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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比蒙王朝(vip完结)-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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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羽云阙知道唐修意故意帮着他讨墨雪院的欢心,一次次的骰子之赌,他输给了唐修意,却赢了越来越多的东西。他身为二皇子,生母位分不高,能获得父皇夸奖,墨雪院欢心,已是引来诸多嫉妒。长皇子乃是东宫皇贵君所出,最是受宠。羽云阙每次看到这位皇兄缠在唐修意身边,就发现自己的心里有种可怕的憎恨,越演越烈,这种情绪如此的强烈,以至于长皇子也有所察觉。
  “卑贱胚子,和他那个姆妈一样不要脸面,真拿自己当个人物。”因为“失足摔倒”而脚腕重伤的羽云阙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刻意为之的说话,想到那个微笑着看他“失足跌倒”的皇兄,心里一片悲凉,那些细碎的声音像是诅咒,让他夜不能寐,直到所有声音突然消失,唐修意一身白衣,俊美动人,却流着泪,坐在他的床头。他假装自己睡着了,却狠狠咬着枕头,他怕看到唐修意的眼泪,更怕自己的眼泪。
  然后发生的事,太快,太多,让他错眼不及。他的母君,小小的封君,竟被人下毒,毒入肺腑,已不可救,而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东宫皇贵君。东宫成了冷宫,他的姆妈却没救了,他躲在墙角想要哭泣,却听到墨雪院和母君的对话:“我是战场伤重之身,断然没有子嗣的,你帮了我如此大忙,我定然不会亏待了云阙,你就放心吧。”
  那一刻他浑身颤抖,却被唐修意搂在了怀里,唐修意把手塞进了他的嘴,任由自己把他的手咬得鲜血淋漓,泪水落在伤口,让唐修意疼的面色煞白。
  封君猝,东宫德行有失,打入冷宫,墨雪院位尊德高,升擢东宫皇贵君,二皇子羽云阙少年失母,寄养东宫。
  从那天起,羽云阙终于意识到一件事,位分,权力,是必须紧紧握在手里,不可或缺的生命。
  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只剩下修意,那个快乐的少年,让他想变成更好的人。
  云京城,紫禁城,波谲云诡的美好下,羽云阙渐渐成长,他唯一的慰藉,就是和唐修意牵着手走过寂寞的宫墙,一起看夕阳染红这金碧辉煌,一起看飞鸟剪开苍蓝的天空,一起看飞霜殿檐角的白霜。
  “若是飞霜殿挂上铜铃,清角吹寒,白霜铃音,定会更美。”唐修意指着皇帝最私密的寝宫,轻声开口。
  “我若为皇,会在飞霜殿挂上一千二百九十六个铜铃,和你一起聆听。”那是羽云阙,第一次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誓言,修意握着他的手,飞霜殿的檐角挂着白霜,天空的大雁人字成行,修意的唇,暖得像夕阳。
  二皇子,诚郡公,诚郡王,诚亲王,羽云阙一步一步,走得越来越扎实。权力的滋味,比修意的嘴唇更美好,再没人敢用蔑视的眼光看着他,再没有人敢嘲笑他的出身,那些曾经鄙薄他如看虫豸的兄弟,一个个消失在他前行的道路上。他和修意并肩前行,扫清了所有的障碍。
  直到,修意成为了他的障碍。
  当年宠爱到让他进入独厚宫学习,待遇远超皇帐的九五至尊,如今和圣尊大祭司却剑拔弩张,大隆版图上,请愿废立神庙的声音渐渐出现,这背后太多双手在推动,太多的利益在纠缠,他和修意,谁也阻止不了。
  “父皇如今正在火头,若是我去谏言,只会受到斥责,若是圣尊大祭司能够服软,或许还有转机。”自己这样安慰他,尽管自己都知道这不切实际。
  “一步退,步步退,我们唐家,已经退无可退了!”修意气愤失望的脸像是一根刺扎进了心里,随着修意和那个傻瓜三弟的亲近,越扎越深。为了气我,竟然去勾搭那个蠢货?已经很久没人敢这么忤逆我,唐修意,你未免太过分。
  他独自走过云京的街道,那些他和修意曾经微服游玩的地方,直到,遇到狄峻。
  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骑马跨刀的狄峻,笑容肆意,打马长街,纯真无邪,肆意飞扬的表情,和当初第一次遇到的修意那么像。以他今时今日的手段,想要讨好一个人,是如此的容易,狄峻迅速的落入自己的怀里。江湖子弟,能够得到贵戚钟爱,狄峻是个知道感恩,知道自觉的人,那种亲近和依赖,是修意不能给他的。或者说,修意依赖他的事情,他做不到,狄峻依赖他的事情,他做得到,自欺而已。
  可惜当时,他并没有学会“自欺欺人”四个字。
  修意终究是沉不住气,先来看自己,那一刻,刻骨的思念突然蔓延,他这才知道自己心中真正珍视的人是谁,影子再好,也替代不了本尊,心有万千愧疚,自己却只是搂紧了狄峻,笑得云淡风轻。
  狄峻怕是也察觉到了吧,他见过修意之后,笑容便变了味道。若说不宠,那是假的,狄峻的温柔,就像是修意欠缺的那一角,弥补了自己心里的遗憾,那从小从未赢过的骰子之赌,那事事不如修意的遗憾。哪个皇子不是三君四嬖,自己只是多了个狄峻,修意,你若是学不会包容,还怎么做我的皇子君?
  神庙与朝堂之争,终于爆发,云京城请愿游行声闻百里,大朝会召集天下官员,决定共议神庙废立之题。至此生死攸关之时,他一句话,或许就是倾盆还是反转的变化,他不敢开口,他不敢做这个决定,爬到这个位置,他付出了太多太多,他的一句话,或许换回的是父皇一句话,或许,他就什么都没了。他在等着修意,他希望修意能给他做出决定的力量。那一刻他才发现,自己其实和当年在宫墙下哭泣诉苦的少年没有任何区别,自己,依然没有站出来的勇气。
  修意真的来了,手中拿着玲珑骰子:“云阙,我们再赌一次,若是我赢了,你救救唐族,若是我输了,我就请立狄峻为皇子君,以缓解唐族危局。”
  自己伸手要接过玲珑骰子,修意却第一次主动扔下了骰子,是个一点。那一刻,羽云阙忽然明白,身为百花谷的弟子,武道天才,唐修意想要控制这个骰子,简直易如反掌,每一次只赢一点,原来是有意为之。若说心中没有怒气是假的,这样结果,也是你有意为止吧,除非我掷个一点,否则便是稳赢,既然你如此选择,那便自己去做吧。
  然而修意看了他很久很久,等了很久很久。羽云阙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唐修意猛然转身而去,连骰子都没有拿。羽云阙困惑,他捡起玲珑骰子,看着殷红如血的骰子点,轻轻的抛下,竟然是个六点。
  修意跪在狄峻的门口,静静哀求。
  唐族千年未有的奇耻大辱,即将册封太子的羽云阙娶了平民出身的狄峻为皇子君,这不仅是狠狠扇了唐族一个耳光,更是唐族被斩断最重要权力的标志,从此之后,凤君必唐这一点,成了过往云烟,一步退,步步退,唐族彻底退出皇室后宫的那一天,已可预期。
  登基为皇,主宰天下,羽云阙在飞霜殿挂上一千二百九十六个铜铃,那是一元之数,圆满之意,只是站在他身边的,却是狄峻,而不是唐修意。
  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他和唐修意变成了这个样子,越走越远,貌合神离。羽云阙困惑,却不愿深思,这天下有太多的事需要他思考,修意,既然选择站在我的身边,就该学会接受这一切。
  可惜修意看来是没有学会。狄峻从进了宫里就不曾开心过,总是疾病缠身,竟突然甍逝!凤君刚刚生育不久,夜半头痛,竟无人通知他,太医更是草草了事,以至于当朝凤君,竟然呕血而死。彻查后宫,原来是主持后宫事务的东宫皇贵君唐修意,以“凤君病榻多年,皇上难得歇息,莫要通报”而贻误了医治。
  那一刻,已经自号景帝的他,想起了惨死的母君,想起了给他崇高位分却没能等到他登基搏个太君位分的墨雪院,他没想到他的修意,竟然也会变得如此狠毒!
  “你知道我当年求狄峻的时候,他说了什么吗?”唐修意静静跪在地上,脸上并无愧疚,“‘你说现在,谁是影子,谁是本尊。’我现在也想问问你,我和狄峻,谁是本尊,谁是影子?”
  “荒唐!”怒不可遏的羽云阙,不愿深究那深深的痛苦和愤怒究竟从何而来,被血洗的后宫,掩盖了这可悲的阴谋,他把羽良夜封为太子,太子寄养在唐修意的膝下,就是要时时刻刻提醒他,扎着他的心口,让他胆战心惊,让他不敢再轻举妄动。
  他其实也是怕着另一件事,那就是他和修意的孩子,他最疼爱的羽歌夜,胎中不足,是胎死腹中之相,他用了郭小山这个前辈高人的秘法,用圣河尽头的神龙之血为这个胎儿续命,但是他不知道这样长大的,究竟是一个正常的孩子,还是一个和妖兽蛊兵一样可怕的怪物。他甚至不敢告诉修意自己用了逆天的龙脉吞灵,若是歌夜死了,他希望修意以为他是自然死亡。若是修意能够移情到良夜的身上,那么歌夜如果死了,他或许就不会那么伤心。
  事情比他想的更好,歌夜虽然受尽苦难,还是平安长大,聪慧过人,良夜养在修意的膝下,宠爱比歌夜还要多,他的修意,终于像是个凤君的样子,他对于狄峻的愧疚,也终于能够淡化。
  然而,所有的美好,终究戳破了,当他察觉身体不适,召来那个江湖毒医的时候,他才发觉,自己竟然被人下了毒,他喝的黑莲汤,本是天下首选滋补之物,可是若闻了炎犀之角所做的香料,就成了断肠奇毒,这两味药物,至贵至稀,常人猜测不到,也得不到。
  从夜阑口中确认,这香味确实在坤宁宫中时,羽云阙的心里,竟没有半点难过,他扬起头,看着稀疏的阳光,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坐在屋檐,向他嬉笑的少年唐修意。
  我终于明白了,对不起,修意,因为我先变了,你才变了。当年父皇内定你为未来凤君,你看中的人,就会成为太子的人选。曾经无数次的骰子之赌,你想让我变成一个更好的人,我也想为了你变成个更好的人。你做到了,我也做到了,我成为了君王,却亲手剥夺了属于你的位子。那最后一次骰子之赌,无论几点,我都应该牵住你的手,保护你,实现当年的诺言。
  玲珑骰子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你用一生压我做赌,我却让你输得一干二净。
  对不起,修意,我知道的好晚好晚,我想再给你一点庇佑,却已经来不及开口。
  若有来世,我不为皇,你不为凤,我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和你一世平凡夫妻,一生一世一双人,可好?
  作者有话要说:嘛。。。就这样吧。。。


☆、93母子成锁

  一万铁甲;有雁南关被荒原风沙磨得最利的刀;有羽歌夜身边全军优选最强悍的战士;北莽以三万冰熊军围困云京,大隆以一万人直攻北莽王城;这就是羽歌夜心里的霸气。
  纵观历史;也鲜少有如此行险的围魏救赵之计;北莽和大隆全线起兵;烽火台的狼烟几乎不曾停息。而在两国激烈交锋的同时,这一万人已经悄然来到青格尔草原。
  北莽天高地阔,地广人稀;青格尔草原上零星分布着数百人组成的部落;夏季逐草而居,放牧为生;冬季则聚拢到草原边缘,熬过难熬的冬季。地处极北,太阳不近,让他们过了八月之后,就已经开始迅速转冷,秋季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滚过草原,染黄绿草,旋即便被冬风拍死在冻土之中。
  这一万铁骑,就追逐着秋风的脚步,逐渐深入青格尔草原。北莽民风彪悍,人人皆兵,奈何地处偏北,坏处是铁矿不足,铠甲武器不够,好处是他们临近北海极冰之地,没有后顾之忧,只需防御所有“南方鬼子”。然而面对全副武装的重骑,饶是北莽全民皆兵,也不敢轻缨其锋。从西边雁南关撕开防御缺口的大隆军势如破竹,马踏青格尔,在即将跨越草原的时候,才遭遇到第一波有威胁的敌人。
  三万冰熊军骑得都是北莽耐力最好爆发力也优越的冰原马,此刻面对大隆军,饶是北莽善于畜牧,也只能出动二线的草原马。虽然坐骑不如大隆精心培育的边关交趾马,身上穿着的只是鞣制的皮甲,北莽军的气势却丝毫不输于大隆,他们如同枪锋一般的杀气,都来自于一马当先的白衣小将,那人一匹雪白名驹“云破月”,倒提银枪,虽相隔千米,却能感觉到他沁着烈酒的枪锋般冷辣的目光,正是当年来大隆挑衅的北莽四秀之首,枪仙传人吕箜篌。
  羽歌夜身前无邪匕首高高浮起,上面攒动的雷电形成三米长的闪光刀锋,慢慢横平,直指北莽大军。
  “挡我者死!”羽歌夜一声怒吼,全军狂奔而动,声若雷霆落大地,势若龙蛇吞苍穹。草原上的细碎石子和草叶都被强猛震动颠到飘起,北莽军也狼吼狂奔,双双立起兵刃,冲杀而来。
  以北莽雷池大祭司最擅长的雷系法术先攻,是羽歌夜有意为之。北莽大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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