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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爷不是好惹的-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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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暮霭迈步往里走,里面有不小的空间,有四堆比较细碎的枯草,上面铺着兽皮,应该就是这八个野人的床了,中央有一个石块垒起来的火塘,里面火焰将息,旁边放着十几块烤好的肉。

    最强壮的男人拿起一块最大的烤肉,跪在柯暮霭面前,毕恭毕敬地捧过来,看那神情,有点像臣民拜见国王,又像是最忠诚的信徒再向神明献祭。

    他们这种态度,让柯暮霭受宠若惊,也打消了心里头的害怕,伸手接过烤肉,轻轻咬了一口,还有点烫手,烤得倒是刚刚好,只是没有放任何作料,膻味太重,他敢肯定不是牛肉或者羊肉,转眼间看见墙角堆着几副鹿角,方恍然原来是鹿肉。

    烤肉很大,他吃了三分之一就饱了,拿在手里又很油腻,暂时先放在旁边的石块上,用一张树叶托住,仔细打量起这个“野人巢”。

    他可以肯定,这八个野人还生活在石器时代,武器就是洞口的圆木棒,有接近两米长,碗口粗,上面已经被磨得油光铮亮,显然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了,他看着男人们那肌肉鼓胀的双臂,想象着他们挥舞着这样的圆木去捕杀猎物时候的景象,估计一下就能把脑袋打开花。

    野人们的食物就是鹿肉,还有蘑菇,估计是女人们采集来的,好大一堆放在墙角,他过去看了看,竟然多达十多种,最难能可贵的是,还有不少猴头蘑菇,这东西可是很难得的,跟熊掌、燕窝、鱼翅并称,在大规模种植之前,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他想了想,把猴头菇都弄到一堆,向几个野人比划:“这些,给我,行不行?”

    野人们倒是很聪明,几乎是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纷纷伸手把所有蘑菇都推过来。

    柯暮霭很高兴,自己本来还想上山去采蘑菇卖,这回直接就有人送货上门了,等卖了这些蘑菇,挣了钱,自己留一部分,再买点衣服被褥,粮米油盐之类的来回馈给他们就好了。

    想到买东西,他忽然又担忧起来,自己稀里糊涂跑来这里,到底还能不能回去呢?不会就在这里和野人过一辈子吧?而且这跟做梦一样,说不定空欢喜一场,明天早上睁开眼睛,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努力地想回去,脑海之中迅速出现了他们家室内的景象,房屋里一片漆黑,柯永利喝醉了酒,躺在炕头上把呼噜打得震天响,他自己则躺在炕梢,闭着眼睛睡觉……

    下一刻,他发现自己真的躺在炕上被窝里,什么山洞,什么野人,全都不见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柯暮霭挠了挠头,回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本以为是个梦,一翻身就摸到一个东西。

    猴头蘑菇!竟然真的有个猴头蘑菇!

    手上残留着烤鹿肉的油腻和腥膻,掀开被子,昨晚上炕睡觉之前明明已经洗干净的一双脚上面沾了不少泥土,连被子都被蹭脏了一大片。

    是真的!山洞,野人,蘑菇,全都是真的!

    他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穿衣叠被,到外屋烧水做饭,柯永胜还在炕头打呼噜,柯暮霭也不理会,自己到外面拽苞米杆生火,锅里放上蒸帘,把昨天剩下的半盆米饭和半盘鸡蛋,几片香肠都放在里面热着,再加上小半盘五香花生米也差不多够他们爷俩吃了。

    锅刚冒气,外边就响起车声,柯永胜开着桑塔纳来接人了,进屋来叫起柯永利,让他洗了把脸就急着忙着给拽走了,实在是三奶那边逼得太急,他得赶紧弄到钱。

    走了好,走了清净!柯暮霭巴不得他爹永远别回来,就他自己一个人在家才好。

    他把院门房门全都在外面上了锁,然后从窗户跳进屋,把饭菜端出来,在锅台上迅速吃完。

    回到里屋,他开始寻找昨天晚上的那种感觉,很快,他的脑海里就出现了山坡、山洞,还有四个女人在那里分解半只血淋淋的死鹿。

    他直接出现在了山洞里面,四个女人看他突然出现,脸上现出敬畏和兴奋的神彩,又匍匐在地,拜神一样地向他顶礼膜拜。

    柯暮霭摆手让她们不要这样,看地上的死鹿,应该是他们猎回来的早餐,腔子已经掏空,没看到鹿血和内脏,他比划着向四个女人询问。

    她们很聪明,很快就弄明白了柯暮霭的意思,带他到外面,指着河水用手势告诉柯暮霭,内脏都扔在河里,鹿血也都排进去了。

    在河边有一块比较平整的岩石,上面沾满了暗红色的血迹,厚厚的许多层,有的已经干涸,有的尚未粘稠,应该是他们常年在这里处理猎物的地方。

 第006章 巡山

    梅花鹿一身都是宝,鹿血和内脏也都有很高的价值,尤其是鹿鞭,更是被人们所推崇的。

    柯暮霭今天是来实地考察的,顺便寻找“商机”,这梅花鹿一项,如果弄好了,就能赚到不少钱,呼吸着原始森林里清晨的空气,他开心起来。

    他担心森林里有狼豹一类的猛兽,只敢在山洞附近转悠,后来四个男人回来,他就让他们和自己一起走,拉上这四个保镖,他的胆子就大得多了,翻过山岭,往远处走。

    他人小腿短,深一脚浅一脚的很是吃力,那个最高大的野人把他举起来,坐在自己的肩膀上,迈开大步,在丛林里穿梭,又快又稳,像奔马一样,一走就是小半天,脸不红气不喘,柯暮霭敢肯定,就算是世界上最好的马拉松冠军也比不上他们。

    转了一天,他发现这个世界并不大,总共只有五个山头,他给它们起名字,东面的叫青龙山,西面的叫白虎山,南面的叫朱雀山,北面的叫玄武山,中央的叫麒麟山。

    每个山上都有泉眼,溪水汇集,形成两条河,最终汇集到朱雀山下的一块小湖里面柯暮霭也给它们起了名字,东面的叫东阳河,西面的叫西凉河,那个小湖泊叫翡翠湖。

    山上的植物多是桦树,也有杨柳松柏,还有少量的几种叫不上名字的,柯暮霭怀疑是杉树。

    花草什么的种类都很少,河里大概没有鱼虾,柯暮霭没有发现任何鱼骨鱼鳞之类的东西,天上也没有鸟,动物也只有梅花鹿一种,大约有十几群,三百只左右。

    柯暮霭并没有全部走遍,只走了西面和北面,世界的尽头,是灰蒙蒙的雾气,想往外走就被挡住了,而且边缘地区普遍地势比较险恶,不是峭壁就是山涧。

    走了一天,虽然被野人扛着,但也累得不行,他回到外面拿了些调料进来,亲手做了一锅香喷喷的鹿肉羹,野人们看他能够突然消失突然出现,本来就把他当做神明,这回吃了从没有品尝过的美味肉羹,更是崇拜的不行,纷纷跪在地上,五体投地。

    柯暮霭让他们起来,给他们分别起名字,这八个野人是四户家庭,先安了姓氏,齐晋楚秦,长得最魁梧的叫壮壮,大名就叫齐壮,就是今天扛着他翻山的那个,也是八个人中的首领,他媳妇最勤快,就叫齐勤。第二个男人跑得最快,就叫晋快,他媳妇手最巧,就叫晋巧。第三个男人最为凶悍,就叫楚悍,他媳妇剥鹿皮的样子给柯暮霭印象最深,就叫楚鹿。第四个年纪最小,对柯暮霭是仅次于齐壮的恭敬忠诚,就叫秦诚,他媳妇把鹿皮床弄得最好,柯暮霭就给他起名叫秦暖。

    晚上,柯永利醉醺醺地开车回来,看样子是洗过了澡,干净了不少,身上穿了件崭新的皮夹克,现在是九月份,秋老虎还厉害,他也不嫌热,里面穿着背心,外面穿着皮夹克,价签故意不剪下来,吊在领子后面,下边是条大红裤衩,脚上穿了双拖鞋,嘴里叼着红塔山,走路都有风了。

    他是开车回来的,一辆土黄色的小轿车,柯永利撇着嘴跟儿子显摆:“这车是拉达牌,外国进口的,俄罗斯产,跑起来老快了,就这个道我能干到一百迈。”

    柯暮霭绕车转了两圈,看见笸箩到处都是锈孔,车门底下都要烂掉了,这车少说得有十年历史:“这车太带劲了,只是怎么是旧的?这里都上锈了。”

    柯永利不高兴:“你小孩蛋子懂个屁!这是进口车,全新的得几十万呢,你大爷说了,这车是人家该他钱,顶了五万块钱的账过来的,八成新的,只要换换座椅和前面的录音机,再重新喷漆,卖十万块钱别人都得打破脑袋疯抢。”

    吹牛吧,这车新的也没多少钱,而且过几年就不让进城了,马上就要淘汰的玩意,又是破到了这种地步,估计开不了多久就得趴窝!

    柯暮霭略带遗憾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大爷会把他那辆桑塔纳给你呢,那车他也开了好几年了,算是八成新吧,看着比这个更新一点。”

    柯永利的脸阴沉下来,拿了颗红塔山,蹲在大门口抽,看着车子不说话。

    新车到手,柯永利每天开出去显摆,先在村里来回来去地看,十步路远的地方也得开车过去,然后不管去哪,必要停在大门口,把道占上一半,遇到熟人必要拉住跟他一起看车,唠上半个小时。等村里的人都知道柯老二有轿车了之后,他又往亲戚朋友家去,进院时必要空着手,最后也一定要唠到饭点,白吃人家一顿之后,再醉醺醺地去下一家。

    他每天不着家,正是柯暮霭求之不得的,柯暮霭现在要做的,就是开发自己的原始世界。

    他首先从空间里弄出蘑菇来,按类别分好,虽然不能洗,但还是尽量弄得干净一些,找来一个花筐和一条麻袋,把数量较少的几种蘑菇装在筐里,最多的平菇和香菇装进袋子里,再搬过来板凳,踩在上面把挂在墙上的老杆秤拿下来,一并装进麻袋,然后出来,把房院两道门都锁好,钥匙戴在脖子上,迎着太阳往镇上走。

    石桥镇的规矩,是逢三六九集市,今天正好是十三号,十村八店的人都来赶集,这时候还没有规划乡村集市,就在镇中央的十字路口,大家在道路两边摆摊。

    柯暮霭两条小短腿,走了十几里路,到地方人家早都把地方占光了,他挎着花筐,背着麻袋,先找个批发部,用一斤蘑菇换了两打塑料袋。

    出来走了好几圈,也没看到合适的位置,十字路口附近的地方满满登登的都是摊贩,连一点空隙都没有,一直走下去,就要到快出镇的时候才有空地。

    “小霭!”柯暮霭正努力地寻找摆摊的地方,忽然听见有人叫他,回头一看,是他小舅。

 第007章 赶集

    柯暮霭的小舅叫许乐阳,初中没念完就辍学在镇上的兴盛修车铺当学徒,到现在已经有四年了,刚十九岁,身高将近一米八,推得板寸头,满脸的帅气阳光,站在路边,搓着一双黑乎乎的油手:“小霭,你怎么来了?拿的什么?”

    小霭走过去:“我在山上采了点蘑菇拿来卖,正找地方呢。”

    许乐阳看了看他筐里的蘑菇:“你这个点来还哪有地方,跟我走吧,我跟我师父说说,让你在我们修车铺门前卖。”

    柯暮霭跟在高大的许乐阳后面,看着舅舅的背影,心里头莫名地一阵伤感。

    小舅对他一向很好,没少为了姐姐和外甥跟柯永利打架,记得前世时候,修车铺被人挤兑黄了,他被人介绍,进了柯永胜的水泥厂,没干三个月就被石头砸断了左腿,那时候干活都不签劳工合同,许家小门小户的也打不起官司,柯永胜只赔了三千块钱就算了事,而就这三千块钱,还让他大舅妈伙同他姥姥给弄去了一半,几乎没怎么治疗,后来就成了跛子,被十里八乡叫做“小瘸子”,到处收破烂为生,一直到三十岁,才娶了个瞎了一只眼又泼辣无比的媳妇。

    这时候看着依然高大英俊的小舅,柯暮霭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让小舅过上好日子!

    兴盛修车铺就在十字路口的旁边,老板吴兴盛是个身材矮小,但十分粗壮的中年汉子,头发自来卷,应该是有日子没洗过,油腻得直打绺,浑身鼓鼓囊囊的肌肉,带着专门烧电焊用的皮手套,从屋里头走出来,他认得柯暮霭:“阳子,你外甥又来找你来了?”

    柯永利性情暴虐,喜怒无常,过去柯暮霭经常挨打,每次都哭着跑来镇上,到许乐阳这里寻求慰藉,每次许乐阳都给他买两个大大泡泡糖或者一根奶油冰棍吃。

    许乐阳跟他师父说:“小霭在山里采了点蘑菇拿来卖,来得晚了,别处都没有地方了,我就把他带回来,寻思在这门口张罗个位置。”

    吴兴盛点点头,用手往东边一指:“就在那吧,待会不耽误进车就行。”

    柯暮霭从吴兴盛鞠了个躬:“谢谢老爷。”,这声爷是二声,不是古代仆人喊主人的轻声叫法,一般用来叫跟爷爷同辈,又比爷爷小的人,从许乐阳这里论辈分,他确实得管吴兴盛叫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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