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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梅上雪作者:匿名君(完结)-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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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文笑道:“这等奇人,我便亲去访一访,也是应该的。”
  
  元威踌躇道:“丁大夫是极有本事的,只是有些恃才放旷,脾气却不大好,大帅好歹包涵些,莫要与他一般见识。”
  
  脾气不大好?子文心中瞬间闪过亲兵几次报来的消息。一直闻报此人性格温和,从不高声,遇事不愠不火,待人接物便是极周到有礼的,向不以尊卑区别对待。这样一个人,在元威口中怎生变作了“脾气不大好”?
  
  他心念电转,面上却只是微笑:“既是能人,便有几分脾气也是当得的,元威不必担心,我自有分寸。”
  
  那丁一住的破庙在云州北门附近,距宋军大营倒是颇远,子文只带着一小队亲兵,骑着快马,也用了起码三炷香的功夫才赶到,谁知竟扑了个空,破庙中半个人影也无。
  
  子文背手立在破庙门前,颇感兴趣地看着丁一挂在门口的字条:腹中空空,城外觅食,吃饱即归。
  
  字迹歪歪斜斜,扭来扭去,便似三岁小儿涂鸦,然笔锋居然颇为有力,一撇一捺,暗藏风流,细看之下,竟微微有几分右军风采。
  
  初春傍晚斜照的阳光洒在子文脸上,他微微眯起双眼,凝视着那张薄薄的字条。
  
  这字,是左手写的。 

作者有话要说:右军指的是王羲之。
写到这里,这个丁一的真实身份,大家大概都已经看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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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子真好,我决定22:22:22来个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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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蒺藜火球:在中国古代,火药的发明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汉朝,火药的主要成份硝石、硫黄已被人们当作药物使用。两晋、隋唐时期,炼丹家在实践中已经发现了硝石、硫黄和木炭等混合物的燃烧性能,并采用“伏火法”炼丹。唐宪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道家《太上圣祖金丹秘诀》中记载有硝、硫、炭3个组分的配方。至迟到10世纪;已开始用火药来制造纵火器具,并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兵器──火药兵器(简称火器),使传统的火攻战术有了新的发展。北宋初年,出现了用火药制造的火箭、火球等。在《武经总要》(仁宗年间发行的一部综合性兵书,甚牛!现在看来,也有许多可以借鉴的地方)中,守城器械部分列举的火药兵器有火球、火药鞭箭、蒺藜火球、霹雳火球等多种。

据《宋史?兵志》等史书记载,自开宝三年至咸平五年(公元970年~1002年),兵部令史冯继升、神卫水军队长唐福、冀州团练使石普等人,先后向朝廷进献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燃烧性火器。《武经总要》中记载着这些火器的制造和使用方法,并列出3种火药配方;这些配方是世界上最早以火药命名并用于军事的配方。

北宋时期火器的制造已初具规模,在汴京设有广备攻城作,工匠5000余人,下辖10作,其中就有火药作和专门制造火器的火作。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二月,从汴京一次调发煦州、河州驻军的火器,就有神臂弓火箭10万支,火药弓箭2万支,火药火球箭2000支,火弹2000枚之多。

不过我在这些资料中并没有找到毒烟+火球的攻击战例,不知道操作上到底可行否。自己在这里空想,到南宋资料中才开始记载铁壳爆炸性武器,还是金国先发明来对付蒙古牛皮洞子(厚牛皮盖住的车,能挡住大部分普通攻击,兵士们藏在下面,可以安全走到城下掘城神马的,跟个活动碉堡一样)的,之前的火器好似只能起到纵火的作用。大概做一个空铁壳子,里头装可生大量烟雾的毒药,在当时还很为难吧。可是我这里又需要这样的武器,只好把新工艺提前用了,大家别介意^^




60

60、故人 。。。 
 
 
  子文沉吟片刻,遣一名亲兵回大营知会了元威,便领着其他人提缰纵马直奔北门而去。
  
  前阵子的大战在北门内外还留着许多痕迹,城门是新换上去的,在周遭遍布刀痕斧印,又被大火烧得焦黑的城砖围绕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城砖一旦被烧黑,便很难变回原先的模样,人则不同。大战只过去几日,百姓已渐渐恢复过来,居然已有人在街上做起了小生意,卖些吃食衣履,以及自夏军留下的大营中找来的各样稀罕物。
  
  子文来时已去了帅袍,只着一领普通黑色棉袍,外罩同色锁子甲,长发简单束起,又令亲兵远远跟着,不叫近前,街上的百姓只道此人是个普通军官,看都不曾多看他一眼,管自做着手中的事体。子文乐得逍遥,索性下了马,将元威那里摸来的腰牌交在北门守卫处验过,便牵着马一路望城门口慢慢走。
  
  前些天连着有几天东南风,大家只道天气要转暖,谁想这几日重新刮起了北风,又冷了回去,正所谓倒春寒。这种寒气到了傍晚,便越发让人难耐。子文紧了紧袖口,抬头远望,城北不到五里便是大山,山势绵延,恰好在云州城这里裂开个巨大的山缝,凛冽的寒风自山缝中吹过来,带来了大山特有的味道,也带来了山那边大漠的沙尘,冰冷的沙粒被风拍打在脸上,微微有些发痛。
  
  然而令他惊讶的是,这风中,竟带着些许烤肉的香气。
  
  西北大漠中向有成群的胡狼出没,冬日里便成了成群的饿狼,这般香飘十里的烤肉味道,对饥饿不堪的胡狼来说,是致命的诱惑。他早下了严令,严禁任何人在城外烧烤肉类,要么回城,要么蒸煮,以免香气过于浓郁,引来狼群。
  
  哪个人不要命了,敢在这等春荒的时候跑到城外烤肉?
  
  陡然间想起那张字迹歪斜的纸条,子文的面色微微变了变,莫非,竟是那个丁一不成?
  
  他招过一个亲兵,低声吩咐了几句,便领着余下几个纵马循着香气出了城。
  
  一路匆匆,眼见得进了山,待转过一个山坳,香气便明显浓郁起来,但在这诱人的香气中,却总有一丝隐约的其他气味混在里面。
  
  子文与亲随们互视一眼,在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然。这些久经沙场的人都分辨出来了,那分明是血腥气。
  
  再走近一些,血腥气越来越重,还伴随着野兽特有的腥膻味道,几令人作呕,胯/下的马似乎被这气味所惊,脚步中显出几分不安来。
  
  果然有狼!而且数不在少。这样重的血腥气,那丁一只怕已凶多吉少了……死便死了,他身为西北军大帅,却不能放任饥饿的狼群在城池附近游荡,为祸百姓。
  
  子文下马抽了长剑在手, 
 60、故人 。。。 
 
 
  身后的亲兵有几个架起了长弓连弩,另外几个紧握钢刀,围绕到他周围,便向血腥气最浓重的地方慢慢靠近。
  
  翻过两个山丘,面前是座大山,山脚下有块两人高的大石,血腥气自石后不停地涌过来。一名弩兵小心地自大石旁探出头去一张,却愣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吓呆了一般。片刻后,回首望向子文,面上的表情极是古怪:“大帅……”
  
  子文看出蹊跷,便绕过巨石,抬眼望过去。只见面前一小片旷野,无数狼尸横七竖八摊了满地,血流得到处都是,腥气迫人。正中一丛篝火,火上架着只剥了皮的巨狼,已被烤得金黄喷香,点点油脂落到火中,发出“刺啦”、“刺啦”的轻响,火旁一人靠在一截树桩旁,手中捉着只狼腿,正在张口大嚼。
  
  那人听到声响,转过头来,但见他眉清目秀,左颊上却有一道长长的伤疤,自眉骨到下颌,将脸破成两半。火光掩映下,他的脸颊上分明有几滴没擦干净的血迹,地上丢着一柄弯刀,尽管擦得锃亮,还是可以分辨出刃上洗不去的血光。
  
  他见子文这一行人手持钢刀快弩,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施帅不必紧张,狼群已灭,丁某以命担保,此地现下安全得很。”
  
  子文也笑了,随手还剑入鞘,竟然也走到篝火旁坐定,揪下另一只狼腿,一口咬上去,嚼了几口,赞道:“味道不坏。”
  
  丁一自火边拿起个葫芦递过来,笑道:“这是西北特产的马奶酒,味道也不坏。”
  
  子文接过,拔掉封口的高粱秸,凑近去深深嗅了一嗅,只觉一股极浓厚的酒气冲鼻而来,一时间眼目皆醉,竟忍不住侧头打了个喷嚏:“这酒当真性烈!”
  
  丁一大笑:“酒不烈,怎挡得住漠北的刺骨寒风?我等吃烈酒惯了,吃江南那种温软的美酒总觉得没味道。施帅可以尝尝看,习惯之后便能吃出这酒的好来。”
  
  子文也不推辞,咕咚吃了一大口,却全然吃不出味道,只晓得吞了一团火,自口唇一路烧到肚腹之中,随即散布到四肢百骸。他耐不住浑身一激灵,连打了几个冷战,好容易缓过一口气,面颊已被激得通红。
  
  丁一伸手轻轻拍抚他的后背,歉然道:“施帅想是腹中尚空,适才又匆忙赶路,血流正速。陡然间吃一大口烈酒,酒气便散发极快,若因此伤身,倒是丁某的罪过了。”
  
  子文摆手道:“不妨事。”他将葫芦递回去,眼望着丁一连吃了几口,问道,“我并不曾着官袍,又是今晚刚到,这云州城上下只怕也没几个人晓得我要来,丁大夫怎知我是施仲嘉?”
  
  “施帅乃钦封玉音郡主的驸马,枢密院使,屡次大败西夏军,功勋 
 60、故人 。。。 
 
 
  卓著。在西北,哪个不晓得施帅的威名?丁某虽然鄙陋,也见了大宋不少将官,听过他们些须谈论。这样年纪,这等气度,身边亲兵又善使长弓的,除施帅外,不做第二人想。”
  
  子文微微一笑:“好眼力。丁大夫如此见识,想不是普通人,却不知仙乡何处?”
  
  丁一抬眼望了望他,淡淡道:“丁某不幸,自小被夏人掳去为奴,却不记得家乡何处了。”
  
  “哦?”子文挑起眉毛,惊讶道,“丁大夫竟是在西夏长大的?这一口官话倒说得好生流利。”
  
  丁一笑笑,咬了一口狼腿肉,细细咀嚼,咽完了又吃了口酒,才慢条斯理答道:“丁某打小跟着国师乌朵侍候,他走遍天下采药配药,身边的人自然要学大宋官话的。不单大宋官话,北到女真,西到花剌子模,南到吐蕃大理,东到高丽,这些地方的语言都要会讲。”
  
  “乌朵?”子文点点头,“怪不得他下的毒,丁大夫可以轻松解开。”他微笑着,眉眼弯弯,却陡然间话锋一转,问道,“只是我却不曾听说乌朵身边有个叫丁一的人……不知……”
  
  “无名小卒而已,施帅没听过也属正常。”
  
  子文笑容温软:“丁大夫如此见识身手,绝不会是无名小卒,便不要自谦了罢。”
  
  丁一上下扫了子文一眼,忽然甩手丢开狼腿,不耐烦道:“原以为施帅是个人物,竟也是个纠缠于身份背景的庸人,话题兜兜转转,总在探听丁某的来历。丁一此名便是化名,我此来只要为国效命,不想惹起其他争端,化名怎的?你若疑我,丁某就此告辞便是。”
  
  不远处望风的亲兵听到这边动静,长刀半出鞘,似要随时扑过来,子文挥手示意安抚,却对丁一拱了拱手:“是嘉糊涂了,实是丁大夫神情样貌与嘉之故人极其相似,便如兄弟一般,忍不住出口探问,丁大夫莫怪。”
  
  丁一冷笑一声:“故人?丁某在这世间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更无甚么兄弟,施帅找这借口忒也下乘。天色已晚,施帅便慢慢在这里缅怀故人好了,丁某吃饱要回去睡觉了,告辞!”说罢,竟抹抹嘴拎着葫芦扬长而去。
  
  不愠不怒?周到有礼?子文总算明白为甚么元威会说此人脾气不大好,原来此人斯文都是给病人看的,话题一旦涉及他自身,他便通身乍起无数尖刺,让人靠近不得。
  
  好酒、嗜杀、脾气又坏,脸上便无那道伤疤,眉眼也有许多不同。可是……子文凝望着朦胧夜色中丁一远去的背影,心中一个念头怎样也压不下去。
  
  为甚么,在他身上总可以看到阿吾的影子……
  
  五年了。阿吾的身影却在他心中愈行清晰,他一颦一笑,一语一动,分手 
 60、故人 。。。 
 
 
  时他眼中满满的绝望,都仿佛便在眼前。
  
  他走了,甚么都没了。曾经以为可以握住一辈子的那个人,曾经无限依恋地偎在自家怀中,渴求一个拥抱的那个人,终于也离开了。曾经的那一分温暖,便那样一步步远去,没有回头,脚步,没有一丝停留。
  
  茫然中,便好似回到了多年前那个夜晚,他第一次听到子远出走消息的时刻,曾经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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