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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至此,只为原地流浪作者:温特几度-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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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浩愠怒了,大叫道:“你们就不能别闹嘴了,林玲才过门一天就发生婆媳战,叫我以後过什麽安静生活啊?我讨厌总是有一大群苍蝇在我的耳畔学狗什麽的。”明浩说完,就扣上一双拖鞋,沈沈地走去洗手间。
    郭爱梅狠狠推了一把林玲,扯开她的睡衣带子,在她的心口上狠掐了一下,转身回去自己的卧室,拿起手机。接著听到郭爱梅对著手机那头的某人撒娇道:“人家被儿媳妇欺负了,她刚过门,还是热乎的。。。。。。现在儿子也卫护她,这叫我以後怎麽活啊。。。。。。我不管,我现在要搬去你那儿住几天。。。。。。对,我就是这麽贱,明浩不是不知道我是什麽性格,我凭什麽要在他结婚以後委屈自己装清纯,再说我也不是那个做白玫瑰的料啊。。。。。。嘿,你少给我提那个张黑,他老了,不行了。。。。。。咋的了,人家70岁的老太,叫什麽劳约.德维的不也生下一名女婴,我现在也想要一个。。。。。。”
    林玲不屑地笑了笑,自语道:“真想不到明浩还有这样的妈,堪比金字塔一样的奇迹啊。要是我妈也是这样,我一定会一鞋底拍死自己算了。”
    明浩冲了一个澡,衣衫完好地从洗手间里出来,跟林玲招呼道:“我想去卫哥那儿,他酒吧今天整装修,我看看有没有我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你不要吃早餐吗?”
    明浩走进厨房拿起一片面包含在嘴上,又从冰箱里拿了瓶酸奶,走到家门後的鞋架跟前,换上白色平板鞋,打开家门。
    林玲气得直跺脚,“难道这事儿就这麽急?你就不能在家陪陪我一块吃早餐。”
    明浩没有说话,快步离开。




(二十四)谢谢你肌肉发达的在意1

  卫羽晨昨晚没有回家,他在酒吧的一条沙发上处理了一次睡眠,他甚至没有顾得上关上酒吧大门。
    明浩直接推门而入,站在卫羽晨的躯体前,替他捡起地上的皮夹克,盖在他的身上。
    卫羽晨受到惊吓,立刻醒了过来,揉揉惺忪的眼,坐起身,迷迷蒙蒙地问:“现在是几点锺了?”
    明浩掏出手机,回答他:“马上就九点。”
    “九点了。。。。。。”卫羽晨不知道该说什麽,一脸茫然地在沙发上找什麽。
    “对了,你昨天发短信给我说,你酒吧今天改修啊。”
    “我自己处理好了,只是把墙上染有血迹的墙纸给换掉而已,跟一个搞装修的朋友弄得很晚,所以今天才会这麽晚起来。”卫羽晨暗自好笑,笑得有些无奈。
    明浩点点头,猛地提神问:“血迹?发生什麽了吗?”
    “小事情而已,我已经处理好了。”
    明浩似乎提起兴趣来了,他犹如岩洞的眼神告诉卫羽晨他想知道血迹的由来。是的,他觉得这两个字眼充斥了一种隔岸观火的刺激,这也是他潜藏在他内心不被提及的小小冷幽默,或是说小邪恶。
    卫羽晨捡起地上的一个被遗漏的玻璃屑,在手上把玩了半会儿,“是何里,他受伤了,再次受伤了。”
    明浩慢慢握起拳头,金刚怒目地盯著卫羽晨看,想好的话在嘴里被咀嚼成一团,“很痛,他再次,受伤,很痛,不,更痛。”
    “可能,但他很坚强,他自己走回去的,他的手臂上全部是血液。”卫羽晨背过身去,拿起吧台上的一瓶酒,咬开瓶盖,回身递给明浩,“其实是蠢,很鲁莽。他的脾气太暴躁了,别人只是跟他搭了一下讪,他就踹了别人一脚,但别人不是孤身一人来酒吧的。”
    “他现在在哪儿?家吗?”
    “你不会想去找他吧?”卫羽晨有些吃惊和恐色,“我劝你还是别去了,听说尹哲从他家出来也受伤了,好想尹哲只是去问他为什麽放他鸽子的原因。现在他就一疯狗,逮谁咬谁,没他高大的家夥就别去自寻死路了,至少现在不要。”
    “告诉我他的家庭住址。”明浩的语气很强硬,“我自己一个人去。”
    “何里现在不在家里住,他自己在巾柏大厦买了一套房子,1304号就是他的。还有,那个守门的大爷知道何里的房间。”
    明浩把手上的酒递回给卫羽晨,横眉怒目地再次扫遍他的整张脸。连卫羽晨都有些害怕地後退了一小步。
    明浩在巾柏大厦不远处停下,看到大厦前面停了长长一排顶级跑车,不免有点却步。
    他掏出手机,查找前不久的通话记录,提取到何里的手机号码,毫不犹豫地拨打给他。现在明浩真的想立马见到何里,告诉他自己的担心。
    手机无人接听,只有细小而尖锐的玻璃屑从手机声孔里射出,於是明浩的耳道里溢出隐形的血液,只是令人恐惧却没有丝毫疼痛。
    明浩不能多想了,他急如星火地走进大厦的厅堂里,问悠闲地躺在单人沙发上看报的守门大爷:“我想找1304的何里。”
    大爷有些不悦,他讨厌明浩这种问话态度,让他极为不爽。大爷不慌不忙地取下耳廓上夹著的一根小熊猫牌子的烟,点燃,叼在锋利的嘴唇上,翘起二郎腿,“你是他的谁?”
    “家人,他最重要的人。”明浩铁骨铮铮地回答守门大爷。
    “哪种类型的?”
    明浩将视线从大爷油光的脸上移开,惴惴不安起来,嘴角抽动了几下就毫无反应了。
    大爷起身从招待台上拿过一个深红色的笔记本和一支精致的钢笔,递给明浩,”签个名,写上拜访日期你就可以上去了。”
    明浩将信将疑地写上名字和今天的日期,走到楼梯口,回头看了眼守门大爷,深吸了口气,没有多想什麽,突突地跑上楼。
    这就是何里的房间了,在他的房门口有他Adidas的运动鞋,鞋子里飘出一股淡淡的不知名的香味。
    明浩按下门铃,许久,门才被打开,是那位明浩在Crime酒吧的同志情人日上见过的女人开的门,她只穿了一件蕾丝的内裤。
    明浩的气息突然被一股暧昧的氛围切断,整个人像一个座落在沙漠边缘的古堡顷刻崩塌。
    “你叫洛明浩,我还记得,那个弹钢琴很棒的帅男孩。我叫莫雪,何里的女朋友,很高兴认识你。”莫雪朝明浩优雅地伸出手。
    明浩虽然眼睛瞪得大大的,但他什麽也看不清,亦不会知道有一只晶莹剔透的手搁浅他沼泽一般的面前。这只手在生根,在逐渐庞大,打算在突然的一瞬间连根自拔,倒向明浩。
    毁灭。。。。。。
    明浩好不容易恍然醒来,他侧过头去,落寞地说:“我只是来看看何里的伤势怎样了,既然你在这儿,我就先走了。”
    “嗯,那你慢走了。”莫雪的眼角处挤出一种异样的笑。
    在明浩消失之前的一秒,何里大声叫住了他。何里的声音里滞留了黑色的血块。那一定也很痛。
    明浩笑著转过身去,泪眼朦胧,模模糊糊地看到头上和手臂上包裹了厚厚绷带的何里,他看起来还是那样英俊而道貌岸然,只因他的疼痛被储存了起来。
    明浩清楚何里想让他知道这些伤打败不了他。是的,何里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他粗壮的手臂,那结实的肌肉,那比例科学的骨骼,还有他身旁风光妖娆的女人,这就是一个如此正确而绮丽的小世界。
    明浩的视线就像一个正被击打的鼓面,等到眼泪拼凑而成的鼓手停止击鼓,他才看清那个小世界。原来那个小世界也存在这麽多冒著哀气的裂缝。
    何里把衣服丢在莫雪的身上,愤怒地命令她穿上衣服立马离开。
    莫雪很委屈,但极力控制自己的眼泪不下流,她在金碧辉煌的走廊里穿好衣服後,猛地抱紧何里,嘴往何里的脸上蹭。
    何里皱起好看的浓眉,脖子後仰,倔硬地推开莫雪,吼叫:“还不滚,我朋友在这儿,你这样算什麽?”
    何里没顾及莫雪的反应,走去明浩的面前,不好意思地搔搔後脑勺,不知道该怎麽解释这种糟糕的场面,只是抿著嘴羞笑。
    “她是你的女朋友,你这样对她不太好,我看到你已经没事就放心了。”
    “谢谢你。”何里挺胸曲臂,拱起声线说:“你看我,现在又是一头牛了,身材棒棒的。”
    明浩捏了捏何里鼓起的肱二头肌,点点头,含笑道:“嗯,很结实,比我的要结实。但你也不能因为自己身强力壮老是跟别人打架啊。”明浩的眼又晕出红。
    何里有些心疼了,麽指轻揉揉明浩的脸颊,半嘟起嘴哄道:“我再也不跟别人打架了,好不?我以後乖乖的。”
    明浩也学何里挺胸屈臂,吓唬他:“你要是再让我知道你被打了,我就会先打你再去打那个打你的人,我也是身材棒棒的啊。”
    两人不禁笑了起来,完全没注意到仍站在他们身後的满腹鬼疑的莫雪。




(二十五)谢谢你肌肉发达的在意2

  何里拉著明浩进去家里,关上门之前,对莫雪不屑地说:“记得替我像你妈问好,还有,把你的坏毛病改改,别动不动就在别人家里脱衣服。你不冷我还冷呢。”何里故意抱臂打了个寒颤。
    何里的房子被装饰得极其华丽,雕刻无比精细的天花板,巨大的落地窗,天鹅绒的窗帘,占据了一大块天花板的水晶灯,大到家具小道厨具,无不透露出其设计师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艺术家鬼斧神笔的绝妙技能。就连刺眼的地板砖倒影出来的人影都是绅士和贵妇的化身。
    何里让明浩坐到沙发上,打开超大屏的液晶电视和德国进口的立体音响,然後手搭在明浩的肩上,问:“要喝点什麽?鲜果汁还是洋酒?还有巴西的咖啡豆,现磨现煮的。”
    “烈性酒有吗?二锅头什麽的也行。”
    何里歪起嘴,喷出笑来,揪住明浩的腮帮,宠溺地说:“你刚才的表情真可爱,你要永远都是这样该多好,快快乐乐的。”
    明浩尝试著再做一次刚才的表情,结果五官的混乱和迷失让明浩自己也笑了起来。
    何里故意架起一副正经的姿态,“呃。。。。。。二锅头没有,威士忌倒有几瓶,但不允许喝多,只给你一小杯,果汁的话,你只要喝得下,我就一直给你榨。”
    “现在几点了?”明浩竟然问起这个。
    “还早!”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酒在晚上的时候来喝。”
    何里心想:明浩是不是打算在我这儿过夜?!
    何里像个小孩子一样拍起手来,跳得老高,说:“什麽地方,快去,快去。”
    他们坐上了8号公交车,在各种颜色和质地的目光和议论中到达终点站,只要穿过这威严肃穆的钢铁门便到了这个繁华都市的郊外。这里一切都是很安静地在呼吸,每一片叶子都是一个温暖的摇篮,最鲜嫩的空气从摇篮里长到会走的时候就开始浪迹天涯。
    从过去到现在,从记忆深处到大脑的浅皮层,它们流浪的脚步永远欢乐地响著,比安静更静的脚步声,比安静更有生命力的脚步声。
    明浩主动牵起何里的手,带他走到一条月牙形的湖边。
    现在湖水已经从大地的毛孔里溢出了一些,清透而温热,周围的水草开始复苏,它们褐色的皮肤脱落了不少。
    “在这儿就能感觉到生命还是很美好的,总觉得的这些没有语言和表情的花草树木能保护到我。所以我喜欢来这儿,从我9岁开始我就知道这个地方,那时我们学校在这儿组织了一次野炊,是我人生里最快乐的一次记忆。。。。。。”
    何里失落了些,他竟然从来不知道这个地方,这儿竟然还有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最主要的是,他最爱的人曾经把最美好的快乐留在了这儿,如今那些快乐只能成为愚蠢且悲哀的记忆,用沈淀的血液来祭奠。
    “我记得,那次野炊,刘芸不小心打破了她带来的铁锅,於是我们只能用别的小组的锅盖来炒菜。我们真的很倒霉,笨笨的杨晓明竟然把他家的电饭锅带来了。我知道杨晓明很厉害,他告诉我们可以用水流来发电,他带来自己制作的小型发电机,但问题是,三脚插头应该接在什麽地方。。。。。。”
    何里咯咯地笑著,“然後呢?”
    明浩耸了耸肩,“然後,我们直接把电饭煲的内胆拿出来,挖洞煮饭,最後,杨晓明忘记用抹布包住内胆边沿,直接用手端起它来的。最後,煮好的饭跨鹤西去了。还好,别的小组还有很多剩饭分给我们。”
    “谁炒的菜?”
    “我。我犯罪了,我炒的菜都不能吃,组员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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