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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傲世法则-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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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土著酋长的见识,他能把部队回援的事情安排好,这就很不错了。

只有极为熟悉他的人才会发现,酋长眼底潜藏的怨毒和暴戾已经到了喷发的边缘,那些吃错了药跑去偷袭马奇营地的人,不管是瓦胡余孽还是内陆佣兵,最后一个也不会活下来!如果他们现在就因为某种原因死掉,相反还算是幸运的……

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之后,马奇人手里的战俘很多,他们极大的提升了酋长折磨人的手段。

狩猎场距离马奇营地都三百多里的路程,单骑报讯的话很快,一天一夜的时间足够快马抵达了。但回援时,超过千人的大部队要统一行动,无法按照这种单人速度来计算。

因为各个兵种和阵列要协调一致、要解决吃饭睡觉的问题、还要带着一大堆狩猎的零碎,更别说那些拖后腿的闲人。部队每天行进一百里算是正常的,多走个一二十里也还撑得住,但要多走五十里的话,士兵无论在体力又或精神上都会变得很勉强。

可是,马奇营地方向不断升起的浓烟,却让上上下下的人心急如焚,因为那是他们的家,有他们的亲人,不管是谁都想早一点赶到、早一点控制局面,所以大家的脚步也就越走越快。

在这一路上,马奇回援部队不断遇到逃出营地的族人,陆陆续续的也汇集了两三千人。从这些人口中,他们得到了大量情报,也确认了敌军的人数是真不多,最多就一百多人。主营被偷袭,主要是因为己方守备部队的麻痹大意,还有三位长老的愚蠢。

如果换了稍微正常点的指挥官,就算有大量的人中毒,但凭借主营和四个小营地的坚固防御,一百多敌人外加刚刚反叛的两三千奴隶就算打到天荒地老也捞不着便宜啊!

对于酋长和将领们来说,士兵自发的跑快了是好事,鼓励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去阻止?也不是没人留意部队体力透支的问题,但因为对手的人数很少,在自己的大部队到达之时,这一小股敌人多半已经逃走了,剩下只是追击多久如何围剿的问题……

轻敌和愤怒,已经在整个马奇部队中蔓延开来,于是大家的脚步无形中又加快了些,本来应该是三天的路程,结果两天不到就已经快走完了。但用这种速度赶路的直接后果有两个,一是徒步部队非常疲劳;二是各部队的间距拉得很大,从头到尾足足拖了三十多里长。

但大家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自己回到营的,一切事情都会尘埃落定。因为刨除长老仆从等闲杂人员,回援的马奇部队总数超过了一千二百人,这都是货真价实的作战部队。如此悬殊的敌我力量对比,不可能产生什么变化。

其他的不说,咱马奇部落这边还有骑兵呢!别的部队很累,但两百骑兵可不会累啊!

事实上,现在还真是这支骑兵部队在充当先锋。但马奇人所谓的“骑兵”并不是真正的骑兵,他们其实是骑马上战场、下马投入作战的重装精锐步兵——他们是马奇武装中最精锐的力量,是最硬的拳头,是最坚固的堡垒。

以马奇人的财力物力,再加上晨曦议会的支持,骑兵的总数也只能保持在两百人上下,因为这支骑兵实在太昂贵了——全员都装备着来自内陆的精良武器,金属铠甲是改装过的见习骑士铠,仅这幅全身铠就重达四十余斤。能穿起这套铠甲的武士,都是从部落中层层遴选而出的佼佼者,他们的作战经验最丰富、体格最强壮、对酋长也最忠诚。

马奇部落一共拥有两名异能师,除了长年陪伴在酋长身边的烈火师之外,另一名异能师就直接配备给了骑兵部队。所以从战斗力上评价的话,这支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本区域最强,而且他们也没令自己人失望过,在历年战争中,骑兵始终保持很高的胜率。

在不久前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中,骑兵的功劳也是最大,最终决战时,由他们组成的钢铁阵列正面粉碎了瓦胡人的突围企图——那可是瓦胡六百精锐和上千平民的轮番冲击!

但这时没人会想到,他们的敌人也看上了这支部队,或者应该说是看上了他们的装备——在什么东西都稀缺的荆棘玫瑰眼中,两百套见习骑士重甲还有配套的武器,这简直就是个宝库啊!如果不抢过来,怕是老天都会唾弃自己。

汤森的信条之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他充分调动了手上的人力资源,汇集了所有关于马奇人作战的情报,充分了解到每一支马奇部队的建制、配备和作战风格,甚至还从仓库里翻出他们的库存装备检验——有瓦胡人和这个营地的帮助,马奇人在他眼中如同裸体。

在汤森的角度看,打败马奇骑兵根本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一口吃掉——现有条件下,两百骑兵很可怕,两百精锐步兵也很难缠,但如果是两百骑着战马的精锐步兵,那事情就大不一样了。穿上骑士铠甲,骑着雄壮战马,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天下无敌,在这场战争中,相反还很大程度上削弱他们的优势。

其实,主力兵种是要专注某一领域的作战,又或者是要兼顾各种情况,这两者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对错之分。从部队本身角度来看,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会有固定答案……这就好比一碗面粉,做个小面包就紧,做个大面包就软,不可能两边便宜都占。

打战这种事不能一厢情愿,就跟厨师做面包的时候要考虑客人的喜好一样,对症下药才会立竿见影。你如果是面包,就要被撕开泡汤抹盘子,如果你长得像肉包子,就别埋怨被人拿去打狗……一支四不像的骑马重装步兵,他们其实两头不冒尖,属于卖不出去的赔钱玩意。

之所以从前能够驰骋称霸奎尔萨北方,是因为他们还没遇到真正强大的军队。

袭占营地只是战争的开局,在此之后,汤森针对马奇骑兵的设伏才是关键的重头戏。

大战靠谋划,小仗看发挥,袭击讲究分秒必争,红色帝国的战争理论也很注重这点,所以在此战中,汤森对部队的要求就是先敌到达、先敌展开、先敌攻击!

战场选择在距离马奇主营地三十里处的一个缓坡,距离最近的北营不到十五里。这个距离还不到准备作战的心理红线,所以敌人除了派出侦察兵探路之外,不会有更多的作战准备。

这也体现出汤森的阴损狡诈,因为走在这个缓坡上,侦察兵既能够清晰的看到南营燃烧的浓烟,也能看到北营的概况,关心则乱,这会在很大程度上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而且在普通人看来,这个缓坡真不是设伏的好地方,它长不到六十米,高不到二十五米,而且是一条直路,路宽不到四米,路两侧没多远就是与行进方向垂直的陡坡。总之,这里既没有开阔地安排弓箭手,也没有可以固守的险要地势,甚至满地青草连火都放不了。

但汤森偏偏就选了这里做战场,他每个环节都打在敌人的心理盲点上!

因为受地形限制,一百二十人已经是潜伏的极限了,就是这个人数,还要把不少人挂在两侧的斜坡上,当然他们都是汤森最拿得出手的老底子部队——三十个近卫、三十个长枪手、二十个弓箭手,其他的全是轻步兵。

在强大的伪装潜伏能力帮助下,几组马奇人的战场尖兵就像睁眼瞎一样打汤森等人身边路过,然后无比激愤的冲向了前方的原野,就是没发现草皮下灌木中还藏着一支部队!

正午时分,姗姗来迟的马奇人骑兵出现,他们以纵队方式抵达缓坡。

不愧是马奇部落最精锐的部队,即使前面有尖兵探路,他们依旧习惯性的保持着战地警惕——整支部队大致分成两个部分,前面的骑兵队形很整齐,每排并列四骑,共有二十多排;后面是相同数量的骑兵,但队形要稍微散乱些。

两拨人之间有三十米的间隔,这里是留给异能师和指挥官的安全位置。

这种队形简单但有效,可以应付任何方向的突发状况,而且也利于指挥和展开。但遗憾的是,这些优势并不包括在上坡路段遭遇突袭——领队的马匹上坡时可以因情况而变换速度,可后面的人因为视野不良只能亦步亦趋,这必然造成连锁拥挤现象。

更重要的是战马上坡要用小步,虽然这种马匹体重超过六百斤,但身上的载重也不轻,不可能在这里还保持速度优势,所以马上的骑手也很难对突发敌情做出恰当反应。

就在领头的一排战马驼着两百多斤的重量、喘着粗气走到距离坡顶十五米距离时,一声冷酷坚决的命令声响起,只有一个字:“打!”

最前面的骑兵旗手猛的抬头,只看到一道雪白的光亮掠过视野,然后视线就离奇的跃起,整个天地都在飞旋。他甚至看到下方有一个无头骑士,右手还举着半根光秃秃的旗杆,而一群手持长枪的敌人正从两侧冲上路面……然后视线剧烈抖动,全部视野被一片杂草给占据。

“那是……我?”这是旗手最后的意念,之后他就失去了一切感知。

旗手被一刀斩下头颅、战旗同时被砍成两截,这个开局带给马奇人的震撼相当巨大,也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敌人居然没有逃走?他们居然还敢用这点人手来设伏?!

“有埋伏!”第一排的骑兵军官大吼一声,伸手就去拔剑。

就在旗手的鲜血冲天而起的时候,三十名敌军长枪手已经完全占据了路面,四排亮晃晃的枪头分外狰狞,居高临下的直指马奇人。

“长枪队——前进!”刚刚砍了马奇旗手的军官大喊一声,他把手中的长刀一横,冰冷的金属破空而动,低沉的呼啸声响起,第一排的四个马头同时被斩断!没了脑袋的马身或侧倒或后退,马上的骑兵全被摔了下来,包括刚把大剑拔出一半的领头军官。

穿着四十斤的铠甲,各种零碎加起来将近六十斤,他们从马背上砸下去就别想再站起来,四个倒霉蛋只能在半昏迷中一路向下滚,被自己人的铁蹄踩踏再踩踏。

“前进!前进!前进!”敌军的长枪手紧紧依靠在一起,随着呼喊声一步步走下去,三步之后微微下蹲,两排一尺多长的枪头对着第二列骑兵的马头就刺——经验丰富的军人很难被吓到,但战马可不一样,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看到枪头迎面而来,这些畜生自然会躲。

这一躲,可就出大事了!

两侧的马匹会下意识的转向,但打横的马身目标更大,当即就被长枪刺中,剧痛之下的马匹开始挣扎,然后向坡下摔倒!这几百斤的分量砸在路面上,可以说是飞沙走石,翻滚起来的破坏力比一般的檑木还要厉害。

一个跟着战马同时摔倒的骑兵,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被直接摔晕过去;另一个骑兵在倒地时叫了半声,然后就被自己的战马压断了脖子。

中间两匹马倒是没转向,它们是直接往后退,立即跟第三排的战马撞在一起,只能容纳四匹马的空间挤进了六匹马,变得连动弹一下都嫌艰难,更别说什么抵挡动作了——但从上面杀下来的敌军却不会给马奇人任何机会,他们依然在呼喊声中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三声之后,他们越过了倒毙的战马,尖锐冷冽的枪头再次突刺!而第三排的骑兵受空间限制,连武器都没有抽出来——于是之前的悲剧再次上演,一匹战马被当场扎成马蜂窝,剩下五匹马可耻的后退,又跟第四排战马撞成一片。

窄窄的路面上,大堆战马拥堵在一起,有的要上前,有的想退后,有的在躲避,有的干脆就受惊开始踢人,真是纠缠不清的混乱……第五排的骑兵见势不妙已经下马了,但他们却被退下来的战马逼得不住后退,甚至有挡了战马的路、在战马坐倒时被一屁股压死的!

敌军四排长枪手的脚步从不停留,他们也不去理会那些摔倒的骑兵,严格保持三步一刺的频率,像是精密运转的机械一般——其特点是节奏稳健,手法粗糙。

在长枪兵身后,一群刚刚从路边爬起来的“杂兵”也上阵了,这些人装备不一但异常老辣。他们会用脚踩住倒地骑兵的后心,左手抓起他们的盔樱,右手的短剑弯刀顺着头盔和肩甲的缝隙刺进去,搅动之后拖出一蓬猩红来——其特点是手法精细,残酷高效。

战马和骑兵的尸体,就像檑木一样滚下来打乱自己人的阵脚,后面紧跟着敌人的长枪阵列。于是,马奇骑兵阵列从缓坡顶部坍塌了,这就像堆积木似的,轰隆一声之后局面就变得不可收拾。

有一些骑兵拼尽全力驾马出了路面,但他们立即会在路边遭遇不测,通常是战马肚子上挨几刀,然后从两侧的陡坡摔下去,虽然只有十几二十米高,但摔死人的条件之一是看重量。

卑鄙的敌军,他们在整个坡上都埋伏了人!

“前队退后列阵!稳住阵脚!”这时候,缓坡下的骑兵指挥官别说后悔,他连吐血的心都有了:“后队上前,平行阵列支援!”

其实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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