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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穿入聊斋-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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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不多久,鼠妖就麻利地跑了回来,小小的嘴巴上叼了一把鸭毛,样子有些滑稽。

陈剑臣拿过,挑了几根合适的,很快就做成了羽毛笔,教导小义使用。

鼠妖这才恍然大悟,赶紧道谢,小爪子抓着鸭毛笔,开始醮墨书写。它初学乍练,自是不能写出什么好字,一如鼠画符一般,弯弯曲曲,歪歪扭扭的。

只写了一会,鼠妖就觉得有些烦闷,就想偷懒。

啪!

陈剑臣手中柳条在头顶上空掠过,它赶紧又低头装专心了,一颗小心肝却在嘀咕着:咱一个小小的鼠妖,要练字干嘛?识字就可以了嘛,没必要写什么字呀?难不成还要我去考状元?

啧啧,一个老鼠当状元,那是何等惊世骇俗!

它想到妙处,居然咧嘴发笑。

陈剑臣不知道它心里在想什么花花世界,见它分心了,又是一柳条挥下。

半个小时候后,苦逼的练字生涯终于告一段落,鼠妖的爪子都伸不直了,苦着声音道:“主人,这练字实在太难了,不如让小义去替你弄金银财宝吧,要多少,有多少。”

它自号“打洞老祖”,入室行盗窃之事正是拿手本领,发挥其所长。

不料陈剑臣正色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岂能随便去做那等不义行径?小义,此事切莫再提。”

练《三立真章》,练心为首要,说一套做一套,违背本心,正是大忌。

提议被主人训斥,小义再不敢吭声:哎,还是继续苦逼的练字去吧,反正做个知书识礼的老鼠,也不是什么坏事……

第六十一章:考试

三天时间,王复就将《石头梦记》抄写了一份,然后把手稿还给陈剑臣。

拿了手稿,为了摒弃杂念,陈剑臣刷刷刷的,连续在白纸上写了十个“静”字,每写一个,他都感觉情绪安静一分,到了最后,感到已完全的心平气和了,于是端坐下来,翻开《石头梦记》——

这一次,他竟看进去了。

感觉有些玄妙,就像变成了另一个自己,在研读笔记一般,笔记上的字句,一个个,一行行,似清水潺潺,流过心头,却留下了清晰的印记。

陈剑臣的精神,十分集中,思维在高速运转,一如回到了那一年奋战高考的岁月,哪怕对于那些枯燥到极点的数理化十分厌恶,但还是能把所有的公式、所有的方程都一字不差地牢牢背了下来。

这,应该也算是一项本事了的。

……

在接下来的近半个月的时间,陈剑臣一直在攻读《石头梦记》,遇到疑难处,就翻开四书查阅,还搬来林林总总的四书注疏,小山似的堆放在房间内——既然确定了要破而后立,那就得先把枷锁套上去,熟悉其特性,破绽,漏洞,再一举破开,永不成羁绊,而不仅仅是流于表面的下意识的排斥,视而不见。

此过程或者存在风险,谁能保证枷锁戴上来,戴着戴着就适应了,脱不掉了?

这并非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谓制度,就是从开始不喜欢,到慢慢习惯,再到离不开的一个荒诞过程——好在陈剑臣的外来者身份,以及身怀《三立真章》,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把这个风险压制了下去。

有努力,就有回报。

一个月后,陈剑臣已能有模有样地写出一篇完整的八股文了。

犹如及时雨般,就在岁考科考来临的前夕,他终于渐渐把握到了时文制艺的窍门。

岁考科考如期举行,轮番来袭,又很快过去。

最后,在这两次考试中,陈剑臣都被评为四等,成绩属于中下水平,虽然没有降级的危险,但依律要受到提学官的训责。

其实对于这个成绩,陈剑臣自觉满意,如释重负。他临时抱佛脚的,能全凭本事地得到四等成绩真心不算差了。

只是学院里的夫子不这么认为,陈剑臣可是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子呀,盛名之下,怎能在第一年就考出四等的成绩?

实在有点名不符实。

于是,夫子们立刻想到在读书期间陈剑臣频频请假外出的事情来,想必他是因此分心懈怠了,才导致学业退步。

此风不可长。

所以夫子们又把陈剑臣叫去训责了一番。

不过他们的语气比较平和,语重心长的,安慰为主。

在夫子们看来,乡试三年一度,陈剑臣赶不上这一科,但可以冲击四年后的那一科,最是稳稳妥妥,到了那时,才算大展拳脚的时候。

陈剑臣刚十七岁,年轻着呢。

年轻,就是他最大的本钱。

王复同样未能取得次年乡试的资格,他岁考考了三等,科考考了个四等,一样被提学官叫去“批评教育”了几句。

然而这不算什么,只要不沦落到六等,那就没事;到了六等,可是会被革除秀才功名的。不过这般事情极少发生,就算文章成绩很差,只要给提学官送了礼,基本都不会到六等去。

礼,很重要。

试要考,可人情也得做,一向是王朝特色。

倒是那吴文才很是“风光”地“考”到了双考二等的好成绩,可以参加明年的乡试了;与他一起的,另外还有三名生员。

吴大公子志得意满,放言做东,要在八月十五中秋之夜请客,届时将包下状元楼,把所有的同窗,包括几位夫子、学监、学政等,统统请去吃饭喝酒。

到了那一天,整个明华书院,除了守门的司阍,以及几个打扫卫生的婆子外,基本都会被请上了状元楼。

吴公子的面子,谁敢不给?

据说,一道被请的还有江州城的聂知州父女,以及一干大小官员等。

这一顿酒,绝对的大有来头,很有内涵。生员们个个都眼巴巴着,期望到时能和那些官宦们搭上几句话,通通门路。

与官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此为共识。

为了那一天,王复还特意去江州最着名的李记布店做了两身锦袍,想在酒宴上好好表现一番。

如果说还有谁能保持沉静不动的,大概就是陈剑臣了。

岁考科考完结,学院按惯例放假十天,在此期间,各位生员都可以自由返回家中。陈剑臣并没有和其他同窗那般选择去游山玩水,而是安分地回到家中。

距离上一次替母亲祝寿,陈剑臣已近三个月没有回家了,颇有些想念。

莫三娘和阿宝对他的想念更甚,只是怕打扰到他的学业,才没有到学院探望,这番陈剑臣放假回来,她们都十分高兴。

在莫三娘眼中,儿子肯定是变瘦了的……

而在阿宝眼中,留仙哥却变得更加沉稳,更有气度了,目光似乎能看穿人心一样,总有一种被他看了一眼,就什么秘密都隐藏不住的感觉。

阿宝曾听人说,读书人能做到正真聪明者,可为神。

关于这句话的具体意思,阿宝并不曾真正懂得,只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而陈剑臣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很厉害的。

鼠妖也跟随陈剑臣回到了陈家,它可不敢乱跑,安安分分找一处洞穴就住了进去。

陈剑臣待在家里,读书,修习《三立真章》,过得很是充实。

第三天,王复找上门来,说道听到消息,近期江州将会举办一场弘法大会云云,据说是为了响应京城那边的要求,各地各州,都要举行一场弘法大会,说是要为皇太后八十岁祝寿祈福。

昔日庆云和广寒两位崂山道士都赶赴京城,要参加一场弘法大会。由于具体情况不详,陈剑臣并不知道其中详情,现在一听,原来是为了给皇太后祝寿。

这个理由说得堂皇,可事实未必简单。

并且从庆云道长的语气中,他们似乎对这场弘法大会甚为看重,想深一层,很容易就想到那源远流长的佛道之争了。

难道,当今皇上要扶持没落的释家,并借此制衡道门吗?

作为一个外来者,陈剑臣的思维一下子就想到了深处:这,会不会直接就是个阴谋?

第六十二章:结识

穿越时空,来到这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由不得陈剑臣不小心谨慎,为人做事,总得多想,并想得深入些。

——按照现在的了解,整个天统王朝释家式微,而道门一直在稳定发展中。可能在皇上看来,当前局势已失去了某种平衡,所以才要玩一玩手段。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倒不是皇帝怕道门造反,危及己身的统治地位。事实上古往今来,道释之学从来都不是主流,不是王道。

一来两家入门不易,真正的传人基本都凤毛麟角,数量很是稀少;

二来就算入门,但修炼更难,修道有六大境界: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释家则是有九转之境界,一转凡身、二转皮身、三转肉身、四转骨身、五转心身、六转精身、七转法身、八转真身、九转金身!

两家除非修炼到了最高的境界,道门人仙,或者释家九转金身,否则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就是畏惧忌惮血气!

人,皆有血气,身体越强壮,精神越饱满,信念越纯正,血气就越是旺盛。

而在人类中,血气最为旺盛的人,毫无疑问就是军人——纪律严明,经过尸山血海的战场洗礼过的军人。

军人,就是王朝统治的根基,最为依仗的力量所在。

天统王朝,立朝近千年,麾下有一支极其精锐的队伍,编制人数多达十万,名曰“黑衫卫”。这些黑衫卫,标志性的装束就是身穿一身绣竹黑衣服。

一丛挺直的竹子,就绣在袖子上,具备鲜明的标志作用;而通体衣服的颜色漆黑如墨,黑得深沉,使人一看,就觉得有一股像山一样的压迫感。

每一个黑衫卫,都是千挑万选、经过无数磨砺的,手上,不知沾着多少鲜血,真正的杀气冲天,血气张扬。

每一个人,就如同一束焚烧猎猎的火炬,鬼神辟易,根本不敢靠身。而无论道门还是释家的弟子,修为境界差一些的,面对黑衫卫时,根本就不敢出窍来施展法术,如果他们出窍,只怕还没有近身,神魂当场就会化为灰灰了。

所以,有这么一支强大的军队守护,皇帝完全无所畏惧,他玩手段,只是出于政治上的某种需要而已。

看来,这位登基不久的正明帝并不简单。

……

此时王复又提议道:“留仙,今天风和日丽的,我们出去走走吧。你总是呆在屋子里,也不怕闷坏了。”

陈剑臣转念一想,答应了,揣了些铜钱,和王复出门而去。

说起来,他入驻江州城府已有些时日,但并未真正的四下走动过,观察过,眼下倒是个好机会。

但当陈剑臣说出这个想法时,王复脑袋却摇得像拨浪鼓般,连连否定,说道:“江州城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街道、房子,和人嘛,不如我们去遛鸟楼吧,再去看看诸葛老先生。”

看他兴奋的样子,只怕去看诸葛先生是假,“遛鸟”才是本意。

陈剑臣却知道诸葛卧龙已经离开了,其送《石头梦记》给自己的时候就说过,第二天要出走,继续四海漂泊。他一把年纪的,想起来不免让人有几分担心。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志向,却不好干涉改变。

王复见陈剑臣不肯去,继续游说:“留仙,愚兄知道你有顾忌,但去遛鸟楼,好玩的东西多着呢,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龌龊。比如说,遛鸟楼有个清倌人叫鲁公女,年方十四,风韵娇美,姿态秀丽,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非常了不得,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据说她还掌握着一门针灸医术,技艺神乎其神呢。”

陈剑臣淡然道:“既然她如此出色,岂会到青楼里去做清倌人?”

——所谓清倌人,说得好听,卖艺不卖身,但一旦被某些强势大人物看中,根本就没有做主的余地了。

王复回答:“听说这鲁公女以前出身大户人家,只是家道中落,父母早逝,家产都被豪强侵占了去。她一个弱小女子抗争不得,唯有流离到遛鸟楼。”

陈剑臣哦了声。

王复催道:“留仙,你到底去不去嘛?听说今天那鲁公女会出来弹奏一曲《灞上曲》,这可是非常难得的机会,平时花钱都求不得的。”

陈剑臣冁然一笑,道:“我不大习惯,你还是自己去吧。”

闻言,王复颇感失望,不过他也没有再说什么,自顾告辞赶过去了。而陈剑臣则迈步开始在江州府城闲逛,完全没有目的,只是东看看西望望,以了解城府结构,和人土风情为主。

咦,那不是那天漂流舟上的胡须佬吗?

正顾盼张望间,陈剑臣乍然见到对面一间酒肆之上,一位身形昂藏的汉子在独自喝酒。

那天去踏青,陈剑臣恰好见到鉴江上一舟漂流而下,舟头处站一汉子,气宇不凡,虬须似铁,给予他非常深刻的印象,只是无缘结识,深以为憾。没想到碰巧在这里看到了,当下就有了决定,快步走过去。

汉子独自占据一桌,桌上只有一盘寻常的菜肴,倒是好酒摆了两大坛在上面。其装束和当日并无什么改变,引人注目的那把巨大的剑匣紧紧地背负在身上,颇有点“剑在人在”的萧杀意味。

陈剑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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