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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无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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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最后

  说在前面:
  在这个故事里,“爱”没有容身之地。
  而我想做的,就是讲述这没有容身之地的“爱”。
  就像一株在石缝中艰难求生的树苗。
  它还活着,可永远不会开花结果了。
  
  零
  
  这里空无一人。这里寂静无声。这里只有废墟。
  自从三百年前的那天起,一切都死了。
  
  一
  
  那一日,我率军攻破善见城的大门。在铁血喧嚣、万兵冲杀中,我寻找着那个身影。
  他不在战场上,哪里都不在。我只看到他黑发金眸的战士们作着英勇而无谓的抵抗。三天王投降,持国天被困,精锐非凡的阿修罗军在日前与我军的决战后已折损八九,十二神将尽皆战死。虽然这结果早在开战前,就已尘埃落定。
  但不可否认的是,阿修罗族古老的战神之称名不虚传,他们虽然常年养尊处优,但却仍然骁勇善战,是纵横边疆数十年的我也不曾见过的。眼下,阿修罗军最后的残部被我军围困在善见城地下,依然宁死不降,老人拾起死去的儿子的兵戈,妻子拾起丈夫的,孩子拾起父亲的,他们盯着我们,目光中没有恐惧,只有蔑视。毗沙门天命令兵士暂缓进攻,然后凑近我,问我是否要对他们网开一面,也就是说,只俘不杀。
  以前对任何一个胆敢反抗我的种族,毗沙门天都没有问过这个愚蠢的问题。但此时面对他的问题,我也犹豫了。
  可是他究竟在哪里?
  我忽然恍然大悟,是的,我多么蠢,阿修罗族一直把守着通向善见城底部的通道,他们守护的并非天帝,而是那个他们必须守护的人。
  我冲入战场,冲散阿修罗族已经苟延残喘的防线,没有人能阻挡我。毗沙门天没有跟来,也阻止了那些想跟来的人。他有的时候真的很聪明。
  果然,当我顺着那长得像是永远走不到头的螺旋楼梯,一直旋转到善见城的最深处,铺展在我眼前的是珍珠白的穹顶和甬道,在道路的尽头,雄伟的阿修罗城门前,我看到了那个黑发金甲的身影。
  大战在即,他却依然气定神闲,一双眼睛看向空茫,就像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值得他顾盼一样。我走近他,看到他止淡如水的目光扫在我身上,于是那种感觉又来了,岩浆一样将我灼燎,我不能自拔,也不能抵抗。是的,我可以屠杀万人,我可以摧毁天界,我可以捻灭星辰。但我不可能,永远不可能,抵抗他的眼神。
  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一样。
  




漫长的阴霾

  二
  
  在遇到他之前的许多年里,我的人生一直笼罩在浓黑的阴霾之下。
  我出生于雷族,它只是许多衰落的神族部落中的一个,生活在北部荒凉的草原。在那些魇气森森的岁月里,有北方军和夜叉族镇守的北部边疆仍难平静,被魔族侵扰对雷族来说是家常便饭,如果不能逃掉,就只有死。所以和很久之后大部分人对我的揣测不同,我在出生后不久便掌握的不是战斗,而是逃跑的本事。
  当腥臭的气息铺天盖地涌来;当残暴的咆哮震动脚下的土地;当身边的人被利爪抓起,骨肉迸裂在一张泥潭般的嘴里,四溅鲜血如雨般击在你的身上……你所能做的只有逃跑,没命地跑。我不知道我是否曾经有过父母,或者是诸如此类的东西,或许他们也像其他人一样,因为没有掌握好逃跑的本领,而成为了魔族的食物,不值一提。
  我不知道那些任人宰割的岁月是怎么度过的,然而它究竟还是过去了。随着年龄渐长,我开始具有了超出身边的人的力量。我渐渐发现,在面对魔族侵犯时,我也可以对他们施以反击。这很危险,但我乐在其中。没什么能够比劈开一张吃人的嘴,刺暴一双邪恶的眼,用敌人腥臭的鲜血沐浴自己更令我心旷神怡。在杀戮中我获得平静与喜悦。频繁的实战赐予我高超的战技与强大的力量,这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我身边,祈求我的庇护。我并不拒绝,事实上,我也需要他们。在战场上经历越多,越懂得你最好不要孤身一人。
  我将北方草原上的小部落搜罗起来,无论神族还是人族,我训练他们中强壮的,保护他们中柔弱的,我的声名逐渐为更多人所知,最后北方将军的人找到了我。
  “多闻天王对你的战绩有所耳闻,如果你能够加入北方军,假以时日,那末得到天帝的青眼与重用,也并非不可能的事。”使者谨慎地字斟句酌,“你要明白,虽然多闻天王心胸宽大,但是,”他加重语气,“如果因为私自组织武力而被扣上某些罪名,那可是万劫不复的。”
  听到最后一句,我笑了,使者警惕地看着我,向后退了两步。
  “我去,”我盯着他的眼睛,“告诉多闻天,我去。”
  使者避开了我的目光:“这很好,至于说到授予的职位……”
  我站起来,走出营帐。这个无聊的话题没有必要继续下去。我不关心多闻天会给我什么,无论他给我什么,对我来说都不够,远远不够。加入北方军虽然对我是一种制约,但是我可以因此见到更多的人,更多更强大的人……而那是好的,因为那可以让我也更加强大。
  比任何人都更强大。
  




忠诚的下属

  三
  
  多闻天是我见过的最老的神族,他不苟言笑,枯干的肩上披着乱草般的白发,我从未见他佝偻的脊背直起过,浑浊的玻璃眼珠像临死的魔族。我怀疑像他这样的人为何还要出现在战场上。战场只属于最强悍的人,属于青筋虬曲的手臂与矫健灵活的身躯。
  但当我第一次见他挥起他的金刚杵时,我意识到我错了,错得离谱。他刺杀里挟带的气势足以能吞天噬海,整个世界都因这一刺的力量而黯然失色。这就是北方神将的力量。面对他,足以让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么弱小。在那之后的四十年里,我专心致志地磨炼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更强悍的顶峰。不过,强大并不是我唯一的所得。在这四十年中,我遇到了许多人,并且让他们都深深记住了我。而在这些人中,我认识了其中的一个。
  他的名字叫做毗沙门天。
  我最初注意到他是在一次战斗中。那时我还不具有随时保护好自己的本领,当身陷战阵之时,如果我面对的魔兽特别凶猛,牵扯到了过多的精力,那么背后吃上几招冷的是家常便饭。我身上的伤痕大多数来自于此,我自信从正面进攻的话,没有什么能够伤我。
  那一次也是这样。那头异常巨大的魔兽在将死之前的奋力一搏是可怕的,我不得不拼尽所有注意与气力去对付它。而就在那时,一头特别狡诈的冲到了我的背后,我看到了它但是无暇理会。就在我准备好新添一道伤口时,一个年轻的将领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毫不费力杀死了试图偷袭我的魔兽,而我也顺利地给了我垂死挣扎的敌手致命一击。
  战斗结束后,那个年轻人又出现了,他看上去很眼熟,但是我叫不出他的名字。
  他走到我的面前:“你很强,但是你需要一个人替你看着背后。”
  这话有些太无礼了,难道他不知道自己在和谁说话么?
  “如果不是我的话,你今天就麻烦了。”
  这真是超出了我能忍耐的范围,我冷笑道:“受伤并不麻烦。”
  “有些伤是会致命的。”他很认真。我看得出来,他是那种生于世袭神族的人,他们拥有封地,拥有头衔,拥有人族的奴隶。这类人上战场总是为了立点小功,然后便可以顺理成章地一路高升。对他们来说,军队意味着亮闪闪的精钢铠甲,意味着挥挥手就会有一千人扑上去消灭敌人,意味着从不沾血的手,和从不受伤的身体。可对我来说恰恰相反,我需要杀死一百倍于他们的魔兽,才能获得他们百分之一的擢升,我身披皮甲在泥沼里与魔兽嚣战,我冲在所有部下的最前面,我是从血海里滚出来的——管他是敌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与这种人,我没话好说,虽然他的确帮助了我。
  “你想要什么?”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我只是认为,在这里你需要一个同盟者,因为你很强,而我也很强。”那个年轻人眼中闪出了光芒,那是一种为我所熟悉的,只属于明白自己在做什么的强者的光芒,这让我对他发生了一点兴趣。
  或许他说得对,是时候不再独自一人了,我已经等待了很久,是时候了。
  我转过身去,盯住他的眼睛:“你说得对,但是我需要的不是同盟者,”我几乎意识不到自己又在冷笑了,“而是跟随者。我需要完全的忠诚,完全的服从,我需要他帮助我得到我想得到的东西,哪怕改变星辰的轨迹也在所不惜。”
  我盯住他的眼睛,想退却了吗,那还来得及。你们这些软弱的神族啊,是不可能想象我所经历的,那么同样,你们也不可能想象我所能够做到的。
  听了我的话,他有些慌,但却没有后退,一步也没有退。许久,他移开眼睛,低头施礼,这是他第一次向我低头。从那之后,他的身份便彻底改变了,他是我恭顺的扈从,是我得力的左右手,是为我打击敌人的雷霆与电闪。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毗沙门天,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
  




善见城与阿修罗城

  四
  
  自那之后,以毗沙门天为开端,我的身边逐渐聚集起了一群年轻的将领。他们都出自世袭神将家族,但这些古老世家的荣耀早已大权旁落。时至今日,除了龙族和迦楼罗族这样的名门望族,其他的神将家族早已不受重视。以北方草原为例,年轻的夜叉族在这里崛起,忠心耿耿地护卫边疆达几千年,付出的鲜血不计其数。可他们的王却仍得不到一个武神将的封号,这还是在多闻天多次的全力保荐下。夜叉族尚且如此,就更不用提其他人了。这些□裸的不公的确让许多人感到不满,但却毫无办法。我想,这应该就是他们选择我作为领袖的原因,因为我看上去是一个有办法的人。
  归根结底,这一切都是因为当今天帝酷爱和平。可他所谓的“和平”却是由歌舞升平与虚伪宫廷共同提供的麻醉剂。为了“和平”,边界的战争越少越好,哪怕为此放弃荒芜的领地也没关系,虽然那里也有子民居住,但那些蛮人和魔族也差不多,死了并无大碍。为了“和平”,镇守四方的军备力量被一力缩减,大量的财力被投入到修建行宫和购买奢侈品上。正是为此,北方游牧为生的部落才会日复一日受着魔族的蹂躏而无人问津。可像俱修摩部罗这样的城池却恰恰相反,这座建立于地底的“花都”以城市奢丽无匹的美名远扬四方。虽然全城无一人耕织作业,但却可以获得地上人族源源不断的供给。这正是因为他们可以为天帝献上手工精致的金银饰品,装点着他们从地下发掘的稀有矿石。大量的财富被征用,投入到善见城的奢靡生活中。那一切是或许很美,可是,毫无用处。
  是的,这一切或许很美,可都毫无用处。自从第一次看到善见城时我就知道了。那是我进入北方军的第五十一年,我终于凭借多年的战功获封神将,虽然和武神将仍不可比拟,但据说对我这样出身卑微的将领来说,这已经是出人意料的恩典。与我一同赴善见城的还有毗沙门天,出身高贵的他早在九年前就获封武神将,时至今日已经升到了多闻天的副手。他此行是为了代表多闻天参加天帝的生日庆典。多闻天那个老家伙从不喜欢任何庆典,特别是在边界吃紧的时候。在这一点上,我倒是和他惺惺相惜。
  从北方大营快马加鞭,抵达忉利天也要十三天。我们到达的时候已入夜,屹立在水面上的善见城被即将到来的庆典装饰得五彩缤纷,灯火辉煌。引领我们乘船入城的神官一路上不住嘴地用那种据说很上流的“忉利天腔”向我们这些乡巴佬赞颂它的高雅与美丽。据他说,在忉利天,有一种诗歌流派是专门来研究如何更好地赞颂这座王城的,这个流派开创于八千六百年前,据统计前后有七百六十四名诗人属于这个流派,他们的名字被用红髓打磨的细针刻在整块蜜蜡铺成的一面墙上。但其中最著名的那首“啊,阿耆尼建立的大城”,却是由一位无名作者所作。从那之后,每首赞颂善见城的诗都必须以“啊,阿耆尼建立的大城”为开头,不然就无法继续。二千三百年前,当时天界最著名的人族诗人摩揭陀竟然将这一句话篡改为“啊,阿耆尼建立的雄伟城池”,而被广泛鄙夷和谴责,自此身败名裂。
  他的喋喋不休就像永远不会停止一样。我转身背对他,望向静静伫立在夜色中,伫立在郁黑天幕与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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