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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傲世法则-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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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对汤森而言,这些东西毫无用处。但他并不声张,而是让船长给中年人上了些药,然后走到小孩面前,冷冷的端详着他。

小孩奸细脸上有一些惊慌神色,但不是很明显,他的皮肤细嫩没有伤痕,身体匀称健康不缺乏营养,根本不是穷苦人家出身。

而且在饿了一夜之后,他居然还有精神跟汤森对视。

根据镇民提供的资料,这小孩才十一岁,家境殷实,父母慈爱,是雯丽小姐货真价值的亲戚,而且是叫“堂姐”那种。他平时也在安道尔联盟首府上学,这次是回来养病的。

另外几个小孩告诉汤森,在哈维镇被毁的那天,他提前纠集大家出镇去采甜果子,并许以半包糖果的酬劳——有这种头脑,自然也能想到镇子有危险,但他居然没给亲生父母透露消息。

“你大概知道我的风格了,你还年轻,还能活很久,还能赚大钱当大官娶老婆生儿子。”汤森拿出木头签子:“所以想招的话,要尽早开口。”

“你不会得逞的,”小奸细带着颤音,用视死如归兼文绉绉的口吻告诉汤森:“我心中的远大理想,绝不是你这种粗鄙之人能够扑灭!”

“我不打算扑灭这种玩意,太脏。”汤森有点想笑,因为这小孩的反应跟当初的奥斯顿很有几分相似:“我只是在意你什么时候才会招,我已经跟人打了赌,我赌你要掉一只手两条腿才会招供,所以,我的钱包希望你能争气些。”

“啊——啊——啊——!”才小半根木签,小孩奸细就不出意外的晕了。

汤森照例脱下手套,点了一根烟,吞云吐雾好不悠然。在他眼中,或者说在情报官眼中,敌人就是敌人,没有男女老幼的区别,更何况还是这种只要理想不要爹娘的孽种。

二十分钟之后,船长才接到弄醒他的命令。小孩的身体不比成年人,休息够了才好继续。

“恶魔!你是恶魔!”才刚刚缓过气,小孩奸细就哭泣着咒骂汤森:“你就是粪坑里的爬虫,卑贱的下等人!你居然敢如此对待我,我的同伴会帮我报仇的!”

“光辉教会对你可真不怎么样,连骂人的话都不肯教你。”汤森摇头,智珠在握:“不过在虔诚方面他们做得很好,你比刚才那个坚定多了。所以我很欣慰啊!因为我昨天晚上做了承诺,你能活下来的话我就不能杀你,但我要留着你这种畜生做什么呢?浪费粮食嘛……”

汤森的自信不是没有来由的,虽然这小孩背后那帮人很厉害,能把他训练到背弃家族甚至背弃父母的程度,但很遗憾的是,在汤森的遥远记忆中,没有人被逮住了还能撑过酷刑。

无论是何种背景跟信念,他们都会在刑罚之下崩溃,区别只在时间长短而已,一个好的审讯者,追求的只是效率。但即使最厉害的审讯者,也无缘审问最坚定的间谍——这种真正的精锐,绝不允许自己让敌人抓活的。

很快,小孩奸细就招了,他的借口甚至充满了童趣——因为不肯让恶魔汤森跟人打赌获胜,自己才交代一切的。但这种话语,却让他之前的行为更显肮脏。与汤森记忆中的时代不同,在这里,十一岁的小孩大都已经懂事了。

他果然是光辉教会的奸细,在安道尔联盟首府学习礼仪时,被表面上看跟教会毫无关系的礼仪导师相中,介绍给安道尔教区的某位高层人士。那个时候,小孩才七岁——短短四年之后,他在真神威仪和未来前途的熏陶之下,已经成为一个无限虔诚的教会情报人员。

汤森似乎有点明白了,光辉教会总部与安道尔教区之间,似乎有点不太合拍。因为这小孩直属教区,而不是教会总部,又或者他被派回哈维镇的时候,教会总部还没牵扯进来。

在镇子被毁这件事上,小孩奸细提前一天就收到消息,所以第二天才找了借口离开小镇,准备在接下来的行动中配合上司。他并不知道事后会跟随什么人,但却被明确告知,只要在逃跑途中留下痕迹就好,而且,上司也跟他说过会有人掩护他。

“我是精英。”小孩奸细泪流满面却骄傲地说:“我是最好的!”

“但愿你的亲生父母也能听见你这话,”汤森点头:“你觉得他们会为你感到骄傲吗?”

“我觉得——”小孩奸细刚张嘴,就“啪!”的挨了个大耳光。

“谁他妈想听你说。”汤森转过身,边洗手边吩咐另两个手下说:“你收拾好东西跟着船长。你给这小畜生上点药,把他背上去交给采药工,顺便告诉他,不能松绑也不能喂饱。”

然后,汤森吩咐船长:“你把大奸细拖出去,按我的方式给他用刑,逐次验证他说的话——如果五遍之后还没死,直接杀了喂野兽。尽快赶上来,我在前面等你。”

“明白。”船长走过去,拖了中年奸细就往外走。

汤森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按照惯例做好了延时燃烧装置,才挂着满腹心事的神色走出洞口——此时没有别人,他也该适当调剂一下脸部肌肉,要知道,面无表情也是一种表情啊!

“吧唧”一声,有个东西砸在汤森头上。已经习惯这种遭遇的他动也不动,静待接下来的重复打击——果然,“吧唧、吧唧、吧唧”声接连响起,一群枯叶球在他面前雀跃不已。

“赶紧的。”汤森完全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时间紧任务重,没时间跟你们耗。”

于是乎,众球欢呼一声纷纷归位,再次依附在汤森各部位。一切照旧,它们占领了汤森的双肩胸口背心腰带扣加盾牌,因为盾牌临时变了形状,还被抗议来着。

风小了点,有股淡淡的血腥味飘荡在汤森鼻端,他低头下去看看手,有点疑惑,用刑的时候明明戴着手套了啊!算了,一会再洗洗手吧!

他开始迈大步追赶大部队——因为今天的行程已经靠近雪线,他很担心。

汤森的拷问很有效率,这点时间,猴子带着大部队走不了多远,所以他没一会就赶上了。过了一号休息地之后,也就意味着进入真正的山区,驮马小道越来越陡,所处的位置越来越高,很自然的,大家耗费的力气也就越来越多。

男人们还好说,他们的身体状况良好;女人们差一点,但好在都年轻,咬咬牙还能坚持;可孩子们却是大麻烦,最小的才三岁,别说不具备吃苦耐劳的韧性,单说抗寒能力都差了一大截,要是忍不住再哭叫起来……

“这样下去不行。”汤森赶紧叫来猴子:“立即派一个人赶到二号休息的,马上生火烧水等着我们;我们到达二号休息地的时候,再派一个人赶到三号休息地生火烧水——轮流来,直至大部队到达宿营地为止。”

“那就没人打猎了。”猴子说:“长官,我们人本来就少。”

“今天已经顾不上了,保住人要紧。”汤森说:“明天就能宽裕点了,我会安排专人去做。”

猴子赶紧去派人,得到命令的佣兵带着铁锅出发了。汤森回头就从镇民中点出几个身强力壮又机敏的,让他们跟在佣兵身边打下手,不求学得多好,但至少要掌握山中探路的本事。

休息地的间隔是十里,等大部队到达之后,水已经烧好了。汤森让人把水袋收集过来,全都灌进滚烫的热水,再拿麻布兽皮缠上几层。等再次出发时,每个孩子前胸后背各塞一个。女人们也能分得一个,男人们只有忍着了,因为剩下的水袋只有五个,要装饮水。

这一路上,汤森又回到了教官角色中。他不断指点镇民们怎么爬山、怎么保暖、怎么保存体力,孩子们已经被包成了球状,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被询问情况——做这活的人是采药工,整个队伍里只有他具备医疗常识,一天下来累得够呛,连嗓子都沙哑了。

镇民们明白自己的处境,更明白孩子们在队伍中的地位,所以大家都很努力。男人们拼命学习爬山技能,全力尽到保护弱小的责任,女人们绝不给人添麻烦,脸被山风吹裂了,用纱巾遮一遮,手被岩石划破了,拿棉布包一包。

但众人的辛苦是值得的,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当天这段山路走下来,居然没有一个孩子出现病症,这几乎可以说是幸运——在这种境况之下,一个小毛病都有可能要人命。

对当天这种准备不足、手忙脚乱的现象,汤森夜里并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而是把男性镇民集合起来,一起商讨应对方法。因为镇民们毕竟不是士兵,能跟上不掉队已经很不错了,汤森再强硬苛责的话,会适得其反。

说是商讨,但掌握话题走向的无疑还是汤森,他先肯定了大家努力,然后定下了第二天的人手安排,甚至给每个佣兵都分派了数量不等的镇民当助手。

一切都妥当之后,汤森才有空闲来到宿营地外圈,跟自己的心腹聊上几句。

“怎么样?”汤森一边稀里哗啦的消灭肉汤,一边跟船长说:“首次开荤,有什么想法?”

“解恨!”船长闷声闷气地回答:“嗯!长官,你不知道,我把兄弟们的账都算在这奸细身上,也应该算在他身上吧?”

“这件事,肯定有他的份,但份额比较少。”汤森解释说:“欠下血债的应该是一个或者几个大势力,虽然这些势力看上去很模糊,不好定位。但你记得,势力都是由人组成的,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要为这事承担后果。就像这个内奸,他不但有罪,还威胁到了我们的安全,所以死有余辜!你最后怎么办的?”

“我答应把他埋掉的,以换取最后一句真话。”船长说:“我知道他在骗我,所以我也想好了办法,后来我发现他真的在骗我。”

“哦?你怎么做的?”猴子十分好奇。

“我把他压在一块很大的石头下面了。”船长说:“长官,我做得没错吧?”

“你用适当的手法回避不利局面,想象力也很丰富。当然没有错。”汤森赞许地点点头:“作为一个审讯者,你就必须比你的审讯对象更聪明,更会玩文字游戏——最难的地方点不是说服对方,而是说服自己。”

“这种技能也不仅用在审讯上,包括跟人谈判都可以用。简单来说,对抗就是两个人较劲,能赢就行。”

船长虽然点着头,但神情却是似懂非懂,汤森也不细说,这种事让他自己领悟最好。

“对了长官,”在短暂的沉默中,猴子突然了什么,伸手从胸袋中掏出一个油纸包着的扁平包裹来:“长官,这是在哈维出事那天,我赶到镇里见蓝蕊花商会首领时收到的东西,大管事说,这是雯丽小姐特别从学校那边寄给你的信件。后来很乱,我也就忘了这事。”

“给我看看。”汤森接过包裹,打开油纸,发现里面是两本小册子和一个信封。信封上面的字迹,正是自己熟悉的笔迹。

“汤森先生,我的朋友,祝安。”信笺上的开头平淡而亲切,跟她本人的风格相符。

“算算时间,汤森先生应该已经看完旅社中的书籍了吧?乡间小镇,藏书有限,加之生活单调,大概很难满足汤森先生的求知欲。巧合的是,我日前在书局订购了一批书籍,包含各类,很快就能运回哈维镇,以填充家中藏书缺失。如不介意,这第一张借书证就为汤森先生而办……”

看到雯丽小姐的签名,汤森仿佛看到她在窗前凝神书写的模样,但紧接着感到一阵刺痛,因为她信中的哈维镇已经不复存在。不知道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她又是何种心情?一定痛过自己百倍吧!但愿她能顺利逃出光辉教会的魔掌。

签名之下,却还有一行小字。

“……偶得两本无名氏笔记,赠予汤森先生,请勿推辞。雯丽。”

看到这里,汤森脸上露出一个苦笑,雯丽小姐送出的礼物,哪里轮得到自己推辞?他随手翻开上面的一本,粗略一看,还真是笔记啊!完全是个人手写的那种,字体潦草不说,格式也很随性,不过整体风格清秀,像是个女孩子的手笔。

但只看完第一行,汤森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因为这行字里的信息非常不简单——从今天开始,我要向一个伟大的异能师迈进。打倒英格玛!小胖子都是坏蛋!

“英格玛……?”汤森喃喃自语:“我似乎有点印象。”

一瞬间,包含这个名字的记忆就从汤森的脑袋里跳出来,没错,他在旅馆书房中曾经看到过这个名字好几次,在那些记载中,英格玛这名字通常有个很闪亮的前缀。

——异能师公会当代大师,之一。

信尾一行小字,雯丽小姐写得随意洒脱,但汤森知道,这两本并不太厚的笔记一定非常珍贵,她写信的真正原因就是这东西。但是雯丽小姐怎么知道自己有些异能天赋呢?她的眼光就那么准?可不管她是怎么发觉的,对汤森而言,这笔记都来得恰到好处!

几天前的遭遇,让汤森对异能的感想产生极大转变。他以往对异能、对异能师的无视,还有那种以为凭天赋就可以打败异能师的信心,都已经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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