浩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人真的能孵出小鸡,一时间,李浩又成了全村的热点人物。

    这群小鸡,李浩让金氏细心照料,自己则每天去田里查看自己的玉米地,他怕那些佃农偷懒,随便糊弄自己的玉米地,到时候胡乱交差,然而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唐朝的百姓还是很朴实很有节操的,对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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