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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男炉鼎-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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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永琴书佩,我家师傅耗时一年方雕琢而成,选用的是上好河磨玉,您看这质地色泽,碧色凝重朴实,极是难得……”

阮昧知接过玉佩,饶有兴致地细细打量——

这玉跟修仙界的比起来,在质地上差得不是一点半点,就算是当初居誉非给自己的那一袋子毫无灵气的玉饰,也能完胜这玩意儿。估计凡界的顶级玉石,也就与修仙界的垫底玉石想当罢了。

不过,凡界的玉饰有一点是修真界比不上的,那就是款式。不过也是,凡界的时间概念和修真界完全不一样,人家三年就过时了,修真界的就算三十年那也是当季新款。况且凡界这行的从业人员还是修真界的千万倍,人多力量大嘛。

阮昧知满意地点点头道:“这个我要了。”雕工款式好就成,有哥的灌灵大法在,提升质地不要太简单哟。

掌柜眉开眼笑:“公子好眼光!这日永琴书佩便是拿来做我镇店之宝也是足够的,这质地,啧啧,戴出去绝对人人艳羡。”

殷寻问死盯住阮昧知手中的日永琴书佩,纠结了片刻后,默默掏出系在脖子上的储物袋,小爪子探入袋口,捡出一块玉佩,塞到阮昧知手中。

“小寻,你这是……”阮昧知看着手中灵气缭绕的景福长绵佩满脑袋浆糊。

“给你。”殷寻问言简意赅。

“为何?”阮昧知更迷糊了。

“那个太破烂,别戴。”殷寻问嫌弃地用两根手指捻起日永琴书佩,丢回托盘。

阮昧知:“……”

掌柜:“……”

良久,被修仙界玉佩彻底KO掉的掌柜才找回了声音:“二位公子,若您是以这个为标准,我风华阁恐怕就没东西可堪一提了。要不您换别家看看?小老儿实是没脸再拿那等货色来丢人现眼。”

别说你那凡界的玉饰了,就算是我修仙界的玉饰大部分也惨遭碾压了好么!阮昧知赞叹地摩挲着手中的景福长绵佩,从专业的角度,将这玉佩全方位狠狠赞扬了一番,然后果断地塞回了殷寻问的小肉爪中:“小寻,我买这里的首饰自有我的用处,并非为了自己用。”

“不会是为了送给我吧?”殷寻问警惕地盯住阮昧知,似乎随时准备拼死反抗。

“不是……”阮昧知无力道。

“那就好。”殷寻问松了口气,认真告诫道:“不过忠告你一句,最好也不要拿这个来送别人,会被笑话的。”

阮昧知默默扭头:掌柜都快哭了,小寻你看到了么?

“继续介绍吧。”阮昧知拍拍掌柜的肩,暗示他——要坚强。

于是掌柜坚强地拿出了第二件宝贝,干巴巴地介绍道:“这是仁风普扇簪。”

“然后?”阮昧知示意掌柜继续。

“没了。”掌柜已然心如死灰。

“手艺不错,挺别致的。”阮昧知以专业人士的眼光诚恳表扬道。

看着掌柜那一脸“你就是来羞辱我的吧”的表情,阮昧知望天不语。

最后,市场调查以阮昧知包圆了风华阁所有的玉饰为结尾。顺便提一句,掌柜从头到尾眼神飘忽,表情恍惚,状态迷糊,就算阮昧知转眼就交出一大堆黄金他也坚持负面状态不动摇。

阮昧知领着殷寻问真·富二代走出风华阁,拐入小巷,将那一大堆玉饰收入储物袋中,然后就开始了阮式教育课程:“小寻,你刚刚那样做,不太好。”

“为何?”殷寻问捏着送不出去的玉佩,扁着小嘴,有些不甘。

阮昧知生动表述道:“在别人只能啃馊馒头的时候,你在一旁吃着红烧肉,还吧唧嘴,这事儿你觉得厚道不?”

殷寻问疑惑道:“馊馒头是什么,红烧肉是什么?”

“你……吃什么长大的?”阮昧知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那苦逼的童年。

殷寻问:“辟谷丹。”

“果然……”阮昧知同情地摸摸殷小包子的头:“走,哥今儿带你吃点好的去。”

于是问路之后,两人直奔向刑缺城最大的酒楼——云舒楼。

一进云舒楼,立马有好几个小二冲上来了。事实证明,这两位不管在哪里,都是醒目且出众的。

一胖子小二凭借着风骚的走位技巧,成功第一个冲上本垒,获取勾搭权。

“段誉你个死胖子,跑得倒快。”其他跑输了的小二压低了嗓音愤愤道。

阮昧知乐不可支,暗暗吐槽:胖子又如何,人段誉有凌波微步,岂是尔等凡人可比。

“二位爷,您想要点什么?”发福版段誉笑眯眯。

“红烧肉,馊馒头。”殷寻问斩钉截铁。

“红烧肉咱有,但这馊馒头……”段誉同志为难了,一脸纠结。

阮昧知默默扭头:小寻,其实你是天然黑对吧?对吧!

“红烧肉,馒头,再将你店里的招牌菜一样来一份。”阮昧知继续财大气粗。

“好嘞。”段誉将两位贵客引到楼上雅座,怂恿未成年道:“菜一会儿就上来,还烦两位稍等。公子不妨先来点酒,边喝边等,我云舒楼的千里香可是一绝。”

少年身大叔心的阮昧知喝酒全无压力,当即拍板表示来一壶,顺便给了段誉一两银子作小费。

“多谢爷!”段誉躬身问道:“这会儿楼里客多,这招牌菜点的人也多,不知您是来一份上一份,还是等菜齐了再一起上?”

阮昧知知道这小二是收了钱,特意提醒自己小心厨子将同样的菜在大锅里一起弄,有一样上一样。于是开口道:“菜齐了一起上吧。”

“好的,小的一定替您盯着点儿,不过这前面的人有点多,恐怕菜会上得慢些,等上半个时辰也是有的。”段誉小心翼翼地给阮昧知打预防针。

“没事儿,爷等得起,只要菜的味道好,别的都不是问题。”阮吃货立场坚定。

小二段誉得令退下。

很快,酒上来了。自然只有一个酒杯,没殷寻问的份儿。

阮昧知极度怀疑要是给这富二代喝凡界的茶,没准儿他能当场吐出来。于是果断让人给他倒了杯白开水,爱喝不喝。

“为什么不一样?”殷寻问小包子对此差别待遇表示疑惑。

“小孩子不能喝酒,最好喝水。”阮昧知端起酒杯,小小地抿了一口,身心俱爽。

“酒和水有什么不一样?”殷寻问抽抽小鼻头,好奇了。

端着酒杯的手微微一滞,怀念之意在眼底流转,阮昧知放下杯子,压低了嗓音缓缓诵道:“知不知道饮酒和饮水有什么区别?酒越饮越暖,水越喝越寒。”

“听不太懂。”殷寻问眨巴眨巴眼,诚实道。

阮昧知勾起唇角,溢出一声轻笑,半垂了眼,徐徐开口:“其实我也不太懂。这句话不是我说的,它来自我最喜欢的一个电……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东邪西毒。我前前后后看过的故事无数,但不知为什么,最喜欢的,始终是这一个。我一个人的时候,把这个故事看了一遍又一遍,里面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画面,都刻在我的脑子里,再清晰不过。可是直到现在,我依旧不的懂这个故事,但这也没什么要紧,只要我喜欢,就够了。”

“把东邪西毒讲给我听,好么?”殷寻问不太喜欢阮昧知现在的模样,明明近在眼前,却只觉得远在天边。

“好啊!”阮昧知答得干脆。喜欢一部电影,就像喜欢一个人,总是要听哥们儿赞一声“兄弟你眼光不错啊。”那才叫圆满。

于是故事会开始……

阮昧知:“东邪说,虽然我很喜欢她,但始终没有告诉她。因为我知道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

殷寻问:“如果今后你有了喜欢的人,你也会和东邪一样故意不告诉对方么?”

阮昧知沉浸在电影剧情中,随口敷衍道:“也许吧。”

殷寻问默默记下。

阮昧知:“西毒说,从小我就懂得保护自己,我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拒绝别人。”

殷寻问:“那你呢?”

阮昧知信口胡诌:“我很赞同西毒的说法啊,如果自己不保护自己,还有谁保护你呢?”

殷寻问张了张口,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记下不提。

阮昧知:“西毒说,有些事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当有些事情你无法得到时,你惟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殷寻问:“若你无法得到,你会如何?”

阮昧知难得认真思考了下,答道:“若是注定得不到,我会远远避开,然后努力忘掉。求不得这玩意儿,伤不起。”

殷寻问板起包子脸,沉默不语。

若命运能开口,它此刻一定会告诉阮昧知:乱教小孩,是有报应的!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多年后,再回首,阮昧知会明白,什么叫嘴贱,什么叫活该,什么叫悔不当初,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

46、貔貅之宿主

东邪西毒讲完,菜差不多也上齐了。

“来,这是馒头,这是红烧肉。吃吧!”

阮昧知话音尚回荡在半空中,自己已是身先士卒地下筷,夹起块油亮亮的红烧肉迫不及待地塞进了嘴里。不巧,红烧肉是刚刚端上来的,那个温度……你懂的。

“嘶……”阮吃货纵然被烫得龇牙咧嘴也舍不得把肉往外吐,只管乱嚼着拼命往肚里咽,最后张开嘴吐出一声满是肉味的喟叹:“爽!”

美美地嘬了口小酒,一扭头,却见殷寻问盯着满桌子菜无动于衷,阮昧知诧异道:“怎么不吃?”

将竹筷攥在爪爪中,殷寻问满脸纠结:“我不会用这个……”

阮昧知乐了,晃晃手中的筷子,欺负小孩道:“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我教你用你自己的筷子。二是,我用我自己的筷子喂你。”

殷寻问脸上的纠结之色更浓,满眼挣扎之意。

阮昧知饶有兴致地逗孩子:“赶紧选一个啊?”

殷寻问苦思良久,取舍不能,红着脸嚅嚅道:“……都要。”

“……”阮昧知唇角狂抽。喂喂,难道不该是都不乐意嘛?!你这样逆来顺受哥欺负起来很没有成就感的有木有!

嘴上虽恶劣,阮昧知本质上却也是一个爱护正太的好叔叔。拿了殷寻问的筷子,挑了块肥瘦适宜的红烧肉凑到唇边,轻轻吹凉,捧到殷寻问唇边,笑道:“吃吧。”

殷小包子嗷呜一下叼走筷子上的肉,腮帮子鼓鼓地嚼着肉,脸却是越来越红,待得肉咽下去,小脸蛋几乎已经变成了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喂之前,这人特地先把肉凑到嘴边,附上自己的吐息,这代表什么呢?

孩子你真的想太多了……

“怎么,哽住了?”阮昧知看小包子满脸通红,以为他被卡主了,赶紧送上水。

殷寻问含糊点头,就着阮昧知的手喝水不语。

阮昧知见小家伙的气息慢慢稳了下来,这才放了心,开口道:“对你而言,这红烧肉确实切得比较大,不过这菜,要的就是那一口下去满口流油的味道。切小了,反而不美。”

“这就是你说的红烧肉?”殷寻问咂咂油汪汪的小嘴。

“是啊。”阮昧知说着掰了一小块馒头凑上去:“这是馒头。”

殷寻问乖乖吞下,评价道:“味道寡淡了很多。”

“馊馒头跟这个比,味道倒是要更酸些,不好吃。”阮昧知不等殷寻问询问,拿筷子蘸了点醋抬手点在殷寻问舌尖:“这就是酸。”

殷寻问抿唇,开口:“我大概明白你之前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可是,凡人之物无一样堪与我界之物相提并论,那岂不是只要我等站在他们面前,都得算不厚道?”

“……”阮昧知琢磨良久,决定放弃这个教起来很麻烦的地区性歧视问题,转而道:“筷子用起来比较难。来,我教你用勺子。”

阮昧知张臂,将小包子揽入怀中,雪白细腻的指掌覆上小小的肉爪,握起瓷勺。

“咔嚓。”殷寻问激动下一个手抖,苦逼的勺子出师未捷身先死。

殷寻问羞涩垂头:“我……我并非故意。”

“我明白。”阮昧知汗哒哒,赶紧销毁罪证,另换了一柄小勺。

教学继续……

殷寻问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却到底舍不得那环抱于自己身后,覆盖于自己手上的温度,于是带着微妙的雀跃心情,任由阮昧知摆弄,脑子里乱哄哄地反复响着一句话:不要失态,不要失态……

于是殷寻问的包子脸变得越加严肃正经,俨然就是一个专心上课的好学生。

可惜,阮昧知教了好几遍,只要一放手,殷寻问依旧舀菜无能。

阮昧知不解地挠挠头:这孩子看起不笨啊,怎么这么简单点事儿就是学不会呢?

殷寻问学不会,绝对不是他笨,也许恰恰因为,他太聪明了。亲密接触什么的,才不要它结束呢!

阮昧知这个吃货自然舍不得因为教学原因放任饭菜变凉,当即定下了一手喂自己,一手喂小孩的吃饭方针。

松开手,阮昧知改喂起饭来。可殷寻问这回却是不肯开口乖乖配合了。

“怎么?”阮昧知不解。

“你……”殷寻问小小声到:“你怎么不先吹吹了?”

没常识,真可怕。阮昧知哭笑不得:“……菜烫才需要吹吹来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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