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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好仙不长命[洪荒]-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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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我们都是不会信,你就是包庇恶人的笃定表情。
    而鸿钧……还偏偏真不能大义灭亲,昊天和瑶池都曾是他座下得力的童子,即便已经自立门户,却也是代表着鸿钧的脸面,他不能让他身边的人对他心寒。
    所以无论心里有多火大,鸿钧也必须保下云华才行。
    “云华只是路过,救人是情份,不救是本分,二位又如何能因云华没有听见呼救,就把全部的错处都归到一介弱女子身上?”
    很好,鸿钧成功点燃了神农和前龙王全部的怒火,仇恨值拉的妥妥儿的。
    但即便神农和前龙王心中有气,觉得鸿钧仗势欺人,他们也还是没办法和鸿钧抗衡,只要鸿钧咬定云华不是故意不救,而是没听见,他们也没辙,只能心怀不甘的放下。
    云华的命就这样被稀里糊涂的保了下来,但被神农和前龙王惦记上,以后的日子肯定不会有多好过。
    元始悄悄捅了一下红云的腰,那是红云的敏感点,一时不察,他不自觉的就往前迈了一小步。
    红云这一动,大家的目光自然就都集中到了他身上,神农和前龙王就像是在看他们最大的靠山和主心骨,觉得红云老祖这是要为他们做主了!啊哈,鸿钧道祖了不起吗?我们这边有红云老祖,老祖肯定会为我们伸张正义。
    虽然心里有点茫然,但红云还是咳嗽了一声,用眼神示意元始解释这是要干嘛。
    元始这才站出来假意代师父兼爱人说话,让别人明白他这不是不顾尊卑,敢在前辈面前插话,而是替师父开口。
    洋洋洒洒一大篇,取其精华不过一句,云华仙子死罪可免,却活罪难逃。
    不管云华是真没听到还是假没听到,她简介害死两个孩子的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份因果真的就可以这么一点代价都不付的赖掉吗?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神农和前龙王听后也很是激动,要不是顾及在人前,估计都要拍大腿跳脚了,对啊,她罪不至死不代表她没错,怎么着也要惩罚一下吧?虽然还是觉得不过瘾,但能惩罚总比不惩罚好,想让人全须全尾的摘出去,没这个道理!
    鸿钧自然也不会这么不给面子,只要云华仙子能活着离开火云洞,就算是他尽力了,至于其他,他现在还需要人族这股势力,不可能和三皇翻脸。
    于是,云华仙子被抽取全身乏力,贬到凡间受罚百年的惩罚就这样新鲜出炉了。
    简单来说就是,云华仙子成为了洪荒第一个被发配边疆受罚的神仙。这个惩罚对于习惯了在天上驾云飞来飞去,饮琼浆啄玉露的神仙来说不可谓不是重罚。神农和前龙王则在想着,弄死一个凡人还不是抬抬手的事儿?云华一心思凡,倒也不觉得这是一个多么了不得的惩罚。她兄长昊天也觉得不错,让妹妹明白一下凡间疾苦,不再一门心思觉得什么当神仙不好。
    也可以勉强算是皆大欢喜了。
    离开火云洞后,鸿钧对红云说:“无论你相信与否,这事不是我做的。”
    “我知道,要不你也不会这么全无准备的来。幕后之人到底是谁我已经有了想法,”红云笑了,“但你敢说你真的就对此事全然不知吗?你没做,却也没阻止。”
    如果鸿钧没有纵容,这事儿根本不能成,鸿钧为了他的不安分自然要付出代价。
    鸿钧苦笑,红云又岂是这么好算计的,自己当初真是鬼迷了心窍,以为只要自己不动手,别人动了,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受到牵连,说不定还能捞些好处……想想当初真是很傻很天真。现如今各种割地赔款,都未必能挽回和红云好不容易才缓和了的关系,真是得不偿失。
    “到底是谁啊?”回到坐忘心斋之后通天问红云。
    女娲也竖起了耳朵听。
    “还能有谁,挑起道门和坐忘心斋之战,谁能从中得利?经此一事快速成长起来的睚眦如是说。
    贼心不死的帝俊与早在紫霄宫中就把红云恨上了的如今建立了西方教的接引圣人呗。
    时隔多年,从来不肯消停的接引再一次浮出了水面。女娲险些没记起来这是哪号人物,最后还是通天说了接引师兄弟于紫霄宫中的无耻行径才勾起了女娲的记忆:“真真是小人一个!”
    这种人物不足为据,却又膈应人的厉害。
    女娲和睚眦自请替红云去收拾了接引和帝俊,实在是这么两个人物让红云出手就显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实在是太给他们脸了。
    红云无可无不可的点头同意了,就当是给徒弟联手了,只是多嘴了一句让睚眦顺便捎带上孔宣,埋了这么多年伏笔的鲲鹏终于该到了用他的时候了。
    睚眦和孔宣如何对付帝俊先不说,女娲对付接引的办法十分简单粗暴,隐去了接引算计坐忘心斋的事情,私下里告诉自家兄长,接引有意叛门,拿女娃和龙王太子当筏子想算计鸿钧,并且真的算计了鸿钧。伏羲找来精卫再问始末,问她是如何在东海看见了前龙王的太子兴风作浪,又是如何和那小太子争执起来,最后是谁启发了她去偷拿母亲的法器来打赢,细细分辨,最终抓到了一个锃光瓦亮的脑门怒刷存在感的消息。
    等伏羲把事情私下里告诉了神农,神农再本着同仇敌忾之情致电了前龙王……
    通天对红云感慨:“果然最毒妇人心啊,以后谁在跟我说女娲圣母良善,我一定啐他一脸!”

☆、第62章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二天: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二天:因果轮回(二郎神杨戬出场)。
    杨戬,小名二郎;洪荒东方人士;家里人口简单;父母双亲外加一个妹妹;据说在他之前还有一个名唤大郎的大哥,但早年间溺水夭折了。自大哥死后父母就从鱼米之乡的渭河边搬到了现如今四面黄沙的蛮荒之地,鲜有人烟;离他们最近的邻居……在二里地之外。真的是偏僻到没朋友;要不是家里有高达当做交通工具,他们怎么吃饭都是一个问题。
    杨戬一直很向往外面的世界;与他一样的人族;母亲口中的妖族、巫族甚至是那些普通人祖一辈子都难得一见的传说中的神仙。他想远上深山问仙求道;拥有无上法力;成为家中唯一拥有的电影玉简里那样游走在灰色地带、亦正亦邪但实际上惩恶扬善的真英雄。
    但现实是他连家门口那条线都迈不过去,童年的生活里除了妹妹以外;就是一望无际的黄沙,进而头顶万里如洗的蓝天。
    父亲说这是母亲的意思;希望他们兄妹二人能尽可能远离有水的地方。虽然有点矫枉过正,但也希望他能明白母亲的有点与众不同的爱,理解她难言的苦衷。
    杨戬眨了眨自己的眼睛,表示理解。但额头上的第三只眼却一动不动,那表示他其实对此还是有点不满的,只不过他很孝顺懂事,不会反驳父母让他们伤心,只会在心里暗暗立誓,等他长大之后,他一定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去学习强大的法术,这样母亲也就不用草木皆兵、惶恐不安了。
    然后,杨戬在一家人就在这黄沙大漠生活了好几十年。
    但杨戬还是没能长大,童年期漫长的让人崩溃,连他妹妹都渐渐长的要比他高了,幸好,最终妹妹还是没长过他,保存了杨戬仅有的面子。
    不过杨戬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梦想倒是实现了,伴随着喊打喊杀的巫妖二族和父亲流了一地的鲜血。杨戬曾经无不向往的外面的世界生物称呼他为怪物,嚷嚷着要烧死他们兄妹。直至那个时候杨戬才意识到,不是所有人族都像他一样拥有三只眼睛的,也不是所有人族都能像他和他妹妹这样拥有漫长的童年期。
    杨戬是知道外面的世界的人的成长规律都不大相同,但人族基本一致还是一致的,除非是已经成圣的三皇之子才会享有一般神仙漫长的成长期。
    但很显然他并不是三皇之子,可目前来看他也不是人族之子。
    “我到底是什么?”几十年来一直以为自己是人类的三观一旦被打破可不是那么容易重塑的,“是因为我吗?我们一家才不得不躲到这里。我是,怪物吗?”
    杨戬终于明白了,什么溺死的大哥,什么母亲对于水的恐惧……这些通通都是骗人的!他才是导致一家人不得不远离族群生活在这种穷山僻壤的原因,他自出生就有的和家人有别的三只眼睛并不是神的恩赐,这并不正常。
    杨戬的妹妹三娘年幼,还有些懵懂,但她还是很快跟上了哥哥的思路:“我和哥哥都活了很多年却一直没长大,所以我们都是怪物吗?”
    “不——”躲在高达里的云华终于被一双儿女的问题问崩溃了,被贬人间的时候她没有哭,失去法力的时候她没有哭,丈夫为了给他们拖延时间进高达的时候就死在他们面前她也没有哭,直至此时此刻,她终于受不了了。云华抱着年幼的儿子和女儿,哭的泣不成声,“听着,你们不是怪物,不是!这一切的错都在我,是我这个当娘的连累了你们,这都是报应。”
    “娘?”杨戬和三娘一起愣住了。
    然后杨戬和妹妹知道了他们兄妹确实不是怪物,但也真的不是人,而是人族和仙族的混血,随着人族、妖族、巫族三族长期的混居,有不少类似于他们的混血诞生,而这些在幼年期无法控制自身强*力的混血……带来了灾难与毁灭。
    至于人族和神仙的混血会带来什么,谁也不知道,因为至今据大众所知的,没有神仙会和人族生下孩子,除了他们的母亲,曾经西王母座下的侍女长云华仙子。
    所以他们一家才不得不生活在这样的地方,躲避外面世家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剿灭混血的运动。杨戬的外表,以及他们兄妹长不大的外表实在是太明晃晃的靶子了。
    “那娘为什么不用法术救爹?”三娘问母亲,她一直以为神仙都是无所不能的。
    然后云华用事实告诉了云华,神仙不是无所不能的:“娘的法术被封印了。”
    “被谁?”
    云华没有说话,有些事情她并不想让她的孩子知道,知道她曾经做过错事,知道她曾经那么冷血。
    只有在云华自己生过两个孩子之后,她才真正明白了自己年轻时到底做错了什么。
    救人是情分,不救是本分?
    云华一直记得当年鸿钧老祖在火云洞中为她开脱时说过的话,她当时还认为这话很对,替自己委屈,对神农等人怀恨。是他们教子不严,纵子行凶搞得民不聊生,她只是救人心切没有顾上一个熊孩子而已。有错吗?!
    当然有,而且错的离谱。BY:云华自己。
    无论如何,女娃都是个孩子,她有无尽的寿命,外表和心智都还没有长大成熟,就像是现如今她的一双儿女。云华觉得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女娃与龙王太子争斗的起因也是好的,最终她们都造成了别人的死亡,凭什么她就还能理直气壮的觉得自己是对的?
    欺负一个成年人和欺负一个孩子……但凡有点良知的人都能明白这是不能等同的。
    时代在发展,所有人都在进步,洪荒早就在不知不觉间变了,早期仙怪那一套自私自利,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行为准则已经不适合现在了。
    用红云的话来说就是,他这个重生者总要有个苏的点的。
    只不过红云以为自己苏的是物质文明,到最后他才发现是建设精神文明,制定法律,明悟道德。如果红云重生这么多年什么都没改变,那他的重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明明有能力的情况下只为让自己活的更好也太那啥了。尽己所能,哪怕渺小,也是改变。
    咳,说回云华,她想到了过去的自己,是那么的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心系人族,兼济天下。结果呢?一面说着要拯救弱小,一面眼睁睁的看着孩子求救却漠视而过。
    云华一直对此很后悔,有心结。她开始真正明白元始天尊说的那句,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到底是什么意思。
    神农迁怒于她,想要杀了她为儿报仇,这不对。但她要是完全对自己做下的事情没有一点愧疚,理直气壮的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这也不对。
    世间本就没有那么多非黑即白的事情,只可惜她明白的时候晚了点。
    一如她的爱情,她对大禹其实不是爱情,只是一时英雄情结的崇拜和迷恋,直至她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她才知道了什么叫爱情。丈夫为了她和孩子死了,她却根本不知道在没有法力和法宝的情况下,她该怎么做才能保一家安全。
    恰在此时,云华终于想起了妖族中带队的棕袍男子的身份——鲲鹏。
    “前面可是鲲鹏上仙?”云华隔空喊话,妖族攻不破高达,她们母子三人就是安全的。
    “是我,你是妖族哪部的?”杨戬等人的父亲已经死了,是个妥妥儿的人类,那么也就是这对混血孩子的母亲不是人,而能认出妖师鲲鹏自然只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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