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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网游之圣枪苍穹-第3章

小说: 网游之圣枪苍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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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攻击力:3—7
  物理防御力:8
  攻击速度:10
  移动速度:6(游戏中玩家的跑动速度,越高的话玩家跑得越快)
  灵活度:15(游戏中玩家的闪避速度以及身体的柔韧程度,越高的话玩家的身体各个部位的活动就越灵活)
  魔法攻击力:2—5
  魔法防御力:4
  幸运:隐藏
  基本属性:
  力量:36(影响玩家物理攻击力,物理防御力和力气大小)
  敏捷:30(影响玩家的攻击速度,移动速度和灵活度)
  体力:25(影响玩家的生命力和体力)
  智力:20(影响玩家的魔法攻击力和魔法防御力)
  智慧:53(影响玩家在各种能力上的领悟能力,智慧越高领悟能力越高,是唯一一项不可依靠升级点数来增加的属性)
  主动技能:无
  被动技能:无
  看完我的基本属性,觉得还可以,智慧这一属性是固定属性,无法增加,他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玩家在游戏里对于某些技能和魔法的领悟能力。智慧越高,领悟能力就越高,学习技能魔法时所消耗的学习点数就越少。
  在基本属性里,力量,敏捷,体力,智力都是可以依靠升级来增加的——玩家每升一级,有会有5点的基本点数可供使用,加成到4大基本属性之上,并根据你所加点的数量,来增加玩家的相关普通属性。有一些武器,装备和技能,魔法,都是需要一定的基本属性。如果基本属性不够的话,是不能装备的!
  “D~~玩家‘夜风’的属性固定,请问您是想成为‘战士’还是‘法师’!
  游戏开始,玩家必须要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这便是战士类和法师类的区别,选择战士类的话,就可以在以后转职为骑士,剑士,机械师等以物理攻击和力量为主的职业;而选择法师类的话,就可以在以后转职为召唤师,牧师,科学家等以魔法攻击和智力为主的职业。
  在所有公开的主职业中,商人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职业,不管是战士类或者法师类的玩家都可以转职成功。
  稍微考虑了一下后,我选定了‘战士’,毕竟我的基本属性里的力量比较高,智力就差了一点。
  “确认,现在请您选择你出生的国家,系统会根据您所选择的国家将您传送到该国家的某一个新生出生地之中——一个国家,共有10个新人出生城市!”系统的提示一出,我的眼前就出现了那12个国家的介绍。
  在这些国家之中,就汉广共和国与中国比较像,所以,我毅然选择了这个国家。
  “确认,玩家:夜风;国籍:汉广共和国;职业:战士。开始传送,祝您有一个快乐的游戏生活!”
  系统的提示终于消失,而我的身体也由脚下开始慢慢消失,脚,小腿,大腿,臀部,腹部,胸部,到最后连整个都完全消失在了这里。
  周围的事物再一次出现的时候,我已经来到了一个充满了奇特科技的大城市,这里到处有着只有奇幻小说里才有的魔法与机械集合的科技建筑物,在离我不远处的广场中央,有一个紫水晶一般的东西悬浮在空中,缓缓旋转着,美妙而梦幻。在城市里,还有很多新人和刚出生的新人正不断乱逛和出生,形成了人山人海的局面——这一个城市,是只有奇幻游戏里才会出现的神奇空间!给人一种亦真亦幻的奇妙感觉。
  这些东西,让我充满了惊诧,因为,这里真的是太美,太奇幻了,城市和人们的拟真程度,根本让人看不出这里都是电脑制作出来的东西!
  “呵,这款游戏还真没让我失望呢。”
  我打开了自己的装备栏看了看,发现自己此时正穿着一件衣服与裤子。是的,我当前所拥有的装备,便是《苍穹》之内的战士新人所拥有的最基本装备——衣服与裤子。
  物品:衣服
  种类:衣物
  防御:4
  耐久:10/10
  物品:裤子
  种类:衣物
  防御:3
  耐久:8/8
  在这套新人装备的帮助下,我的防御提升到了15,虽然这并不多,但是,对现在的我来说,也够了。
  该游戏新人玩家的口袋是采用8X8=*格的横板物品栏,在游戏里,一见普通的新人衣服就需要占2X3=6格物品栏,所以,玩家如果不去好好的整理物品栏的话,就会因为物品栏的杂乱情况而少拣很多东西。这大概就是在培养玩家爱护清洁的品行吧!(汗… …||)
  此时,我所持有的东西除了已经装备到了身上的衣服与裤子外,便只有一把新人使用的1X3=3格匕首,一张占据1格的汉广共和国地图以及5张同样只占据一个物品栏的回城卷了(回城卷可以放在一个物品栏内)。
  物品:匕首
  种类:短型利器
  物理攻击力:2—6
  魔法攻击力:0—0
  耐久:12/12
  装备好匕首,我的物品栏顿时变得空空如也,而物理攻击力也瞬间提升到了5—13。
  一切都准备好了,现在干什么呢?和其他玩家一样去城外杀怪升级吗?不,我才不想刚刚出生就去杀怪,那样很乏味,无聊,而且连玩这款游戏本身的意义都没了。所以,我现在要做的便是逛街——去到处逛一逛,熟悉一下地形,并欣赏一下游戏里的风景,这才是玩这种游戏的真正价值!毕竟玩家如果不去仔细欣赏风景与特色的话,那么这款游戏的奇幻画面就毫无意义了。
  决定了行程,我便开始游览新手城的大街小巷。根据手中的地图我已得知,这一座新手城名叫黄龙之城,是汉广共和国边境的一座小城。
  呵,这里居然是小城?在我看来,这里实在是太大了,也太复杂,有好几次,我都差点因为过于投入欣赏风景而迷路。这种情况,也让我对这款游戏的评价更高——也许,这一款游戏,真的能够改变我吧!
  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群,不断穿插在我身边,这些人之中,有NPC,也有玩家,有男性,也有女性,有刚满18岁的年轻人,也有60岁的老人。虽然他们有着不同,但是,他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那便是尽情享受这款近乎于完美的网络游戏!
  教堂,旅馆,武器店等等标志性建筑物,这座城市全都应有尽有,同时,不止是那些必要的建筑物,就是那些居民住房,也都可以进入——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真实感!亦充满了奇幻感!
  不知逛了多久,我在不知不觉中重新回到了刚刚出生时的那个广场。不过,回到这里,并不代表我把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地方都走过了——我敢肯定,城市里还有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
  太大了,也太精细了!
  这时的我,对于制作这款游戏的那两家大公司实在是配合得五体投地——我敢肯定,这款网络游戏,已完全超越了现今其他网络游戏所拥有的水准,至少在建筑和景物的制作上,《苍穹》已完全超越了其他网络游戏! 
  


第四章 是幸还是不幸?

  几个小时后,我终于将新人城中90%的地方都走过了,同时,我也在闲逛的时候从服装店老板那接了个一级新手的任务,那就是从初级怪利爪兽的身上打到20张皮。
  从一般常识来看,这件任务应该不难,所以,我并没有太在意,在逛完大街之后,才悠闲地走出城。
  利爪兽是最基本的1级新手怪,属于被动型,单体行动的个体怪兽,速度中等,个头大概有1米高,外形和袋鼠差不多,不过,它却拥有着不同于袋鼠的利爪——它的两只爪子上各有三根尖锐的爪指,大概有5厘米长,被抓到的话,就会造成对新人来说比较重的伤害。当然,只要玩家能巧妙运动自身优势的话,也能在无伤情况下杀掉它。
  在我出城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地天真,那收集20张利爪兽皮的任务,根本就是艰巨到无法估量的任务——在城外,玩家的数量可以用蝗虫出笼来形容了,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一只利爪兽刷新出来,就会有N位玩家冲过去砍,或者用魔法攻击。让那些可怜的利爪兽甚至连太阳都没有见到就上天堂了。
  那无数的新人玩家,在我眼中简直就是一只只饿疯的蚂蚁一样,以风卷缠云的速度将那些可怜的小怪们给吃光光了……
  我能够在这么玩家手下取下20张皮吗?不,我现在所担心的,是我到底能不能杀掉一只怪了!因为,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我的动作稍微慢一点,就连怪的毛都碰不到。
  实在没办法,我只继续前行,想到前方去找一块稍微‘清净’一点的疆土。然而,结果便是那种地方根本就不存在——一直走到了利爪怪的最后刷新地点,我都无法找到这种地方,因为,新人玩家实在太多了……
  郁闷,真的很郁闷。玩网络游戏,我最怕的就是这种事了。如果可以的话,我还真想过几个星期,等新人少了一点之后再来玩。
  “哎~~~”无奈地叹了口气,我走到了城外的一块岩石前,并坐在上面无聊地看着周围那些正在砍怪的玩家,玩弄着手中的匕首。
  我此时所在的地方,正处于东城门外,在我身后,是一条深长的壕沟——这条壕沟虽然只有20几米宽,但它却很长,也深不见底,从上往下看,只能看到无尽的黑暗。
  虽然玩家可以跳到这条壕沟里,但是,由于游戏里的人物从高处堕下是会摔死的,因此,没有新人玩家会愿意成为《苍穹》第一号摔死的人,也没有新人玩家想去挑战自己的心脏承受能力。所以,没有任何人会从这里跳下去,去看看壕沟的底部到底有什么东西。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我用手中的匕首割掉了多少小草后。一名拿着一根新人木仗,穿着新人法师衣裤,大概有1米75左右,样子还称得上帅气,年龄大概在25岁上下的男子走到了我身前,问道:“请问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割草。”我看也没看那家伙一眼。
  “扼……”男子显然没有料想到我会这样回答,也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冷淡,所以不禁愣了下,男子露出干笑,又道:“哈哈,是吗……那请问一下,你愿意和我组队吗?我也是新人,想和其他人组队一起打,如果可以的话……”
  “没兴趣!”他的废话还没所完,就被我断然拒绝了。
  和其他人组队打?哈,我就算做职业玩家时也没有和别人组过队。我说过了,我不喜欢和别人相处。也对于这些没事就要求组队,到了打怪结束时又会为所爆装备的分配而吵个不停的家伙十分厌恶。还有,网络游戏里的骗子太多,能够信任的人少之又少,在利益的面前,所谓的网络友情都是骗人的!
  在网络游戏里,有许多玩家被骗了装备后本来还想继续玩的,但是,那些‘朋友’的冷漠,却往往会使那位被骗的玩家彻底心灰意冷,绝望地离开游戏!这样的事,我看得太多了!
  我本人不会骗人,也不想被人骗,所以,我从来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也不想和任何人组队!一直一直过着独来独往的生活,不管是在游戏里,还是在生活里都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我这样实在太做作了!对我感到讨厌。对此,我没有任何感觉——我就是这样的人,也没必要因为别人的目光而强迫自己去改变!
  正因为这样,我就对于眼前这个男子的组队要求毫无兴趣——拒绝他,不用任何考虑和迟疑!
  又碰了钉子,男子也不想再多费口舌,冷哼一声,甩袖而去,自个去找其他愿意和他组队的人了。
  我冷眼瞥了那人一眼,继续玩弄着手中的匕首,然而,一阵骚动,却让我再次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啊!那是BOSS!”
  “BOSS来拉!大家上啊!”
  “杀啊~~~”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喊杀声不断爆出,在这些喊杀的带动下,新人玩家们纷纷拿起自己那垃圾到不能再垃圾的新人装备往一个方向集中而去——去群殴BOSS!
  我站起身,顺着玩家们所奔跑的方向一看,便见到了远处那只比普通的利爪兽要巨大5倍,正被无数玩家围殴的利爪兽王小BOSS。
  见到这种情况,我的心里顿时暗爽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发达了!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要和其他玩家一样去打BOSS,然后以什么奇特的手法抢到BOSS所爆出的东西。而是因为其他玩家在这时去打BOSS的话,那周围的小利爪兽就没人去打了!所以,我就可以趁机帮助其他玩家‘清理’一下小怪了!
  拿好武器,我向前就跨出了自己杀怪的第一步。然而,我的运气好象很不好,居然出现了‘初战未捷身先死’的情况——我刚向前踏出一步,那些疯狂奔跑中的玩家们便各自推了下我这个“挡路人”,将我推到了壕沟的边缘。
  最后,我好不容易才在最危机的壕沟边缘稳住了身体,没有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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