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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穿入聊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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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早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餐,颇为丰富的样子——陈剑臣从王复那里拿到的两锭银元宝都交给了莫三娘。莫三娘一见,大吃一惊,她可从未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忙问从哪里得到的。陈剑臣回答道,是王大财主请他写字时给的润笔。

莫三娘并无疑问,欢天喜地收了,给阿宝买菜的花销额度一下子提高了五成。

——自阿宝住进陈家,她几乎抢着负责了所有的家务事,忙里忙外。尤其她能做得一手好菜,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贤惠得不得了。

家有阿宝,如有一宝。

陈剑臣赞不绝口,不过每当他一赞,阿宝就脸色红扑扑的,甚有羞意,既羞且喜,明丽不可方物。

吃完早餐,陈剑臣回房中,问婴宁要吃什么。

婴宁回答:“小狐自开窍得法,便不再肉食,间或吃果子饮清水即可。”

闻言,陈剑臣哦了声,就想出去弄点水来,忽然听到外面猎犬狂吠,人声噪杂,似有事情发生。

听到凶狠的狗叫,婴宁条件反射地身子一抖,靠近陈剑臣这边来。

陈剑臣一皱眉,安抚几句后走了出去,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村中人声鼎沸,不少人聚到一起,嚷嚷着。

陈剑臣来到,村民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让开道来。

“发生了什么事?”

就听到张老三说:“陈相公,村子里昨晚来了狼,把李阿大的一头山羊给吃掉了,只遗留下一地的血。”

果然见到圈子中那李阿大坐在地上,声泪齐下地哭诉着——对于他家而言,一头山羊价值不菲,被狼叼着吃掉了,便如心头上被挖了一块肉,心疼无比。

狼?

陈剑臣一个激灵,忙问:“怎会这样?”

张老三道:“也许是天气寒冷,大雪弥漫,狼在深山中难以觅食,所以就会跑出来袭击家畜……以前类似的事情也有发生,这不,我就要和水生火旺他们出去狩猎了。不把这些狼杀死,或者赶走,它们就会守在村外,等入夜再跑进村子里来作恶。”

虽然张老三说往年也有狼入村吃牲畜的事情发生,但不知怎的,陈剑臣心绪颇感不宁,总觉得此事不简单,很可能和婴宁所说的那头狼妖有关……

他了解清楚一些情况后,回去告诉婴宁。

婴宁在白纸上写道:“我也觉得是狼妖,它不敢公然入村,便寻些:牲畜下口,制造滋扰,寻觅机会。”

陈剑臣沉吟不语。

婴宁又写到:“公子,都是小狐惹的麻烦,如果我离开就没事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现在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就好了。”

……

黄昏时分,出去猎狼的一干猎人都赶着狗回来了,他们一无所获,搜遍了村庄周围方圆数里的地方,并没有找着狼活动过的踪迹。

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几家猎户驯养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猎犬,狩猎无数,如果狼出现过,肯定能被嗅出来的。莫不是因为下雪的缘故,以致痕迹被掩埋住了?

诸人不明所以。

傍晚,村中的屠夫郑大屠回来了,和平日不同,他今天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有人笑着打趣道:“郑大屠,你被鬼追呀,跑得这么急?”

这郑大屠身粗腰圆,孔武有力,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壮汉,加上性格有些凶,平时基本无人敢惹。

郑大屠抹了把汗,瓮声瓮气道:“你不知道,我回来的路上遇到狼了。奶奶的,这年头那些畜生真是越来越胆大包天,天还没黑就敢出来。”

听到有狼,哗啦一下,很多人都围了上来听其分说。

郑大屠道:“我今天去乡上卖肉,最后只剩得一副猪头皮回来,本来想着留给自家晚上爆炒着下酒的,谁知道回到那柳树林中时,后面居然一声不响地跟上了一匹巨狼,我估计着起码有三尺长,尺余高,一身毛皮黑得像炭……”

他所说的柳树林就在景阳村南面,距离不远,不过里余路。

郑大屠继续道:“当时我就想呀,这畜生倒好胆,光天化日也想咬人,于是就拿出杀猪刀去吓它……”

此时有人起哄道:“大屠你一脸横肉,手持利刃,那黑狼肯定被你吓得屁滚尿流了。”

郑大屠的脸色却很奇怪,心有余悸般,道:“吓个屁!你真不知道呀,当时我一亮刀子,那畜生竟然丝毫不惧,反而咧嘴露出了满口的獠牙,它的眼神深深的,泛着幽光,非常渗人。我也算胆子大了,可看着畜生的一对眼,我竟然莫名地害怕得不得了,赶紧切了一只猪耳朵丢在地上去……”

又有人问:“你丢猪耳朵作甚?”

“你傻呀,我丢了猪耳朵,那狼肯定只顾着吃猪耳朵,就不理我了呀……后来那黑狼果然一口就叼起猪耳朵吃,但只一口就吞掉了,又追了上来。”

众人听他说得骇人,不再插嘴,只静心倾听。

“不怕大伙笑话,我平生第一次这么惧怕,见狼赶得急了,赶紧再切肉,切着切着,最后一副猪头皮只剩下一个猪鼻子了……他奶奶的,我今晚的下酒菜没了。”

“后来呢?”

大家连忙追问。

“我撒开腿跑,终于出了林子,靠近村庄这边,路上遇到了邻村的方大炮几个人。再一回头,那黑狼就没有再追上来,可能见着人多,被吓走了。”

诸人听着惊险,暗暗为郑大屠松了口气,又想,李阿大的山羊会不会就是被这一头黑狼吃掉了呢?

一想之下,大有可能。

如此凶悍胆大的狼真是罕见,不好对付,看来得赶紧商量着如何在村边安设陷阱的事情才行……

他们讨论得很是激烈,谁也不曾注意到在不远处,陈剑臣正剑眉紧皱地眺望着村口处——他的目光似乎没有具体的落点,只是远远地看着。

又一个黑夜降临了……

第二十二章:正气

狼妖,竟真是来了……

陈剑臣听婴宁说,妖有内丹,同类间可进行吞噬,以此壮大修为——这就是狼妖不肯放过婴宁的根本原因,吃了小白狐的内丹,它就能凭空增加几十年的修为,算是一种天大的诱惑。

这种诱惑,使得它敢于冒险,出没于景阳村周围,防止婴宁逃脱。其虽然不敢光明正大地闯进村子来,但始终属于一个无法忽视的威胁。

回到书房中,陈剑臣颇有些郁闷,便取出辟邪笔和纸,用练字的手段来平复心情。这也算是读书人的一项“技能”,与和尚敲木鱼,道士打坐一个道理,能迅速放松情绪。

唰唰唰!

运笔如飞,十个大字酣畅淋漓地出现在白纸上——“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

这是唐诗里的一句五言,虽然意蕴颇有些萧瑟冷清,但无疑和陈剑臣现在的心境有几分接近。

那边婴宁见到他写字,便脱离打坐的状态,走过来观摩——

嗡!

它刚走到书桌边上来,探头去看字的时候猛然看见那十个墨汁张扬的大字,字字皆有光芒激发而出!

这些光芒,极其微弱,唯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才能隐约看到。但这一刻于婴宁的眼眸中,那些光芒竟根根如刺如针,嗖嗖嗖的全部刺上身来。

疼!

婴宁只觉得脑袋里嗡然一炸,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翻滚如潮,一下子要把它淹没,又彷如赤身置于猎猎的火炉之内,身上无一处不疼,直要被灼烧得寸寸化灰一样。

叽!

婴宁不可抑止地发出一声尖叫,拼尽全身的残余力气,呼的转身钻进了床底下,缩成一团,全身颤抖不已,简直就像一个惊吓过度的小女孩般。

它突然的异常,同时令得陈剑臣一惊。此时外面已传来阿宝关心的声音:“留仙哥,你房子里怎么有怪声?”

陈剑臣长吸口气,打开门,微笑道:“没事,刚才有个老鼠跑了出来,被我打了一下。”

先前阿宝并没有听得太真切,但见到陈剑臣没事,自然放下心来,不再多问。

重新把门关上,陈剑臣内心已是惊诧莫名,不知为何婴宁会突然如此害怕,就像是遇到了什么天敌一般,难道,那狼妖冲进来了?

此事非同小可!

但转念一想觉得不可能——村子外面已经布下了好些陷阱,又有几名经验老到的猎人守夜,如果狼妖到来,他们应该会有所发现才对。毕竟妖狼并不算很厉害的妖物,除了灵智已开,以及本体强壮凶悍外,并没有掌握到什么得力的法术。至于阴神出窍,在如此寒冷的野外,它断然不敢尝试的,出窍等于自取灭亡呀。

解铃还得系铃人,这事须得问婴宁才清楚。

只是白狐现在仍处在恐惧的状态中,要等它冷静下来才能问个明白。

婴宁的精神状态恢复的时间要远比预期中长,足足一个时辰后它才小心翼翼地探身出来。

“婴宁,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道。

婴宁的目光望着书桌上的纸和笔,仍然带着惊慌之色,不敢靠近半步。

陈剑臣心一动,马上去取过昨天晚上白狐所用之笔,以及纸张,递过来。

婴宁接过,右前肢仍在微微发抖,它稍作停顿,觉得无法写字,便又打坐闭目,调理精神,好一会才张开眼睛,开始写字,七个字:

“公子笔下有正气!”

陈剑臣一愣神,“正气”的意思他自然明白,但对方所写的意思就有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了。

婴宁继续写道:“小狐曾听一个私塾的老先生说过,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内心严明,身怀大义,读书破万卷后就能做到下笔如有神,字字珠玑,那字墨里蕴含有正气,光明正大,刚阳无匹,鬼神辟易,百邪不侵……那时我曾以为那老先生只是信口开河,天下间如何能有这般存在?但万万没想到公子笔下竟有正气,我先前靠近去,一下子就被其所伤,魂魄如被焚烧,几乎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陈剑臣依然听得一头雾水,他自己是什么来历自己最清楚,那玄之又玄的一套说辞根本套不到自己的头上来。

正气?

他取过刚才所写的那幅字,仔细看了看,并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也就是一幅字而已;而且是练笔的——这样的字他不知写过多少,但基本都是写完就扔了,只因觉得不够满意。

婴宁又写道:“那老先生还说过,正气亦分强弱,弱一些的在笔墨里一经挥发,就会消失掉……”

这句话陈剑臣倒好理解,做个简单的比喻,正气就好比法力,都属于消耗品一类,用完就没了。那修道之人把法力灌注刻画于道符上,道符便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如此说来,自己笔下有正气,那写出来的字就如同那些道符,同样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

想到这,他一颗心怦怦地跳,觉得这一切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陈剑臣冷静思考——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正气,而那些纸和墨都不值得怀疑,那么,唯一有问题的,就该是那支地球产品“辟邪”笔了。

传说中,这支笔曾为神话故事中的传奇人物捉鬼天师钟馗所用,难道,这都是真的?

陈剑臣一早就怀疑这支笔有问题,不过多番研究毫无发现,没想到如今误打误撞之下反而发现了一些端倪。只是还远远不够,辟邪笔里面肯定还隐藏着更大的秘密有待发掘。

可要如何发掘呢?

陈剑臣颇有些急切,他现在就像面对宝山而不得其门而入,如何不心急?

婴宁见他正在沉思,也不敢出声干扰。先前那一下真把它给吓坏了,受笔墨上的正气一冲,几乎魂飞魄散。对于陈剑臣,它不知不觉间又多了几分敬畏。在它眼中,陈剑臣决然不同其以前所见过的任何一个读书人,没有半点迂腐之气,或者,这才是他能笔下生正气的原因所在吧。

刚正严明,说来简单,但天下间真正能做到的人能有几个?

第二十三章:生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这一首荡气回肠的《正气歌》,陈剑臣记忆犹新,其意本是抒发出一种坚贞不屈的情操气节,却想不到穿越时空之后,竟然真有“正气”存在,而且有大功用。

陈剑臣拿过辟邪笔,仔细端详,看完之后又轻轻敲击笔杆子,听到一阵清越的回响,不像是普通的铁木材料;再拿近些,看笔头的毫毛,好一番研究,终于给他看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色!

那一簇圆润饱满的笔头之上,边缘地带,赫然有两根毫毛为白色,不沾丝毫的墨汁,莹莹发亮,竟犹如两根明晃晃的刺针,洁白无瑕,有晶莹之质。

——其实整支辟邪笔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畅的,笔杆不用说,而那笔头不知用什么动物的毫毛制造而成,深得“尖、齐、圆、健”四德。当真称得上是“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笔头上,乍然出现了两根玉质通透的毫毛,平添出一丝亮色,更是让整支笔一下子生动起来,恍若具备了神韵!

陈剑臣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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