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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男怕入错行 by:嗳楼-第5章

小说: 男怕入错行 by:嗳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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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几岁了?”

        “唔……十九了,刚上大学。”

        咔嚓咔嚓……

        “你以前的作品我都看了,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是相当不错的水平,你有没有考虑过当职业作家?”

        “没,本来就是想自己在网上写着玩玩的嘛,没想到就出名了,嘿嘿。”

        咔嚓咔嚓……

        杨丰点点头,不求功利,的确是好心态。

        “那你对工资的要求?”

        “反正我现在在读大学,就当外快嘛……给多少是多少,不还价~”

        咔嚓咔嚓……

        杨丰心想,这话要是给高总编听去肯定一个字儿不给你,他就是典型的该奢侈时(对自己)奢侈该小气时(对下属)小气的人。

        “签了合同之后关于出版等事务我们都会安排,没意见吧?”

        “没有,你们说了算吧,反正我写文也不指望赚什么钱。真要考虑当职业的那就等大学毕业前再说吧!”

        咔嚓咔嚓……

        “你一个月能交多少字的稿子?同时写几篇文章可以吗?”

        “正常作家能做到的我都没问题,大学生可是全中国最闲的差事。”

        咔嚓咔嚓……

        “那这事就这么说定了吧,这是合同,你看一下。”

        杨丰从公文包里掏文件递过去,这事儿说得还真快,只用了这么几分钟,他刚才帮忙收拾屋子用的时间都比这久。

        “你等着,我去找身份证!”

        张璇从沙发上蹦下来,一溜烟儿窜到卧室里去了。

        终于没有咔嚓声了,杨丰淡定地伸手拂去合同上的薯片渣。

        二十分钟过去了。

        杨丰出现在张璇卧室门口微微蹙眉。

        “还没找到?”

        “你等等……快了,我有预感,马上就会出现了!”

        杨丰倚着门框看着张璇模仿作案现场一通乱翻,又是十分钟。

        “……哦!找到了!”

        张璇欢呼一声从床底的一个大箱子里掏出一个中盒子拿出一个透明的袋子亮出了一本红色的小本本,他欢天喜地地翻开户口本,把夹在里头的身份证递了过去。

        杨丰结果身份证,淡淡道:“你的预感超前了一些。”

        张璇眯着眼睛嘿嘿笑,露出一口白牙。

        一番折腾后总算全部事项结束,杨丰转眼一看,已经将近下午一点了。

        张璇兴冲冲地说道:“这么晚你是不是饿了?我请你吃饭吧,你要方便面还是薯片?我这儿啥口味的都有。饮料我这儿有可乐和冰红茶……哦,还有上个月中奖得的一罐红牛!”

        “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吃饭就算了。”

        杨丰当机立断地回绝。

        “那好吧……”张璇撅撅嘴,“那有时间再一起吃吧。”

        “稿子已经可以开始写了,该注意的合同上都写了。”杨丰觉得他八成不会看。

        “知道了,那你慢走,我不送了,记得关好门~”

        张璇还真不客气,乐颠颠一人儿地跑回沙发里委着啃薯片去了。

        杨丰关门前又听到了“咔嚓咔嚓”的声音……

        希望那张合同的最终命运不是葬身于茫茫薯片屑中!

        回到公司合同交还给高洪,高洪也没过问什么,杨丰办事还要过问?那整个编辑部没人工作不用操心了!

        张璇的工作下个月才要开始。

        生活看似又回到了天天面瘫伴咖啡的日子。

        某天中午

        DC编辑部文编办公室

        “诶,云杰,你咋来了?”

        “没事儿不能来?反正午休还没完。”

        “能来,能来,咋不能来?”顾明奚笑呵呵地应和。

        郑云杰愁眉苦脸:“明奚,上次那漫画高总编还没还你?”

        “……”

        顾明奚心虚,那是郑云杰买回家的典藏版,有亲笔签名的!上次高洪那厮没收后竟然迟迟不还,郑云杰心疼得跟少了块儿肉似的,干啥事儿都心不在焉的!(咳咳……)只是在这快到年末将发奖金之时哪有谁敢对高总编说一个不‘字’!?唉……

        郑云杰撇嘴:“放我那儿不就没事儿了?高洪很少去美编那儿,叶若姐正常向的漫画从来不没收的!”

        “切,她那是中饱私囊!我听说她家那耽美漫画小说啥的都堆了满满一书柜了!还天天买呢……”

        “唉……”

        顾明奚掏出一包薯片来讨好道:“别不开心了哈,吃点儿零食,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肯定很冷。”

        尽管说着他还是打开了薯片,咔嚓咔嚓吃起来。

        “从前有一对穷情侣想殉情,于是买了一瓶老鼠药。他们的钱只够买一瓶,但一瓶老鼠药必须一个人全喝光才能致死,结果他们都死了,你猜为什么?”

        “可以绑块石头投湖啊,搞那么麻烦干嘛?”

        “诶呀这不是笑话吗,别认真吐槽啊!”

        “好吧。”

        咔嚓咔嚓……

        “一个是被瓶子砸死的?”

        “俩人都是死于老鼠药。”

        “唔……”

        咔嚓咔嚓……

        “一个人喝完,另一个把他【过于暴力血腥此处和谐】再喝了?”

        “云杰,你想象力丰富得有点儿恐怖……”

        “……那到底是什么?”

        咔嚓咔嚓……

        “我告诉你吧~他们打开瓶盖后,上面写着‘再来一瓶’!”

        “……”

        “哈哈哈哈哈……哇哈哈哈……笑死我了诶呦……咳咳、你、你怎么不笑啊?”顾明奚捂着肚子怨念地看郑云杰。

        “……真冷。”

        郑云杰尽管这么说着但嘴角还是翘起来了,不像刚才那么郁闷了。又抓了一把薯片正要往嘴里塞,顾明奚凑上来一口咬走了,还不忘顺便舔两下郑云杰细长的手指。

        “靠,低调点儿行不?这是办公室。”

        郑云杰鄙视地斜他一眼,但还是把剩下的碎渣舔干净,这下闲着无聊的小夫夫喂来喂去吃掉小半包薯片。

        一时间办公室里净是咔嚓咔嚓的响声。

        “啪——!”

        咔嚓……咔……嚓?

        顾、郑二人同时转头,只见杨丰冷着一张脸夺过还有一半左右的薯片,干脆利落地投入垃圾桶。

        “……”

        “垃圾食品,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说完他转身回座位。

        顾、郑:“……”

        郑云杰低声道:“他失恋了!?”

        顾明奚一脸鄙夷:“他能恋吗?哪个天然巨大冰箱愿意装他那冰山!我估计这闷骚是在大龄青年道路上孤独前进太寂寞了,看不得别人恩爱!心里变态了!”

        郑云杰点点头:“有道理……”

        午休时间结束了,不一会儿人们都陆续回了办公室,郑云杰还是最后一次表达了一下失去漫画的幽怨之情,回走廊那头去了。

        秦歌今天电子表没电了,去小卖部买电池去这会儿才回来。只见过道头的垃圾桶里躺着一只还有大半包没吃的薯片。

        “顾明奚,那薯片谁的啊?那么多没吃呢!”

        “我的……”

        “吃不掉?你可以留着嘛,这样多浪费。”秦歌十分不解。

        顾明奚深叹一声,幽幽地说道:“不关我事,都是杨面瘫干的。我只能说,唉!大龄男青年那羡慕嫉妒恨的心情你别猜啊你别猜……”

        第六章:灵感都源于生活

        秦歌说话算话,第二天下班果然又去了沈从文他家。一开门,看到的是沈从文笑嘻嘻的一张脸。

        “你为什么骗我!”

        此话一出口秦歌自己都被这怨妇般的口气惊起一身鸡皮疙瘩。

        沈从文笑得很无赖:“我开玩笑的~是你自己当真了。”

        “……”秦歌怒目圆睁,“那稿子呢?”

        “稿子?”沈从文又摆出一副无知的神情,“昨天不是说了嘛,写一半了。”

        秦歌隐隐觉得好脾气的自己有对着这张俊脸发怒的冲动。

        “可是今天不是昨天!还有三天就是截稿日了!剩下一半怎么办!?”

        沈从文看着秦歌着急的样子,心想——这模样比那种唯唯诺诺的样子好玩多了。

        “我尽力吧,实在不行只能开天窗喽?”

        “天窗不可能,我怎么可以头一次负责作家就让作家开天窗!”秦歌坚决不妥协。

        “而且……你的尽力就是指这个吗?”他指指茶几上的啤酒罐、小吃和手提电脑,可惜屏幕上显示的不是文档,而是网游画面。

        “我要找灵感。”沈从文大言不惭地回答。

        “……你写的不是网游文吧。”秦歌毫不留情地揭露。

        “唉,你不知道了吧?”沈从文有模有样地叹了口气,“网游要依靠网络,网络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小说都取材于生活,对吧?网游里各式各样的人都可以成为小说中人物性格的参谋,同时可以体现出社会风气和流行趋势!”

        “嗯,说得有道理……才怪!你以为我这么好上当啊!?”

        沈从文讪讪地笑着,心想:昨天你还上了那么白痴的当好不好……

        争来争去也没个结果,秦歌坚持在截稿日前要写完,沈从文劝说拖沓到下印厂前一天就可以,最后结论还是能写多少算多少。

        秦歌认真地坐在沈从文旁边盯着电脑屏幕,上面是文档雪白的一片。

        看了半响没动静,他转头盯着沈从文问道:“你怎么不写啊?”

        “你看着我写不出来。”

        “你写文章又不是上厕所。”

        “你没体验过所以不知道,其实感觉差不多。”

        “……”秦歌顿了一下道:“我看的是电脑,不是你。”

        “那不是就等于看着我的思想吗?你要是看着我本人说不定我还能写得顺点儿。”

        秦歌听话地倒了杯水坐沈从文旁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脸看。

        “……你还真配合。”沈从文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秦歌不耐烦道:“诶呀真是的,你快点写吧,真矫情……”

        大男子沈从文活了二十几年,头一次被人评论为‘矫情’!真是受气!于是他也不管那么多了,开始埋头奋力码字。

        秦歌继续盯着他看。

        别说,这人侧面还挺好看的,鼻梁高高的,有点儿像那电视上的某某某来着。就是头发乱糟糟的,还有点儿长,都快挡眼睛了。衣服也是皱巴巴的,估计从来没烫过……看了一会儿,秦歌发现沈从文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让人很温暖的笑容,正如他写作的内容。

        这就是在写作时全身心地投入吗?将自己也一同带入故事的感觉?故事中的人物是否都在他心里活着?

        秦歌偷偷斜了一眼电脑屏幕,一行行的字仿佛有魔力般出现,正如沈从文所说——这些文字是人的思想,那这人的内心究竟又是怎样一个美好的世界……尽管是文科生,大学也是中文系的,但实力还远远不足以当当红作家的秦歌好奇不已地观察着。

        这一写就是几个小时,沈从文一会停下想想,一会儿又继续码字。秦歌看着看着就有些犯困了,这些天全体加班加到很晚导致他睡眠不足,要知道在大学那可是随便睡,睡到几点是几点的!

        沈从文偏头看看秦歌,后者正和瞌睡虫做奋斗,眼皮直打架,脑袋止不住地往下低……又突然清醒了猛地抬起来,又往下低,又抬起来,如此循环。

        “困了?”

        “……!”正昏昏欲睡的秦歌一惊,连忙道:“不困!”

        “……你不喊这么大声我也听得见。”沈从文嘿嘿笑着扔了俩靠枕给他,“困了就睡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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