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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比蒙王朝(vip完结)-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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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我真的要兵戎相见?”羽歌夜阴沉地开口。孔雀胆却反手拦住他的脸颊,笑得分外挑衅:“想要得到我,就要赢了我,我不会像朔龙雀那样输了就跑,你若是能打败我,我就任你摆布。”
  “那就一言为定。”羽歌夜握住他的手亲了一下,引着狮鹫来到□高处,这里是突出山崖的一角,顶上是银月高悬,脚下是瀑布滔滔,羽歌夜揽着孔雀胆,骑着狮鹫立在山崖之角,静静等待。
  八千奇兵悄然沿着□而上,最前面的斑斓老虎正是当初三百龙脊十二个队长中的青龙,也就是曾经因为反驳羽歌夜被狠狠踹倒的倒霉蛋,他突然扬起头,耸动毛茸茸的兽耳,仰头嗅闻。几点水滴从高空坠落,带着古怪的臭味。估计是上面的哨兵在凌空“洒水”。青龙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鼻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呲着牙,露出几分狰狞。
  他身上的洛城白也跟着遭了秧,但是还是捂住了青龙的嘴。青龙恼怒地晃晃头,憋住了喉咙里的怒吼。洛城白仰头看看,轻轻拍拍青龙的脖颈,揉揉他毛茸茸的脖子皮毛,替他轻轻挠着耳根。名为青龙实为老虎的兽人仰着脖子,舒服地眯起眼睛。他们贴着道路悄然穿过峡谷,站在高处的哨兵根本想不到夜色之中会有人来到这里。洛城白抚摸着青龙头顶的王字纹,两个人悄悄沿着山路走过,看到西凤哨兵正站在山顶悄悄打瞌睡。
  整支队伍悄然穿过龙头峡谷,来到了靠近西凤的一侧,从高俯视龙头峡谷,再往前走,便能进入西凤国内。兽人驮着法师,没入森林之中。洛城白坐在青龙背上,从兜里拿出了一个铁球,比他在饱暖想要引爆的那一枚还要大,表面是一个镂空的铁壳,里面则是有着奇特构造的第二重圆球,洛城白催动自己法力,很快就面色苍白,满头大汗,他小心翼翼地把铁球上面的铁钎扎进树里。身体一晃,双腿发软,青龙探头钻进他双腿间,洛城白捂着裤裆吓了一跳,青龙不满地呲牙吓他,驮着他迅速消失在丛林里。
  龙头峡上游的森林中,大隆法师将铁球规律地插在了树上,和兽人们一起消失在森林中。
  “小孔雀,我给你看烟花。”羽歌夜轻声开口。孔雀胆紧紧握住缰绳,他阻止不了这场灾难的发生,只能安慰自己是驱除西凤痼疾,但是这一刻真的来临,还是忍不住非常痛心。
  猛烈的爆炸声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森林中爆发出火光。铁球炸裂的瞬间,里面藏着的火油,都滚落到树上,瞬间燃起熊熊大火。洛蒙森林到处火起,连成一线。树木本身不易燃烧,但是一旦大火蔓延而起,就会越烧越烈,不可遏制。烈火很快就蔓延开来,映得天空赤红,远比天姥山那场大火更加凶猛,无论野草还是乔木,整座森林从下到上,都被大火包拢,迅速向着远方蔓延。
  上千名法师共同驱火,有法力催动的机关炸裂后更难浇灭。驻守在龙头峡的西凤大军根本来不及救援,只能展翅高飞匆忙撤离。
  “处在龙头峡这样危险的地方,都不派一位擅长水系法术的法师来驻守吗?”羽歌夜轻轻纵起狮鹫的缰绳,狮鹫展开宽大六米的翅膀,高高飞上天空,壮美的羽翼轻盈划过夜空,从薄薄的云层穿过,在银色的月亮光辉照亮下,向着西凤国土飞去。
  “西凤天气炎热,法师大多擅长火系法术,放火还行,救火就很难了。”孔雀胆看着森林大火,这片森林保护着西凤,如今被彻底焚烧,他也感到非常痛心,“从西凤绕道北莽进入大隆的路径,我已经告诉你了,羽歌夜,你我狭路相逢,勇者为胜!”孔雀胆猛然跳下狮鹫后背,面对着羽歌夜从高空坠下,熹微的银色月光照亮了他脸上的笑容,黑色的双翅从他后背展开,绵软的羽毛像是两片剪裁下来的夜空,他像是生着黑色羽翼的恶魔,从羽歌夜面前掠过,远远地飞离。
  半兽化,这是进入武圣境界的标志之一,羽歌夜看着他毫不留恋地飞向远方,信心满满地微笑,提起缰绳,也向着大部队汇合。
  在羽歌夜和八千奇兵放火龙头峡,潜入西凤国内的同时,另外一批奇兵也悄然向着大隆进发。
  当初羽歌夜和唐清刀定下计谋,在西凤画的那条线,就是他现在从青衣江到龙头峡到醴江的路径,而他在北莽画的那条线,就是这批多达三万的队伍通过的密道。
  大隆北面防线,有千里绵延荒土,大隆在边境线上建了一条由钉子般扎在荒土的烽火台组成的长龙,守望相助,一处燃起,全线火起。接到烽火台示警,界碑关大军就可出动。北方荒原面积广大,一旦交锋就是正面对战,几乎没有花巧。唐清刀练兵有方,枪兵,刀兵,钩镰兵等兵种混合,在正面战场,北莽骠骑很难占到上风。
  然而这条长龙也有尽头,那就是从大隆雪州群山深入北莽的横断山脉,山势奇绝,险峰林立,山峰之间摩肩接踵,大隆的防御线也到此为止,山峰成为天险,封闭的同时也保护了大隆。
  但是这只奇兵,却正是在紧紧挨着的横断山脉群山之间,找到了一条几乎不可能的道路。
  他们都穿着独属于北莽的皮甲,在领口袖口都围绕着皮裘,骑着耐力惊人的北莽冰原马,从山峰之间的狭窄□前往大隆。这些□非常崎岖,根本不成道路,但是确实可以通行。领头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匹特别高大的骏马,神君非常,它背上的主人也与众不同,他在脖领围着一圈雪狐皮毛,却赤着上身,领先全军而行,探明险要的道路。
  “灵感大王,国师命令全军停下。”他身后练成一线的军士依次传递,在最前面的莽红袖听到消息,下令全军原地驻扎。他们夹在两座险峻山峰之间,从高空俯视都只能看到犬牙交错的悬崖,根本看不到人影。莽红袖双脚一踩马镫,猛然踏上山峰,身体几乎横在空中,真是“横行霸道”,他踩着悬崖快步穿过军队,来到队伍尾端一辆马车面前。
  这辆马车车厢不大,看上去也并不豪华,只需要一匹马就能拉动。在遍布山石的山谷小道行进,马车并不方便,不仅前行困难,而且十分颠簸,坐在马车里远不如骑马舒服。莽红袖掀开车帘,里面是面色苍白的朔长绝。
  “红袖,我们马上就要离开横断山脉,为了不被大隆发现,你们一路疾行,按照我划下的路线前往云京,我在后面跟着你们。”朔长绝被马车折磨得十分疲惫,但是依然条理清晰。
  “你不跟我一起?”朔长绝却拉住他的手腕,用双手暖着他冰凉的手指。
  “我身体虚弱,若是和你们长途奔驰,怕是会撑不住。”朔长绝无奈摇头。莽红袖却没有被他骗到:“你若是落在后面,被人抓到怎么办,我们孤军深入大隆,行险用兵,你若是一人独行,岂不是羊入虎口?”
  “那你要我怎么办?”朔长绝看他表情,就知道他是不愿意离开自己一分一毫,虽然这种守着他的情态有些好笑,却也让他十分感动。
  莽红袖摘下雪狐围脖绕在他的脖子上,拍拍健硕的胸肌,笑得自信而霸道:“我在铁马河苦练北斗七劫,已近大成,只要用斗气温养你的身体,你就能像常人一样骑马了。”
  朔长绝却不肯:“若是你这样虚耗斗气,到了云京,怎么对付大隆众多高手。”
  “那到时候你若要了我,我情动之时突破兽型,斗气大进,不就行了?”莽红袖双手抓住他的手,说的好像天经地义,一点不觉害羞。朔长绝却忍不住微红脸颊,他看着莽红袖温润眼神,知道这个在北莽霸道无比的灵感大王,恐怕只有在自己面前才如此温顺,什么都不顾,只一心一意希望和他在一起。
  “哪有出征在外,又是如此险恶形势,还有心思想那些事?”朔长绝回绝之后,莽红袖反而眼神大亮:“那若是回了北莽,安全了就可以?”
  朔长绝一时失言,被他抓住语病,只好岔开道:“我们行险用兵,突击云京,若是成功,就是千秋不世之功业,若是失败,恐怕再也看不到北莽的皑皑白雪了。”
  莽红袖知道他绝不会这么轻易答应,虽然失望,还是强颜欢笑:“就算我们没能真的拿下大隆,我也绝对能保你平安无事。我在铁马河潜游十年,早就把北斗七劫练到生生不息,劫数相生相灭,就算一路为你补益斗气,也没什么影响。”
  “若是能和你一路更好,我们深入大隆,若不能一直在你身边,我也担心你们安危。”朔长绝话中虽然说得是你们,莽红袖还是自动代成“你”字,非常高兴,朔长绝望着前方几乎可以看到的山脉尽头,轻声说道,“我们和大隆相安三十年,这次突袭云京,就是战端开启,无论成与不成,都要斗个你死我活。”
  作者有话要说:灵感又被我拎出来了。。。没羞没臊的忠犬受神马的,我觉得其实很萌啊XDDD


☆、72小城故事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羽歌夜没能等到鹰扬大军也出动,看来唐清刀还是没能把孔雀蓝打到伤筋动骨,他只能抓住机会点燃龙头峡大火,前往西凤。
  孔雀胆离开羽歌夜往大隆方向飞行,那么他会首先告诉孔雀蓝龙头峡被烧的情况;然后以孔雀蓝的智谋;肯定能推断出放火的人数和逃亡西凤的必然结果;再通知西凤内部驻军;这一来一回的时间;就是羽歌夜率领八千奇兵离开西凤的最关键时间。
  八千人组成的队伍悄然潜入了西凤;因为考虑了西凤荒原环境,所以选取的七千兽人士兵,兽型都是黄色系;在荒原上奔跑,从高空俯视的时候很难看出大群野兽的存在,就是为了防范西凤的监视。
  一旦进入西凤,入目的景象就和大隆大大不同。羽歌夜从云京到蜀州,一路是数不尽的繁华,锦官城更是十万大山围成的天府之地,后来进入江南道,整治江南世家,看的更是大隆最奢靡富庶之地,绫罗绸缎铺陈遍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高楼大厦栋梁华丽,锦鞍貂裘车马迤逦,而到了西凤,却是满目的黄沙,贫瘠的土地,穷苦的人民。
  西凤土地半荒漠化,好些的地方,都是荒土,恶劣的地方,几乎就是沙漠。孔雀胆给出的路径都是穿越西凤前往北莽的可行方案,但是没有一条足够简单。这次西凤侵略大隆,把驻守在凤都附近的各色“低等种族”组成的军队调到了洛蒙森林,真正的主力鹰扬大军则调入国内,可见西凤皇室有多么小心自己的身家性命。但是这也为羽歌夜穿行西凤布下难解之局。
  八千奇兵,全都是唐星眸苦心经营多年的精锐,最低都是金刚境五品的兽人,这次从西南大军中抽出,相当于抽刀出鞘,亮出兵刃给景帝看,就再也不能放回到西南大军,“藏刃于军”。如今唐清刀被景帝调走,玉门关还来不及掌握,界碑关驻军肯定在重新洗牌,这八千人可以说是唐族最精锐的力量,唐星眸肯把他们交给羽歌夜,就是下了巨大的赌注,羽歌夜若是让他们折戟沉入西凤黄沙,对他和唐星眸,都是不可承受的痛。
  洛城白穿着一身有些肮脏的织锦衣服,身边跟着一个高大青年,来到了西凤边陲小城玄鹄。西凤的城市本就不如大隆繁华,边陲小城,更是只有黄土围墙的村子而已。一座客栈兼饭馆,一家医馆兼药铺,一家当铺兼票号,一个城市至少该有一个的地方,都被迫兼容在一起,可见其贫穷。
  洛城白这一身破旧绫罗在这个城市十分少见,引人侧目,这些目光,都带着贪婪和试探。洛城白畏畏缩缩地抱紧衣服,眼睛惊恐地到处乱瞅,脚步有些踉跄,他脚上穿的鞋子却是一双都泛起毛边的千层底棉鞋,满是灰尘,绫罗外衣下,还露出了质地明显不同的里衣。看人看脚,衣服穿的再好,若是鞋子看上去脏且旧,这个人的家财也就达不到多富,那些坐在黄土墙垣上打量洛城白的人,再看看他身边高大的青年,就更费掂量。
  青龙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遮住阳光,健壮的上身只穿着一件藏青色马甲,□一条黄褐色长裤,脚上穿着草鞋,打扮看上去贫苦得多,但是他腰上别着一把好刀,刀鞘顶端嵌着一小片银,再无任何花纹,刀柄的螺旋纹路比银子更亮,反着光,那是至少五年辛苦才能磨出来的亮光,宽达四指的刀,配上他抱着胳臂往前走时鼓起的二头肌,一看就知道是一位实力不低的刀客。
  两人就在这座边陲小城无数刀口上捡生活的亡命徒注视下,走进了唯一一间客栈。
  “老板,拿菜单来!”进了客栈,洛城白的脸色好了不少,他掏出一方脏兮兮的手绢,装模作样擦着汗,坐在桌边,用力拍着桌子,“有没有茶啊,小二怎么还不上茶啊!”这副烦人的做派让客栈内看着他的人都挪开了眼,那些还不动声色的用眼角余光打量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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