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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大穿越时代-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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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鉴于中世纪欧洲各民族语言文字的混乱状况,就连圣经也不能用本地语言书写,而是使用希腊语和拉丁文,一般人根本读不懂,只能任凭神棍们随口忽悠——事实上,在意大利以外的边远地区,很多教会在当地招募来的低级神职人员,同样是根本不懂晦涩的希腊语和拉丁文。以中世纪那种可悲的交通条件,也不可能组织他们集体去罗马受训。所以,最初开拓阶段的传教士们,只能勉强捏着鼻子降低标准,先把他们对上帝的信仰建立起来再说,剩下的事情等到以后有条件了才慢慢严格要求。

    例如,在中世纪前期,基督教刚刚传入不久的英格兰,就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简化标准——从当地信徒中招募的最低级传教士,只要会用拉丁文背诵圣经的前三行就算是合格了,剩下的随他们自己编造。

    所以,如果在中世纪遇到一个把圣经故事讲得乌七八糟的蹩脚神父,你也千万不要感到奇怪。

    而在大航海时代,欧洲的传教士们也是秉持着类似的“速成原则”。于是,由于语言和文化背景上的巨大差异,一度在美洲、非洲和亚洲拉出来一堆千奇百怪的土著神职人员……譬如在中国,就有人把圣母玛利亚翻译成玛利亚观音;而在非洲的教堂里,则有黑人唱诗班敲着牛皮战鼓,高吼着严重跑调的赞美歌……

    ——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运动如果提早一千多年,或许就不会被罗马教廷认为是异端了。

    言归正传,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就被现代的中国人视为累赘迂腐。但在中世纪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同一个词在德语里怕是有二十种写法都不止(当时的捷克、荷兰、瑞士还有其他许多国度,都还在德国的版图之内),弄得书面信息总是在传播过程之中出差错,想要跟别人写信也很头疼。

    为了避免误会,德意志的诸侯们之间只能用拉丁文交流。而法国那边也好不了多少。

    因此,在中世纪的环境背景之下,千万不要以为都是德国人或者都是法国人,就不存在语言文字上的障碍了——就算是在中国,广东人和上海人之间还经常是鸡同鸭讲呢!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人用拼音字母把广东或福建方言拼写出来(严格按照当地音调),然后拿给北京人或东北人,要他们读出来……那该是一副怎么让人纠结蛋疼的场面啊!

    一直要到中世纪已经基本结束的十六世纪中期,马丁。路德(不是美国的那个黑人领袖,而是创立新教的那个德国人)才对德语的语法进行了初步的规范,并且第一次把《圣经》翻译成德语。

    由于法语的规范化工作做得比较好,再加上近代法国的实力强盛,文化冠绝欧洲,所以一直到19世纪,法语都是欧洲外交界的国际通用语言,直到20世纪才被英语逐渐取代。

    综上所述,如果你在中世纪用本民族语言写信,由于没有统一的文字标准,收信人很可能会产生误解。而若是采用拉丁文写信,大部分人又看不懂,必须到大教堂里找高级神职人员进行翻译……

    当然,如果你是意大利人,就没有这种烦恼了——这也是文艺复兴最先在意大利发生的原因之一吧!否则,若是连单词和语法都没有统一规定的话,文学家们又该怎么写《十日谈》和《神曲》呢?

    (——在此感谢古罗马的语言学家和修辞学家,对拉丁文标准化工作做出的伟大贡献。)

    好了,现在让我们初步总结一下中世纪欧洲生活的弊端:城堡不适于居住,饭菜不合口味,没有统一的语言规范,书信交流十分困难……

    最后一点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碍,那年头99%的欧洲人都是文盲,一座小镇上都找不出一个识字人的事情比比皆是(《狼与辛香料》里面的那位罗伦斯,只是帮文盲村民们念了一纸契约,就得到了一只烤鸡作为酬劳,可见那年头知识分子的珍贵),与其大费周章的写信,倒不如找个记性好的听差跑过去直接传话。

    总之,就当是生活在现代的偏远山村好了,似乎勉强还能忍受?

    呵呵,少年,你实在是太天真了,事情还没完呢,中世纪欧洲日常生活的恐怖之处,绝对能让任何一个正常的现代人疯掉,哪里是这么容易就能蒙混过关的?

五、“初夜权”的真相() 
五、“初夜权”的真相

    为了缓和大家的心情,在讲到最悲催的话题之前,还是先说说一些貌似很香艳的事情——例如初夜权。

    所谓的初夜权,就是指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在领地内居民结婚的时候,可以抢在新郎的前边,先和新娘睡上第一夜,夺取她贞操的权力。

    嗯嗯,诸位欲求不满的男性穿越者同胞们,在听到这个好消息之后,是不是感到浑身兽血沸腾,恨不得立即穿越到中世纪的欧洲当领主,体验一把免费****大洋马,每月轮换不重样的美妙快感?

    ……这个……嗯,我还是要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实际情况恐怕远没有诸位想得那么好。

    事实上,对于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来说,初夜权与其说是什么特权,倒不如说是一种辛苦的义务,通常都是将要结婚的农民们倾家荡产备了厚礼,求爷爷告奶奶地恳请领主大人来骑自家媳妇的。

    为什么会有这么荒唐的事情?莫非中世纪的欧洲人在性观念方面都是****?

    因为中世纪欧洲的卫生观念非常落后,在很多地区,成年后的女人由于来月经的臭味,一直被歧视为肮脏的存在,跟《红楼梦》中贾宝玉那个“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的著名论断,完完全全地颠倒了过来。再加上原始部落时代残留下来的一些迷信因素,在中世纪前期的欧洲乡下,处女们竟然普遍被认为是有毒的,肮脏的,甚至有男人上了****会生病折寿的说法——跟同时期中国人的贞操观念完全相反。

    在那些愚昧乡民们的眼中,只有尊贵的领主和僧侣们,才能克服****的“毒性”,在圣光加护下代替新郎,为****新娘“辟邪消厄”,然后那些没法力的新郎才敢跟老婆****。

    但在实际操作之中,由于教规戒律的约束,除了少数品行不端的放荡牧师之外,主要还是由不禁酒色的领主大人来帮新郎官“辟邪”——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什么福利!其实,以中世纪欧洲早期那种悲催的卫生和营养条件,寻常村姑哪有几个好看的?很多新娘一年都不洗几次澡,身上还有虱子跳蚤什么的,人还没到,臭味就先到了。当时的诸位领主大人们,多半也是看在农民们孝敬上来的咸鱼香肠鸡蛋奶酪的份上,才会捏着鼻子强忍着恶心,去跟那些满脸麻子、浑身脏臭、面黄肌瘦的庸脂俗粉们滚床单……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文明也在进步,到了中世纪的中后期,欧洲已经基本没有多少愚昧之人,还会去做出花大钱请领主老爷来操自家媳妇这种蠢事了。初夜权也慢慢演变成了结婚税——领主们宣布出售初夜权,新郎则上缴一些钱或者食物,把新娘的****从领主手中“买”回来……

    例如在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所发行的公告中说:“领地的所有者——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享用。如果不愿意,新郎要付给领主4。3马克左右的赔偿费。”在德国的拜恩地方,新娘所付给领主的赔偿费是“能装下臀部”的大锅,以及“和臀部一样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须付给领主高级的上衣或毛毯。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结婚税”。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

    此外,在中世纪后期的某些年代和某些地区,初夜权也得到过完全的恢复。

    例如在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征服苏格兰的那会儿,为了招募人手去巩固新占领的苏格兰地区,爱德华一世才再次宣布恢复初夜权,引诱****的英格兰领主们带兵离开繁华温暖的南方故土,前往苏格兰高地担任占领军,顺便无偿享用当地的苏格兰村姑。

    结果可怜的华莱士回家一看,发现新婚妻子梅伦已经被英格兰老爷先奸后杀,顿时怒发冲冠,喊着“freedom”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大起义,从此便有了《勇敢的心》这一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

    总之,在中世纪的中后期,严格意义上的初夜权已经很难被实际执行了,如果穿越者领主硬是要这么搞的话,就要做好自己领地里突然冒出个华莱士,高喊着“freedom”掀起大暴动的思想准备。

    ——注意,不给钱强制执行初夜权是一回事,在外面********搞出私生子则是另一回事,只要你肯给钱送首饰的话,还是会有许多农家姑娘愿意没名没分就为你暖床的。

    根据一些零星记载,在中世纪的早期,经常有领主大人看某某农夫不顺眼,不肯在他的新婚之夜给他的丑老婆****驱邪,结果让这位倒霉农夫全家都给愁得直跳脚的事例。而到了中世纪后期,类似的情况则是倒了过来,对于某些看不顺眼的刺头儿,领主们往往会把他老婆的初夜权,故意卖给或送给某个远近闻名的人渣恶棍……然后让他们两个自己打上一场,领主大人则可以没事偷着乐。

    有一个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实:就在现代的英国,居然还有很多偏僻地区没有明文规定废除初夜权,全靠现代的地主们自觉声明放弃。如果有谁忘了声明的话,弄不好就会惹出大乱子——2007年,英国王储查尔斯在威尔士的卡马森郡买了一座占地196亩的大庄园,打算用来度假。谁知这地方的封建领主初夜权居然尚未废除,从理论上讲依然有效,而查尔斯王储在买庄园的时候,却没有签署文件放弃这一权利。

    于是,这一漏洞就被无孔不入的狗仔队们给发掘出来,捅到了许多街边小报上,一时间搅得满城风波,也让许多即将成为新娘的卡马森郡当地农家女孩惴惴不安——戴安娜王妃的世纪婚礼,在当时已经是几十年之前的往事了。如今谁都知道,这个查尔斯若是剥掉了王储的光环,其实也就是一介糟老头罢了,女孩们就是思春也不会想着他啊!

    结果,英国克劳伦斯宫的一名发言人赶紧发表声明称,查尔斯王储绝不会使用这一古老落后的封建权力——想来这位查尔斯王储殿下,虽然谈不上什么洁身自好的道德典范,但应该也不会如此的****无下限,估计他多半是年纪大了,思维也不够灵敏,在买庄园的时候根本没就想到这一茬,少签了一份文件罢了。

    在中国,其实也有初夜权的说法,而且年代距离现在的我们并不远——根据皮定均将军的亲自调查,解放前的少林寺,乃是嵩山最大的地主,方圆数十里都是少林寺的土地。而这些号称“六根清净”的和尚们,居然明目张胆地宣称自己有“初夜权”,告诉佃农们说,有好媳妇的租好地,没好媳妇的租坏地,没媳妇的没地种,公然乱搞女人还不给钱——结果害得少林寺附近农民的女儿嫁不出去,儿子讨不到老婆……

    总之,奉劝大家千万不要把金庸之中,那个正气凛然的武学圣地少林寺,把现实之中少室山上那个恶贯满盈的光头汉奸土匪窝当成一回事。像《三千美娇娘》里面,描写少林寺的破戒和尚们戴了假发套在****里白吃白嫖不给钱,提着棍子一条条街地挨家挨户勒索保护费,那都已经算是经过了美化的。如果诸位金庸迷们真正跑到清末民初的少林寺去看上一看,绝对会有一种火烧少林寺的冲动。

    ——在中国近代史上,少林寺犯下的滔天罪孽,实在是罄竹难书:****诱拐女香客,在密室里大开**派对,玩腻了再卖进****;冒充土匪劫掠商旅,勒索保护费打杀人命;勾结反动军阀,迫害**员制造白色恐怖;以及投靠日寇为虎作伥,当带路党出卖抗日军民,基本上样样都干过……

    所以,当代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大师,不辞辛劳给一丝不挂的女施主****开光祈福。还有少林寺僧人在佛前的香案上,给佛陀“供奉”******等等光荣事迹,似乎也是有着悠久传统的……

    (释永信大师嫖娼之事,众说纷纭,迄今难辨真假,但当今华夏僧门节操败坏之事,却是千真万确。)

六、在中世纪洗澡有生命危险?!() 
六、在中世纪洗澡有生命危险?!

    言归正传,接下来就要谈到中世纪欧洲的日常生活之中,最让现代人无法忍受的地方——不卫生!

    请问诸位读者一件事,你们一般几天洗一次澡?

    就作者所知道的情况,很多特别爱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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