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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重生之乱试佳人-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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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叔叔阿姨的半个儿子,陪他们旅行是应该的。”应文智淡淡地说。

爸妈听了这话通通满意的微笑。

我则立刻涨红了脸,刚才还想着女儿能带回半个儿子,他现在就自称自己是我爸妈的半个儿子,这也太巧合了。

荷花拉了拉我的衣袖,低声说:“文智哥哥好好看啊”

我这才去打量他,穿着秋天最常见的外套,衬得他身材修长。并且,以我跟荷花现在的身高,需要仰望他,这样一来他的形象更加高大挺拔。脸是没话说的,像是精致的雕刻品,几乎没有瑕疵。几乎而已,真没有任何瑕疵,他还是个人吗?

“啊,是啊。”我只好应和着。不知道一个10岁孩子眼里的好看,到底是怎么样的。

我看荷花对应文智一脸崇拜,心下一惊,这小妮子别是喜欢上了应文智吧……转念又觉得自己太杞人忧天,才10岁的孩子,懂个屁感情啊

坐上飞机,我有点晕,想吐。应文智坐我左边,即刻递上来几片口香糖,他早有准备。我接过,放进嘴里就嚼起来,果然好了很多。

荷花比我有准备,她早就带了漫画书来看,我则对那个没兴趣,一时之间不知道做什么好。

于是想拿出手机玩游戏,才发觉登机前就已经关机。这几个小时的旅程,难道要我呆坐着吗?应文智拿出书报来看,而爸妈听着音乐也在阅报。真是的,人人都比我准备充分。

“给。”应文智递给我一本书。

我接过,是倪匡的《卫斯理》,我心下一喜,这里不把我当小孩子的也唯有应文智了。

《卫斯理》这书有很多系列,之前看过好多本,现在这一本是我从未看过的。我越看越入迷,结果书才看了一半,目的地到了。

走出机场,就觉得天空干净澄澈,路旁树木葱茏青翠,叫人心旷神怡。

到了下榻的宾馆,我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荷花来拉我,“爸爸妈妈叫我们下去吃饭。”

她已经能很熟练地叫出爸爸妈妈这样的称呼,爸妈早已把她收为义女,他们当她是秦鸢,而我也不嫉妒,我当她是秦欢。

我快速洗了个澡,就跟荷花下楼去。爸妈与应文智早已就座,桌上已经上满了食物。

“来,欢欢,荷花,过来妈妈这里坐。”妈妈向我们招手。

我确实肚子饿了,看到这些新鲜的菜肴很是欢喜。荷花盯着桌子上琳琅满目的菜也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咦,这个饭好吃。”

“那个是海南鸡饭,很受华人喜欢。”

“这个,这个是鱼头。”

“对,这个是咖喱鱼头。”

“咦,这个饼……”

“这个是印度饼,一个饼作出十多种不同口味,来,你试试……”

荷花跟妈互妈的动很好,相比之下,她们更像母女,我内心深觉失落。我低头不语,嘴里的食物也味同嚼蜡。应文智看出我的异样,夹了菜给我。我对他感激的一笑,这不能怪别人,是我不够活泼,闷死人,谁对着我都快乐不起来。

于是我贴到妈妈身上,“妈妈妈妈,你不给我夹菜。”

“好好好,妈妈给欢欢盛一碗肉骨茶。”她说着给我盛一碗汤。

“什么什么,这个叫什么来着?”

“肉骨茶。”

“明明是排骨汤。”我说,“怎么这样奇怪的名字,还叫茶。”

“这汤里可有很多补身子的药材呢。肉骨茶是新加坡名菜。”

“阿姨懂得真多。”应文智奉承妈妈。

“哈哈,我是跟着你叔叔来多了,熟能生巧。”

“都吃饭吧。”爸爸喝一口酒,淡淡地说,“吃完还能出去看看夜景。”

于是一行人就开始低头吃饭。我心里藏着事,总觉得食物吃到嘴里便没有什么味道。

我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好像一开始能先声夺人,讨得别人喜欢。但很快,自己的热情就减免,喜欢把自己藏起来,不去主动理人,却还要求别人来源源不断的亲近我。真是个骄纵的家伙,我不禁这样形容自己。

人家说喜欢文字的女子大都薄凉。我想,很多时候应该是不知道怎么表达吧。就像,我面对着妈妈,明明母女之间可以亲密无间,但羞耻心会莫名的涌上来。毕竟我是这么大的人了,还矫揉造作地去撒娇,不是很奇怪吗?我会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是因为应文智在身边的缘故,他能看穿我,所以令我害怕。

应文智那天所说的话原来是真的,他怕我。因为我们彼此都有对方的秘密,我亦是害怕他的。

“文智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吗?”吃完饭,妈妈发问。

“啊。”他看我一眼,“有了。”

妈妈很是惊喜,但他绝对不会对刚才应文智瞥向我的一眼有任何想法,“那这次旅行应该带她一起才对啊。”

“她与家人一起旅行。”

“原来是这样。你应该多学学小枫,哈哈……”

“是……”应文智不好意思地舔了舔嘴唇。

“你怎么这么八卦。”爸爸显然有点受不了。

“人老了就这样。”妈妈感叹道,“文智不会介意吧?”

“当然不会。”

荷花眨巴着眼睛听得很认真,我则低头玩弄自己的衣角。

之后我们兵分两路去逛夜市。

妈妈玩心大发要带我跟荷花去游乐场,说这个时候一定灯火辉煌,非常好看。

我当然不愿意去,于是荷花跟爸妈一起,我跟应文智一组。

街上很热闹,但几乎每个城市的夜晚都差不多,灯火通明,高楼林立。

我又想起秦枫,即刻发信息给他问他近况。

他告诉我他跟童亦筝两个人正在爱琴海附近的别墅里吃烛光晚餐。靠,真有情调啊。心里好像被堵了一块大石头,我什么时候才有这样的机会跟自己爱的人一起……

“在想什么?”应文智问我。

此刻我们在一条比较寂静的路上走着,偶尔有车路过。

“在想我哥他们。”我说,“他跟女友多快活啊。”

“我们也可以啊。”他说着过来牵住我的手。

他的手真大,我的手那么小,像一颗丸子一样被他捏在手里。

“少来了,外人眼里,不是哥哥带着妹妹,就是年轻爸爸带着孩子。”

“我有这么老?”他声调提起来。这让我觉得亲切,我特别害怕他说话没有情绪波动,让人猜不出他的喜怒哀乐。

“是我比较小。”我说。

“哪里小……”

“胸部和屁股都小。”

听我说完这句话,他狂笑不止,“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幽默感。”

'文'“哈哈哈。”我附和他面部表情地干笑几声。

'人'路旁的树丛有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转头,就看到里面跳出几个高大的外籍男子。

'书'一共5个,把我们团团围住。我不禁倒抽一口气,这里治安怎么这么差

'屋'“干什么?”应文智下意识地把我拉近,说的是英语。

带头一个,一头金发,眼睛特别大,他嗤笑一声,“我们只要钱。”

“糟糕,钱包没带在身上。”应文智一拍额头,“衣服换了,没发现。”

本来,我们就只在宾馆附近逛逛,并没有打算走远,当然也不需要用钱。

那几个人以为我们小声嘀咕,是在商量着什么,于是很不耐烦了,上前推了应文智一把,“快拿出来”

这下惹怒了应文智,本来想着给点钱就算了,现在我们身上都没钱,一场恶战必定难免了吧?不过,我一点也不害怕。这些人身上好像都没带武器,徒手的话,应文智有这个能力以一敌五。

我正思考着呢,那五个人齐齐扑过来,应文智一手把我抱在胸前,然后一拳一脚打开去,没几下,那5个人统统躺到了地上。

有三个明显体力不支起不来,应文智出手有够重。另外两个高大点的,很快站了起来,从裤腰那分别抽出棍子和刀。那刀在灯光下折射出一道亮闪闪的光,吓得我脊背发凉。应文智把我放到身后的花坛边,然后走上去,对那两个人做了个鄙视的手势。

那两人立即面目狰狞的冲过来。又没几下,他们两个又趴下了。应文智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然后走向我。谁知那个拿刀的又冲了过来,而且目标不是应文智,是我。应文智情急之下,拿手去挡,被割了很长一道疤,血喷涌出来。

我再也忍不住,尖叫一声,眼泪都涌出来。

应文智把那人踹倒在地,抱起我就走。

“别哭。”他说,“没什么的。”。

第九十四章 新加坡【2】

我们到了繁华点的地方,找到一个公园。在亭子里,他手臂上的血源源不断地流出来。

“我帮你。”我握住他的手掌开始输送力量给他。

谁知他把我的手推开,“别忘记了,我自身的治愈能力可不比你差。”

“怎么这么长时间,血还没有止住?”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泪止也止不住。

“很快。”他笑着对我说,眉头却又皱了起来。

我以为下一秒,我会看到伤口迅速愈合,就像看一朵花开的录像,按了快进键。但并没有,伤口虽然在慢慢愈合,但那种速度令人等得心焦。

电光火石间,我已经明白了其中缘由。一定是那天把妈妈带回来,他已经沦为一个普通人。由原本的永生到了现在同一般人无异的状态。不知道那是怎么样辛苦的一个过程,只是这家伙从来都把心事藏在心里。他到底是邪恶的,还是善良的,或者是善变的?看也看不透,却很想去了解他。

“傻子。”我拽过他的手,为他治疗。这一次他没有再拒绝,他一定看到了我眼中的坚定。

伤口很快愈合,只是疲惫也向我袭来。毕竟还是10岁孩童的身体,这样大的伤口消耗我太多体力。

“为什么会这样?”我将头靠在他手臂上,累极了。

“这才是适合做一个普通人不是吗?”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悲伤。

“值得吗?”

“值得。”他说,“比起死亡,永无止尽的生更为可怕。”

“谁令你有这样的觉悟?”我好奇。

“你。”他说。

这时候的应文智很是温柔,我抬头看天空,黑的,深邃的,缀着几颗闪着微光的星。

然后,我的头越来越沉,终于合上眼,在黑暗里睡去。

第二天被荷花摇醒,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裙,笑脸白皙,黑发顺滑,就像一个小公主。

“嗯,什么事?”

“昨天晚上,你跟文智哥哥干嘛去了?”她好奇地问我。

“没什么,不过是就近逛逛。”我起来洗漱,“你跟爸妈去哪里玩了?”

“那个游乐场可有趣了,到了晚上还好多人。附近有动物园,爸爸妈妈带我去看大蟒蛇。”她语调兴奋地讲述着。

小孩子就是好骗,我不过随意几句话就把话题转到她那一方。我很是怕她问起应文智,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预感,觉得她会是我未来的情敌。我这样的想法真是好笑,未来,多么遥远的事,我们不知会碰上多少个比应文智年轻帅气的人。只是,这世上,只有一个应文智,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今天是什么活动?”我问。

她躺倒在床上,“爸妈说带我们去那个花柏山,听说是新加坡很有名的景点哦。”语气里难掩欢喜。

是山啊,我可没兴趣爬山。也许小孩子会喜欢这样的活动,但我明显觉察自己老了,懒得动。就是不知道今天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可以由我跟应文智单独行动。

“欢欢,荷花,下去吃早餐了。”妈妈敲了敲门,喊道。

“知道了”我应一声,然后开始挑选衣服。

尽管,这些衣服我都无爱,可既然要出去的话,谁都希望自己打扮得漂亮点。

“荷花,你穿什么衣服?”我问她。

她打开行李箱,挑了一套淡紫色的裙子,外加一件小马甲。这个小家伙越来越会搭配衣服,聪明可人。

我也有这样的一套,只是不想跟她穿得一样,也不知是什么心理作祟。

忽然想起昨天累得睡倒,一定是应文智带我回来,那还没洗澡呢。

于是我跟荷花说:“你先下去吃吧,我洗个澡。”

“我等你吧。”她说着又拿出漫画书看起来。

我也就不管她,自顾自进去洗澡。看着镜子里自己稚嫩的身体,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差不多可以接受这是我自己,但往日自己那副十足的女人身体还是在脑海里。

我跟应文智现在算是什么状况呢?他已经变成一个普通人,法力大减,那么他还能看到我的灵魂吗?如果不能,他会喜欢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吗?哎,我怎么变得这么丧气啊,我必须坚强起来,人生还有几十年要过,这样自艾自抑可不好。

总之,我决定了,要是往后应文智不喜欢我了,我也一定要把他追过来,反正这世上现在只有我知道他的秘密。只不过,我现在对任何人说关于阿诺斯的事,谁会信呢?搞不好,我的记忆还会被应文智给篡改掉。

咦,莫名其妙的又想了一大堆,我赶紧涂上沐浴露,迅速冲澡。出去,发现荷花还看书看得津津有味。

我挑一件鹅黄色短裙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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