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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我的都市修行路-第2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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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在族内有着无上的威严,有他们回去,想必他们的族人也会很快就接受这个现实。

    当然,有些小摩擦那肯定是难免的。

    不过我不在乎,前往秘境的士兵们都带着原子能镭射枪,根本就不怕那些古族人闹事。

    转眼,又是两天过去。

    我们还在六环外的高速公路这里,古族的大军也没敢动,每天有直升机给他们投放食物。

    我说了,在东西没有搬完之前,他们这些人不允许离开。

    三叔给我打电话抱怨说他现在都快忙成狗了,每天都有无数的东西运到秘境里,让他和颜白雪这两个负责圣宗后勤的副宗主忙得是晕头转向,光是计数便就已经让得他脑子发昏了。不过,我却分明听得出来他话语里那喜悦的滋味。

    我们圣宗的数百虚胎居士还有有熊族的虚胎居士们在南方军区里休养生息。

    据戚司令的消息,夸父族已经悄然回到他们的秘境里去了。

    终于,到第三天的清晨七点多,李老爷子又给我打电话过来,“庄小子,东西都搬完了!”

    我心里也难免振奋,随即问道:“那我们怎么把他们给弄出境去?”

    这些古族现在真是可怜的厉害,连他们开过来的车都被全部收缴了,除去清洁溜溜的人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李老爷子笑着说道:“你小子放心,军方会安排人遣送他们出国的,这点不会麻烦你们。”

    我毫不客气地说:“这样最好,嘿嘿!”

    “你这小子!”

    李老爷子有些没好气,随即道:“那你小子准备准备,来紫禁城吧,那位要见你。”

    我说好。

    挂掉电话后,我跟还在这里的古族金丹强者们说会有军队遣送他们出国,然后便和老头子他们还有有熊族的金丹强者们往六环内飞去了。我们回到南方护卫军区里,我在这军区里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然后便骑着灭蒙直接往紫禁城去了。

    那位要见我,其实我大概能猜得出来是什么事。我想,应该无外乎我们圣宗顶替zh的事。

    zh五位金丹强者全部阵亡了,麾下的zh九个小队也是伤亡惨重,有五个小队全军覆没,留下人数最多的二队也不过留下了三个人而已。zh九队,就剩下队长铃铛还活着,但是……

    铃铛的面部被灵兽抓到,容貌尽毁了……

    我给她打过电话,说想见她。但她说,她现在不想见任何人。

    zh,现在迫切的需要有人来重新掌舵。

    到紫禁城那个最大的门楼下,我给李老爷子打电话,“老爷子,我到紫禁城里了。”

    他问了我所处的位置,然后没到十分钟,就有辆挂着极其牛气的牌照的红旗轿车在我身前停下了。车窗缓缓被放下去,露出李老爷子的脑袋来,“上车。”

    我摸摸灭蒙的脖子,乖乖坐上车去,说道:“老爷子你这车不错啊,牌照真牛逼。”

    他斜眼睨我,“你小子连那么拉风的灵兽都有?还能看得上轿车?”

    我嘿嘿的笑,没有再说话。有灭蒙在,别说是汽车了,连飞机我都不需要。

    不过要是有这辆红旗车的这副牌照,那真是走到哪里都能逼光闪闪。

    我其实此时心里是有些感慨的,因为以前在宁县做主管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敢妄想过自己会有这天。

    到紫禁城的内城里,我自从上次壶口山见面后,再次见到了那位老人。

    他看到我,露出笑脸来,开门见山道:“小庄,可有兴趣做zh的总队长?”

    以前zh的总队长就是那位须发皆白的老头子,其余如龟仙人四个金丹强者,都是副总队长。虽然名义上zh是属于特别事件调查部麾下,但其实总队长的地位和李老爷子相仿,只是李老爷子主管俗事,而总队长只负责任务和训练而已。

    我看看老人,又看看李老爷子,看到他们眼角的鱼尾纹,笑道:“荣幸之至。”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在轻轻松松的两句话里便确定了下来。

    这都是因为我们信任对方,我们心里都有着同样的坚守。

    就在这天,老头子和谷主他们带着我们圣宗的虚胎居士们率先回到壶口山秘境里去了。

    他们回去的时候,还带着老人亲笔所书的“国宗”横匾。

    一国之宗。

    我想凡是有些智商的人都能够意会到这两个字里面的意思。

    我没有急着回江南去,而是直奔海市。邓子静的事情,我可还没有忘。

400。瀑布下的村落() 
金丹后期!

    我瞬间感应到这只穷奇的实力,不敢大意,连忙举起源金枪戳向它的咽喉。

    它的反应很迅速,扑腾翅膀,在空中转身避过我的枪,双翅扇出的风袭向我来,引得地面上落叶滚滚而起。

    我丝毫不敢大意,横扫源金枪,击破这两股妖风。

    金丹期的灵兽远远不是那些内劲、虚胎层次的灵兽可以比拟的,有诸多能力。这些疯前辈跟我过。

    穷奇见没能轻易拿下我,怒了,又张嘴嘶吼,朝我扑来。

    我使出大日明王轮,源金枪以极重的气势砸向它的脑袋。

    这畜生却是聪明得很,不愿和我硬碰,避过锋芒,又落到地面上,然后四肢发力又朝我扑来。

    它显然有灵智,颇为难缠。

    饶是我已经足够认真对待了,但交手数百招后,却仍是衣衫褴褛,浑身上下有足足八道伤口。这些伤口大多都深可见骨,全是被这只穷奇的爪子给划拉开的。它的爪子实在是太锋利了,简直堪比灵兵。

    我从没有见过这般难缠的畜生。

    不过还好的是它也不好受,肚子上被我捅了几个窟窿眼,鲜血将它的肚子彻底的染红了。

    这畜生的气息似乎也在逐渐变得衰弱下去。

    只是,它的凶性却愈发的被我激起来了。我心知,这场厮杀,只会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我不敢拖延,因为若是斗决失效,那我将难以再是这只穷奇的对手。

    “死!”

    见它剧烈的喘息着不再扑向我,我反朝着它冲去,不想给它喘息的机会。

    我体内有金蚕蛊时刻帮我治疗伤势,这让得我现在的状态比它好得多。

    “嗷……”

    穷奇怒吼,还是不退,继续和我激烈厮杀。

    我心中几乎已忘却自我,眼中只有这只金丹期的灵兽,脑子里也是空荡荡的,仿佛什么都没有。

    不知道过去多少招,连计数这种近乎本能的事情都忘却了。

    当我终于停下来时,眼前的穷奇已经躺在地上,只剩下抽搐的劲了。

    我从玄之又玄的境界中脱离出来,心里只是遗憾这只穷奇怎么不撑得久点。我刚刚的状态,在道家中被称为空灵,佛家中称为入定,是种很玄的状态。在这种状态里,人对某种事物的领悟力会突飞猛进,就譬如我,在刚刚的时间里,枪法有很明显的进步。

    现在我的枪,更如同羚羊挂角,难以寻得我的痕迹。

    只可惜的是,这种空灵状态无迹可寻,非是机缘巧合很难捕捉得到。

    等到眼前的穷奇彻底落气了,我也只能有些遗憾的叹息,走过去用源金枪把它的牙齿和牛角还有皮毛全部都掰了下来,噢,还有它的根。疯老头这些东西在仙界都是能用来买卖的东西,有的能炼器,有的能炼丹,也有的能用来布阵。而这,也是人族为什么大肆屠杀灵兽,和灵兽势不两立的原因之一。

    其后,我就地烧烤了些穷奇的大腿肉,吃完后继续前行。

    这种金丹灵兽虽然活得年限长久,但它们的肉可不老,相反还嫩得很,十分爽口,因为它们常年用灵气淬体,使得它们的肉里面都充斥着灵气。这就和常年用牛奶泡澡的女人皮肤总是要细嫩些是一个道理。

    若不是想着仙界到处都是这样金丹期的灵兽,我真恨不得把整只穷奇尸体都背走才好。

    转眼,又是四天。

    可能是我运气好,也可能是这密林里的灵兽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厉害。这四天里我虽然又遇到不少灵兽,但最强的也就是金丹初期层次而已,被我轻松给解决掉了。

    眼前终于出现村落了。

    我还并没有走出密林的范围,此时正站在瀑布的最顶端,脚下,是数千米的瀑布,这瀑布飞流直下,冲刷得下面形成了水潭,而水潭的水又蔓延出去,形成了蜿蜒的河流。河畔的两侧是青葱的草原,再远处些才又是林子,而就在右侧草原和林子的交界处,我看到了那里有村落。

    这无疑是让我惊喜的事情,因为我终于看到人族了。这起码明疯老头并没有骗我。

    当下,我三步并作两步走,背着用藤条捆起来的不少灵兽“零件”,匆匆往瀑布下面跑去。

    不是我不想飞,而是仙界的地心引力比地球大得多了,以我金丹期的修为竟然根本就飞不起来。

    俗话望山跑死马,眼看着那村落离瀑布并不远,但我终于跑到村落外时,已经是数十分钟之后的事情了。引力大了,我自然也没法再像地球上那样跑得那么快,而且连耐力都变差了。

    这个村落和我在秘境里见过的古族村落是差不多的,都是以木头和大石头搭砌起来的房子。

    村落外,用很粗壮的木头做的栅栏围着,显然是为了防止灵兽冲进村子里,不过此时并没有人守卫在村口。

    我沿着碎石路往村落里面走去。眼前有很多错乱坐落的房子。

    我看到这些房子外有人还晾晒着灵兽的毛皮,当然,也有人在屋前活动。

    “嘿!”

    有个黝黑的穿着兽皮的汉子喊我:“外乡人,你是哪里来的?”

    他们当然关注到我这个背着不少灵兽毛皮和牙齿等的陌生面孔了。

    我冲着他报以善意的微笑,道:“你好,我是从山那边来的。”

    “哦?”

    有人惊讶。连不少正在洗……呃……纯正毛皮衣的妇女也都看向我。

    我发现这里的人长得普遍要比地球上的人好看,这并不是他们的五官很有立体感,而是他们不论男女,皮肤都要比地球上的人好。都山清水秀的地方养出来的人儿也是水灵灵的,仙界的灵气要比地球浓郁那么多,这里的人普遍漂亮,好像也是理所当然的。

    起码他们的脸上都没有痘痘什么的,也不会受到疾病的骚扰。

    那个黝黑的汉子也露出惊色,道:“你这胳膊腿的,竟然也是蛮夷之人?”

    他话音里并没有什么恶意,但我却是心里失笑,这汉子话未免也太耿直了,啥叫胳膊腿啊?

    我的身材在地球那是最标准的!

    不过转念一想,疯老头似乎过蛮夷古族的人都是胳膊肘比我大腿还要粗的莽汉,这样对比起来,我好像还真是个胳膊腿的“蛮夷”了。

    当即,我挠挠头道:“我就因为太瘦弱,不受族人待见,才出来闯荡的。”

    听到我这句话的村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甚至有的人笑得前俯后仰。

    我发现了,他们其实都淳朴得很。

    黝黑的汉子又道:“真是个可怜的子,看你浑身褴褛,穿过横断山应该是吃了不少苦头吧?”

    横断山,就是隔绝蛮夷古族和宗派之地的山脉。

    我点点头,走到黝黑汉子的面前,道:“谢谢大哥了!”

    他用蒲扇大的巴掌拍我的肩膀,很是爽朗,“不用客气,我叫蒙烈!我对你们蛮夷人并没有偏见。”

    其余的村民们七嘴八舌,着他们和蛮夷人的故事,还有人蛮夷人卖东西都很实在。

    我听着,没敢随便乱什么,怕露馅,暴露出我不是蛮夷古族,那样就麻烦了。

    蒙烈很客气,带我走到他的屋子里,给我倒水喝,还问我:“子,你打算去哪里?”

    我笑着道:“我叫庄严,蒙烈大哥以后就这样称呼我吧!现在……我还没有想好去哪里呢!”

    “庄严?”

    蒙烈眨巴眨巴了眼睛,哈哈笑道:“你这个名字真不像蛮夷人的名字,难怪被他们赶出来,哈哈!”

    我耸耸肩,无可奈何。心里想着,权当这是个美丽的误会吧!

    随即,我弯下腰从我带来的藤蔓里解下两颗金丹期穷奇的牙齿,放到桌子上,对蒙烈道:“蒙烈大哥,谢谢你的水,这两颗穷奇牙齿就当作我的谢礼吧!”

    他却是把穷奇牙齿忙不迭塞回到我怀里,并瞪眼道:“兄弟你把我蒙烈当成什么人了?”

    我怔怔神,不知道该什么好。这时候,屋外却是传来阵阵嘈乱的声音。

385。逼问肖离港() 
以灭蒙的速度,从紫禁城到海市也就半个小时不到而已。

    我让它载着我直接在四喜山疗养院落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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