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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义父 正文+番外完结_作者:尼罗-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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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心,怪不得他未老先衰,旁人都以为他三十多岁了呢。
    
    
    110可爱。。。
    
    金小丰在经过楼下一间空房时,忽听里面“咕咚”一声大响;推门探头一看,他就见陆雪征跌坐在地,一条腿伸直,一条腿蜷着,深深低头一动不动。
    空房是专门为陆雪征腾出来的,里面照例吊着沉重沙袋,角落里摆了几座木桩。金小丰迈步走进去,在陆雪征身边蹲了下来:“干爹,是不是腿又疼了?”
    陆雪征面无表情的直了目光,汗珠子从额角流淌下来,连呼吸都暂停了。良久之后,他闭上眼睛仰起头,缓缓的长吁了一口气。
    然后他翻身要起,站到一半,两条腿一个踉跄,一屁股又坐了下去。
    对着金小丰挥了挥手,他轻声说道:“你出去,这里用不着你。”
    金小丰有心宽慰他两句,但是知道现在不是耍嘴皮子的时候,一旦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很可能会被|干爹用手杖敲出一头包。
    于是他就不声不响的退出去了。
    
    陆雪征站起来,右腿疼的不能落地。
    他忍痛伸直了腿,试着在地上来回走了几步,左脚是结结实实的着了地,右脚却像是受了惊一般,力气运到小腿上,便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见。他弯下腰仔细打量自己的双腿——没看出异常来,还和先前一样,可是走起路来,的确是瘸了。
    他忽然就恐慌的打了一个冷战,然而不敢深想。俯身从地上抓起手杖,身体多了这样一点支撑,立刻就对劲了。
    拄着手杖又走了两步,他想自己的骨头不应该有问题——爱克斯光片拍了一张又一张,医生也反复的检查过,都说是康复良好;可是怎么就不敢用力了呢?
    及至加了那一根手杖在旁边,右腿倒又灵便起来了。
    
    陆雪征不能想象自己拖着手杖行走如飞的怪样子。坐在窗台上连做了几个深呼吸,他低头揉搓着右腿肌肉,心里始终是慌。
    窗户很大,窗台也长。陆雪征把右腿抬到窗台上伸直,然后弯下腰去,慢慢的抻那筋骨。胸膛紧贴在了膝盖上,他侧脸枕着自己的小腿,恨不能腿骨有灵,能够体谅自己这一片焦虑心情。
    
    夜里上了床,陆雪征依旧是心事沉重。仰面朝天的躺好了,他抬起右腿一直向上,最后越过头顶,赤脚勾住了上方床头。金小丰换了睡衣走过来,见了此情此景,眼神就痴了一下。
    陆雪征保持着这种姿势,气息就有些憋闷:“我现在也好了,你还要和我一起睡?”
    金小丰轻手轻脚的上了床,用轻描淡写的口吻答道:“我留下来吧,反正床够大,干爹夜里有事,支使我也方便。”
    陆雪征又问:“猫喂了吗?”
    金小丰把棉被拉扯过来堆在脚下:“喂了,都睡了。”
    陆雪征这时缓缓放下了腿:“它睡了,咱们也睡吧。”
    金小丰答应一声,然后言行很不一致的开始对陆雪征动起了手脚。
    
    在床上,金小丰得“哄”着陆雪征脱裤子。
    想要心愿得偿,他必须手嘴并用的先让陆雪征快活两次。陆雪征是个欲望强烈的,两次不多不少,正好能让他尝到甜头而又意犹未尽,从而心甘情愿的张开双腿,探险似的把自己彻底丢给金小丰。
    金小丰是很小心的,总把他当成处女那么对待,前后夹击着让他欲仙|欲死。可是到了最后关头,他也会失控的狠顶几下,随着那凶猛的攻击动作,他颇为孩子气的“嗯嗯”出声,是快活透了的模样。
    于是陆雪征就不和他一般计较。天昏地暗的捧着对方的光头,陆雪征如同落在大潮之中,身不由己的上下漂浮旋转了。
    
    午夜时分,两人一起去浴室擦洗了身体。回到床上后,陆雪征略显疲倦,但是兴致很高,有心说两句趣话,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大好——对金小丰开下流玩笑,不大好。
    金小丰则是向下蹭了蹭,不动声色的往陆雪征怀里拱去。夜色浓重,万籁俱寂,他那魁伟躯壳中的小男孩探头缩脑,跑出来撒娇了。
    陆雪征抬手搂住了他,低头在他那头顶上亲了一口,心里很平安。
    
    正月十五过后,易崇德又和陆雪征联系上了。
    他一直在天津有生意,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他虽然是威名赫赫的“老头子”,但是到了一个地方,就要说一个地方的话,“老头子”的身份并不能全国通用。当年他在天津的保护神乃是李继安,后来李继安反叛失踪,他立刻就受到了俞振鹏的挤兑。现在他见陆雪征人在上海,还能如此彻底的掌控天津事务,便认为这是一位最有力的新合作伙伴。
    听说陆雪征打算回天津去,他是一百二十分的赞同。和陆雪征谈笑风生了一场,他告辞离去,却是并没有提出什么请求来。
    待他走后,蒋振云也来了——蒋振云见了陆雪征,哭笑不得的,几乎要坐不住:“这叫什么事情,我刚知道我竟是让陆先生为我守了那么久的渔市场!”
    陆雪征对他是非常的客气,因为不能用金钱向对方表示谢意,所以只好在礼节态度上补足。他是发自内心的感谢蒋振云,没有蒋振云的雇佣与帮助,他当时真就没有活路了。
    
    蒋振云走后,易横涛又来了。
    易横涛站在他面前,言简意赅的只问出一个字:“走?”
    陆雪征一点头:“走。”
    “什么时候?”
    “最早下个月。”
    易横涛留下一句话:“我回家弄些钱去!”随即转身就走。
    陆雪征起身快步赶上,一把揪住了他:“来了还想走?给我回来!”
    易横涛回头看他:“干什么?”
    陆雪征把他扳过来面对了自己:“打劫!”
    易横涛立着眉毛:“我没钱哪!”
    陆雪征在他屁股上狠狠掐了一把:“老子劫的是色,谁要你那两个造孽钱?!”
    “嗨呀!我的钱都是我用双手挣回来的,哪里造孽了?”
    陆雪征伸手一指他的鼻尖:“兽医!”
    易横涛听闻此言,当即张口结舌起来:“我、我、我是兽医,那你是什么?”
    陆雪征笑了,用轻快的语气说道:“我是吃兔子的狼呀。”
    易横涛闭了嘴,犹犹豫豫的不知自己是怒好,还是笑好。
    
    金小丰不在家,陆雪征让易横涛开车载自己出去兜风。易横涛答应了,站在一边旁观陆雪征更衣打扮。及至陆雪征戴上了那顶麂皮猎帽,拄着手杖要往外走了,他福至心灵,忽然想到了回击词语:“瘸子!”
    陆雪征走到门口,听闻此言回头对他一笑:“我瘸,那让我来骑你,好不好?”
    易横涛没听明白,以为陆雪征在骂自己是动物。后来发动汽车开出老远了,他才忽然反应过来:“你要骑我?”
    陆雪征坐在副驾驶座上,斜过目光向他微笑:“同意吗?”
    易横涛单手扶着方向盘,转头向他竖起一根手指,用警告的语气严肃说道:“你太下流了!”
    陆雪征笑出声音,觉得易横涛真可爱;如果他老子不是易崇德,那就更可爱了。
    
    
    
    111回家。。。
    
    陆雪征早就吵着要回天津,金小丰听在耳中,虽然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但是嘴上一直没有明确的表示过反对。及至到了三月天,他发现陆雪征这回是当真要筹备着动身了,这才心中悚然,忍无可忍的柔和了语气,走到陆雪征身边弯下腰说道:“干爹,现在回天津,会不会在安全上……有问题呢?”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正在低头用手指给小猫顺毛:“一朝天子一朝臣,我都走了两年多了,那边的形势也有了大变化,未必还会有人对我关注。”
    金小丰垂下眼帘,盯住了他眼角处的泪痣:“毕竟是上海更安全,干爹不如把腿养好后再走,那时也不迟。”
    陆雪征扭过脸来望向了他:“我可以一个人走。你想留下,就留下。”
    金小丰连忙摇了头:“干爹,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就给我滚!”
    金小丰没有滚,他一言不发的直起腰来,默默站在了陆雪征身后。
    
    陆雪征抱着小猫,良久之后才背对着金小丰说道:“我是在这里住不惯。这里再好,不是我的地方!我十三岁那年到了天津卫——你懂不懂什么叫做故土难离?”
    金小丰不懂,他七岁就到了天津,但也没觉出天津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来;也许是因为初来乍到时经受了太多的苦楚,所以感情上有些麻木。
    但是他装成懂的样子,把双手放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又深深的俯□去,低低的答道:“是,干爹,我不拦您了,我们一起回去。”
    陆雪征抬手握住了他的一只手,送到嘴边亲了一下:“干爹知道让你这样单身离开上海,是受大损失了。你是好孩子,干爹会补偿你。”
    金小丰轻声说道:“我心甘情愿,不要您的补偿。我爱您。”
    陆雪征已经接受、并且习惯了金小丰那句“我爱您”。“我爱您”总比“我恨您”要好一万倍,况且听得多了,也觉得理所当然,不再心惊。
    
    易横涛听说陆雪征当真是要出发了,兴奋异常,当即就开着汽车跑过来,随车带了一皮箱的行李。然而陆雪征拒绝带他同行。
    “你不要跟着我一起走,否则你家老爷子会以为是我拐带了你。”他告诉易横涛:“你自己走,到了天津再去找我。”
    易横涛失望的冷笑:“懦夫!”
    陆雪征不是懦夫,他喜欢易横涛,可是觉得那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单凭两人之间那点打情骂俏的小感情,易横涛还不值得让他去冒险得罪易崇德。
    于是他毫无诚意的狡辩道:“我这是谨慎。”
    
    易横涛生气了,他生气也不大发雷霆,单是沉着一张脸不言不语;及至气到了一定程度,便会毫无预兆的拔腿跑开,一鼓作气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地方去。
    陆雪征拄着手杖站起身来,快步赶上去揪住了他。金小丰站在楼梯上冷眼旁观,知道易横涛逃不出干爹的手掌心;还知道干爹现在能对易横涛甜言蜜语、千依百顺,等到将来得了手,就不一定又是怎样的态度了。
    金小丰向来不在感情上用心,故而现在虽然看出了陆雪征的几分特质,却又不知应该采取何种手段来制服他——当然,也是不忍心下手。
    金小丰时而甜蜜时而痛苦,但是世上能有一个让他“不忍心下手”的人,他自己想着,也是好的。
    一个人太忍心了,对别人冷酷的同时,对自己就也残忍了。金小丰不爱说话,只爱思考。他知道陆雪征是很会自我排遣、自我安慰的,所以很少气急败坏;他向干爹学习,也快要变成一位草根思想家了。
    
    四月初,金小丰向南京那位老板兼老友做了一番交待,又安抚了手下众人,然后就带着几名心腹,护送陆雪征北上回津。
    火车开的不顺利,时常是每隔几站停下来,就有宪兵上来搜查。陆雪征这边证件齐全,身份合法,没有破绽,倒是不怕。如此走走停停的过了两日,他终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上午,重新踏上了天津的土地。
    这一行人刚下火车,站在月台的李绍文、白嘉治、林逢春、丁朋五等四名干儿子立刻迎上来,也不喧哗,单是统一的向陆雪征深深一躬:“干爹好。”然后直起身又对着金小丰唤道:“金哥。”
    陆雪征抬手一拍白嘉治的肩膀,顺势对着李绍文一点头,微笑着点头答道:“好。”
    李绍文眼尖,忽然瞧见了陆雪征手里的手杖,先没在意,以为干爹在上海学会了绅士派,故意带根手杖作为装饰;可是待到陆雪征在众人的簇拥下向外走去之时,他留意观察,发现那手杖乃是精钢打造,步步落地,却是并非饰品。
    他能看出异常,旁人一样的伶俐,自然也能看出;不过都是聪明人物,全部装聋作哑,不敢去问。
    
    在火车站外,陆雪征上了李绍文的汽车。美国汽车,空间宽敞,李绍文和金小丰左右护着他坐在后排,前方是白嘉治开车,丁朋五坐在副驾驶座上。汽车开起来驶上大街,陆雪征回头望去,就见三辆黑色汽车络绎跟上,正是林逢春和保镖们。
    转向前方坐正身体,他淡淡说了一句:“不必来这么多人。”
    丁朋五从前方回过头来,很有分寸的笑道:“干爹,街面上不太平,林逢春不放心,就多带了两车人。”
    陆雪征想了想,又问:“不太平?”
    李绍文轻声答道:“现在杜文桢一家独大,旁人都被压下去了。”
    杜文桢素来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和陆雪征倒是并无交集。听了这话,陆雪征也没说什么——他有他的道理路线,和杜文桢吃的不是一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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