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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凰傲天后,改造完美神君-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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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他薄唇艰难的微启了:“灵枢,你这般豁了命的维护紫霄,可是因为喜欢他?”

    我想了想,却也不像华胥这么纠结:“我不讨厌他,但是也不敢喜欢他,因为我不知道他的底细,也不知道他的想法。不管怎么说,我已经以个人的名义争取到了他这个朋友了,他现在是我唯一的朋友,我肯定要豁了命的去维护他,不然怎么能让他看到我的诚意。况且”

    我危危的眯起的凤眸,凉凉道:“况且,句芒这么想得到紫霄的魂魄,我又怎么能让句芒得逞。有一句话说得好,永远都不要让敌人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华胥听了我这一番话,也只是沉默。

    我知道华胥的性格实在深沉,堪比一放进水里就沉底的沉香木。像他这种木头一样深沉的性格,肯定是要在腹里来回掂量千百遍,寻了一个他认为最合适说法才肯说出口的。

    看他的样子他是肯定有话与我说,这次怎么都是我亏欠他的人情,所以我耐着性子搬来一张小板凳,坐等他老人家开金口。

    “灵枢,那你是如何看我的,可也当我是朋友。”

    我张了张嘴,惊讶的望着他薄凉的小白脸:“你怎么忽然问起这个。”

    我稍稍的思忖了一下,道:“我们的关系比较复杂,我们是朋友也是敌人,是亲厚之人也是竞争对手,是对方的知己也是相互看不爽的人,我也不知道我们将来究竟会怎样。”

    他现在的这个仰望天空的姿态,无限萧瑟。这让我想起了当年我被困岐山差点饿死的时候,也是这么仰望天空的悲凉。

    华胥淡淡一笑,带着一丝丝苦味儿:“灵枢,父君说你头脑清醒,果断勇敢,正直刚烈。虽然,行事太过于决绝容易走向极端,但是你有可以统领一族的气量。”

    我静静的听着:“那你怎么说,那你到底想说什么呢。”

    华胥忽然伸出手来,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颊:“让你见笑了。灵枢,你果然十分的清醒,今后如果我迷茫了,请指引我。”

    我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华胥如此高傲的一个人,竟有向我服软的时候吗?

    华胥挥了挥衣袖招来了一片祥云,抱起紫霄翻上了云头。

    临走的时候,他颇为担忧的看了我一眼:“灵枢,你受了重伤,要注意尽量少与他人交手。”

    我心中有一个疑惑,憋在心里不吐不快,我挑眉问道:“神族可会出兵?”

    神族已然知道了幽都叛变,须焰魔宫有难,可是他们应该还不知道伏烛被亲儿子背叛,还被拔了毒牙。天君如果知道我魔族遭此大劫,肯定会趁火打劫。

    华胥似乎从来都知道我心中所想一般:“灵枢,如果天族介入此事,你不要拒绝天族的援兵,我想通过和平的方式让八荒妖魔归顺天族,而不是生灵涂炭。”

    和平?弱小的人族也许会觉得和平是件好事,所以巴巴的去依附天族的神祇。但是,强大而嗜血好斗的妖、魔却不这么认为。

    我凄然一笑,抱拳道:“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此别过。日后兵戎相见无需留情,我们若成了对方的剑下亡魂,也依旧是好兄弟。”

    华胥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不曾回答我就腾云走了。

    张瑜用了七天六夜的时间带着一万魔军,全副武装的去魇都迎亲。要不是张瑜在他骑得那头白色的驴子的脑门上贴了一个大红的喜字,沿路上的臣民们都以为魔王大人这是来劫亲的。大家也都不知道魔王大人来劫亲的婚车里,却已经坐着新娘子了——那就是我。

    张瑜骑着毛驴走近我的车边,撩起车窗的帘子跟我小声的抱怨:“为什么要独脚兽来拉车,行军的速度太慢了。用驴子拉车不是挺好的么。”

    我闭目养神道:“独脚兽蹦跶蹦跶的多可爱,就是拉车有些不稳,不如换武蜈蚣来拉车,腿脚多一点,兴许稳当一些。”

    张瑜黑着一张脸:“那还是要独脚兽拉车吧。”

    我有意隐瞒我身受重伤的情况,希望能在行军的路上多争取些时间休养。

    张瑜走后,一只相思雀扑棱棱的从车窗外飞了进来,落在了我天丝制成的白手套上没站稳,直接晕倒在了我的怀里。

    相思雀因为上次受到了紫霄的惊吓,一直在减肥、节食,现在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我颇为惋惜的抚摸因为营养不良而掉毛的雀雀,道:“谍翅鸟们有没有在须焰魔宫的地牢里找到伏烛的下落。”

    雀雀一听到谍翅鸟,立即就清醒过来了,娇羞的说:“他们他们都是****,除了毛我才知道,原来做间谍的连体格都这么强健。”

    之前,潜伏在须焰魔宫的谍翅鸟们为了瞒过伏烛的耳目,很敬业的拔光了自己身上羽毛,把自己涂成五颜六色的变种蜥蜴,从魔宫逃出来后,谍翅鸟们的毛还没有长全。看来雀雀已经被谍翅鸟们的小肌肉深深的迷住了。显然我刚刚的问题,除了‘谍翅鸟’三个字,其它的字眼雀雀一概都忽略了。

    于是,我只好把问题又重复了一边。

    雀雀这才从满脑子的春天里走了出来:“回主人,须焰魔宫没有发现伏烛,地牢很明显的曾经被轰炸过,轰炸得面目前非,可是谍翅鸟们找不到伏烛的任何一点碎片,很有可能已经身亡。”

    仓宸难道在骗我?伏烛难道根本就不在须焰魔宫的地牢里?

    我默默的摇摇头:“伏烛不是这么轻易就会乖乖去死的。一条被拔了毒牙的蛇,是不可能有力气逃跑的,要么伏烛还在须焰魔宫,要么就是被人救走了。回去转告谍翅鸟,就算把须焰魔宫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掀起来,也要找到伏烛的下落。”

    相思雀快乐的飞走了,婚车忽然停了下来。

    张瑜魔王赶着驴子走到我车帘旁边,向我汇报道:“圣尊,魇都的四隅关到了,但是我们派出去四隅关的传令兵被射死了,四隅关的守将收到了二殿下朱彦的命令,死守四隅关,不让一兵一卒通过,即使有凰令的信使,守关将士都不予认同。”

    在完全不了解真相的魔十三都魔众眼里,伏烛神秘失踪,魔太子仓宸神秘出走之后,须焰魔宫便是群魔无首了。此时,伏烛的第二个儿子朱彦,名正言顺的站出来掌管了须焰魔宫。

    但是,根据谍翅鸟们提供给我的情报,伏烛的次子朱彦被妖族的妖术控制了神魂,完全任由妖族的虎王力牧摆布。

    所幸的是朱彦没有御魔戒,他无法继任魔君,所能行使的权利也就没有那么大,力牧只能默默的操纵着朱彦将须焰魔宫土崩瓦解,把大臣们遣散都回家种白菜去了。

    而御魔戒在我手里,这都是张瑜拷问仓宸的功劳。张瑜用催眠术套出了仓宸的话来,原来是他偷偷盗了他父皇的御魔戒,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藏着。但是,仓宸对妖族隐瞒了这件事情。

第30章 英姿飒爽的狮子精() 
我顿时一阵恶寒。我只要一想起这些时日,力牧和朱彦在床上厮混,一阵恶心感油然而生,我毫不犹豫的一茶杯砸到力牧的脸上。

    他一惊险险的避开了,茶杯把他的额头擦出了一道血痕。

    我用狠狠的剜了他一眼:“力牧,把你的脏手拿开。立刻滚出魔宫,饶你一条狗命。”

    力牧擦了擦额角的血,看起来似乎还有些兴奋的样子:“现在,朱彦二皇子中了我的摄魂妖术,我劝圣尊对本王好一些,本王的手里可是捏着二皇子的小命。”

    我冷笑道:“真好笑,你要杀便杀,与我何干。”

    力牧似笑非笑的望着我说:“本王都打听过了,你往日是十分心爱这个小白脸的。两万年前你还帮这小子挨了天劫,受了五雷轰顶。圣尊,御魔戒是不是在你的手上,交出御魔戒我就放过这个小子,不然,我就立即动手杀了他。”

    的确,朱彦在这个皇宫里受尽了所有人的疼爱。在这个勾心斗角的皇宫里,没有人有空闲去为难一个人畜无害的智障儿童,更何况,朱彦还生得这般好看。不过,要说起两万年前我为朱彦受天劫这档子事,那却是纯属误会。

    我不屑的冷哼一声,目光凌厉注视着力牧:“你废话说完了没有,说完了就赶紧动手。怎么,难道你下不了手?好,那我帮你。”

    说完,我一抬手,从袖管里“嗖”的一声飞出一把羽刃,闪电一般直劈向朱彦的面门。

    力牧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就在羽刃刺入朱彦印堂的那一霎那,他徒手接住了羽刃。

    两道鲜血自朱彦雪白的额头流下,朱彦约莫被疼醒了,空洞的大眼睛里盈满了泪水,眼泪汪汪的唤了我一声:“姐姐”

    我的心停跳了一拍,我知道力牧把朱彦是当成是手里的王牌,他肯定会救下朱彦。根据刚才他躲我茶杯的速度,我已经计算了,给他足够的时间去接下那把羽刃,可是我却忘了算上力牧因为发呆而耽误的时间,差点害死了朱彦小弟,这是我的失误。

    我不敢看朱彦水汪汪的大眼睛,我对力牧鼻子里冷哼一声,道:“哼,威胁我?看来你只顾打听本尊的八卦,却没打听清楚本尊的行事风格。我从来不接受任何人的威胁,心爱之物宁可亲手毁掉,也决不让仇敌去玷污。而且,你是不是搞错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朱彦的死活对我来说无关紧要。”

    力牧像吞了一只活鳖一样,脸色及其难看。

    就在这个时候,朱彦小弟忽然两只大眼睛恢复了清明,他眼泪汪汪的对我说:“姐姐,自从你来到了须焰魔宫,万年蛇魔盘踞的阴森魔宫殿都有些许的阳光,魔界一直有一个预言,火凰的光辉必当照亮魔界,所以,请姐姐今后一定要好好的活着,我的死活是无足轻重的。”

    我的心惊了一惊,我一直就疑心朱彦是为了躲避自己大哥的妒杀,而假装自己是个结结巴巴的智障。如今听朱彦把这一番话讲得如此顺溜,我才明白了原来我竟如此的英明。

    力牧像是为了试探我一般,握着手上血淋淋的羽刃,狠狠的一刀将朱彦的手掌钉在桌子上。

    朱彦小弟一声惨叫,却没有喊疼也没有求饶。真是有骨气!虽然长得娘们了点。

    我重重的闭上眼睛,拼命的忍着眼泪。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我的演技就要穿帮了。

    我起身拂袖离去,临走的时候,撂下一句狠话:“欺凌弱小不是大丈夫所为,如果朱彦不是伏烛的儿子,本尊早就一掌劈了你这个丧心病狂的东西!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立即滚出须焰魔宫,不然,扒了你的皮!”

    他奶奶个熊的力牧,敢欺负我的小弟!要不是我重伤还没复原打不过他,本祖宗哪里还会给他半个时辰滚蛋,绝对立即就扒了他的狗皮!

    在无忧殿吃完了这一顿窝心的晚饭之后,我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寝宫,一边喝茶下火,一边用大拇指和食指安抚着自己脑门上跳得异常欢快的青筋。我命令蜂谍翅鸟们严密监视无忧殿,等力牧滚出须焰魔宫,跟跟随着他找到那两万敌军的据点。

    我想起了华胥每次在我暴怒想揍人的时候,他都会把手放在我的头顶上轻轻按住,道一声“乖”,然后我就莫名其妙的安静下来了。直到某天,在太雍宫里上骑术课里有讲到一个小项目是驯服野兽成为自己的坐骑,我这才发现华胥安抚野兽的诀窍就是用手按住野兽的头,然后依然是道一声“乖”。于是,那场真相大白的骑术课,变成了我与华胥单打独斗的课程,众同学纷纷压宝赌输赢,就连夫子都很谨慎的投了我一注。从那节课开始,我就再也没有揍过这位慧眼识英雄的课夫子。

    自己正泡着茶,就有个宫卫走进来,送上一张拜帖。

    “圣尊,天族派遣了使者为您新婚送来贺礼,这位使者说要亲自见您一面。”

    我漫不经心的瞟了一眼拜帖,那天族来使的名字让我小小的吃了一惊:“哦?我的小碎骨额,那个白泽神君何时到的?”

    “回圣尊,白泽神君是今早到的,神君交了贺礼之后不肯离开,还说要参加婚礼,所以就被属下等安顿在魔宫尽头的第三百六十层的栖云殿里,严密监视着。”

    我心里默默地赞叹,小碎骨有点胆识,明明只是个下位神居然敢只身闯魔窟。其实,人来不来都是其次,只要贺礼到了好。

    我对担任护卫工作的飞骑队下令道:“火速,将白泽神君带到本尊的面前。”

    飞骑队得令之后,立即像一阵风一样的出去了。

    大概是我将茶杯端起喝了一口,还没来得及放下的这段时间了,我的飞骑队已经把人给我扛下来了。

    看到人之后,我情难自禁的喷了一口茶:“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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