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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满愿石-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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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深陷地狱,拉他一块儿沉沦的绝望?

总之她爱上了,他就别想置身事外。

血族的爱就是这样血淋淋,自私而残酷。

他停步,拗下半个馒头给她,闷着头轻轻嚼。

她接过,笑得甜蜜而单纯,像每个热恋中的少女。

对街传来喧闹,火把的光凌乱地摇晃,照出精良的铠甲与男人们狰狞的面孔,和一个急速窜出的矮小身影,粗暴的吼声贯穿了静夜:“抓住他!把他完整地抓回来!”

他与她冷漠地旁观,这一刻,他们惊人的相似。

直到一缕轻柔的乐曲飘扬,席恩一震,如获至宝地瞪着站在路中央拉起小提琴的孩子,一头银亮的发反射着月色,清冽如洗。追兵接连倒地,他反手勾住同样昏昏欲睡的法娜,没入了墙壁的阴影。

另一条小巷,银发少年反复确定没人追上来后,才背起琴,蹲下小心地擦拭一只骨灰坛子,秀丽的脸上是无限的眷恋与哀伤。当本来就没什么灰尘的坛子彻底干净,他才放回贴身的包包,摸了摸湿漉漉的额发,不怕脏地捞起一把尘土,就要涂抹。

一只手抓住他。

静静出现在暗夜里的男子,带着审视意味俯视他,帽檐下的双眼锐利得令人生畏,仿佛熔炼钢铁的熔炉,使少年感到一阵灼热的惧意:“放手。”他不觉使用了含有魔力的咒之声,握着他的手微微一僵,却没有放开,反而握得更紧。

“你是亚利安族?”

初次被人一语道破出身,银发少年掩不住吃惊的表情。

“席……莫林先生。”法娜幽幽醒转,瞥见有生人在,这次及时改口。她的插口无形中缓和了紧张的气氛,席恩缓缓松开手,反正他不怕已经到手的猎物飞掉。

“拉萨尔·莫林,目前是安德里亚王的男宠。”毫无顾忌地报出假名和假身份,法师直截了当地提出交换条件,“我给你在班克国境内畅行无阻的通行证,你教我你的能力,怎样?”

“……一言为定。”也许是相似的遭遇拉近了距离,亚利安族的后裔略略放松警戒,揉着被抓痛的手臂道,“帕西尔提斯·费尔南迪,您可以叫我帕尔。”

这孩子有个尊贵的姓氏。席恩不意外地颔首,看了一眼身旁的下仆:“她是我的……我的侍女。”

“我叫法娜。”红发少女摇摇手,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

(未完·待续)

润雨

哈玛盖斯喜欢雨天,尤其是小雨的天气。

湿润的午后,一道道清澈透明的丝线从天而降,将天空和大地悄悄地连接在一起。无数的雨点敲打着地面,溅起晶亮的水花,就好象是天空的私语,只说给大地听。

在这样的时节,总能发生许多温馨的事。比如说,共用一把伞的亲密恋人;比如说,赤脚玩水的调皮孩子;比如说,他不善喝酒的养父小酌了两口,就说出一大堆平时绝对不会吐露的醉言醉语。

“哈玛盖斯,你在干什么?”他的身后,响起一个沉静冰冷的嗓音。

“主人,下雨了呢。”截然不同的明亮声音,饱含憧憬喜悦,感染了那个冷漠的人,使他一贯无情的语调出现了少许的疑惑:“啊?”

“外面看起来好美,雨声听起来好舒服。”

一时没有回应,席恩静静起身,走向一脸迫切希望他也来观赏聆听的哈玛盖斯,他并不能真正理解感动了对方的那些无法用言语叙说明白的东西,但他还是来了,放下他钟爱的工作,站在窗边,和身边的养子一起看着雨景,倾听雨水的絮语。

“这场雨很好。”良久,愧疚于自己的无动于衷,席恩试着打破冷场的局面,然而只迸出一句,就停顿了好一会儿,他并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当下困难地搜寻话题,“下雨……就不用浇水……”

“嗯嗯,我们可以省了浇水的力气。”完全没有不耐烦,哈玛盖斯绽开灿烂的笑靥,继续难得无关学术的对话,“主人,你有没有玩过雨?”

“……那个笨蛋才会玩,堆泥沙,在雨里像疯子一样跳来跳去,和他那帮同学……我没玩过,小时候想玩,但是会感冒……”

席恩尴尬地沉默,似乎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吐出这样一番像是抱怨又词不达意的话。

哈玛盖斯却没有丝毫嘲笑的意思,深深凝视养父,清澄宁静的蓝眸比洗净铅华的雨丝更动人。

“主人……”

伸手承接从屋檐滴下的水珠,感受着细细绵绵的清凉,哈玛盖斯眼中透出暖暖的笑意。

“梦见肖恩先生的时候,没有这样实际的感触吧。”

“……”仿佛被惊醒,一个长久缠绕的梦魇终于到了尽头,席恩辨别不出此刻心头漫溢的是什么滋味,如同一颗胡桃被敲开了外壳,满满都是清苦又芳香的味道。

可是当他自己伸出手,掬了点雨水凝神感觉,甚至放进嘴里,让敏感的唇舌品尝,依然没有激起一丝涟漪,他的心,空空荡荡,麻木不仁。

只有那双浅蓝眸子里荡漾的情感,他看懂是心疼与抚慰。

只有他唇边上扬的弧度,他确信是不含虚假的笑容。

只有那细腻如雨的语声,能够渗入到他心底。

“主人,您也做过很美的梦啊。”一声沉重的叹息,被乐观与自信驱散,“在您被关在魔界,和我的精神联在一起时,就一直做着。记得吗,我有一次跑出去淋雨,还在泥里滚来滚去,被你教训了一通。”

“是啊,像头小猪似的。”想起了那久远以前却依然清晰的过去,席恩情不自禁地笑了。对他的形容,哈玛盖斯有些不高兴,生了会儿闷气,还是笑开怀,为他的动容:“我的经历,就是您的。肖恩先生的幸福不属于您,但是我的幸福,全部与您分享。”

魔皇久久没有做声,怔怔望着养子。在成神的一刻,就注定了他无法改变,注定了他与正常人的感性绝缘,注定了他不能从他人身上汲取渴求的真挚情感。

唯一的例外,就在眼前。

哈玛盖斯的喜、怒、哀、乐、全部有他分享,他帮他缝幸运扣子的傻气,他说一杯咖啡就等于幸福的天真,他为肖恩他们求情的心软,他坚持跟随他的不悔……点点滴滴的深厚亲情,早早就融入了他荒凉的灵魂,不可分割。

再无需言语。

可惜,在不知不觉浪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散步聊天完后,魔皇还是说了一句不可爱的感言:“雨没什么好看的。”

龙神只是微笑,伴着他不解风情的养父站在雨中,带着永远的温柔深情。

……

后记:

嗯,非常即兴的短篇,只是因为看了《星空倒影》里的一段情景描写,就冒出这么个小故事,希望读者不会觉得煽情,而是感觉温暖就好了。

对了,这样情深义重的小哈,魔皇陛下怎么可能相信他有狠决酷厉的一面,护短是可以理解的。

小哈的情,是标准的“润物细无声”啊,纵使冰山岩石也融化。

幻月

神,即法则。

……

她出生的那天,夜空没有月亮。

莹莹碧蓝的神之泉映出她自身散发的神光,像漂浮着千万个月影。

“真漂亮。”捏塑出她的形体,赐予了她生命的男子用欣慰而赞赏的眼光打量她,“像月亮一样,兰修斯大人的力量竟然……你就不叫黑暗女神了,叫月神,月神阿提弥斯。”

“月神……阿提弥斯?”她生涩地重复,嗓音空灵而清渺。

“对。”像教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他和蔼地微笑。她看着他,苍白秀雅的脸庞,漆黑深邃的瞳眸与长发,还有宁和包容,仿佛能让万物沉寂的气息:“那你是……?”

他行了个她看不懂的礼节,郑重地自我介绍:“冥神普路托,职责是管理所有的死者,我的神格比你高,不过你把我当同僚看待就行了。”

陌生而优美的语言化为她可以理解的句子嵌入脑中,又很快模糊,她对自己的健忘感到惶愧,努力记忆一个出现频率最高的词:“神?”

“是的,我们是神,法则的守护者。”普路托的笑容温和却带有一丝自豪的优越感,“你暂时代理兰修斯大人的权能,阿提弥斯。哈,算下来职位还比我高哦。”

“阿提弥斯是……我的名字?”

普路托呆住,瞪着她的模样像她头上突然长出只角:“是啊,你……”顿了顿,他小心翼翼地试探:“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回答他的是一阵尴尬的沉默。

“这是怎么回事?”就在他俩两两相望时,一个身穿素白长裙,神态端庄高雅的女神翩然落下,眉带忧思。

“啊,秦蒂丝。”普路托苦笑着转向她,“果然只凭我们俩太勉强了,要创造真正的神,还是只有兰修斯大人和贺加斯大人才行……你那边怎么样?”

“箩尔烈雅的记性比她好,可是神格太不稳定了。”生命女神秦蒂丝叹了口气,“算了,她们接受了神力就好。贺加斯大人被囚禁在那个人类体内,兰修斯大人又下落不明,在他们回归神职以前,我们必须尽量维持平衡。反正她们什么也不用做,应该不会出乱子。”

“也是,当务之急是找到兰修斯大人,那贺加斯大人也能挣脱席恩下的降神术。”

他们旁若无人地交谈,完全将一旁的月神当成了透明人。事实上,派不上用场又没有存在感的新同伴,也被他们下意识忽略了。

“那个……”阿提弥斯却一直在认真聆听他们的对话,拼命记住那个最牵动她心神,让她觉得自己有生存意义的词。

我是神,神有神职,那么我的神职是……

“啊,阿提弥斯。”普路托朝她展露出安抚的笑意,“别担心,你只要活着就行了。”

活着……就行了?

……

“我们只是摆设!”

激烈地鞭打地面,光神箩尔烈雅明媚艳丽的容颜被愤恨扭曲,周身耀眼的光芒随着她的情绪起伏不定,“是啊!他们是我们的创造主,可是他们根本不把我们当神看!不,我们比下面那些生物还不如!一棵草,还知道吸取阳光雨露,独立地生长,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填补那两个老头子的位置!为了什么见鬼的平衡!”

她静静地听着,找不到插嘴的空,而箩尔烈雅也不需要她搭话。

果然,一如既往地发泄完积怨,光神无奈地瞅了她一眼:“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的。”

不,她都懂,只是会马上忘记而已。目送僚友远去的身影,她珍而重之地投下一颗小圆珠,啪啦,清澈的水面泛起久久不绝的涟漪,搅乱了她美丽的倒影,也惊起她止水般的生涯。

十年、百年、近千年……她尽责地坐在自己的神殿里,守着一身属于混乱神兰修斯的神力,凭栏远望,偶尔掷落回忆珠,记录下她生活中不多的变化。

证据是,池里大多是代表箩尔烈雅来过的金色珠子。

同伴们都厌倦了和她说话,因为和她在一起,他们得不停地重复自己的甚至她的名字,这种挫败感,即使永生的神也会不耐烦。

唯独那个活泼的风神,有时会拉她出游,虽然她多数时间都围绕着两位主神居住的双子神殿寻找结界的空隙,想进去见她思慕的那位神。

“亚弥,出去玩吧!”一蹦一跳地踩着荷叶,荡起一头青烟般的发丝,风神希露菲尔兴高采烈地挥手,“我招待你去我的城!”

“嗯。”没来得及投出手里的回忆珠,她就被性急的同僚拉出了月神殿。

对神而言,时间、空间都是弹指而过的事物,一眨眼,她们就来到云端,悠闲地俯视脚下名为“人类”,寿命短暂的生物。

她不记得以前对这种生物是什么看法,不过每次看,都觉得很新奇、很有趣。

“啊,那个引魂者。”捧着吃到一半的蜜瓜,风神呼啦一声飞下去,“上上次就看到他在那儿了,这个人类生命力好顽强啊。”

“希露……”又忘记了。

跟随僚友来到那幢被死神关注的房子,她怔怔驻足,弥漫的浓浓药味不是令她却步的原因,而是一波微弱却持续不散的意志,这股执念是如此强烈,使她庞大的神识也一阵刺痛。

我想活下去!

是谁?谁想活下去?活着……有这么好吗?

然后,她在一片白亮干净中,看见了休利安。

他掩着嘴,刚刚从剧咳中缓过气,当细瘦的手指垂下,几朵血花在他枕边绽开,染红了他的唇,呈现出落日余辉般凄艳的色泽。白与红,他全身上下只有这两种颜色,纯白的长发散乱在白床单上,就像冰雪一样晶莹剔透,同样洁白的睡袍加上透进室内的阳光,形成刺眼的反射,她几乎要眯起眼才能直视他,分不清他惨白的脸色与那身衣裳的区别。

“你……”他的眼眸初看是透明的,转动时,却有一抹蓝盈盈的水色流动,犹如被关在笼中的猛兽,充满了不甘和绝望,“你是死神吗?”

“我……我不是。”说完她才发现:自己说的是神语,对方听不懂。

“不要带走我!再一会儿……一会儿就好了,至少让我写封信……至少让我留下些什么!”他声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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