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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傲世法则-第1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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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迷藏?

还好,汤森军队后面跟着一支补给车队,这给了哥达补救的机会。于是他不管其他迹象,一心跟着车队的痕迹走,终于追上了这支传说中的军队——荆棘玫瑰。

很巧,哥达瞅见他们的时候,刚好看见火红的战旗插上山,接着就听到了隆隆的战鼓生。这不像演练,看看荆棘玫瑰排兵布阵的方式,还有周围的情况,都说明一场战斗迫在眉睫。

开战?哥达的忧烦立即一扫而空,精神头嗖的就上来了!

没有任何事情比打仗更能让哥达兴奋——在晋升三级异能师之后,哥达的军衔自动升到上校。但比起异能徽章的变化,他更喜欢军衔提升,这是他从小立下的志愿,什么人都不能改变。

就算不是自己打,旁观也可以。

哥达飞到高空,一边从正上方俯瞰全局,一边掏出便笺本画势态图。第一时间弄清势态之后,他却开始皱眉了。原因很简单,这是个以少打多的局面。

荆棘玫瑰的兵力不到一千人,投入战场的只有不到八百,居然充当主动进攻方。对面的部落营地里,兵力多出他们五倍,对比如此悬殊,能打出什么结果?

完全是乱搞啊!这点部队撒出去就不见了,连敌军的几个营门都堵不住。哥达觉得荆棘玫瑰这仗必输,内心对汤森·奎尔萨的评价唰唰往下掉,直到变成负数。如果自己在场,肯定要把汤森这混蛋拖下马来,打个皮开肉绽!

就在这个时候,荆棘玫瑰的部队动了。

步兵阵列向前推进,步子走的不疾不徐;步兵行程过半之后,骑兵进入战场并反超。显然是训练有素的部队,层次分明,路线清晰,最难得的是这种配合,有默契!

这个亮眼的表现,又把哥达的注意力拉了回去。

骑兵移动时队形不够好,但马术方面很出色。他们肯定理解了指挥官的战术,主力贴着对方的弓箭射程高速迂回,很快抵达敌营几个出口附近,人人都张弓搭箭。

高空的哥达连连点头,骑兵这手后发先至用得很不错,他们肯定干扰了部落方的战场判断。别看这只是个小优势,但至少能为他们争得一线生机。

胜负概率,从十比零变成九比一。

部落营地里乱糟糟的,上上下下的反应都很迟钝,动作最快的精锐正在向正门集中。但荆棘玫瑰的步兵已经赶到了,他们大胆压上,直至对方的弓箭射程外沿才停下来,顺利从骑兵手中接过封门职责——两个配合就抢占了关键位置,也压缩了敌方的安全空间。

胜负概率,八比二。

但步兵占据的地点有些奇怪,他们避开了关键位置大概百米,所以营门没被封死。难道他们根本不想封死营门?那么弄出这局面是为了……这里面有鬼!

哥达科班出身,还有家里长辈言传身教,各类型战争都有研究,土著战争都至少看十个现场。所以他知道土著战争很原始,战略上有攻守的区别,但战术上不一定有。酋长们最喜欢用主力玩对冲,了不起加点策应牵制的手段,然后就是赢的追输的逃。

平原部落从不防御,因为营地对骑兵的防御力等于零,木栅栏后面只是个集合点。所以传统打法是这样的:两边相对,摆好架势,冲锋、混战、追逐、结束。

荆棘玫瑰用的不是传统战术,因为他们在设陷阱。

别看他们的军队都顶到人家门口了,可他们的战术是防守反击,防线就在部落营地的门外!

没地形?不要紧,刺猬一样的步兵阵列就是凸起地形;骑兵数量不够?不要紧,有步兵保护,骑兵可以快聚快散,瞬间形成对敌优势……步兵是盾,骑兵是矛;步兵坚守,骑兵绞杀!

这些陷阱哥达都认识,也都会用,但荆棘玫瑰环环相扣的算计却让他心跳加速——谁能想到,荆棘玫瑰有这么老辣狠毒的战术?

部落人对此毫无察觉,当他们最精锐的骑兵冲出营门时,每人额头上都写着个“惨”字。

他们嗷嗷乱叫,逮着荆棘玫瑰一支小骑兵就追。可在对方重重设计之下,追逐战变成了绕桩跑,两圈没跑完,部落人就被隐藏在步兵阵列后面的伏兵偷袭——部落人的阵型乱了、速度也掉了,再被追逐对象转身一个反冲,完蛋大吉!

这道开胃菜鲜辣爽口,哥达很满意。

概率,变成六比四。

刚刚完成准备的部落军队怒了,酋长一声令下,所有策应牵制部队同时冲出各个营门!一时间马嘶人嚎,烟尘翻腾,非常热闹。

但荆棘玫瑰也撕下了羸弱的面具!步兵固守原的,撑起了盾;骑兵前后穿插,化身为矛!

兵种配合时,他们精准巧妙;攻守转换时,他们动静相宜;闪击迂回时,他们走位飘忽;关门打狗时,他们杀伐果断!

部落人只要闯进步兵阵列的间隔里,一不留神就会掉进陷阱、就会被几面夹击。几个圈子转下来,他们的气势就被消磨掉大半,而且伤亡比较大……

哥达手中的概率,已经改成五比五。

因为部落那边人多,而且他们的主力已经亮相,正直冲荆棘玫瑰战旗杀去。

面对八百人的混合冲锋,荆棘玫瑰只派了十一个重甲骑士出来。看到这个景象,哥达知道部落人完了,这些穿甲的绝不是骑士——连概率都不用再改了。

果然,刚接触,部落军就被重甲骑士碾压。战线上飞人如潮,景象蔚为壮观。

旁观者都看到异能师碾压部落,但只有哥达的视角能俯瞰全局、感受到异能之彪悍——重甲骑士用最高马速冲击,他们的异能就像铁犁那样、从部落阵型正面撞插进去,毫不停顿!

五十米多的接触面,敌阵正面宽还不到百米,这么犁过去得死多少人!?部落人很快就崩溃了,战场上只留下一条鲜血和尸体铺就的康庄大道。

哥达看得目瞪口呆。

他是如假包换的三级异能师,却没有马上认出这个异能。他能想到的、能这样用的、能有这样杀伤的异能,都在四级以上。

如果汤森手下有这么多四级异能师,自己算是个干嘛的?专程跑来观摩学习?哥达心有不甘,降下高度铺开感知,终于观察到一些可供判断的迹象。

他终于明白,重甲骑士用的是金属系异能,这个异能可以在异能师之间连接,就像排人墙一样。具体细节不清楚,但效果非常毒辣——在有效范围内,异能直接作用在金属上,包括盔甲、武器甚至箭簇,最简单的运用就是让金属飞上天。

部落人都穿金属盔甲,而且绑的很紧,金属飞了人就得跟着飞。

但这异能不止是让金属飞,还会让金属猛烈收缩。所以飞天的部落人,其实是被自己身上的盔甲杀死的——金属往里面这么一挤,只是瞬间,肉体就被活生生捏到爆浆!

胸腔碎了,断骨乱刺乱穿,没有惨叫,没有挣扎,血液体液却像加了高压似地往外喷——场面这么血腥、效果这么狠辣的异能,简直令人闻风丧胆!

看见这玩意,谁还敢再打?

适用于战场的异能,数量很多,哥达经验丰富,没有学过也应该见过,没有见过也应该听说过。但眼前这个异能不同,种种迹象表明它应该是个初级异能,然而释放手法离奇,效果更是惊人……哪来的?

新异能?改进异能?这两种猜测最合理,可是,这不是无名小辈能做成的事……即便在异能师总会,这都算是功绩!

他想到了玛西亚,但立即又否决了。那傻姑娘连自己都不如,能研究出这种招数?再说暴戾血腥的玩意也不是她的菜……真令人费解。

但不管怎么说,哥达今天都大开眼界、收获不小。

荆棘玫瑰这一仗,普通部队可圈可点,异能层面精彩亮眼。他们把自己的优势完全发挥出来,从头到尾压着敌军,打得巧妙,赢得彻底。

痛快!

哥达对汤森的心态,从鄙视变成了钦佩。半个月的艰辛跋涉,他此刻觉得很值。

感叹完之后,哥达开始收拾图纸,刚刚弄完,耳边就有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他转头,看到那位杀人最多的黑甲骑士正骑马往这边来。

卸下轻视目光后,无论怎么看,哥达都觉得荆棘玫瑰的人顺眼。他也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于是收起掩饰行踪的小异能,落落大方的降低高度,接着在百米之外降落。

威风凌凌的飞行兽从浮云中穿出,巨大的身姿体态令人望之色变。

远远近近的人都在观望,飞行兽发出几声提醒的鸣叫,调整好姿势滑翔下来,扁平的身体稳稳的降落在一片草地上。

这时,黑色骏马已经站到小土山上,距离飞行兽不过百米。

年轻的骑士脸色平静,目光清亮。在飞行兽降落的时候,他脱下沉重的手套,从头盔夹层里掏出根烟叼在嘴里,搓搓指头点燃了,很享受的嘬了一口。

刚刚跳下飞行兽的哥达看见这一幕,嘴角不由抽了下——这是个兵痞!

由远而近的急促马蹄声戛然而止,十个黑甲骑士停在兵痞身边,戒备意味十足。哥达毫不介意,他把文件袋往胳肢窝里一夹,健步走向对方,人高腿长,很快就走到山下了。

“异能师安道尔分会信使,哥达·西顿!携带休斯分会长亲笔信,要面呈汤森·奎尔萨!”

“搞半天是个送快递的。”兵痞吐了个烟圈,然后轻描淡写的弹弹烟灰:“拿来瞧瞧。”

一个黑甲骑士御马下来,俯身从哥达手里取走信件,最后送到兵痞手里。

兵痞心不在焉的接过信,斜眼看看信封上的小徽记,还对着太阳照了照。然后才划开信封,扯出里面的信纸——哥达看见后心里一凉,他就是汤森·奎尔萨?荆棘玫瑰的大首领?

不会吧!就他这幅德行也能当大首领?

哥达的想象里,能玩出精细战术的人不可能这么年轻,也不会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做派。他应该是个年纪四十岁左右,严肃深沉的腹黑男才对,他叔叔那样造型的只算凑合。

可眼前这人……哥达干脆扭过头不去看他。

土山上面,在确定信封的徽记、隐藏的暗号没错后,汤森才抖开信纸开始看。

休斯大叔的笔迹,这笔好字甩了汤森至少八条街,而且冷面大叔第一句话,就是说他字写得太烂,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汤森瘪瘪嘴,很不以为然。

衙内很擅长为自己开脱,他立刻就觉得冷面大叔看问题很片面——除了签名外,自己能写好的字还有不少,比如“同意”、“驳回”、“滚来见我”这些字句就可以写得风飞凤舞嘛!还有啊!画圈这种事自己也很拿手。

找够了理由,汤森才笑着继续看信。

整封信的内容很简短,大叔首先说这次的战争蹊跷,上面的上面没发话,如何处置要随机应变。然后说送信这人是自己的弟子,应该能帮上汤森的帮……能帮得上忙?哪方面的忙?这话说的真是没头没脑啊!

汤森不禁抬眼打量信使。

身材高大的信使已经漫步到土山侧面,他两腿并起、背对汤森,正遥望远处的部队。汤森注意到他腰身挺直,两片肩胛骨的间距很小——这是一种军官站姿,他肯定已经养成习惯了。

其实信使走过来的时候,汤森就在他身上看到很多熟悉的东西,虽然他穿着异能师常服,可那种稳健威猛的步伐,只有敬业且专业的军人才能走出来。转身和夹文件的动作都印证了这点……

看,他现在两手放在腰侧,这可不是因为腰酸,他在下意识的找武装带。在汤森的远古记忆中,信使这种军姿被戏称为普鲁士学院风,有勇武、高傲、敬业的寓意。

汤森自己这种姿态叫波西米亚风,什么意思呢,就是对比强烈、随心所欲、混搭乱来、出场前你肯定猜不到……不过汤森现在要变化风格了,因为荆棘玫瑰缺人啊啊啊啊!

单凭这个站姿,汤森就要定这家伙了!

“哥达·西顿先生,一路远来,真是辛苦。”汤森脸上露出点笑容:“我是汤森·奎尔萨,信件已经收到,需要交付哥达先生凭证吗?”

“不用。”哥达正在观察骑兵搜索战的,没注意汤森套近乎:“那老头没说,我也没问。”

“那老头?”汤森微微一惊:“你叫休斯大叔、你的导师——老头?”

“想揭发的话自便。”哥达同学看得目不转睛:“如果不知地址,我可以告诉你。”

“我了个去,你脾气够臭啊!”汤色心中暗喜,这种性格的军人其实很好打交道,比异能师爽快多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你口中所谓的老头,已经把你卖给我了。”

哥达转身,用冷淡的目光看着汤森,好半天之后才说:“暂时的。”

“哈哈哈哈哈!管他暂时不暂时,见面就是缘分!”汤森畅快地笑了一通:“既然要在一个锅里吃饭,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别跟我这么见外——去找匹马给哥达。”

不知道为什么,哥达的嘴角又开始抽了。

“你喜欢看部队?放心,以后让你看个够。”汤森毫不在意对方的小动作:“不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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