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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神龙破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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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想想,艾格大叔,有什么既威风又有钱拿又可以欺负人的还可以很自由的?”小文森想了半天,天真地问道。 
  艾格大叔显然被难倒了,以艾格大叔简单的思维,这个问题不是一般的难,要说威风的职业吧,倒是蛮多的。要有钱拿又可以欺负人,也有好些选择,可是加上最后一个条件,那就非常让人头疼了。艾格大叔突然拍了下脑袋, 
  “我知道有种职业刚好满足你的要求”。 
  “什么?”小文森仰着头。 
  “佣兵”艾格大叔肯定地说。 
  “那我长大了就去当佣兵!”小文森握紧拳头,就像发誓一样。 
  “不过佣兵是很危险的,随时会和死神交手。”艾格大叔还是有些担心。 
  “大叔,你不是常教导我,男人就要勇敢,既然佣兵是勇敢者的游戏,那我一定要去。”小文森脑子里单纯地认为,只要打架能赢就是勇敢的男人。 
  艾格大叔被逗笑了,“好,好,好,我们的小文森是个小男子汉,以后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小文森把理想定为佣兵后,积极地寻找各路年龄相似的小朋友们“切磋”,手段也越发狡猾和奸诈。对于小文森来说,只要能赢,什么手段都无所谓,撒石灰、拨冷水、弄陷阱。。。。。。赢得越轻松,小文森就越有成就感。小镇上的小朋友们远远地看到小文森,就立马躲得远远的,跟谁挑战也不能找这个怪胎。瘦猴有句话让众多小朋友心有同感“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小文森下一手会是什么,跟他打架,不是找抽嘛?” 
  这句话在不久的将来让世人流传,不过流传的原话已经改为,“你永远不知道枪神的下一步是什么,在枪神没有闭眼前,谁都得睁大眼睛看着,费劲脑子猜着,神也不例外。” 
  如果要评小镇上最老实的人,艾格大叔绝对榜上有名,艾格大叔的忠厚老实,小镇上至90岁老妇,下至3岁小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果要评小镇上最狡猾的人,小文森当之无愧,就连小镇最奸的奸商也自愧不如,这也是小镇上至90岁老妇,下至3岁小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艾格大叔有的时候也会很郁闷,我这么老实,这小文森在家里也很乖巧也很老实呀,怎么就有这么不雅的名声呢?小文森在艾格大叔面前当然要装老实,“不老实,艾格大叔不给我烧饼吃怎么办?不给我面包怎么办?不给我零花钱怎么办?”小文森如是回答。不过小文森总体还是令艾格大叔很满意的, 
  首先呢,小文森四肢健全,没有缺胳膊少腿的,蛮好蛮好的,打了那么多次架也没少什么零件,让艾格大叔很满意,睡觉也很踏实。其实大人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健康康地成长着,所以四肢健全这个蛮可笑的要求其实包含了一个父亲最大的愿望。 
  也有人问,这天下哪有人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学好,天天去打架的?再次解释一下,拜托,这是艾泽拉斯大陆,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男孩子从小要特别健壮,长大才有能力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对于穷人来说,能够变强的方法很少,而打架就是最快捷最有效的路。所以,艾泽拉斯大陆的人们都不会阻止自己家的小孩子外出打架,当然,也得有个限度,至少不能缺胳膊断腿的,不过小孩子打架一般也不会下那个狠手,也没有那个力气,当然兽人除外,兽人天生力气大,就算小孩子打架,一不小心也会少零件,甚至挂掉的。 
  其次,小文森五官端正,眉毛长在眉毛的地方,鼻子长在鼻子的地方,每个器官单独地看,都不怎么样,但组在一起就格外的和谐。小文森跟清秀无关,但也不是那种丑得可怜,长相虽然很普通,但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亲切”。这个世界就有一种人,尽管你第一次看到他,但你也会觉得你们认识了很久,你会觉得他很亲切,毫无疑问,小文森就具有这样的品格,或者换句话说,那就是亲和能力超强。这一点也让艾格大叔非常满意,至少这说明小文森以后不会遭姑娘讨厌,当然这也令小文森日后的对手们非常痛恨,因为这个貌似亲切的家伙背后藏着一肚子的祸水。 
  艾格大叔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每次外出卖烧饼的时候,艾格大叔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因为小文森,艾格大叔觉得自己也年轻了不少,步子也迈得欢快了许多。 
  小文森就这样和艾格大叔幸福地度过了两年时光,小文森满八岁的时候,艾格大叔给他买了把铁剑,很普通很普通的那种,只有3斤重,但这也令小文森高兴异常。小文森一有空就挥舞着他那把宝贝的铁剑,左一下劈右一下砍的,乐此不疲。小文森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去找那些小朋友“切磋”,这也令镇上的小朋友们大松了一口气,于是小镇又恢复了和平。 
  “多少年了,快两年了,神终于开眼了,终于让这个家伙安静了”,小胖子痛哭流涕,感慨万分。 
  “这小子不耍点阴谋,我还真不习惯。”这是瘦猴,明显的找抽型。 
  其实小文森的想法很简单,有武器了,那就是大人了,还跟小孩子玩,多没意思呀。



第3章 倒霉的大叔

        有一天,艾格大叔照常去城西的街尾卖烧饼,生意一如往常的好,一架华丽的马车从城西门口赶过来。马车上坐着一个九岁大的小女孩和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周围还跟着三个带刀剑的护卫。   “表哥,听说有个大叔的烧饼很好吃,你买几个让我尝尝,”小女孩叫戴丽丝。 
  “没问题,宾果,去把那老头的饼子都拿了”,小男孩叫杰西,是一个典型的二世祖。 
  “是,少爷。”为首的带刀护卫应道。 
  “老头,把烧饼都拿来,”宾果走过去,艾格大叔乐呵呵地,麻利地把所有烧饼都包好了递给宾果。宾果接到烧饼,就直接走了回去。 
  “哎,这位先生,你还没有给钱呢?”艾格大叔在后面大喊道。 
  “钱?杰西少爷要吃烧饼是给你面子,你还敢要钱?你找死是吧?”,宾果一听,不乐意了,这么久了,还有敢找他要钱的。宾果把烧饼小心地给了他的少爷,然后大喊道“兄弟们,打死这个贱民,居然敢向我们要钱”。另外两个带剑的护卫也面色狰狞地朝着艾格大叔走来。 
  “不要钱了,不要还不行”,艾格大叔是个老实人,哪见过这种阵仗,心开始慌了。 
  “你刚才说要,现在又说不要,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好欺负呀?”宾果招呼着两位兄弟,一起对艾格大叔拳打脚踢了起来。艾格大叔的惨叫声惊动了坐在马车上的戴丽丝,“表哥,叫他们不要打了,那位大叔好可怜。” 
  “听表妹的,宾果,没听到表妹的话?”杰西朝宾果吼道。 
  “是,少爷,兄弟们,收工了,”,宾果带着两个护卫扬长而去。 
  艾格大叔状况很惨,那三个护卫完全没有留情,尽管没有用武器,但拳头打的都是人体的要害。艾格大叔的肋骨至少断了三条,胸骨也断了不少,浑身血淋淋得好不吓人。由于艾格大叔平时的人缘不错,很快就有很多热心的小镇居民把艾格大叔抬回了他居住的地方。 
  “艾格大叔,你怎么呢?怎么会这样,这是谁干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文森看到艾格大叔的惨样,痛哭流涕,旁边有一个好心的居民告诉了小文森这件事情的始末。 
  “杰西。朗姆,朗姆侯爵的那个二世祖儿子?”小文森也显然听说过这个不学无术地家伙的一些事迹。“杰西,你等着,这个仇我一定要报”。小文森握紧拳头,对天发誓道。小文森小心地帮艾格大叔清理了伤口,“太狠毒了,这帮畜生,居然对大叔下这个的毒手”,小文森一边流泪,一边默默地擦拭着艾格大叔的伤口。艾格大叔昏迷了5个时辰后,终于清醒了过来,看到小文森哭泣的脸,脸上绽开着难看的笑容 
  “小文森,没事的,你不要担心。”艾格大叔笑了一下,拉动了伤口,立马疼得额头冒汗。 
  “艾格大叔,你躺好,我去请医生,你一定要等我,”小文森胡乱抹了一把泪眼,撒开腿就往外奔去,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小镇只有一位医生,小文森得穿过大半个小镇。小文森跑了半天,又央求了半天,终于把医生请来。 
  “艾格大叔怎么样呢?”小文森焦急道。 
  “哎,他的情况很糟糕,本来身体又不好,又遭这么重的创伤,很难呀、很难呀。”医生诊断了半天,摸着胡子,不断摇着头。 
  “求求您了,先生,你一定要救活艾格大叔,求求您了,”小文森不由自主跪了下来, 
  “使不得,使不得,不是我不想救呀,我是实在没有办法呀,唯一能救他的只有牧师的治疗术了,可是小镇上没有牧师呀,要去别的城市请牧师,现在时间上也来不及呀。”医生看痛哭中的小文森,也很难受。 
  无论小文森怎么祈祷上天,老天依然没有开眼,不过艾格大叔在死的时候并没有带着任何的悲伤,他微笑地望了小文森一眼,安详地去了。 
  “杰西,这个仇我一定要报,我一定要报这个仇。”夜空中,传来一个小孩子铁一般的誓言,声音飘得很远、很远。第二天,小文森在好心街坊的帮助下,给艾格大叔立好了坟,众人陆续离去,只有小文森一动不动地跪在那,任凭邻居们怎么劝说也不肯起来一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发现小文森已经晕了过去,赶忙叫人把小文森带回了他自己的家。 
  当小文森再次醒来的时候,其实是被饿醒的,毕竟已经有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就算是铁人也坚持不住,何况是一个八岁大的孩子呢。小文森爬了起来,打了盆清水把自己梳洗了一遍,又找了几个馒头胡乱啃了两下,肚子总算没有那么饿了。 
  “该怎么办呢?”小文森毕竟只有八岁,要报仇对于他这样的年龄来说还是困难了点。 
  小文森想了半天,决定斗智不斗力,首先去打听情况,把敌人了解清楚。小文森找到了几个当事人,详细地了解一下情况,并打听出事情的来龙去脉,还知道了那三个护卫的名字,个子高高的带着刀的护卫叫宾果,脸型瘦削的带着剑的叫哈伯,肚子有点圆身形有点胖也带着剑的叫莱克,那个少爷叫杰西。朗姆,那个女孩叫戴丽丝。虽然戴丽丝是事件的起因,但小文森并不打算把她列入黑名单,毕竟她也是无心之过,而且她也及时叫了停, 
  “对一个九岁的小女孩下毒手?是会遭雷劈的吧”,小文森耸了耸肩膀。 
  杰西、宾果、莱克、哈伯,赫然进入了小文森的黑名单。小文森找到了艾格大叔多年的积蓄,一共折合80个银币,小文森很鄙视那些两袖清风地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地所谓勇者。 
  “没有钱,怎么购买消息?没有钱,怎么潜伏?没有钱,怎么填饱肚子?”小文森可不认为自己拿把铁剑就能把那些人一剑一个砍了。



第4章 完美计划

        小文森花了很大代价,才打听到这几个人的喜好。宾果喜欢女人,并据小道消息,宾果近段时间总是和城北的一个寡妇勾搭在一起。至于哈伯,倒没有这个嗜好,不过对酒却有着莫名的钟情。而莱克呢,喜欢美食,尤其是喜欢去小镇的“天然居”酒楼,不过他每次菜点了很多,酒倒没有点多少。杰西喜欢狩猎,而且是狩猎小动物,比如小兔子什么的,大点的动物?杰西认为自己还是长大点再说,至于魔兽?哪怕只是低阶的魔兽?杰西可没认为自己活得太久了。   小文森探听到了对手的喜好后,并没有马上行动,而是多次去侯爵府,观察了四个人的外貌、走路姿势、言行,再三确认后,小文森才决定采取行动。小文森了解到有一个人对宾果充满了仇恨,那个人是一个酒鬼,叫侯赛因,据说是因为当初侯爵府招护卫的时候,两个人比试,宾果出手心狠手辣,当场把侯赛因给残废了,侯赛因也因为无力报仇,多年来只能借酒消愁。 
  小文森找到了侯赛因,请求侯赛因的帮忙,侯赛因看他年龄小,犹豫了一下,小文森把银元用两根手指夹了起来,吹了吹。 
  “哦,没问题,没问题。我要做些什么?我可声明,我的手残了,可拿不起武器砍人。”侯赛因看到银元,眼睛都亮了。 
  “也不需要你出力,你只需要帮我买两份迷药、三份毒药就行,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但要保证质量。你知道我只是个小孩,去买这些东西很不方便的”小文森轻松地说到。 
  “就这么简单?没有别的我需要做的?比如刺探情况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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