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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狡狐千窟-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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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嫡子,不也被你的父皇送来夙朝?现在不也是和我一样的佞娈,你比谁高贵?”他也直起身立到云昔弦面前,露出凉薄而倨傲的笑容,似是讥讽,最后一句话压低了声音,直直看着云昔弦双眼:“至于我,再怎么卑贱的杂种,不也把云族玩弄于鼓掌中吗?”
  两个人靠得极近,湿热的吐气都彼此纠缠在一起,目光却是冷冽没有温度的,两双一模一样幽深美丽的眼睛彼此对视,云熙鸾到底忍不住,露出轻笑:“说实话,你要走的路我管不着,多少年我盼着云霁灭亡,如今我心愿已了,已没有多余的力气与你争执了,我只告诉你一句话,人这辈子不过生于尘土归于尘土,争个什么呢,你早晚会看开,今时今日所执着的,所在乎的,通通是不值得的——”
  “或许因为本宫是在深宫长大的罢。”云昔弦莞尔一笑:“早已争夺惯了,一日不争不算计便觉得难受,在深宫之中,它逼得你不得不争,不争只有任人拿捏,只有死路一条,我争了这么多年早已累了,可我还要活下去,活得比谁都好,所以,我不得不争。”
  他盯着那双与自己一模一样的眼睛,一字字说得咬牙切齿,云熙鸾却只是看着他,仿佛长兄注视无知的幼弟,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多少年了,为了有朝一日灭亡云霁,他筹划了多少年,隐忍了多少年?从鸾公子到云贵人,躺到一个又一个人的床榻上,为了接近夙朝执掌生杀大权的皇帝,这么多年走下来,他已然累了。
  云熙鸾尚记得初次遇到宿涟,他尚是初及冠的少年,在街头喂粉团一般的妹妹吃冰糖葫芦,琥珀色的眼睛弯起来像一颗颗的猫眼儿石,那样清隽,那样干净,反观他自己,却是污浊不堪的,他被那样的干净吸引,想要接近,知道他有着忘了云霁的意愿后,宿昔也与他接触过几次,两人把酒言欢,也算是深交的朋友了。
  宿涟是陵苑长公主嫡子,国君堂弟,堂堂一国郡王,身份何等高贵,他却只是坊里一个不堪的倌人,直到十几年后再次见面,宿涟变成了宿昔,在子爵迟誉府里做个小小的文士,仍是那样干净通透的模样,一举一动不自觉的透着气势,他呢,十多年来他变成了什么样子?像个不男不女的妖人一样雌伏在夙函身下,毫无廉耻的娇喘哭叫不休,他怎么会让自己变成这样,变成如此不堪的样子?
  对,是为了云霁,他忍辱负重十多年,吃了那么多吃不下的苦,忍了那么多忍不了的屈辱,都是为了有朝一日亲眼看到云霁亡国,看到那个男人,高高在上的云霁皇帝懊悔痛恨的眼神,为此他亲手杀了夙皇,伪造圣旨,夙慕终于派迟誉出关迎战云霁,他本以为他的一生已经这样了,不过做个寻常的太妃,等着传来云霁亡国的消息,没想到夙慕却不肯放过他,硬要他被天下人耻笑唾骂生性淫荡不知廉耻,留在自己身边,这一年多来,在夙慕的身边,他过得都是什么样的日子,不过为了等一句云霁成为夙朝城池的消息——
  现在,他的心愿达成了,二十多年心心念念盼着的等到了,那个男人服毒自尽,云霁一夕间倾覆,他这辈子还有什么可求的呢,他为了这个目的亲手把自己作践得污浊不堪,如今要走了,还能回到最初,回到像宿涟,像云昔弦那样干净吗?
  云昔弦打掉的茶盏,里面盛了一味剧毒孔雀蓝,那样的剂量喝下去,几乎就没有生还的可能了,胸口被剧痛撕扯着,他感到身上渐渐失去了力气,却还是支撑着站起来,摇摇摆摆的走到门外。
  殿外种着凤凰花,如今正是花期,粉嫩一片恍若婴儿的面颊,随风轻轻浮动,他喜欢凤凰花,夙函便为他在宫外种了这么多,那样明媚而无暇的粉色,好像他最初的时候,也曾这么干净过……
  细嫩洁白的五指摘下一朵开的最好的凤凰花握在掌心,云熙鸾已经没有力气支撑身体的重量,血线缠绵的从唇角低落到凤凰花上,打湿了娇嫩的花瓣。
  他活着,不过是为了看着云霁灭亡,如今云霁已亡国,他便可以……干干净净的走了……
  连手上都没有力气握紧花朵,他无力的阖上了眼睛,摔倒在地。
  “公子?公子!”
  宫门外传来贴身侍女的惊呼声,这声音云熙鸾已经听不到了,少女跌倒在他尸首边,哭得几乎昏厥过去。
  他没有穿往日最常穿的那件妃色宫装,只穿了一身白衣,然那白衣又何尝不是宫装式样?昭示着他即使死也摆脱不了宫廷中人的身份,他手里握着新开的粉色凤凰花,那样娇艳而交好的颜色,层层叠叠绽放在他皓白的手掌。
  云霁亡国的消息,五日后便已被宿昔得知。
  云霁国君服毒自尽,整个王朝群龙无首,夙慕派兵二十万轻轻松松占下了皇都,并拿出疫症解药邀买人心,云霁领土纳入夙朝版图,约莫着便是这些日子的事了,云霁一旦亡国,便是宿昔离开夙朝之日,迟珹来看他时,就见他手里来回把玩着一对猫眼石,在桌上不知想些什么。
  “先生!”迟珹脆生生行了一个礼,宿昔立刻回神,抬头笑吟吟的看他:“你来了?找我有什么事,要吃的还是玩的?”
  迟珹无奈道:“中秋快到了,父亲问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出门买点喜欢的吃食,预备着过节。”
  “季秋里河蟹也该下来了。”宿昔道:“我还想吃糖醋鲤鱼,你说得好,河鲜还是要自己去集市上挑的新鲜。”
  “糖醋鲤鱼得用新鲜的活鱼收拾干净了炸出来,你现在买回来,怕养不到中秋。”迟珹一本正经:“若说河蟹,也是府里的新鲜。”
  “依你之言,咱们要去买什么,松子糖,莲心酥?”宿昔被浇了一头冷水,便转而打趣他。
  “可不就是要这些易于保存的东西。”迟珹拍拍荷包:“父亲给我了二十两。”
  “二十两?”宿昔笑笑站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买什么呢,我们哪里用的了这么多。”
  他们二人说话间走出院子,这时天色忽然暗下来,那暗是毫无征兆的,仿佛谁的一砚墨被打翻了,染黑了整片天,阴沉沉得仿佛要倒下来,宿昔抬头看了几眼:“莫不是有雨?”
  “季秋多时雨。”迟珹道,“要是雨太大,还是先回屋里改天再去罢。”
  这时已走到府门前,宿昔道看看天色再做打算,踏出府去,他话音刚落天边掠过一道惊雷,紧接着就是瓢泼大雨,天色迅速阴沉下了,几乎看不清周围景物了,这雨下得这样大,他下意识就要抱着迟珹回去,没想到一张望,却在门前看到一个倒在雨中的人影。
  “你去护院那里避避雨,我出去一看。”宿昔说着,随手拿起护院放在一边的绸伞就往台阶下面跳,那昏倒在雨里的却是一个妙龄女子,微微阖着眼睛,看样子极为不妥,他俯下身用伞为她挡雨,轻声问道:“姑娘可还好?”
  “救……救……”少女眼神都涣散开了,只知道重复这几个字,宿昔乍听便觉得不妥,正思索着该如何是好,就看到迟珹也跑到他身边为他撑着伞,他腾出手来,便伸手把那名女子从冰冷的地上抱起, 把她带回府中。
  那女子言自己名唤纭娉,因家中变故流落在外,无处可去,才昏倒在郡王府外,管阙晴亲自来看过她,请大夫调理了两三日才好转过来,她走投无路,想在府里找个活计安身,因她是陵苑出身,宿昔看着她也投缘些,便与迟誉报备了,向管阙晴求了她在身边,做个研墨婢女,纭娉虽出身不明,却是个识文断字十分伶俐的,与宿昔素日也极处得来。
  眼看着八月十五近了,迟誉有心试宿昔这段时间字练得如何,便请他来写当日要送往各处的礼品清单,宿昔挽了衣袖提笔落笔时,纭娉便笑吟吟在边上看着他,因书房没有外人,才道:“我瞧着将军的字倒比从前好了,到夙朝来做文客,还真做了个文采翩然呢。”
  “承你吉言。”宿昔扬着眉尖,在她送来的砚台边沾点墨汁重又落笔,纭娉看他下笔,又道:“虽然比从前好了,到底伤了筋骨,还是虚浮的,这腕子到了冬日可还疼?将军受得住?”
  “受不得也得受得。”宿昔轻飘飘落笔,又道:“也是你往日穿惯红的,近来见你一身旁色,我还觉得唐突。”
  “都是将军格外开恩,才让奴婢穿了正室方能穿的大红,不然以奴婢的资历哪配穿红呢。”纭娉磨着墨,微微笑道,“到底在这个郡王府里不比咱们那个郡王府,也不能事事随性,只能小心为上。”
  “什么正室侧室,我从来不爱听人说那些糊涂话。”宿昔把写好的折子往边上一放,等着墨迹晾干,纭娉又道:“且近来有状白事,那人是将军的朋友,自然是我朋友,我私心想着,也别穿得太鲜艳了才好,便折中穿了一身月白略尽哀思。”
  “我的朋友?”宿昔打开雪白的新折子:“哪个朋友。”
  “鸾公子。”纭娉轻声道:“十日前死在宫里,是服毒自尽的,夙皇已追封为妃下葬妃陵了。”
  “我想着也是这几日的事。”宿昔道,“他心心念念着要灭了云霁,如今云霁已灭,他了无牵挂,生无可恋,加之又被迫做了夙慕的贵人,往日必定百般不如意,早晚要一杯毒酒了断了自己的,我只叹他生前最恨被人视为女子宫嫔,死后却仍要以皇妃身份葬入妃陵,若他泉下有知,必也是不愿意的。”
  “鸾公子心愿已了,定走得平静。”纭娉正一正手上的红玉镯子,低声道。
  “这都是命。”宿昔搁下笔,对她道:“府里忌讳这些,你明日寻时间偷偷给他烧点纸钱元宝,也算略尽一尽哀思,不枉我与他相识一场。”
  “是。”
  “这是水红菱磨成粉做的菱粉糕,我想着你爱吃这个,与你留了一些,就当做你请我吃板栗的回礼。”宿昔又指一指碟子,纭娉拜了拜,笑吟吟捻起一块。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写完就发不是个好习惯,应该修改一遍的……
  要下TXT的亲先不要下,等我结局了会从头到尾大修一遍,到时候会改动很多篇幅,你还是下修改版比较好真的,不然会错过什么东西……
  关于云熙鸾为什么要自杀,第一,他是为了灭亡云霁活着,云霁亡国了,他就没有活着的意义了,加上他身为先帝嫔妃,夙慕却把他强留在身边侮辱他,他肯定受不了。
  云熙鸾对云昔弦还是有感情的,所以最后才会和他说那么一句话。
  最后部分出现的姑娘民那应该都猜出来了,她就是出场过的红衣姑娘,故意在府前假装昏倒,留在宿昔身边,她和宿昔早就认识,而且她的身份应该也已经明了了,她是宿昔的侧室(想想啊宿昔是郡王哎,这么大了可能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么,不过那姑娘是太王后赐给他的,他跟那姑娘纯粹是朋友和上下级的关系)


☆、窦妻苏氏善属文

    宿昔抄完礼单没几日便是八月十五,这日子本是用以与家人团聚,不过在府里吃一顿团圆饭罢了,只是送礼的人不在少数,宿昔闲来无事,便搬着红木凳子和迟珹一起清点送来的礼品。
  这送礼之人上到皇亲国戚,下到朝中官员,不一而足,听迟珹慢慢念着送礼的单子一样样清点,宿昔点了一会儿,便道:“送礼讲究一个心思,别的也还罢了,你看着酒杯做的就很精致,却不知他只送一只酒杯来做什么。”
  “这是玉沁夜光杯。”迟珹看着单子,道:“酒杯里是两层镂空的,盛了朱砂,外面裹了一层玉皮,通过这层玉折射,能看到朱红色组成了一幅富贵牡丹图的图案,是很精巧的宝物,我从前在祖父那里加过,是先帝御赐。”
  他口中的“祖父”,便是迟郡王了,若无过继一事,他的祖父该是他口中的先皇,宿昔听他这么说,便把酒杯拿起来左右摇动,果真朦朦胧胧能看到一幅朱红色的牡丹图,只有一点朱砂,却能折射出这样瑰丽的图画,真是巧夺天工了。
  他把酒杯放到桌上,又拿起一个小包裹,问:“这里面是什么?”
  “三味豆腐店的老板——送给宿先生?”迟珹念着单子,自己也愣了一下。
  “给我?”宿昔连忙确认,看到迟珹点头之后动手拆开包裹,却见里面是自己纳的两双鞋垫,针脚补了两层,摸上去都觉得很厚实,迟珹又道:“单子上还有一大堆,都是指名送给先生的。”
  “送我做什么?”宿昔心里恍惚,迟珹把身边一个包裹递给他,包裹里是一件氅衣,看布料与做工便知价格不菲:“这是街角卖冰糖葫芦,卖香梨,卤味店老板和当铺老板凑钱买给先生的,说先生初来霜迟就铺地龙,购暖炉,想来是畏冷,因此送了这件大氅与你御寒。”
  “所以说为什么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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