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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狡狐千窟-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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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几年,再有了孩子,岂不真是——岂不真是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了么。
  郡王妃是原配嫡妻,所生的就是嫡子,到时迟珹怎么办……他…怎么办?
  迟誉的发妻,如果插在他们之间……
  宿昔咬紧了牙,他自己没有意识到,然而脸色已经变了,似乎如果那个女人真的出现在眼前,就会单手狠狠拧断她脖子一样,这首诗吹的不好,吹的不详,他想起最后一句,心头都被针刺了般尖锐的疼。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等迟誉大婚、生子,他与迟誉……岂非真是山岳茫茫,死生不复?
  宿昔下意识绷紧了身体,牵扯到伤口疼得又是倒抽气,他的手下移到腰间,想要摸出自己的猿骨笛,左右摸遍了没有,才怅然若失的想起来,他的笛子早前用来挡箭,早已折了。
  可惜了……他恍惚想,那是猿骨所制,十分难得的。
  从前就是在这座山,用那支笛子,与迟誉奏曲——奏的是一首《韶华砂》
  迟誉却在这时碰了碰他。
  “何事?”宿昔皱眉,脱口而出。
  只见迟誉把手探入贴身的衣襟,取出一支长笛放入他怀里。
  “你的笛子断了,又给你寻了一支。”迟誉道:“早想给你了,只苦于没机会。”
  他拿着笛子的手伤痕累累,虎口都被整个刺穿了,淌满干涸的血迹,衬得那笛子通体生绿,翠□流,宿昔接过去置于掌心摩挲,迟誉看着他的手,道:“此笛名为相思令。”
  “亦可唤……长相思。”
  这相思令笛身犹如皓玉,通体翠色,颜色浓得要滴出来一般,独孔端一点鲜红,摄人心魄,迟誉放轻了声音,最后一句话稍纵即逝,转眼就消逝在了凌厉的夜风中。
  宿昔没有听清,问:“什么?”
  “它是鹤骨所制,你看它通体都是翠绿的,只有这一点红色。”迟誉道,“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宿昔没听懂,也知道是什么话,便不再追问,夜风吹得最后一点火苗亦熄了,他把笛子收好,忽然转向迟誉,似乎要说什么。
  迟誉偏过头。
  一瞬间宿昔与他四目相交,直看到最深的瞳孔里去,琥珀色的眼仁中央仿若层层叠叠的水浪,扩散、翻滚、沸腾,迟誉的神情呆滞了,他的瞳仁开始放大。
  摄魂术这样的邪术轻易绝不能用,就算用了,宿昔的功夫不到家,也多半无效,他抓紧时间就要离开,从火堆边起身,很快就沿着山路消失了。
  走下山顶就有暗卫在那里候着,见他下来了倒头就要拜,宿昔忙挥手示意不必,道:“山顶风大,怎么不找个地方避着。”
  “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说这些。”暗卫拽起他没受伤的一只手,问:“能不能御风?”
  宿昔点点头。
  暗卫于是带着他纵身而起,双脚倏尔离开土地,浮上低空,朝着山脚下奔去,宿昔受伤乱了内息,一路多亏暗卫为他渡气强撑着,不然跌回地上不知道伤成什么样子,约莫行了半个时辰,两人都气喘吁吁了,才停下来到林子里歇息。
  “只有你一人?”宿昔环顾左右。
  “都死在夙皇手里面了。”暗卫骂了一句,动手三两下扯开他衣襟,检查伤口,“把兄弟几个当成叛军,一个个生生剁成七八块。”
  宿昔无声的叹了口气,就听暗卫骂骂咧咧道:“这么重的伤就随便缠了几下,也是你命大,要不光感染就能弄死你。”
  说着掏出药瓶给他上药,宿昔流了太多血,上药的疼都感觉不到了,又被扯着走了半个山坡,拽着他的袖子道:“没事——有没有吃的?”
  暗卫手上动作不听,给他缠上纱布,努努嘴道:“腰上有馒头,自己拿。”
  宿昔于是在他腰上摸了一会儿,解下一个袋子,里面的馒头都冷透了,他狼吞虎咽吃进去两大个,才觉得稍微安心了一点,不止没品出什么滋味来,大概连嚼都没嚼透,满足的喘着气。
  “吃得这么难看。”暗卫怒道:“给我留一个。”
  “流血有点多。”宿昔挥了挥手,暗卫给他包扎完,坐下开始就着凉水啃馒头,宿昔就坐在一边看着他吃,看他吃得差不多了,道:“我们还得快点走,摄魂术不顶用,过一会儿就要追过来。”
  “我说你到底得罪人家什么了,怎么就逮着你不放?”暗卫嚼着馒头含糊不清的说,他不是一般暗卫,是当年宿昔和宿昔一起做太子暗卫的,不过负责范围远了点,只巡逻外殿,宿昔与他也算老相识,说话才这样随便。
  宿昔耸了耸肩。
  “国君回陵苑了?”
  暗卫吃不够,竟然拢起一堆土,丢下一个火折子烤白薯,宿昔看得瞠目结舌,暗卫拨弄白薯,嗯了一声。
  “我看国君那么与人为善的一个人,应该不会对你赶尽杀绝,这其中说不准有什么误会。”他想了想,又说:“不如你跟我一起回陵苑?”
  “国君……与你毕竟是嫡亲的兄弟——”
  他不说还好,宿昔自己都没有把握,听了就觉得累,摇了摇头,就在那一刹那暗卫猛地跳起来把他撞到一边,一支羽箭没入他身后的树身,发出一声沉闷响声。
  果然是迟誉带着人马追来了。
  宿昔心想自己没有天赋,这摄魂术果然不会用,暗卫破口大骂:“刚烤的地瓜还没来得及吃啊!”
  骂完就给宿昔使个眼色,让他先走,自己帮他挡着锦王的人。
  宿昔心知这是最好的办法,用尽力气一蹬树,身体升到半空,飞快消失在树影里了,暗卫也追随他的方向而去,那是要在半路把他们甩开,人马不知所以跟着他走,不一会儿就跟丢了宿昔的人影。
  宿昔心知肚明,暗卫这一去,大约是不会再回来了。
  当年他做太子暗卫时不过十岁出头,与他同行的暗卫有的已经转正,在边关做着风风光光的将军,更多的却消失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位子上,死之后连丁点儿存在的痕迹都不会留下。
  与宿昔同年的暗卫,陵苑王宫统共两百五十个,如今堪堪剩下四个。
  仅四个而已。
  他回到与暗卫烤白薯的树林里,就见土堆里火光还亮着,白薯飘出扑鼻的诱人香气,暗卫的尸体七零八落在不远处,整个身子都被砍成碎块了。
  活着时隐蔽身份踪迹,从不与人知晓,死后也无声无息的……惨烈的躺在这里。
  宿昔走过去把尸体碎块拼起来,咬破手指,撕了纱布往上写他的名字,这就是牌位了,谁知想了一圈,都没能想到他的姓名。
  几乎没多少人知道暗卫的存在,知道的人,都叫他老八。
  这就是暗卫,生前无姓,死后无名。
  他这才想起,那年的暗卫里,只有他是不一样的。
  宿昔收拾好尸骨,用外袍包好放到树边浅浅的土坑里,现在他的力气只能做到这样了,又把充足牌位的纱布一同放进去,白薯的香味太诱人了,他饥肠辘辘,即使吞了两个馒头还是饿得头重脚轻,那是身体失血过多所造成的饥饿感,拿起那枚圆滚滚的烤白薯闻了一下。
  宿昔把白薯掰开。
  一半随暗卫入土,一半进了他的肚子。
  他正吃着,就听身后传来规律的脚步声,因为脚步声很响,想听不到也是挺困恼的事,来者根本没有掩饰脚步声响,宿昔啃着白薯,头也不抬。
  他不知道现在和迟誉算什么,但是这样纠缠不清下去,对谁都不是好事。
  更何况,他有那么多事没做,要回陵苑,确认宿湄的安全,还要……去见宿渫。
  如今他对于未来的计划全盘被打乱了,这种情况下,被迟誉苦苦纠缠,让他感觉十分不安。
  “现下怎么不逃了?”迟誉似乎是觉得十分好笑,问道。
  白薯被烤得滚烫,咬一口牙都软了,塞得胃里满满的,暖融融十分舒服,宿昔这才觉得安心了一点,起身道:“逃,怎么能不逃。”
  他做出要走的姿势,就见迟誉在他身前举起了弓。
  “……”宿昔微露出一点笑意,一言不发,迟誉搭在弓上的手握紧了,拉开了弓弦。
  “你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宿昔问:“带我回去,交给夙皇,你能得到什么,成就感,报复的快感,还是觉得终于报了一箭之仇,很开心?”
  “我不送你去见夙慕。”迟誉轻声道,拉弓的力度却丝毫未减,“你不必担心。”
  “我不担心。”宿昔叹气:“我更怕落在你手里,会落到更不堪的境地。”
  “我还有一定要做的事,我必须走,不能留在这里,你明不明白?”
  “宿昔。”
  迟誉静静站在原地。
  “你往前走一步,我立刻放箭。”
  宿昔面上没有丝毫表情。
  “我不骗你。”迟誉道,“我从来不骗你。”
  “我也不骗你。”宿昔转身,把吃完的白薯皮丢到一边,随意擦干净手指:“我非回去不可。”
  “我已经厌倦了……”迟誉缓缓道:“被你愚弄,被你欺骗,被你一次又一次背叛,宿昔,这样的事即使尊者都会动怒,何况我是人。”
  “今天是最后一次,你跟我走,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过往一切既往不咎,你离开,我就放箭,在这里和你做个了断。”
  这句话不知道触到宿昔什么逆鳞,一拂衣袖:“过往一切既往不咎?迟誉,我说你是个爱说空话的人,我问你,我虽对你隐瞒身份,却从未存过害你之心,你说你以真心来换,我并非以虚情假意愚弄你,我虽夺你虎符,却从不曾动用,又为夙朝救下成千上万的百姓,以虎符换他们的性命够不够?你我钱货两清,实在不需再多纠缠!”
  “你既知你我彼此是真心,为何不愿留下。”迟誉缓缓拉开了弓。
  “世间何曾只有情爱两字。”宿昔抬起头颅,发丝遮掩了他的表情:“若我只是宿昔……”
  他声音哽了一下,似乎是把到了嘴边的话又生生咽回去了,只道:“自古情深不寿,你实在不需如此执着,损伤自己,回去罢。”
  他说完最后一句话,支撑着身子就要往前走。
  迟誉拉紧了弓。
  他把箭头瞄准宿昔。
  “迟誉,你真要杀了我?”宿昔虽然问着,脚步却未停,似乎在问一件荒唐而可稽的事情,迟誉的手顿了一下,动作却未停。
  血花四溅。
  宿昔猛地栽倒在地,箭身刺入后背,刹时间血流如注,他只觉得眼前一黑,因为剧痛和失血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模模糊糊听见迟誉走到他身边,把他扶了起来。
  “跟我回去吧。”他说。
  宿昔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他费力在唇角勾出一个笑容:“迟爵爷,果真是一顶一的凉薄人……”
  “比起你,还算不得什么。”迟誉说,“我给你把箭□。”
  箭身深入后背,动一下都会引起无意识的痉挛,宿昔强撑着不发作,其实不是不疼,而是因为失血感知不到疼痛了,迟誉切断长箭暴露在空气中的部分,连止痛的草药都不用,直接拿烤了火的刀子剜开伤口处一点皮肉,宿昔整个后背不住跳动,被他死死按住,从里面挖出了箭头。
  这时是最深的夜,他挖出箭,低头才发现宿昔已经在他怀里彻底昏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长公主:皇帝女儿称公主,皇帝姐妹称长公主,皇帝姑姑称大长公主,宿昔和宿渫的生母是浦粟姑妈,所以是大长公主。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出自李太白
  尊者:指辈分或者地位高的人,这里迟誉说的是佛教语,指的是圣人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这是十分巧妙的一句诗,从前骰子大多是骨制,而红豆又有相思豆之意,因此把红豆放入骰子里,来暗喻“入骨相思”,相思令也是骨制,那一点红象征红豆,所以也是入骨相思。
  


☆、入骨相思知不知

    锦王府远在霜迟,路途奔波不易,迟誉当机立断,把人带回了位于夙都的子爵府。
  那子爵府有一处地牢,是早年老郡王在时关押刺客叛将所在,他继了府邸后也弃之不用了,只当年府里入刺客,才在牢里关了几日。
  迟誉没想到还有再次用到这地牢的时候。
  夙都本就阴寒,三月里风都暖不过来,更勿论这地牢建于地下,更阴寒几分,是损阴鸷的所在,轻易不动用,他跳下马入府,偌大的府邸,年前休了董氏,遣了婢仆,又没有主子在,难免显出几分萧索来,没有护院,进了大门只见打瞌睡的侍卫,并着几个小丫头穿着青茧裙在打扫,老纪在一旁念念叨叨,乍一见他整个人都愣了,惊道:“王爷?”
  迟誉也不理会他,扛着肩上的人一路走去地牢,老纪忙不迭跟在他后面,脚步趔趄的跟过去了,迟誉站立住,吩咐他:“开门。”
  老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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