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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林氏水浒-第3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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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空七月时节虽然没有大雁飞过,花荣却找借口与麾下契丹、奚人勇士比试骑射本事,结果一下就把两千骑兵全都震慑的尽皆骇然。

    哪怕这些从小生长在马背上的草原胡骑,也不得不承认花荣当真骑射无双,神射无双,感叹汉人英雄何其多也,从那以后一个个对花荣不知道有多敬服。

    而花荣有了这方大舞台,经过近一个月全身心的辛苦练兵,这时非但没有显出半分疲惫之色,反倒越发显得容光焕发,神采飞扬,锐气逼人。

    果然事业才是男人最好的春·药,花荣本就相貌非凡,唇红齿白,眉目如画,这时再一神采飞扬起来,一时之间不知道把梁山上多少未嫁少女给看呆了。在听说花荣早已娶妻后,不少人甚至愿意嫁给他做妾。

    闲话休提,却说项元镇今年也五十出头,阵前一见花荣如此英姿飒爽,英气逼人的模样,也忍不住生出爱才之心,一听他如此高傲嚣张的说话,倒没有生气。

    “小娃娃好大口气!须知瓶儿罐儿,也有两个耳朵。你须曾闻我等十节度使,累建大功,名扬天下,上将项元镇么?”

    花荣一听是项元镇,顿时神色就有些缓和过来。

    原来林冲一早就从河东传来命令,除非万不得已,十节度使一个也不要杀,八都监能不杀也不要杀。

    因此花荣虽然接到吕将命令要给朝廷军一个下马威,好叫宋军惧怕梁山兵马,但花荣可以杀光项元镇麾下这几千骑兵,却不敢杀项元镇。

    “原来是项老将军,我家军主有命要我擒你回去,不知老将军可敢与我花荣一战!”

    项元镇年纪比两个花荣加一起都大,又英雄一世,在与西贼和吐蕃诸羌的战争中一刀一枪做到节度使的位置,怎么没有一点脾气?

    纵然项元镇再是爱才惜才,一听花荣如此轻视自己,不禁勃然大怒道:“小娃娃好生目中无人,今天本将军就教你该如何做人!”

    说话间项元镇便欲拍马而上,生擒了这小白脸武将回来,哪知一旁的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王文斌却抢先请战道:“杀鸡焉用牛刀,老将军一镇节度使如此地位,何必与这小白脸一般见识?就让末将出阵生擒了这小娃娃回来,为老将军出了这口气!”

    原来王文斌之前与林冲一起同为殿帅府小教头,后来高俅要抬举林冲做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又恐其他人不服,于是让林冲在大校场与众教头比武。

    因为原来那个林冲性格极其内敛,处处都要给人留面子,是以每次都要至少陪对手打个二三十回合这才以一招险胜。

    当天之前那个林冲一连胜了三人,第四人就是王文斌,结果两人斗了二十五六个回合,天上突然炸响一道闪电,林冲一下栽下马来,昏迷几个月。

    于是最后高俅就让王文斌做了这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因为王文斌确实是所有小教头中除了林冲之外武艺最好的,而且这人惯会做人和显耀本事,讨上司喜欢。

    成为高俅心腹一年多以来,高俅对王文斌也非常满意,已经许了他一个团练使的职位。

    因此真要说起来,林冲还是这王文斌的“手下败将”,而且王文斌颇得高俅喜欢,每每在殿帅府中与其他将领比武,王文斌也大多取胜,至今不曾有过败绩。

    渐渐的王文斌也就觉得武艺实在高强,时时想要表现自己,这时眼见项元镇受辱,王文斌寻思道:“我不就这里显扬本事,再于何处施逞?”

    当下也不等项元镇同意,王文斌便挺枪跃马抢先出阵,直取花荣。

    花荣再次冷笑道:“来将通名,我花荣不杀无名将!”

    王文斌大叫道:“小娃娃听好了,某乃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王文斌是也!当初你家军主林冲那厮也被我挑落马下,你还不早早下马受缚,更待何时!”

    花荣一听就怒了,他才不相信林冲的武艺会败给眼前这人,仔细了想了一下林冲所说不能杀的人却不包括这个王文斌,当下大喝一声:“那便快来受死!”挺枪跃马上前迎他。

第四百十七章 一箭毙命() 
    片刻之间,花荣与王文斌两匹马,两条枪已在阵中厮斗了二十多个回合,依然不分胜败。

    花荣性格虽然骄傲,行事却相当的谨慎,之前听王文斌说自己是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还曾战胜过林冲,因此甫一交手,花荣便拿出十二万分的精神应战。

    哪知交手二十余个回合,却发现对手枪法不过如此,枪法中规中矩,力量和反应速度也都一般,心想莫非这王文斌是在藏拙?等自己松懈后再突然爆发?

    但花荣向来也不是保守的人,虽然疑惑,但还保持这十二万分的小小,加快了出枪的速度和力道。

    哪知这样一来又斗了十来个回合,王文斌竟然有些力怯的感觉,花荣不禁越斗越猛,一条亮银枪有如狂风暴雨般朝王文斌猛攻过来,杀得王文斌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

    又斗了七八回合,项元镇眼见王文斌就要不支,心中不由大骂:王文斌这厮一路上只听他明里暗里多次夸耀武艺,自己还真被他唬住了,以为有多厉害。

    哪知真动起来手来却是个银样镴枪头样子货,竟从头到尾被小将压得死死的;高俅当真无识人之明,竟用这样的奸诈之人做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

    不过鄙视归鄙视,项元镇还是左手拈弓,右手搭箭,拽满弓,猛的大叫一声:“贼将看箭!王教头回来,看我来战他!”

    话音未落,项元镇已松手放弦,一支羽箭便快似流星射向花荣头盔,却是要报信给他,好给王文斌争取时间脱身回来。

    花荣从小练箭,六识何等敏锐,对弓弦的声音何等敏感,更别说项元镇不屑施放冷箭事先提醒,当下花荣不慌不忙略一低头,那箭就擦着头盔飞了过去。

    王文斌早已支持不住,这时也是如蒙大赦,连忙回身拍马就走。

    花荣不禁大怒,把手中亮银枪往得胜钩上一插,伸手就取出弓箭来,搭上箭,拽满弓,望着王文斌的背影道:“看花荣神箭!”

    王文斌一听,顿时吓得亡魂大冒,连忙就想来个镫里藏身躲箭,可不等他做动作就感觉后颈一凉,自己的脖子上赫然就多一个箭头。

    王文斌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的伸手就想去摸一摸脖子上的箭头,可是没等他摸到,整个人便歪着一下从马上栽了下去,一只脚还挂在马镫上,头下脚上的落在地上。

    那战马也吃了一惊,哀鸣一声,拉着王文斌的尸身狂奔起来。

    可怜王文斌吹了一年多的牛皮,军中人人夸赞敬佩,到头来却死的如此悄无声息,直把数千宋军骑士都看傻了,士气为之一夺。

    “万胜!万胜!”

    相比宋军士气饱受打击,梁山军这边本就高昂到极点士气这时简直高涨得要溢出来。

    每名骑士不管是汉人,还是契丹人,奚人,无不齐声大吼,嗷嗷直叫,状若疯狂。

    “囚攮的,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眼见士气大受影响,项元镇不禁在心里大骂起来,同时为花荣的箭法惊奇赞叹不已。

    原来项元镇乃是十节度使里面箭术最好的一个,射了几十年的箭,却从没见过这么快的箭,所有动作无不是一气呵成,动作快如闪电,而且箭法还如此之准,只怕比起自己也不遑多让。

    项元镇不禁对花荣刮目相看起来,心说没想到这个唇红齿白,眉目如画英俊少年不但枪法了得,箭术还这么强,加上还这么年轻,当真是难得一遇的良将之才啊!

    项元镇压制住心中愤怒,大声道:“花荣,你本是良将之才,奈何做贼!如今天兵到此,还不束手投降,本节度保你一个兵马都监!”

    花荣不由冷笑,大叫道:“老将军,赵宋无道君昏臣奸,更兼自立国起就猜忌不信任武将,提防武将如同防贼!再加上文恬武嬉,八十万禁军久不操练,将士骄惰,临阵不堪一战,一旦北面女真灭辽后南侵,赵宋必亡!

    我家军主看重老将军乃是大将之材,特命我等务必生擒活捉,老将军何不弃暗投明,与我们共聚大业,共御女真,拯救天下,岂不美哉?也免得晚辈小将动手,面子上须不好看!”

    “反国草寇,敢战吾么?”

    项元镇本来是惜才爱才,这才一而再再而三想要说降花荣,哪知花荣竟反过来劝他投降,这时便再也忍不得了,当下大喝一声,挺枪跃马直取花荣。

    原来项元镇箭法虽强,但相比起来还是沙场立功更多的还是靠一条钢枪,当初在西北战场上不知道挑落多说西贼将领,因此他还是在枪法上更有把握取胜一些,毕竟刚才花荣的枪法路数他也看了个差不多。

    可是要比枪法,花荣又岂会惧他,之前未上山之前,花荣可是用掌中银枪与秦明斗了四五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要知道当时秦明可是暴怒状态,对花荣是起了杀心的,而花荣却颇知宋江心思,一早就与宋江定下生擒秦明的计策,因此花荣对秦明是不会下死手的。

    而且秦明的兵器乃是狼牙棒,和关胜的青龙刀一样,都是重兵器,这种力量型的武将一般都讲究一个猛字,注重进攻和速战速决。

    因此一旦前面四五十个回合不能取胜,用重兵器的武将就很难赢用轻兵器的武将了,毕竟狼牙棒挺重的,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每次出招要用的力气都比长枪手用的力气多得多。

    也就是说,其实光是近战武器花荣的武力就不弱于秦明,甚至更高;而之所以在原来的水浒故事中,花荣很少用枪杀人,这只是因为花荣更引以为傲的是他的箭术。

    所谓一招鲜,吃遍天,也可能是他的枪法更侧重防守,每每他用长枪斗了二十个回合,暂时无法取得突破,花荣便卖个破绽,回马便走,然后一箭将敌人射死。

    花荣虽然杀敌多用弓箭,但并不是说他的枪法就不行,至少在原来的水浒故事中,还没有一次花荣是枪法上抵挡不住败走的。

    这也是花荣比张清厉害的地方,张清和花荣一样有自己的特长,那就是飞石,但除了飞石,一旦近战张清就不行了,多次抵挡不住,遮拦不住。

    是以项元镇策马挺枪与花荣斗在一起,一来一往,一上一下,转着圈厮杀了四十多个回合,依然是不分胜负!

第四百十八章 狂热的雇佣军() 
    “直娘贼,囚攮的,入娘的!怪不得军主如此器重这个小白脸,看他俊俏风流的样子,简直比女人还好看,却不想武艺竟恁的高强!”

    眼见花荣与项元镇各逞平生本事斗作一团,四条臂膀纵横,八只马蹄撩乱,杀得难解难分,在后给花荣掠阵的阿里奇不禁都有些看呆了。

    其实在阿里奇看来,花荣的枪法倒也算不上多厉害,至少之前在兴中府将自己活捉的史文恭,还有林军主的枪法就比花荣强上许多,哪怕是自己枪法应该也不弱于他。

    可是一来花荣的长相在契丹人看来实在有些文弱,像个书生或者女人一样,不像是能厮杀的;

    二来则是两人一起上梁山后,花荣便独领一军,而且没多久就传出他以超凡的箭术压服的一千多草原勇士对他匾匾的伏。

    而且阿里奇后来也知道了花荣外号小李广是什么意思,因此心中一直以为花荣只是箭术厉害,他还这么年轻,总不可能每样都这么强吧?

    是以阿里奇先入为主的觉得花荣枪法应该不怎么样吧,没想到目前看来竟丝毫不弱于自己,至少四五十个回合内,自己没把握一定胜他。

    同时阿里奇又不禁的感叹林冲的识人之明,难怪之前在清风山时这么看重他,为了这个花荣还放过那个黑矮胖子宋江的性命。

    之前阿里奇心里还有些不服,觉得林冲实在把花荣看得太重了,到现在才知道这个花荣果然当得起林军主的看重。

    也在这时,忽见宋军阵中一骑飞马而出,阿里奇连忙给身旁的指挥使递了一个眼神,随即大怒道:“宋朝果真当败,打不赢就以多欺少么?”

    话犹未了,阿里奇已一拍银色拳花马,抢先截住那名宋将厮杀,两马相逢,手中兵器并举,转眼已来回对冲斗了三个回合,阿里奇已试出了对方的斤两。

    阿里奇一下想起林冲的交代,觉得对手还是有些本事的,于是大喝道:“来将通名,我不杀无名之将!”

    “草贼休说大话,先赢了爷爷这口刀再说吧!”

    来将正是赵佶亲军御前飞龙大将酆美,甚么时候受过这种轻视,当下也是大骂一声,手中大刀舞得风车也似,抖擞精神来战阿里奇。

    “直娘贼的,不报名字,老子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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