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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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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病好了,”他站起身下达命令,“把桌子收拾好,把碗洗干净,然后去洗澡。” 

  我还没好呢——我无声地用眼神抗议。 

  不过他视而不见,拿起桌子上的车钥匙,说:“中午我回来后送你去学校。” 

  我目送他离开,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去收拾碗筷。 

  幸好碗筷不多,也有热水,洗起来不费劲。我一边洗一边感叹,能这样用热水洗碗,可真奢侈啊!只有住校的人才会感受得到热水的珍贵! 

  幸好婶婶细心,在这里的衣柜里放了内衣和几件我平时能穿的衣服,才不至于让我洗澡后连换的衣服都没有。我大病初愈,身体还没恢复,洗澡还是有些吃力。不过幸好不着急,有的是时间让我慢慢磨蹭。 

  洗完澡之后,我本想顺便将换下来的衣物也洗干净的,但想了想,还是找了一个袋子将衣物都装了起来,总不能洗完了晾在这儿,然后让哥哥给我收吧。 

  吹干头发以后我蜷在沙发里一边看电视一边思考,到底哥哥是怎么知道我病了的?送我去医院的难道不是裴良宇吗? 

  好在我虽然前一天烧得厉害,脑子却还算清醒。我翻出手机看来电记录——果然,昨天给我打电话的是哥哥而不是裴良宇。只是,他突然打电话给我做什么?自从那件事过去后,他还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 

  想到那件事,我不禁又叹了一口气。为什么昨天打电话的不是裴良宇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好吧,我承认,我被烧成了《十万个为什么》。 

  哥哥回来接我的时候看见我的手上提着袋子,问:“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身体顿时僵了一下,干巴巴地回答:“衣……衣服。” 

  他马上明白了过来,干咳了一声,眼睛看向别处,说:“走吧。” 

  在送我回学校的路上我忍不住问他:“哥哥,你昨天打电话给我了啊?” 

  他“嗯”了一声。 

  我继续问:“有事啊?” 

  他目不斜视地一直盯着前方,说:“我本来想问问你到底过不过来住,我妈打电话问了我好几次。”不等我回答,他又继续说道,“梁满月,你不用躲着我,我说不会了就是不会了。你要是觉得不方便,我搬去别的地方住好了。” 

  他都这样说了,我要是再拒绝倒显得我小心眼了。 

  “没有没有,我就是课有点多,出来也麻烦。” 

  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我,说:“以后你自己叫车过来,钱不够就从这里头取。” 

  这样的卡其实婶婶已经给过我一张了,我还从来没用过。不过经验告诉我,哥哥给的东西我还是不要拒绝比较好,于是我只好接过来收下。 

   

  回到寝室的时候,冯彩一下子就扑了过来,叫道:“梁满月,你好了?” 

  我差点招架不住,连连点头说:“好了好了。” 

  她的双眼闪成了星星状,说:“昨天过来接你的那位大帅哥是谁啊?我们还在寝室楼下就看见那个帅哥抱着你上车去了,太帅、太Man了!” 

  我说怎么她突然对我这么热情,果然不是因为我的魅力。我只好说:“那是我哥哥……” 

  “哥哥!”冯彩激动地叫,“那你的哥哥就是我的哥哥了,哪天有时间叫他请我们吃饭吧……或者我请他吃饭也行!” 

  我只好敷衍着说:“等他有时间吧……” 

  连见到裴良宇都没什么特别反应的冯彩,竟然在见到哥哥之后变成了这个样子,我只能说人和人的审美观是不同的。 

   

  我的大学生活只是刚开始有些忙碌,后来却慢慢轻松自在起来。 

第十三章:你想要什么样的房子,我都给你(3)



  课少的时候我可以睡到日上三竿,然后慢悠悠地洗漱,时间一到就屁颠屁颠地去找裴良宇吃饭。 

  要不是偶尔还能和裴良宇还有他的朋友在一起玩,我的大学生活真的就跟白开水一样寡然无味。上了大学后我才明白,对于我来说,人生最单纯的交友时期已经过去了,大学里的朋友,或许你们一起吃一起住,一起说笑,结伴同行,但你们也只是伙伴而以。 

  或许只是我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才有这种感觉,没有罗维在一旁,我连说话都不像从前那样大声了,与人交流两三句以后,我总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裴良宇觉得我这样很不好,于是想办法安插我进了学生会,还是外联部。虽然他经常强调是他的能力强,才使得他在学生会混得风生水起,但是我私下里还是觉得这跟他的长相关系更大。我将这个想法说给罗维听,罗维也觉得是。 

  裴良宇将我带过去的时候,跟人笑眯眯地介绍:“这是我家闺女,性格很内向,大家多多关照,好好锻炼锻炼她。” 

  我们的美女部长当时虽然也是报以热情的笑容不住地点头,但是当裴良宇走了之后我就发现,她并不喜欢我,大概是觉得我这种小菜鸟,既没有能力,长相也不够漂亮,放在她这里太浪费部门资源了。 

  不过她也没有为难我,开会的活动的时候她也还是会记得叫上我。 

  外联部其实就是为学校活动拉赞助的。部里的人要不相貌出众,要不口才了得。部里以女性居多。 

  我什么都不会,开始几次跟他们去拉赞助的时候都是在一边傻站着。有两个师姐比较照顾我,私下里就教我说:“你笑起来挺好看的,要是不愿意说话的话,你站在一边笑就行了。” 

  笑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拿手的。于是后来出去的时候,在前面打头阵,有礼貌有技巧与对方交涉的是部长或者师姐、前辈;在旁边恭维附和,烘托气氛的是其他同学;在后面傻笑当背景的人,是我是我就是我。 

  虽然我只是在后面负责傻笑,但是在潜移默化之下,我的胆子也稍微大了一点,遇上不熟的人跟我讲话,也能面不改色地说上好几句了。当然这种转变只有我自己能体会得到,裴良宇还是经常感叹,说我怎么老是一副呆呆傻傻的样子。 

  我自动将他的话过滤,反正我现在留在外联部还不错。 

  好处也不仅仅只有这一些。外联部有自己专门的办公室,里面有沙发、有空调、有电脑。虽然电脑还轮不到我用,可是大部分时间沙发是属于我的,难得学校里有这种冬暖夏凉的地方,我当然跑得很勤。我抱着自己的笔记本,经常一待就是一下午。 

  我的笔记本是哥哥买给我的,号称“配置顶级、性能优良”,系统都是他们公司内部使用的,还装了几个他们研发的软件和代理的游戏。当然其实我顶多只是抱着它看看小说、看看电影而已,如果电脑有灵性的话,应该会大叹自己大材小用了吧。 

  罗维去澳洲半年之后,没经过他老爸的同意,他自己就转了系。本来他过去学的是工商管理,结果他把自己给转到了建筑专业。 

  我记得之前他回来的时候还问过我,要是他不学管理了改去学盖房子怎么样。 

  我想了想,他的画画得那样好,说不定还真有做建筑师的天分,于是笑了笑,说:“比起无良商人,我觉得你做有气质的建筑师比较好一些。” 

  “你怎么知道我做建筑师就有气质,做商人就无良了?”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说:“气质这种东西,原本你是没有的。你要是做了商人的话,肯定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一步步变成吸血的资本家;不过你要是学建筑的话,说不定能培养出一些气质。不过,想也没用了,你注定是要做无良商人的。” 

  他只是微笑着没说话。 

  我没想到他真的自作主张转了系,即使后来他老爸暴跳如雷,即使后来他妈妈还亲自去了澳洲想让他回心转意,但他就是铁了心非要改,谁劝也没办法。 

  罗维给我模仿了她妈拔高的声音:“当初就是看这个学校的商学院好才送你过来的,你现在给我改学建筑,那我们不是白费苦心了?” 

  然后罗维就嬉皮笑脸地说:“那要不我跟您回去吧。” 

  那当然是不行的,所以罗维的妈妈最终还是无功而返。 

  我劝罗维说:“你爸妈这么做也都是为了你好,你为什么总跟他们作对啊?” 

  “我又不是木偶,为了我好也得问问我愿不愿意吧。”罗维本来有些不高兴,不过随后又兴奋起来,“别管这些了,媳妇儿,以后我回来了给你盖房子,你想要什么样的我就给你盖什么样的。” 

  “那我要森林里的小木屋,但是不能漏风不能进水啊,虫子也不能有。” 

  “你都多大了还做睡美人的梦呢,跟小姑娘似的。” 

  “罗维你有点儿文化行不行?住木屋的是白雪公主,睡美人住的是城堡,你建得了吗?再说,我本来就是小姑娘,什么叫‘跟小姑娘似的’?” 

  “行行行,你是小姑娘,你是永远的圆圆小朋友。” 

  “恶心。” 

  “你看吧,捡你喜欢听的说,你又说我恶心。” 
第十四章:我会假笑,还会说谎,这算不算特长(1)


  我经常照着镜子观察自己。我的眼睛虽然大,但却没有神;娃娃脸;鼻梁有些塌;轮廓一点也不深。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最多都只能算得上顺眼而已。 

  我唯一的优点是皮肤白。俗话说“一白遮三丑”,我虽然不像小说中形容的那样“肤如凝脂”,但也是水水嫩嫩的。这都要归功于婶婶,她一直教我要注意防晒和补水,叮嘱我,阳光稍微大一点的天气出门,就一定要打伞。薏仁、银耳我是经常吃的,陈阿姨还总是熬一些对皮肤很好的汤汤水水给我喝,既美味又滋补。 

  有人说,自己在自己眼中通常要比在其他人眼中好看百分之四十,所以我总是提醒自己,镜中的那张脸要在我心里的那张脸的基础上打上个六折,那才是真实的自己。人已经不聪明了,但总还是要有自知之明的。 

  这样一想,我不免有些沮丧。 

  所以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我这种掉进人堆里就难找出来的女生也会有人追。于是我自嘲,这是因为现在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日益严重了,男性同胞只能降低自己的审美标准,屈服于现实。 

  大学刚刚开始的时候就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但是还没等我回应,裴良宇就冒出来帮我打发走了那位同学。 

  他的理由是——兄弟,你还是找别人吧,人家都有未婚夫了,一毕业就结婚,你别浪费时间了! 

  据说,刚开始大家还都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而等裴良宇都交了大学里第二任女友的时候大家才明白,原来我们就是传说中的“饭友”关系。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总是能在一些格外恶俗的场合下招惹到桃花,难道我的人生定位就是肥皂剧的女主角? 

  从前招惹到温晨,是因为在公车上助人为乐给老奶奶让座——这个从侧面看我们可以发现,隐藏在温晨同学不羁的外表之下,他有一颗崇尚我国传统美德的火红的心。 

  可是招惹上唐明泽则是因为一个篮球。其实我觉得这根本就是我的错,我走路向来心不在焉,以至于在路过篮球场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到那颗天外飞球,我不幸被其砸中。 

  事实证明,除非砸你的是姚明,否则被篮球砸到的杀伤力远远没有传说之中那么大。况且在紧要关头我还躲了一下,除了在被砸中的那一刻觉得疼,传说之中的晕眩、恶心呕吐、脑袋里嗡嗡作响……我根本没感觉到。 

  但唐明泽却不这么认为。大概是我的身高迷惑了他,让他认定我是个分外娇柔弱不禁风的女孩子,就算表面上没有表现出什么,也一定受了内伤。所以他坚持要陪我去医院检查,并且坚定地跟我说:“你不用担心,我会负全责的。” 

  他说这话的那一刻,我瞬间想到了我在家陪婶婶看的某部电视剧,前面的剧情全部省略,最后只有一个男人坐在床边抽着烟告诉躺在床上的女人,说:“你不用担心,我会负责的。” 

  最后我经不住他的劝说,跟他去了校医院。 

  医生大概也看得出来我根本没什么事,随随便便检查了一下,连单子都没写就说:“这小姑娘什么事都没有,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就行了。” 

  唐明泽连医生的话都不信,出了校医院后他还是一副不放心的样子跟我说:“同学,要不我们互留一下联系方法吧,以后万一有什么事你也好找我。” 

  难道他将自己当成了偶像剧或者言情小说的男主角了吗?用篮球不小心砸到了一个女孩子,便由此砸出了一段浪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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