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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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锩婺歉鱿饨鸨叩穆硗笆窃趺椿厥拢∧歉鯪achtmann标价为两万一千块但此时上面却插了一支牙刷的水晶杯是怎么回事!水晶杯旁边那个限量版榴莲味被媒体号称超逼真超动感的避孕套又是怎么回事!(……)
我两眼一翻,差点还没跨过门栏换个拖鞋就一口气没提上来猝死在了黎华家门口。
王瑞恩帮我把行李提了进去,我哆嗦着腿小心翼翼地把脚丫上的廉价帆布鞋脱下来,然后介于害怕鞋底的泥巴会弄污了黎华家那一看就是每半个月都请专人打一次蜡的地板,我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了擦鞋子,才敢放下。

我踩着拖鞋努力地提着气模仿着轻功能者的步伐往前走,深怕一脚用力就把黎华家比金子还贵的地板踩个洞,我的眼睛压根没再敢到处看,光是个浴室都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再看多几眼,估计就直接从行李箱掏出我廉价的外套把廉价的自己打个包顺便抱上门口廉价的帆布鞋自动自觉去人道毁灭了。
太可怕了。
黎华的家就和黎华一样可怕。
如果黎华养了只狗,那么那只狗一定是穿金戴银耳朵上还挂了两个复古的大耳环,趾高气昂一站起来就能把我啃个骨头都不剩。

我轻手轻脚地在黎华这个奢侈又混账的家转了几圈——找不到哪个是我的房间。我又没胆子大喊一声王大哥,我担心这么大个地方回音会把黎华家那些什么花瓶什么水晶给震下来。一震就碎了一地的金子——我的心也得碎一地了。
在我经过阳台的时候,我看见了黎华。
其实我的眼睛并没有看到阳台,只不过黎华的存在感实在太过强大,就算没有视觉,你的听觉味觉嗅觉也还是能感觉到他。

黎华穿着一身白袍子手上还带个手套,手里撵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放在他娇艳欲滴的嘴唇和鼻子之间,他闭着眼睛沐浴在阳光下,他全身都像他们家那个镶了金边的马桶一样熠熠生辉(……),他陶醉并且娇柔地吸了一口气,嘴里发出一声呻吟——
“啊~”
我还以为他马上就要学徐志摩吟吟诗。

黎华的身体薄的就像一张纸片,毫不怀疑他身后马上就会长出一对翅膀把他变成蝴蝶在空气里翩翩欲飞,然后来到那朵玫瑰的面前,取花粉喝花蜜。搞得像个科幻片似的。
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我。
他的眼睛的颜色比他家马桶边上的金子还金。
我觉得,他手上的那朵玫瑰,比栽在土里那些完好无损的还要更瑰丽一筹。不过说的也是,要是哪个女人在他手里滋润一下,估计也会笑得百万花开。

我以前说过,黎华就是一个妖孽,我和他见过那么多次面,在片场,在餐厅,在派对,但是我从来没见过他吃东西,顶多就是见过他喝过一次香槟,但是他就连喝东西的样子也优雅超乎常人——甚至是像宫廷里那些妃嫔一样用袖子挡了挡,然后晃眼间就见底了,还羞涩地看看对方。
哦不,其实我见过他吃东西的时候。就是他意外吃了我做给王瑞恩的巧克力,并且他还万分嫌弃咬了一口好像恶心得以后都不用吃饭似的。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是一只饮花蜜嚼花瓣的妖孽,或者是依赖光合作用阳光一照就刷刷刷生长的千年树精。从来都没认为他是个人过,真的。
就好比他现在这个动作吧,他的粉丝看到他嗅花香觉得他美得虚幻缥缈下一秒就会羽化登天化作满天星光照耀你全身的模样,很可能会疯狂地大叫,鼻血外流然后把两条腿都盘上去——但是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黎华终于要吃东西了么?

终于要吃东西了么。
他果然不是人!果然是个妖孽!

黎华见我愣在原地,不过当然的,他不知道我脑子里又在乱七八糟地幻想,他离开了阳台,把手上那支玫瑰花放在桌子上,准备无视我直接离开。
我看了看那朵花,再看了看黎华清瘦的身材,咽了口唾沫,迟疑地开口——
“那个……你吃饱了吗?”
“嗯?”黎华转过身,疑惑地向我歪了歪脖子。

他声色里面那个该死的桃音。
他眼睛里面那个该死的琥珀色。
他衣领里面那个该死的白瓷般的肌肤。

我发现我和黎华真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说的话他不明白,他说的话我也不明白,于是我在对牛弹琴,不对,对蝶弹琴,他在对猪歌唱。
王瑞恩从楼上走下来,问我:“怎么不上来?”
“……”我哪知道我的房间是哪一个!
黎华的鼻息间传出一声轻哼,像是嘲讽,又像是轻蔑。但是仔细一看他的神色,却只是带着薄薄的笑意,和平时没有任何不同。
他就是这么的喜怒不形于色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的妖孽。
他一定是个妖。并且是道行高深吃人不吐骨头的妖。
他就是天王黎华。神秘莫测,虚幻缥缈。
虽然从今天起我们就要同住一屋檐下,但我们的距离却从来没有缩短过。即使我坐在宇宙飞船上拼命地朝他身旁赶,我还是只能看到他,永远触摸不到他。
他的身上像是永远有着一层看似柔软却坚不可破的膜,只允许少数人进入,隔绝大部分人。
无可置否的,也许最真实的黎华,只有王瑞恩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而我呢,也在那个环境极为轻松的情况下见到过他的真面目——算是真面目吧,如果那不是黎华以精湛的演技伪装出来的模样的话。

这就是天王么。
那么曾经的童靖阳,在我不知道的时刻里,他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他们这些生活在演艺圈里的人,究竟有几个样貌?

******
在下午一进门就被黎华和他家浴室吓了个半死之后,在我一头扎进房间发现这个房间比温宁珊家还大之后,我不禁有个冲动想把行李箱举起来扔在黎华头上,咆哮一声——死土豪!
但是,在我还没来得及搬起行李箱冲出去的时候,王瑞恩走进来了,他端给我一杯热腾腾的红茶,并且特别诚挚歉意地说:“这个房间小了点,迟点找人把隔壁的客房也打通了,那样会好一点。”
我:“……”
王瑞恩:“不好?”
“不用了……”我无法想象把两个房间打通之后是什么样子,我觉得我晚上起来找个厕所还没找到或者走到就已经死在地上了。我扶着墙壁虚弱状态地坐到床上,对王瑞恩说:“王大哥,我累了。”精神受到严重轰炸比连续拍了二十四小时戏还累。
王瑞恩点点头,“我就在楼下,有什么事就叫我。好好休息。”
“嗯。”
我目送王瑞恩走出房间,然后呼出一口气,瘫倒在床上。

然后——
我发现。
这种地方不仅是楼高而已,就连天花板也特别高。
这里的墙壁就和新刷的一样白,和后街小巷里面的那些发霉了的墙壁,是多么鲜明的对比。
透过被擦得发亮的落地窗望向外面,全都是一座座直插云霄的摩天大楼,下面的车辆和人流,都变得渺小。几天前自己还是仰望这里的人,几天后却变成了俯视曾经的人。

原来王瑞恩和黎华一直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
而我却生活在那样的世界里。
他们就是这样高不可攀的高楼大厦,我就是那样低矮窘迫的平民楼房。
原本自己想象的时候觉得这里的世界很华丽很美好,只是今天真正地住进来,才觉得有那么大的压迫感。就像自己抹着廉价的脂粉穿着洗白的牛仔裤坐在片场旁边看着灯光下光鲜亮丽的席若云一样的压迫感。
明明都是人,却那么的阶级分明。
那些在外面的打工族,就是打一辈子的工,也无法妄想跨过平民住宅区的门栏。
而黎华,他是演艺圈里的王,他是镁光灯下的焦点,他是广告商的宠儿,他是电影票房的强心剂,他是音乐的主流。他的手里掌握着流行的命脉,掌握着销售量的萧条与暴涨。他像是个神话一样的存在——无论是他的成功,还是他的容貌。
他挥一挥手,演艺圈就会产生风暴,他跳一跳舞,全城就会发起暴动,他微微一笑一回眸,支票就会哗啦呼啦地变成蝴蝶朝他飞去——

时间无法在他的容貌上留下印痕,无法摧毁他的躯壳,他比起他二十来岁初出道的模样,更加绝美,更加极致。
像黎华这样的人,也许生来,就是注定要踏上高台接受万人敬仰万人欢呼的。
在圈子里,不知道有多少人看着他的光辉在黑暗里默然流泪,不知道有多少人红着眼睛羡慕得死去活来。
但是对黎华的无论是爱抑或恨,都无法否认他的成功,因为他的演技和他的歌喉,都无可挑剔。

……
一整个晚上都是在胡思乱想中度过,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睡着,反正就是不断地在床上翻来覆去,看着高高的天花板,看着窗外霓虹闪烁的都市,感觉脚下离地太远,一下子脱离了一房一户的平民区,感觉太过虚幻,像是一晃神就会回到那逼仄的小巷。

不过黎华和王瑞恩应该都睡得很香。
王瑞恩处女作《明星志愿》获得空前成功,黎华名利双收,估计心里比谁都痛快。

我扯了扯被自己糟糕的睡相而卷到胸口的睡裙,然后一起身——面对着自己的就是全身镜,我看到自己浮肿的双眼和像枯草一样堆在头上的头发,把自己吓了一跳,顿时困意全无。
我冲到洗手间赶紧把自己这么个糟糕的模样打理了一下,确定不会吓到王瑞恩和被黎华讽刺之后,我穿着拖鞋依旧轻手轻脚在黎华家那简直可以用来溜冰的地板上滑动着(……)。
走下楼,很顺利地找到了冰箱。我打开了冰箱发现他家冰箱里除了鸡蛋还是鸡蛋之后,将就着准备吃水煮蛋做早餐。而就在我准备拿着鸡蛋走去开火的时候,黎华的房门打开了——是的,我只认得出那是黎华的房门,因为他家只有主卧房的门和其他客房的门有那么一点点不同。
黎华穿着一条内裤很潇洒地走出来了(……)。
红色的。三角形。紧身的。轮廓什么的……

“啪嗒。”
鸡蛋砸在地上,碎了——
因为我非常不淡定地抖了抖手。

我看着一脸倦容头发虽然凌乱但是却充满了美感、身材清瘦却挺有肉感,全身上下光洁得不像个男人像只酒店摆在桌子上剥了皮的白切鸡一样白白嫩嫩的黎华——他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地从我身旁路过——我脸又红心又跳气又喘地看着他从我身旁路过。
那长腿、那翘臀、那纤腰、那胸肌(……),不对,黎华没有胸肌——那排骨、那锁骨、那脖子、那下巴、那嘴唇、那鼻子、那眼睛……
我还没吃早餐,已经饱了。
太挑战人类的心里极限了。
突然想到为什么同样是刚起床的两个人,我看起来可以吓死人,他看起来却可以气死人。
我发自内心地咆哮不是故意要去看他的,是他刚好出现在我视线范围内导致我的眼睛离不开。他注意到我在看他,他走回房间关上门我就看不见了。但是黎华没有,他特别淡定地穿着一条内裤走来走去,而且扭得特别有风情——那深邃的股沟。
他经过我旁边的时候,还一反常态地对我招了招手,“早啊。”笑得天翻地覆祸国殃民的——他大概是在梦游吧。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来表达我现在的心情了,我僵硬地转身,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在时尚内衣展的舞台上之后,我看见光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的黎华完全没注意到他脚下是一滩蛋清蛋黄蛋壳,抬脚干净利索地踩了下去——
我:“啊!”
黎华皱了皱眉,听到我的尖叫声后转头看了看我——我以为他要骂我,谁知道他只是幽幽地说了一句:“浪费。”
我默默地拿起抹布跪在地上把可怜的鸡蛋收拾干净。

随后,我听到冰箱门被打开又关上,然后我下意识地抬头看去,差一点撞到黎华的下面(……),我看见他左手拿着一个鸡蛋,右手拿着一个锥子,由于他低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太过凶残让我以为他要把那锥子戳我天灵盖上——结果他只是拿着锥子轻车熟路地往鸡蛋上面凿了一个洞,然后插了一根吸管进去,悠然自得地喝起来。
我嘴角抽搐了两下,这是我见过最变态的吃鸡蛋方法。

我觉得我跟这个妖孽多呆一秒钟我都会死,而且死法变幻无穷,千奇百怪。我果断地选择了转身离开——离开前还不忘在他全身上下多看几眼。
太可怕了,这身材这皮肤这腰肢。如果拍个照片卖出去一定值很多钱(……)。

黎华如果就这样穿着内裤出现在T台下方,那些自以为很瘦很美丽的模特估计都得穿着高跟鞋直接跳下舞台死了算了;黎华如果就这样穿着内裤出现在高中的校门口,那些一个个青春期脸上青春痘争恐起伏的男男女女一定会直接冲出马路死了算了;黎华如果就这样穿着内裤走在大街上,一定会挑起马路上的连环车祸飞机也暂停起飞,引发新一轮的金融风暴,那些苦逼的百姓们干脆直接抹脖子死了算了。

为了不让自己窒息而死,我赶紧在心中幻想王瑞恩的摸样,把他阳光又温柔的笑容拟成一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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